物业经理人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475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2、引用标准和文件:

  《QJ 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总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2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经营部配合实施。

  3.2.1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3.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公司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4.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6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www.pmceo.com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7总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附录: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方法

  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方法

  我公司是一个集采矿、选矿、还原铁粉于一体的综合矿山企业,现有员工3000余名,下辖5个矿山企业和一个还原铁粉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为100万吨铁矿石,42万吨优质铁精矿粉和3万吨还原铁粉,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和长治市新百强调产重点企业。20**年,全公司生产铁矿石106.85万吨,精矿粉42.28万吨,超纯矿粉3.91万吨,一次粉2.25万吨,二次粉0.49万吨,完成销售收入32567万元,实现利润8240万元,上缴税金779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在生产发展的同时,企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与效益增长的双丰收。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县安监局的指令和要求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员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逐步稳定好转。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三级培训实现安全上岗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和省、市、县安监局的要求,公司上到董事长、总经理,下至各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先后共14人,全部到省安监局培训中心参加了矿长安全资格培训和复训,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20**年8月,参加了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培训;参加了省安监局在运城组织的应急救援现场观摩会。

  2、针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多、流动性大的情况,按照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绞车工、井下水泵工、尾矿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共200余人,分批分期到市安监局参加了特种作业培训。压力容器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共400余人由市、县技术监督局到我公司进行专业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根据有关规定,年初一上班,我们首先进行了全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准上岗。单位未经培训,不许开工;员工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安委会印发有关安全生产知识资料4000余份,发放到员工手中,并对全员进行了二次全面培训考核。公司3000多名员工基本实现了每人每年接受三次以上专门安全培训的目标。根据《安全教育实施细则》,我们还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特殊岗位,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跟班作业一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对调换工种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生产工人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重新进行教育培训。

  4、对于“三违”人员,视情况不同进行培训。一般性“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严重性“三违”人员报到公司安全部进行培训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案例分析等,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根据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岗位安全操作进行专项培训;并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如空压机工、绞车工、通风工、安全监管员、安全员)进行岗中再培训学习。全年共组织培训6次,参加人员200余人。

  二、普及安全教育创建安全文化

  1、在20**年元月1日,公司创办了《矿山安全》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报道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及安全动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以通讯、消息、诗歌、漫画等不同体裁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引导广大员工遵章守纪,营造良好的矿山安全氛围,发放到车间、班组及员工手中。让员工通过看报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责任。

  2、编制了《员工安全手册》,分采矿、选矿、粉末冶金加工三类,共印4000本,发放给每位员工。《员工安全手册》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便于员工日常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而提高全员安全整体素质及操作技能水平。

  三、开展经常活动营造安全氛围

  根据公司点多面广生产实际情况,我们开展了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根据国家安监局有关文件精神,每年6月份我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举办了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以相声、小品、歌舞等不同形式弘扬先进事例,鞭策违章违规行为;举行了7次安全知识竞赛;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宣传教育。

  我们把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安全周。安全周活动内容包括以分公司为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以车间为单位,总结上一周安全工作情况,安排下一周安全工作计划;每周一以车间为单位,由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带队,在班前进行安全宣誓活动。

  在省、市、县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我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传。20**年,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


的作风,把安全工作做好做实,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篇3:工厂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3)

  工厂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3)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5、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篇4: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企业方针、目标,实现实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频率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生生产。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提高矿山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一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1、金属非金属矿山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等;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企业应教育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诉职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争措施。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123号)、《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安监管人字[20**]85号)《关于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12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等,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以及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首要内容,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懂得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经济建设的意义,增强其责任感。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法规政策教育

  安全生产省教委法规和政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3、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能。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矿山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各种生产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安全技术知识是指矿山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机电安全知识;采矿、边坡、尾矿库、排土场、炸药库、危险化学品仓库、起重提升、吊车及矿内运输有关安全知识;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防火知识;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安全技能是指职工从事某一工种所应具备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技能,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内容。

  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

  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主要负责人培训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是指矿长(经理)、负责安全的副矿和(副经理)、负责生产(设备)的副矿苌(副经理)和负责技术的矿级负责人(总工程师)。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熟悉矿山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及实际安全管理技能,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争救援知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

  2、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主要包括: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概况;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矿山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任务;④采矿业准入制度;⑤矿山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⑥伤亡事故管理与工伤保险;⑦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⑧现代安全管理技术等。

  (2)安全技术理论,主要包括:①矿山地质安全;②露天矿山开采安全;③地下矿山开采安全;④矿山爆破安全;⑤矿山机电安全管理;⑥矿山工业场地面生产系统安全管理等。

  (3)矿山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矿山事故报告和上报程序;矿山事故应急处理。

  (4)矿山职业危害及其预防,职业病管理。

  (5)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主要包括: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②组织矿山生产的程序和方法;③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④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⑤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⑥组织、指挥矿山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步骤和技术要求;⑦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6)再培训,主要内容是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②有关采矿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③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④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3、培训时间

  露天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矿山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

  2、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主要包括: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概况;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③矿山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任务;④矿山安全管理制度;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⑥现代安全管理技术。

  (2)安全技术理论包括:①矿山地质安全;②露天矿山开采安全;③地下矿山开采安全;④矿山爆破安全;⑤矿山机电安全;⑥矿山工业场地与地面生产系统安全。

  (3)矿山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包括:①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②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③矿山事故报告和上报程序;④矿山事故的应急处理;⑤现场急救技术。

  (4)职业病的管理与矿山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5)实际操作培训,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包括在: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②有关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安全要点;③制定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法;④组织进行矿山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程序、方法和内容;⑤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方法和内容;⑥安排、使用安全技措经费的程序、方法和项目;⑦编制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⑧矿山事故抢险救灾要点;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以及责任认定的原则。

  (6)再培训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有关采矿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培训时间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五、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金属非金属矿山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人的工人,以以临时聘用人员。

  1、新工人入矿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矿、坑口(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矿级安全教育是矿部负责对新入矿的工人,在没有分配至班组或工作地点之前进行的入矿安全教育。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教育培训结束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工作。

  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和特殊危险地点及

  注意事项;一般电气、机械和采区安全知识及防火防爆知识;伤亡事故教训等。教育的方法可根据本矿山企业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的复杂情况,新入矿工人的数量多少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如讲课、会议、座谈、演练、参观展览、安全影视、看录像等。

  坑口(车间)教育是坑口(车间)负责人对新分配的到坑口(车间)的工作进行采场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有:采区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场危险工区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规定;采场安全生产情况及问题;曾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等。教育方法一般由采场安全员讲解,实地参观、进行直观教育。

  班组安全教育是工段长、班组长对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网位开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井下作业职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并再次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工段或班级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及安全操作规程;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守则及交接班制度;本网位易发生的事故和尘毒危害情况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灾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教育的方法采用讲解、示范等师傅带徒弟的方法。

  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后,对整个矿山企业生产的影响较大,还会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矿山企业必须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的专门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信号工、泵工、棚罐(把钩)工、绞车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主扇风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矿山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内机动车司机、尾矿工、安全检查工以及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工种的作业人员。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二是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可采取脱产或半脱产方式,以及对口专业的定期培训、轮训。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3、日常安全教育

  要使全体职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应对职工进行日常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矿山企业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和形式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矿山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班前会、每周安全活动日等;召开事故分析会、安全交流会,特别是典型经验交流会和典型事故教训分析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利用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展览,播放安全电影、录像等。

  4、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职工制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级级安全教育。

  5、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

  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本企业、本单位及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区域、危险源、职业危害以及容易引起事故和职业病的类别及触发条件;预防事故、职业病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还应学习与掌握发生灾害时,防止灾害扩大,减少损失的措施。教育可采用脱产学习、集中学习,或现场演示、座谈、讨论、看文件等方式。

篇5: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

  2、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教育,还包括对企业广大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在企业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教育两个大的方面,另外还包括安全培训教育的方式方法。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包括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厂长、经理)、部门主管的安全知识培训、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5、对公司的厂长、第一负责人、经理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6、公司的主管级培训主要针对国家公司的相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所辖部门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主管级培训每年不少于12课时。

  7、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培训教育主要包括:

  ◆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承担的责任。

  ◆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系统的安全工程知识

  ◆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8、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内容是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兼职安全员培训,由安全员、直线经理人、事业部人员或外聘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32课时的培训。

  9、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和经常性教育、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等

  10、教育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事业部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公司(工厂)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

  ◆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由公司的安全员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的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厂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门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再分配到车间。

  ◆车间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位置,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员工进行的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段、班组长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工人经考试合格后,领到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没有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绝对禁止独立操作。

  1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指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公司包括叉车作业、制冷作业、机电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的相关培训取得相应国家认证资格后经过公司的内部培训取得上岗证之后才能正式上岗。

  1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是要在生产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教育的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包括阵地教育、电视教育、和警言警句教育。

  13、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知情警示教育、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等。

  14、安全宣传教育,包括日常的板报、宣传画、宣教手册、实战演习、知识竞赛。由综合科和安全员对此进行安排和落实。

  15、安全教育的方式分为面授、座谈、报告等多种形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