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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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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5、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8、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0、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1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2、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3、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4、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安检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1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6、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17、为便于衔接,学校实行现场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学校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次例会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时检查以前计划完成情况。

  18、在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学校现场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20、为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绿化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1、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2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4、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现场代表要求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25、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酌情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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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开拓队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开拓队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为职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特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职责划分:

  (1)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当井下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及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职工及时处理生产事故,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2)跟班队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每班必须组织职工在进入工作地点之前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在确定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方可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作业。当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现场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并向区队及矿调度室汇报。

  (3)副队长:协助队长、支书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分工范围的具体工作,当井下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及事故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职工及时处理生产事故,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4)技术员: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及时编制符合生产现场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保证职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井下现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职工按照措施要求进行抢险救灾施工。

  (5)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组织本班组的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排查现场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当施工作业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及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人员积极进行事故抢救,如不能现场抢救,必须及时将班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确定好安全措施后,与队长、支部书记、跟班队长配合处理事故隐患及事故。

  二、安全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重点在井下,重心在基层,组织和带动全队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作业,做到"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

  三、保证安全的措施

  1、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树立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实现职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2、严格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明确区队管理人员、班组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使职工作业有责任,责任作业保安全。

  3、建立区队互保联保制度,职工作业相互包保,班组管理人员相互联保,区队管理全部包保的制度,并签订包保协议,安全互保联保人员同职同责,享受同等安全奖励,承担同等安全处罚。

  4、建立班前会安全学习制度,每天利用班前会10分钟讲安全,并明确每个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每项工作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保证责任明确到人。

  5、实施安全检查及确认制度,即跟班队长与工人一同到达工作地点,首先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职工进行生产作业。

  6、推行现场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制度,每个工种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种的现场操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作业,确保现场生产安全。

  7、实行安全汇报制度,每个班由班组长现场向跟班队长汇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跟班队长确认后,及时向区队和矿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有:本班生产任务、安全状况、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本班注意事项,下一班须注意问题及措施等。

  8、实施安全生产"四不伤害"的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四、安全奖罚

  1、出现轻伤,除按矿有关处罚决定外,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2、被矿查出的"三违",对责任人矿罚多少队给予同等处罚,分管副组长罚款30元,组长罚款20元,验收员罚20元,互保、联保人承担同等处罚。

  3、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4、职工现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罚款50元,分管副组长罚款20元,班长罚款10元;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罚款10元,正副组长各罚款5元。

  5、职工现场违章作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对正副组长罚款50-100元。

  五、加强班组建设

  1、实现班组自治,打好安全基础。

  2、实施"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班组长选拔制度,选拔生产骨干中的优秀人员作为班组长,带领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对班组长的培训教育、指导和监督。

  4、为班组长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利用市场化和人情化的管理提高班组长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5、实现班组制度化,制度规范化,有效地管理机制。

  6、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对出现的隐患要现场进行整改。

  六、建立区队现场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1、按矿要求建立互保、联保制度,形成全员抓安全的网络,坚决不漏一个人。

  2、队领导包班组,班组长包职工、职工之间互保联保,层层划分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有保障。

  3、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到人。

篇3:煤矿开拓队职工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操作制度

  煤矿开拓队职工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操作制度

  1、为规范开拓队职工行为,确保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队员工上班前必须精神充足,衣着整洁,不得穿着拖鞋、背心进入矿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入井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得打闹嬉戏,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班后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否则除公司制定的相关处罚外,每次队里加罚200元。

  5、本队员工应做到有素质、有修养,不得有损坏**煤矿及开拓队形象的行为,否则按情况轻重处罚。

  6、遵守井下的操作制度。

  7、进入工作面先检查周围顶板及工作面情况,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8、坚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制,坚持服从领导安排设置警戒。

  9、放炮后首先要敲帮问顶,超前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出煤。

  10、开溜子时,不能一次性启动,检查机头机尾压柱是否牢固,确认后方可启动。

  附: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将按情节轻重情况给予教育或处罚。

篇4:物流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医生鉴定智力正常,无妨碍电气安全工作的疾病。

  3、电工应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电工操作资格证,才准操作。调换岗位的电工,必须熟悉新岗位的系统接线和电气设备性能,才能开始工作。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

  4、电气线路、设备的装、拆、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5、装、拆、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电气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并符合规范,要做到装得安全、拆得砌底、检查正常、修理及时。

  6、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安全可靠。

  7、电气设备的安全外壳、金属构架,必须根椐条件采用保护性接地(零)的措施。

  8、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9、在发生大量蒸汽、粉尘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气体、粉尘工作场所和储存易燃物质的仓库、厂房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0、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测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业在配电室设备,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停止进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登杆作业。

  二、变配电管理

  1、建立出入登记制度,除配电值班人员,设备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按重点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变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变电室内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种电气设备,母线应经常清扫,门窗、电缆间要有罩网,以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事故。

  3、变配电室必须有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夹钳、绝缘体、测电笔、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变配电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钾操作票制度。

  三、移动电器管理

  1、凡可移动、使用380伏以下工程电压电器具,均属移动电器。

  2、凡是移动电器均应绝缘良好、金属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电源的相线上应装有熔断保护。

  3、移动电器的引线、插头和插座应无损,并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产品,引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伏的橡胶电榄,截面应按电器的容量选定,中间不得有接头,并用三孔接头或四孔插头。插头和插座的接线应正确、牢固,外壳无破损,防止因接线错误或松动而造成外壳带电的危险。

  4、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在井下、锅炉等金属容器内或其他特别潮湿和周围都是危险金属的场所,行灯的电压应使用12伏,行灯的电源由专用行灯变压器供给,变压器的外壳、铁芯和二次线圈的一端应可靠接地。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5、移动电风扇、电焊机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检测,并把测定记录上报设备部门审核,安全部门备案。

  6、移动电器在使用时应注意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电扇不准用于易燃爆气燃爆粉尘场所。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电动机为动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时用手握持的电动工具,均属手持式电动工具。

  2、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定期检测,并有检测记录。

  3、电动工具的开关应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应相符。防护罩、盖和手柄无破损、变形或松动。

  4、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装设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否则使用者必须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无插头和插头额定电流小于工具额定电流手持电动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职责

  1、设备部门应对各单位的动力照明箱、柜、板统一进行编号。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破损和缺件应及时修理。

  2、设备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的电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维修、绝缘测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变配电室、高层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资的建筑物,均应按规定装设接地装置或避雷装置。负责维护保养避雷装置的单位,必须在每年春季前对接地电阻测试完毕,做好记录,报设备部门审核,交安全部门存档。

  4、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按周期对避雷器、继电器、电缆等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和预防性试验,保证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管理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篇5:规范施工中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i.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作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报批的程序为:公司先将填妥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图纸,资料送公司保安部,经公司保安部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公司保安部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ii.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公司工程部应会同保安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公司工程和保安部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备查。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程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公司保安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公司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公司内留宿。

  (7)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公司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火、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合,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入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行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保证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施工队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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