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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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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授权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员工即是保护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者。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员工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对各类人员,包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在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所从事工作岗位规定的素质要求,进而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1、安全培训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将根据工程进展、劳动力需求以及施工作业特点和职工入场情况,有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分析。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获得授权进入现场作业。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综合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有效性评估等工作。

  综合部负责根据各班组提交的培训需求,汇总后编制项目部90天滚动培训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质保部、安全部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协助、监督、检查。

  2、安全培训计划

  项目部各部门结合施工作业计划以及本班组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提出职工安全培训需求,报综合部汇总。

  各单位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审培训、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治安保卫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计划。

  综合部劳资培训组负责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季、月培训计划,经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3、培训对象及培训意识和能力要求

  所有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先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其意识和能力达到要求后,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安排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但其入场前同样需接受相关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考核,经考核合格全,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同时要求其持证上岗操作。

  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综合部、技术部以及安全部必须协同,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安全环保培训,必要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其上岗操作。

  对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有影响的关键性岗位的管理或施工人员(如质保、质检、施工人员、安全监督检查、治安保卫、应急救援、消防保卫、材料设备管理、仓库管理、食堂餐饮人员、卫生所医务人员等)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同时每年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临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需重新上岗时,要重新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职工离岗六个月以上者需重新上岗时,需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考核。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复训。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环保教育。

  4、内部培训

  在项目部范围内组织培训班,聘请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业主以及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的专家、有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开展的各种施工安全、劳动防护、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教师的聘用: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协商选聘。并填写《职工培训教师登记表》(见附五)。

  教材的选定:由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负责选购。

  4.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由综合部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审验换证名册》,综合部负责到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换证工作。

  4.2 培训资料、证件管理

  综合部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存盘工作。

  对经过培训合格后所取得的培训合格证原件,由综合部统一登记、保存、复印,其复印件交本人使用。

  5、劳务工的管理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对劳务工进行管理,负责对相关劳务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入场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部人劳部、工程部要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全过各有针对性的控制,使其按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业主的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作业。如有违反,按合同/协议书规定进行处理;

  劳务工享有与公司员工同等的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的权利,并应按合同、协议书要求创造条件,采取措施,使劳务工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5.1在对劳务工的安全管理中应确保以下各方面:

  不使用童工,保障妇女的劳动保护权益;

  劳务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克扣、拖延;

  劳务工的工作时间合理,不超量加班,以免因疲劳过度而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劳务工的工作与基本素质相适应,并对其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劳务工的劳动保护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劳务工提供卫生、整洁的生活、文化设施条件;

  劳务工享受本公司员工的现场医务急救服务;

  劳务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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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经理职责授权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职责、授权范围

  作为总承包人(中标人)在项目的授权代表,全面履行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总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业主直接负责。直管综合办公室、部、财部等职能部门。

  1.工作职责--协调调用企业资源支持,包括人、财、物、信息、技术、管理等资源的策划、指导、服务和控制;全面支持项目的工作;

  2.授权范围--领导、决策,调集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项目进行全面服务和控制。

  3.代表总承包人履行对业主的合约,并受业主委托行使对项目所有分包商统一指挥、协调、管理权;

  4.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

  5.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质量保证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

  6.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主要物资供应与采购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

  7.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分包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

  8.组织工程成本的分析、预测及控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运作负责;

  9.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了解业主需求,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替业主排忧解难,保护业主利益;

  10.遵循国际惯例,执行国家、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含但不限于ISO9001 : 2000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安全方针( 含但不限于OHSAS18000GB/T28001-20**职业安全卫生体系标准)和环保方针(含但不限于ISO14001:2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11.负责组织人力资源调配、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

  12.授权范围:项目经理应遵照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实施于工程,当超出实施范围应向上级决策机构申报。

  13.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和调整项目组织机构,规定各管理岗位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组织、编制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并审核项目质量计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计划。

  -在项目经理部授权范围内,批准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选择结果。

  -批准项目的物资申请计划。

  -监督检查各岗位的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组织与业主的沟通与业主满意调查工作。

  -组织项目的内部管理评审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项目的质量改进活动。

篇3:工程项目总工程师职责授权范围

  工程项目总工程师职责及授权范围

  作为项目的技术质量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策划、技术管理及质量控制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方案论证活动,全面落实设计意图。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分管技术部、质量部。

  1.领导技术部、质量部;

  2.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并负责在施工中具体实施和落实。

  3.审核各分包商的重大施工方案,确保方案安全可行;

  4.组织工程设计的深化、细化、优化及专业图纸的补充、协调工作;

  5.策划土建、机电及其他专业的协调方案;

  6.负责主持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召开技术会议,解决技术问题;

  7.负责主持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召开质量会议,解决质量问题;

  8.负责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9.授权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当超出职责范围应向领导决策层申报。

  10.岗位职责:

  组织确定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要求,明确奥体中心体育场的验收准则。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参与审核项目质量计划。

  批准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组织图纸会审,组织设计交底,组织与设计/监理方就技术问题的沟通。

  参与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品的评审。

  审核质量事故的处置方案,批准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

  组织验证质量事故处置结果的符合性。

  参与过程监视和测量。

  审核项目的纠正预防措施。

  组织项目的数据分析工作。

  组织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编制及报审工作。

篇4:工程项目副经理(机电)职责授权范围

  工程项目副经理(机电)职责及授权范围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与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负责协调与土建及其他专业施工的关系;与项目土建工程副经理一起共同分管工程部、安全监管部、组织领导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机电安装系统管理工作,并与项目土建副经理一起共同主持召开施工各专业之定期或非定期性会议,重点检查及协调解决机电工程各专业分包商之间的施工问题。

  2.全面负责机电安装材料的使用计划、检验试验、验收存储、安装施工、检测调试等工作程序及管理规程的审核、指导、控制和管理工作;

  3.收取专业工种施工图,经核对后向业主及授权代表提供设计协调意见;

  4.在专业分包商的充分配合下,协调审核综合机电设备管道布置图及综合机电设备土建工程图,并及时向业主报审,经批准后落实执行;

  5.设备器材安装前,复合其尺寸、位置,与分包商充分协调,在取得业主认可的前提下予以实施;

  6.协助监督专业分包商对在施或已完工项目进行分段调试、检测、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7.为专业分包商提供土建与机电的协调,监管各专业分包商的进度,定期向业主提供分包商表现评估意见。

  8.协助项目完成对专业分包商之验收工作;

  9.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0.授权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当超出职责范围应向决策层逐级申报。

  11.岗位职责:

  负责机电计划的审批,主管机电生产部门;负责机电安全管理,审批安全施工计划,负责机电质量管理。

  审批机电物资的申请计划;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机电工程与土建施工的总体协调。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分包计划。

  负责奥运期间保驾方案中机电方案的审批与组织工作。

篇5:工程项目副经理(土建)职责授权范围

  工程项目副经理(土建)职责及授权范围

  对项目施工生产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协调项目各专业、各区域的施工进度、部位,确保工程进度部位、生产安全、现场保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目标管理要求。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与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副经理一起分管工程部、商务部、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领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1.全面负责土建工程施工和施工质量,与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副经理一起分管工程部、商务、安全监管部工作,并对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组织相应的资源。

  3.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制定分包进度计划。为专业分包商提供土建与机电的协调,监管各专业分包商的进度。

  4.召开项目部土建与各专业施工之间的定期或非定期性会议,检查及协调其他承包人施工工程各专业分包商之间的施工问题,建立合理完善的施工秩序;

  5.负责同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联系,协调好市政管网的驳接工作。

  6.协助监督专业分包商对在施或己完工项目进行分段调试、检测,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7.按物资供应的标准工作程序指导部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并经报批后实施;

  8.统筹项目内所有分包商工作表现的评估工作;

  9.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0.授权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当超出职责范围应向决策层逐级申报。

  11.岗位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主管施工组织及管理,包括工程进度、过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等。

  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

  参与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在项目经理部的授权范围内,审核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选择结果。

  批准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及再确认的结果。

  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评审。

  审核项目的物资申请计划。

  组织项目的过程监视和测量工作。批准项目的纠正、预防措施。

  组织工程交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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