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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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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大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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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5)

  汽车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交底(五)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脚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脚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脚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脚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2.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脚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3.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4.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5.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6.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实施指挥。

篇3:汽车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范例

  汽车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范例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1.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脚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脚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脚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脚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2.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脚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3.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4.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5.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6.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实施指挥。

篇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是,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分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是,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 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 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跟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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