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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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十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措施(2)

  建筑工程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二)

  1、建立健全以电工为主的安全用电生产责任制,设专职电工,有上岗证才能操作。

  2、施工现场动力线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敷设。

  3、现场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电动机和多闸共用一组保险器或一闸控制多各插座。

  4、工地全部使用标准电箱,由电工统一管理。

  5、严禁带负荷或带故障进行"拉"、"合"高压断路器。

  6、在停、送电,拉、合闸时,必须按照规程进行,在送电时,先合总闸,然后再合分闸,停电时相反。

  7、雷雨时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的熔丝工作,也不能进行电器外线工作。

  8、施工现场照明支线单独设立,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安装,并直接和零干线接通,特别时移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和照明的零线必须分开,不得混用。

  9、一般照明电压为220V,室内灯具高度安装在2.5m以上。碘钨灯和2台以上的水银灯设闸刀开关控制,并装有保险器。

  10、220V灯具支设在绝缘木架上,临时灯具架设确需安装在金属架上时必须做好绝缘处理。

  11、施工现场照明线路架设必须牢固,灯具安装高度应离地面3m以上,并采用分组和单灯控制。

  12、潜水泵所选用的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15mA。

篇3:住宅项目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安全措施

  住宅项目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安全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本设计,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一)现场堪探

  本工程分4#、5#、6#楼,建筑面积为11876平方米,层高为6层,现场平整,符合施工要求。电源由甲方从施工现场150m380v/220v电源引入,电源引入现场后,设施工临电配电室,根据TN-S系统配电,分两支路引至现场分配电箱(3*35+2*16)。

  一支路引至630塔吊、钢筋弯曲机、钢筋切割机、钢筋拉伸机;二支路引至250塔吊、电锯、刨床、两台砼搅拌机。

  (二)用电规划

  施工临时用电主要考虑现场机械使用和小部分生活照明用电。本工程动力、照明系统总电源自现场西北角引入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施工现场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设计。

  1、干线架设:380v/220v引入,现场主干线路采用电缆埋地,塑料套管保护敷设至各分配电箱,电缆埋地时深度不小于0.8m。

  2、支线架设:分配电箱一般以埋地线路考虑,埋地深度与干线相同。

  3、分配电箱:施工现场设照明分配电箱、塔机专用分配电箱、楼层分配电箱,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的主干线路均单独敷设。

  4、开关箱:每台机械均设开关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和闸刀。

  5、楼层操作面设移动配电箱(动力、移动配电箱)使用PVC套管保护设置,随施工层的增加而升高。

  (三)用电量计算

  1、各主要设备的用电功率

  名称型号数量(台)功率(kw)合计

  功率(kw)

  自升式塔吊QTZ-630131.731.7

  自升式塔吊QT250114.714.7

  物料提升机SS10041144

  电焊机B*3-500335105

  砂浆搅拌机HJ-250C236

  木工圆锯MJ10512.22.2

  砂轮切割机J3G-H1-40012.22.2

  打夯机HW60236

  钢筋切断机GQ4012.22.2

  钢筋弯曲机WQ40133

  钢筋拉升机JK1T144

  振动棒Z*-5061.16.6

  平板振捣器ZW-141.14.4

  水泵ISSO-32-16025.511

  镝钨灯DO-350023.57

  2、用电量计算

  总用电量

  3、现场照明及临设用电

  按机械设备用电量的5%考虑。

  4、配电线路

  本施工现场采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电,采取三相五线制TN-S保护系统,同时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重复接地保护,根据上式计算,电源线采用橡皮绝缘铝芯线,线路敷设采用埋地敷设,敷设深度为0.8m.

  5、配电箱

  (1)施工现场安装的配电箱、开关箱,均装设在干燥通风平整场地,远离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周围无防碍操作物,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不小于1.4m。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依次分级设置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即TN-S系统开关箱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防止个别设备发生短路故障造成配电系统大范围的停电,分配电箱装设在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调和的距离不宜超过3m,便于操作,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的箱门都要配锁并由专人负责,每个配电箱都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必须装电源隔离开关。作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器开关装在用电设备负荷右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漏电保护器安装后在全闸通电状态下,每天作业前要按动试验按钮一次,以检查漏电保护特性是否可靠。

  下图为临时用电系统图。

  6、安全用电措施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应有套管,进出线不混乱,大容量配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2)支线绝缘性能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宜埋地敷设,架空敷设时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标记。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应采用符合要求的36v安全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总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从楼内电缆井向上设每一层设一配电箱,带支架,高1.5m。

  2) 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均应符合规定。

  4) 电箱内应设总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5)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和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6)金属外壳电箱须作接地接零保护。

  7)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8)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 接地体可用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二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3)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10

mm?多股铜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 mm?的多股铜线。

  (5)变配电装置

  1)高压露天变压器的面积应不小于3m×3m,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地面平整无杂草,金属门应向外开启并接地,配有安全警告标牌,室外有散水坡。

  2)总配电箱处面积应不小于3m×3m,总配电箱正面不小于1.5m,侧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0.8m。

  3)总配电箱周围必须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4)总配电箱周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号及用途标记,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6)用电保护

  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用电,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有关要求设置,凡现场的施工机具均按规定进行接零接地,并对各配电箱进行上门上锁,由专人管理,保证施工用电方面的正常使用,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7)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及管理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类电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设监护人,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配电线路必须按照TN-S系统的要求设置保护零线、PE线,PE线始接于变压器,工作接地、重复接地每个现场不少于三处,PE线保护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

  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配齐,动力、照明线路要分开。

  6)经常检查、随时完善用电线路变化,闸刀箱移位,配备熔丝更换等动态变化管理。

  7)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篇4: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

  1.1一般规定

  1.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1.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1.1.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1.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1.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1.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1.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1.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1.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2.1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2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1.3施工照明

  1.3.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1.3.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1.3.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1.3.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1.3.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1.3.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

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1.3.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1.3.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1.4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1,4.1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5):

  表4.4.1.5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架空线路地区线路负荷

  1kV以下1~10kV

  居民区66.5

  交通要道(路口)67

  建筑物顶端2.53

  特殊管道1.53

  (5)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1.4.2电缆线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篇5:改造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改造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现场临时用电详见临时水电方案,本章仅介绍安全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6)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设置

  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1)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3)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4)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5)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6)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7)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8)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9)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a、停电;

  b、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c、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d、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e、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1)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4)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5)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要按照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用电技术队伍素质。

  三、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等,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一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四、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

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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