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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改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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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改进计划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改进计划

  1安全检查

  1.1目的

  1、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通过检查加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1.2职责

  1、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为本要素主管部门。

  2、建立以项目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1.3安全检查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2、专项安全检查

  主要是对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重要设施和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在施工中存在普遍安全问题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和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共同参加。

  3、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公司上级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局来工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记录,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4、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险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5、经常性安全检查

  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障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1.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1、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3、遵守适用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4、施工活动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5、具有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不利环境影响的活动的关键特性、实施和设备的状态、人员的意识和行为;

  3.4.1.5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2、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对上级部门检查后,开具隐患整改单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整改回复上级部门。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过程、行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处置,并跟踪复查。

  4、对安全检查和整改处置活动进行记录,并通过汇总分析,寻找薄弱环节,确定需改进的问题及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要求。

  5、安全检查记录安质部应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1目的

  为及时查明和消除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根据不合格影响的严重程度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和再发生.

  2.2职责

  1、项目总工程师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安质部、工程部是本要素的主管部门。

  2、专业工程师和作业队长各自管理范围的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安质部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验证。

  2.3纠正措施

  1、纠正措施的信息输入

  (1)内/外审核、检查时发现不合格项;

  (2)实际发生的不合格(项、事件、事故);

  (3)上级公司及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安全问题;

  (4)业主、监理、社区居民等施工场所及外部周围区域环境、安全投诉;

  (5)管理评审时输出的不合格。

  2、纠正措施的评价和确定

  根据不合格信息,各职责部门应及时对不合格信息进行评审和判断,对无需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事实责令有关部门或岗位予以纠正,对应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项,应进行原因分析、判断,确定其原因和性质,由归口管理部门开列纠正措施单,明确纠正措施、实施部门、实施责任人、实施日期和验证等。

  3、纠正措施的实施

  (1)当地政府的环境、安监站提出的对环境、安全不符合事实,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订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组织验证后进行回复。

  (2)业主、监理、社区居民等对施工场所及外部周围区域环境、安全投诉,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制订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由安质部监督验证。

  (3)对上级公司提出的对环境、安全不符合事实,安质部负责制订纠正措施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公司,等待公司验证。

  (4)对体系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按审核程序要求执行。

  (5)所有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都必须进行验证,纠正措施实施后对不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纠正措施,应重新进行修改,以确保满足各相关方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3预防措施

  1、潜在不合格信息收集

  (1)业主意见、社会投诉等信息;

  (2)内外部体系审核、管理评审输出信息、记录和评价结果;

  (3)市场分析和有关数据统计结果、承包方施工过程活动信息。

  2、潜在不合格评价和确定

  (1)各职能部门应对影响安全的环境、职业健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以发现和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2)根据潜在不合格原因分析结论,按损坏本公司声誉,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采取预防措施的可行性;

  (3)各归口职能部门所提出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价确定,制定预防措施计划,传达至各部门及班组执行。

  3、预防措施实施

  (1)项目工程师组织预防措施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安质部负责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验证。实施过程由实施部门做好记录。

  (2)重大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不合格,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措施和实施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

门实施。

  (3)安质部应对各职能部门采取预防措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并提交管理评审。

  3内部审核

  3.1目的

  验证本项目部安全活动有关结果是否符合安保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保证计划要求,有效地发现安全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力量加以纠正和预防,并确定安保体系的有效性、符合性。

  3.3职责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对本项目在安全保证体系计划运行一个阶段后的内部审核。

  3.3审核程序

  1、在项目的安保体系运行一个阶段后,对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有效性、符合性、适合性。

  2、经过内审后、项目部对安全保证计划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拟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在以后对施工中改进,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计划。

  3、在项目工程接近完成阶段,项目部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部进行内部审核,做出内审评价。

  3.4内审要求

  1、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格认可,并与被审核的部门或岗位无直接责任关系。人数应视工程规模而定,但必须二人以上。

  2、审核日程和审核任务分配,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执行。

  3、审核员按分工编制检查表,经组长同意后实施。

  4、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和体系文件规定为准绳,收集客观证据,作出客观证据,作出公正判断。如发现不合格,按规定填写不合格报告。

  5、在不合格报告得到纠正后,按规定编写审核报告。

  3.5纠正措施的实施

  1、对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不应就事论事,而必须举一反三地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使类似地不合格项一并得到纠正。

  2、不合格项纠正由出现不合格项的责任人具体落实纠正,相关部门配合。由安质部对纠正措施进行监督验证。

  3、对较严重的不合格项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和实施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

  4安全评估

  4.1目的

  1、确保安全保证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适宜性;

  2、确保安全保证体系适用与现实项目部的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要求及相关期望,提高项目部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

  3、促进安保体系的持续有效改进。

  4.2职责

  1、项目副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安质部是本要素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评估活动;

  2、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报告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准备收集并提供安全评估所需资料,负责安全评估实施计划的落实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评估后进行的跟踪检查和报告工作;

  3、与安全有关的部门(岗位)负责人,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估资料,并负责落实评估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4..3安全评估的内容

  1、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影响因素的控制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的运行情况;

  3、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

  4、建立实施和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经验和做法;

  5、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需要对安全目标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改进的要求和措施。。

  4.4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经理可以亲自或委托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依据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起草安全评价报告,经项目经理审阅、修改后签发给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评估报告最后作为正式文件由资料员负责保管。

  5安全纪录

  5.1目的

  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5.2职责

  1、项目总工程师是该要素的主管领导,安质部是本要素的主管部门。

  2、由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纪录,包括县骨干台帐、报表、原始记录。

  3、安全纪录由项目安质部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4、由安质部对所有记录列出清单目录。

  5.3记录要求及保管

  1、安全纪录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标识准确,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3、编目立卷,便于查询。

  4、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直至工程竣工交付或归档、分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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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路工程项目指挥部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公路工程项目指挥部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总则安全常识

  一、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常用安全护具:保护头部安全护具安全帽,防坠落护具安全带,保护眼睛的护具护目镜,保护面部的护具面罩,保护身体的护具工作服或防护服,救生衣,保护呼吸系统的护具防毒面具或防尘口罩……

  三、时刻牢记:

  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3)"关注生命关注安全"

  4)"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5)"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6)"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2安全报监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三、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目标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

  二、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四、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五、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及时提供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

  六、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专项施工方案

  一、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二、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由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5人以上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三、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6安全检查

  一、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

  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三、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7安全教育培训

  一、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8班前安全活动

  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二、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三、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9特种作业人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

  10安全事故处理

  一、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施工企业每月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三、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四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11安全管理资料

  一、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二、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

  三、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实.

篇3:工程项目指挥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指挥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上岗.

  二、安质人员,施工队长负责对单位登记造册的专职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三、凡是烧煤取暖的单位,一定要加强火墙,炉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间应有通风口,防煤气中毒.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要经常深入职工营房查看火墙和炉子是否有漏烟的地方,发现后及时整改.

  四、严禁私接电炉,电灯取暖,严禁非电工私接电线,乱拉电路.

  五、住房,库房,炊事班等照明灯泡都必须控制在60W以下,严禁出现长明灯.

  六、凡需用动力电的地方,闸刀必须有盖和漏电保护装置.

  七、各单位统一安装电表,电线规范化架设.

  八、各住房内,电线,电视天线,电话线要规范架设,严禁绞在一起.

  九、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十、严禁酗酒闹事和酗酒者上岗.

  十一、严禁在工作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

  十二、严禁下河洗澡,捕鱼,洪水天禁止打捞漂泊物,防止淹溺事故.

篇4:工程项目指挥部安全生产八大纪律

  工程项目指挥部安全生产八大纪律

  一、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三、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无上岗操作资质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六、施工现场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臂杆垂直下方不允许站人.

  七、凡有危险可能的场地,应划分危险区域,与安全区隔开,并设立 "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内" 的标志.

  八、工作期间严禁酗酒,严禁私自下河,到水库游泳.

篇5: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5)

  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五)

  总则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公司各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项目部及作业层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及作业层全体职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的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努力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1.3各级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所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和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总公司系统两级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利、有义务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其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1.4本责任制适用于总公司本部。

  公司各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2.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总公司本部的安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手段,支持安全监管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解决安全监管人员的实际困难。

  3)领导编制和实施总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决定及奖惩办法等。

  4)每半年对一个主要工程项目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安全巡视检查,掌握一线实际情况;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和职业健康危害问题;

  5)负责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财务上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和使用到位。

  6)每年主持召开至少一次公司安委会工作会议;每半年和年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随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7)组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2.2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总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责任人,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贯彻落实,并负责协调和解决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及作业层存在的问题。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总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及时了解实施情况,并负责解决实际问题。

  4)组织审批重点和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国家关于"三同时"的原则,负责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

  5)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组织处理,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7)主持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性质严重的事故,要深入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组织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明确最终事故责任和提出处理意见。

  8)参加公司的安委会或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检查评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奖罚、安全活动及经验交流等工作。

  10)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监管手段,支持和保证安全部门履行其职责与职权。

  2.3总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公司其他副总经理是各自分管项目和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对各自分管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4总(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总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2)负责建全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和审查重点和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并可行。

  3)组织编制、审定和实施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规范。

  4)负责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项目部作业层人员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组织岗位培训、考核等工作。

  5)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保证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并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总公司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等为题,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主持制定技术改进及防范措施。

  2.5总(副总)经济师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负责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权限和要求,并督促履约。

  2)负责编制和审核经营计划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备,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

  3)参加重点和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参加安全经济分析活动,为保证安全生产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和建议。

  2.6总(副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积极组织资金,确保总公司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财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专用基金。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经费使用计划,并保证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3)负责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等项工作,并保证资金到位;组织并参加对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的审核及索赔工作。

  4)负责监督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各类事故费用报销审批制度,检查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安全奖励经费和活动经费的到位及执行情况。

  2.7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督促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等。

  2)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创建安全岗位、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职工进行教育,对忽视安全生产、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导致重大事故的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建议。

  4)参加重大安全活动、安全会议;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及职工安全生产切身利益及事故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领导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并督促落实。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技术质量安全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归口管理和总公司安委会日常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指导落实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并确保正常运转和持续改进;负责向公司直管项目部委派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4)负责制定总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组织编制公司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要在每个环节中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实施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应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6)参加公司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办法。

  7)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和参与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标准、规范、

规程等的制定和审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公司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意识、专业技能的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等项工作,督促全系统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8)负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和指导。

  9)组织重大人身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参与工伤审核、鉴定工作。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评价审核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制止违章、违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并验收。

  11)及时掌握公司直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重点和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1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大型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2经营管理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负责把安全生产列入管理范畴;负责工程概、预算中劳动保护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计提,并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在检查、总结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时,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

  4)组织工程项目部招投标和合同评审时,应充分考虑必须符合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3.3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生产管理工作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问题,对施工现场反映的有关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负责及时组织处理。

  2)负责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在检查施工进度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

  3)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有关部门考核后予以兑现。

  4)对于招用的分包单位,价格结算时,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负责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与维修保养制度等;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机械设备操作工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6)负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推广和完善工作。

  7)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对机械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8)当发生人身、设备及其他事故时,应根据事故单位报告的情况,负责迅速报告(通知)有关单位,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9)坚持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开工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负责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

  10)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和防汛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对因采购不合格的的材料、设备,而导致发生各类事故的责任负责。

  11)严格执行有关仓储物资及各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负责制定公司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项目部实施;负责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工作。

  12)认真做好危险物品保管、发放、领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对危险物品保管人员的定期教育、培训,并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4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转发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指令和文件。

  2)负责各职能部门与公司领导之间有关安全生产适宜的上传下达工作。

  3)负责公司办公区域供用电安全及维修作业中的安全生产与违章处理,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活动。

  4)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组织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对违章和事故及时通知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5)协助安排好安全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

  6)根据不同季节,负责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采暖及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

  3.5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职业健康存在的问题。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场)人员(包括新接收的学生)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不得分配上岗。

  3)负责组织职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各单位切实做好女工四期(经期、孕期、分娩期、哺乳期)中的特殊保护工作。

  4)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协助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取证、复查工作;负责安排变换工种人员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奖惩规定,确保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和使用。

  6)严格执行有关外来施工队伍、计划外用工进行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7)负责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6资产财务部安全职责

  1)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要,及时提供资金,并负责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2)负责监管安全奖励专项基金,及时承付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职工、设备的保险业务,以及保险资金返还的使用。

  4)负责安全事故的罚款的收缴和管理。

  3.7市场开发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设施费用。

  2)负责在合同文件中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其安全生产奖罚条款。

  3)负责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基础条件,及其足够的生产生活场所。

  3.8审计监察部安全职责

  1)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使用等情况的审计;负责对事故处理费用情况进行审计。

  2)将安全生产纳入监察工作的内容之一,负责对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造成重大生产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3)负责根据中纪委有关规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党员、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办理处分手续。

  3.9工会组织安全职责

  1)负责对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参与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安全生产进行群众监督;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提案、决定,负责督促有关负责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

  3)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改进和防止发生事故的措施、建议,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4)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伤亡职工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组织工伤致残和职业病患者的疗养,关心照顾患者家属的生活困难问题。

  5)协助项目部抓好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班组安全建设等活动。

  3.10公司(分公司)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

  2)协助所属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参加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参与对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4)参加公司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参与对项目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以完善工作,并参与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协助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提出解决安全技术问题的建议。

  8)参与公司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并负责统计上报工作。

  4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

  4.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在其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3)健全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兼职安全人员,完善必要的安全管理手段,并支持安全人员履行其安全职责。

  4)工程项目开工前,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层层交底,做好相关记录;落实"两措"经费,保证其实施。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经常性的安全操作技能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组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活动等。

  6)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对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安全设施的完善和措施的落实,坚持文明施工。

  7)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分配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奖罚兑现。

  8)负责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9)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施工情况及事故报告,对所报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0)组织或参加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11)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为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

  4.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3)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督促、落实。

  4)在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经过审批程序,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在四新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4.3项目施工队长、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的班组(特别是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分包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单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关键、特殊过程(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分包单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对分管项目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4.4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所承担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执行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有权直接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安全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统计上报各类安全生产报表。

  4)参与制定、修改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参与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所承担项目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5)搞好施工现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场人员的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6)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会的实施情况,检查班组安全施工日志。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每日深入现场结检查生产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现场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审查工作,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罚建议。

  4.5项目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责。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帮助和指导班组人员学好操作方法;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负责每日班前安全例会和填写安全生产日志。

  4)负责根据工人的技术和身体状况,做好劳动组合工作,并督促协助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和安全措施及其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5)负责组织新入场人员的班组一级岗位安全教育和变换工作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6)积极完善劳动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办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及其工机具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7)对危险作业项目、作业点,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并派人监护;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8)及时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问题和上报事故情况,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及时参与或组织调查分析,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9)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

  4.6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机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性。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不操作非本专业的和不熟练的及未经他人允许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5)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和指挥。

  6)积极主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7)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措施,以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不留隐患。

  8)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5附则

  5.1本责任制与公司其他相关文件相抵触时,以本责任制为准。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3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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