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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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消防措施

  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消防措施

  1现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项目质安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作业班组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质安负责人

  各现场专业工程师/作业班组/各安全工程师/义务消防员

  1.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3义务消防队

  1)本工程以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2)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2.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及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2.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3消防安全措施

  3.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2焊接工程

  1)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物、易爆物品。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和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3.3易燃易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类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4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车器材。

  4)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5)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3.5季节施工

  1)大风大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

、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脚手架、易燃易爆仓库等应设置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6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材料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3.7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

  1)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2)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

采编:www.pmceo.cOm

篇2:高速公路工程冬雨季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工程冬、雨季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1)加强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4)发生火灾后,立即报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补救,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5)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电机房、电工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非易燃的材料库每50㎡内不少于1个。

篇3:项目驻地办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

  项目驻地办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

  1、试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试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试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试验室吸烟和使用明火。试验室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试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8、试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试验室的安全。

篇4: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篇5:工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安全工程师或兼职安全员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安全负责人应对消防器材设施,设立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安全工程师或兼职安全员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内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进场队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队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项目部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场地施工的队伍必须与安质部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场地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安质部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场地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氧气、乙炔气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工作点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地铁土建工程第十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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