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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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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8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质安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局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由业主指定分包队伍,仍由总包负责保卫工作,总包与分包签定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酿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12)施工中要采取措施,隔离中心工程两个标段的工作面,隔断除消防通道外的所有两个标段间的通路、防止自身材料、机具失窃。

  13)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两个标段的人员之间在工作面交叉时易引起的打架斗殴、材料和工器具互混易引起的争执或互偷互盗等不和谐事件的发生。

  14)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有出入证,出入证将以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企业和持有人照片等。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

  门卫值班制度

  1)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均需配带注明工程名称、证号、姓名、性别、职务、所属企业和照片等内容的出入证。

  2)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车辆的出入必须经过审批。

  4)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现场;门卫室配有足够的外来人员专用安全帽,并请带队负责人在安全交底上签字。

采编:www.pmceo.cOm

篇2:高层大厦工程项目治安保卫措施

  高层大厦工程项目治安保卫措施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组织机构,设立管理制度,做好现场的治安和工作。

  一、 组织机构

  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设保安员2名,具体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其余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配合执行。

  建立治安管理网络,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和基层治安保卫体制,落实治安保卫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二、 保卫工作措施

  ⒈ 工地设立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大型机械、成品半成品保卫。

  ⒉ 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及时进行教育,对临时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务工证及施工现场所在地户口或暂住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证件齐全方可启用。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⒊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并实行考核。每季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⒋ 对易爆、易燃、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并且对此物品的使用、保管等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相应的技术考核,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⒌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总分包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⒍ 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门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⒎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⒏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订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⒐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篇3:工程治安保卫措施(6)

  工程治安保卫措施(六)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组织机构,设立管理制度,做好现场的治安和工作。

  一、 组织机构

  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设保安员二名,计生专管员一名,具体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其余各管理人员及班组长配合执行。

  建立治安管理网络,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和基层治安保卫体制,落实治安保卫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二、 保卫工作措施

  ⒈ 工地设立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⒉ 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及时进行教育,对临时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务工证及施工现场所在地户口或暂住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证件齐全方可启用。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⒊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并实行考核。每季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⒋ 对易爆、易燃、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并且对此物品的使用、保管等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相应的技术考核,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⒌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总分包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⒍ 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⒎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8. 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订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9.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篇4:建筑工程治安保卫措施(十三)

  建筑工程治安保卫措施(十三)

  1 治安保卫工作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2 治安保卫措施

  2.1 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程治安保卫方案,定期研究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对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教育现场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2.2 项管部与各专业施工队签定工程《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由项管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按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2.3 料场位置、仓库门窗要坚固、严密,门锁插销要齐全。料工离库上锁,库房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

  2.4 贵重器材和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2.5 贵重器材和设备等在安装前,应安装好门窗,必须设警卫人员看管,加强防范工作避免造成损坏、丢失。

  2.6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带胸卡,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2.7 对于现场业主的设备、设施由于施工需要,需要搬迁、拆除。但未经业主同意,严禁私自行动。

  2.8 所区执行24 小时治安保卫值班制度。

篇5:工程项目现场治安保卫措施(8)

  工程项目现场治安保卫措施(8)

  1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系统

  (1)治安保卫组织管理体系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施工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3治安保卫教育

  (1)内容

  1)每月对职工进行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2)现场重要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班人和记录。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或设吸烟室。

  4)现场所有人必须服从和支持值班人员按规定行使管理。

  (2)教育记录卡每次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的记录存档,以备核查。

  4现场保卫定期检查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

  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5门卫值班记录

  (1)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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