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五)
1、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生产规定和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健全和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保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施工现场安全三级教育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各工种,各工序施工前均应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以及有关规定,在对施工班组进行操作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5、吊装作业,必须设指挥人员,规定专用讯号,严格按指挥讯号进行作业。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例行保养,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上岗设备必须定人定机,机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范施工。
7、所有施工车辆进出装车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指令,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指定路线行驶。
8、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抓好文明施工及落手清工作,积极创建区级文明工地。
9、工地设有专职安全员,各生产班组建立兼职安全员制度,做好"三上岗,一讲评"。
10、现场机电设备严格执行定机、定员、定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11、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一切事故苗子均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2、施工现场四周沿道路设排水沟,主要道路出口处设车辆冲洗设备,施工污水须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3、施工现场任何人严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如需拆除,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14、设备安装单位,建设单位分包的项目的施工队不准因施工不便利等原因随意割除结构中钢筋,工程上楼板等防护设施。施工前,项目经理要与安装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发现问题须及时协调解决。
15、模板支撑搭设、安装须按方案要求的间距、形式施工,保证整体稳定性。拆模时要小心安全,严禁向下乱丢乱甩,防止砸伤其它拆模人员。拆除模板、排架及无用的防护棚前,均应开拆除令,并经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16、电梯井道内要搭设安全网。
17、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8、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施工负责人不得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1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设施须有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须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夜班施工后,第二天早上就整理和收掉;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安全距离等措施。
2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和非生产所用的电加热器具。厕所、更衣室的照明采用36伏安全电压。
21、施工用电技术措施:
21.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经有关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
21.2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2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1.4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21.5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配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22、中、小型机械的使用措施
22.1项目部指派机管员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做好检查机械运行情况。
22.2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
22.3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
22.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22.5督促机操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22.6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22.7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22.8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采编:www.pmceo.cOm篇2: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本工程任务重、工期紧、施工难度大,为解决好施工与安全之间的各种矛盾,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本工程特点,制订如下措施,并以严字当头,一丝不苟,常抓不懈,认真贯彻执行。
(1安全管理机构
(1)建立以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管理系统,设置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工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重点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
(1)违章违纪安全的教育;
(2)主人翁责任感和安全第一的教育;
(3)本职工作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
(4)遵守规章制度和岗位标准化作业教育。
在方法上,采用系统教育和经常教育相结合,开工前进行脱产系统教育,平时抓紧时间进行经常性教育,利用班前班后交待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竞赛和安全评比,定期公布评比情况,举办安全生产展览,使施工生产轰轰烈烈,安全生产扎扎实实。
(3安全责任到人
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监察员,队设立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逐级负责,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挂帅,全员参加,安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把对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作为承包人的重要职责,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施工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
提高全员意识,消灭事故隐患,把不安全的隐患消除在荫芽状态之中。
经常与当地政府联系,密切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严肃群众纪律,搞好工农联防,共同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略)
(5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均须检修完毕确保到位后即可开展作业;
3、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范手册进行工作;
4、定期维护、定时保养、及时检查主要部件,确保良好运转状态,严防机械带病作业;
5、在各作业段(点)特别是路边装土的挖掘机、装载机和自卸汽车,因为有行人、交通车辆干扰,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持袖章拿红、绿旗指挥,并设立施工标志牌标;
6、挖掘机在旋转半径内应严格注意行人、树木、管线、电缆等施工障碍、重要建筑物(品)上应装置醒目标识;
7、夜晚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现场,确保视线、视野良好;
8、机械设备不作业时应有规则地停放,并派专人看管,严防被破坏和误操作。
篇3: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做好项目施工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除了首先需要可靠的管理体系外还必须有稳妥的技术措施及更好的防护措施。
1. 工人进场前进行"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
2. 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电焊工、架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此外还应做好环境、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等。各种限制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基坑四周应设置上下两层防护栏杆。
7.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还应设红灯示警。
8. 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方案,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2)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低压照明设施,主要通道入口,上下入口均应设照明装置。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各级安全员应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电线,电线跨过主要施工道路时,最低架空高度不应低于6 m,其它地方应不低于5 m。
(4)所有用电设备一律要接地接零,电动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均应有安全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用电设备不使用时一律拉闸断电,所有配电箱均要上锁,架设和拆除供电线路一律由电工负责操作,严禁其它人员乱拉电线。
(5)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的电路一律采用选型合格的五芯电缆,并要正确架设。
(6)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定期检修,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漏电保护的闸箱,严禁在潮湿带电状态下施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由低压配电装置(配电瓶、配电箱)配电线路,控制装置(开关箱、控制电气)和用电设备(各种施工、加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以及电气照明灯具)等组成。应重视在建工程与临时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开关箱、熔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使用。
(8)夜间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 的低压防爆工作灯。
9.防台风、防雨措施:
(1)在施工期间应收集天气预报情况,以便安排工作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浇灌混凝土之前准备搭好防雨布、棚,防止雨水冲刷混凝土。同时,注意保护电源设备,并作好设备、机具的防雨工作。
(3)台风到来前应特别提高警惕,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台风到来之前,应对高耸竖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进行加固,临时设施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地面、楼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要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要及时撤到建筑物内。台风过后要立即对脚手架、模板、钢筋特别是电源线路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工。
篇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工种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1)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 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的制度。
篇5:高层大厦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高层大厦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本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本项目施工将按管理体系要求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消防管理负责人
劳务管理负责人
其他有关部门
项目经理
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3、项目安全员活动和安全教育;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1、制订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2、督促安全措施落实;3、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2、监督机械操作员持证遵章作业。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2、消除火灾隐患;3、组织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
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构;3、提供必需劳保用具用品,保证质量。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2、卫生、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人健康。
有关工作的执行人和班组长
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认真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不违章作业,消除一切事故。
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工程的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管,安全员为具体负责,施工员具体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在本工程施工进程中不出安全事故。
1.2安全防护和制度
严格执行班前安全制度,认真执行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针对作业条件、天气条件、施工进度等进行准确地、有针对地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
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严禁向上或往下抛掷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
梯子不得缺档、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度为宜,使用人字梯时,中间要用牢固的绳索连接,禁止二人或二人以上在同一梯上作业。
在2m以上(含2m)高处作业,必须搭设防护严密的操作平台,否则,必须使用安全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进行吊装作业时,应设专职起重指挥,起重扒杆和吊装物件下,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区域。吊装区域必须设置警戒和警示牌。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牌。
对施工现场和设备、容器等安装现场的“四口”,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人员坠落伤亡。
1.3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设置安全型配电箱。
各种电动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施工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触(漏)电保护器。
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在沟、槽、坑、洞及危险设红灯示警,以防止人员伤亡。
照明灯具必须悬挂在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管道内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36V以下(含36V)的安全电压。
1.4动火
在非禁火区或固定动火动区内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
在易燃、易爆的楼房、管道、设备和禁火区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同时,由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气体分析合格下同意并派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后,方准动火。否则,禁止动火作业。
动火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证”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动火证”内容有不完整的方面,必须及时向“动火”签发部门提出,严禁盲目施工。
在危险场所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对动火点的易燃物品,在动火(焊割)前应清理干净。
对沾有易燃、可燃的材料、设备,动火(焊割)前应冲洗干净。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火”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准延长作业时间,延长作业时间必须另办手续。
“动火证”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转让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地点应有灭火器材、监护人员,动火完毕,待火种熄灭并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