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使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集团公司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1.2条 本细则在第七分公司范围内适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伤害事故,年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七分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分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按三级建立,即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附后。
第四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4.1条第七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并作出相应决策。
2、制定分公司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做好对项目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服务工作。
4、负责安全台帐,消防台帐的核查工作。
5、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奖惩制度,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实行对项目不定期检查。
6、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事故处理后的复查工作,并及时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一切行为,有权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决定停工,并上报分公司领导。
8、负责工程安全生产有关验收手续,并督促整改验收。
9、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4.2条项目部履行职责:
1、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条例和集团公司、分公司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并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并组织实施。
3、在开工前,应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书及打桩、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外架、井架、塔吊、模板、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等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实施。
4、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
5、项目经理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考核,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奖罚。
6、认真抓好班组自检、互检、巡回检、交接检以及周检等工作。
7、认真做好安全台帐、消防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齐全。
8、认真对待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创卫等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至符合要求后,通过分公司验证、对查出问题不落实整改造成事故隐患或事故者,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9、文明施工、施工机具、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必须严格按分公司验收制度执行。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1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分公司月检、重点检、日常监督检,项目部周检、巡回检、班组自检、互检。
2、检查依据:
国家规范、标准;国家、省、市地等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条例、规定;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程序文件,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
3、检查内容:JGJ59-99标准为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
4、检查组的组成:各级检查组由主管领导亲自主持,保证检查的权威性。
5、分公司每月一次对项目进行大检查,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担任,工程部等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抽调其它相关人员(专项安全员)参加,分公司安全职能部门不定期经常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分公司月检及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事故隐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整改单)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项目部必须认真对待,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返回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整改回执或整改期限到后必须及时组织复查复验,对复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者,责令停工并处以重罚。
第5.2条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基坑支护按方案实施防护完成后必须经分公司、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2、文明施工验收在工程开工二个月内通知分公司、集团公司验收,如遇特殊情况应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但不超过三个月。
3、井架、外架安装后使用前必须经过分公司验收合格,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其中外架按三步为一验收批,井架按搭设施工段为一验收批。
4、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设备管理处主任工程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实施。塔吊基础专项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塔吊、人货两用梯的验收应根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使用验收手续。
6、支模架搭设验收按集团公司下发的支模架搭设验收制度执行。
7、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文明施工,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施工机具等验收前项目必须提交相关完整的验收资料。
第5.3条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1、被评为国家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20000元,按合同要求被评为省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5000元;合同无要求被评为省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8000元;被评为地市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3000元;被评为地市级样板标化奖励5000元;(以上奖项以项目竣工时最终成绩为准,在各县获标化的减半奖励,同时以最高奖项予以奖励。)
2、分公司
月安全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5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1000元,在杭州市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工程,奖2000~3000元,在其它各地市及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2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3000~5000元。3、对创标化现场有突出贡献的领导,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可酌情分别予以奖励。
二、处罚
1、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
2、分公司、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单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回复,每次罚款500元,同一项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给予停工整改并罚款1000元。
3、分公司月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在各地、市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2000~3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3000~5000元。
4、项目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15000元,发生重大事故,罚3000~5000元/起,发生设备、火灾事故视情节轻重罚2000~10000元/起,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罚款。
5、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项目,由监察室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6、已列为分公司创市、区级"双标化"项目的工程,竣工没有达到目标的,罚款2000~3000元。
7、项目部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每次罚500元。
8、以上罚款需累计计算,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被处以罚款的项目,分公司按规定予以罚款。项目部发生事故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处以罚款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本细则自20**.4.1日起实施。
编辑:www.pmceo.Com篇2:X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某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搞好文明施工,将**苑工程建成文明样板工地,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施工计划管理制度
1、认真编制施工月、旬作业计划。
2、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工程工期考核记录。
3、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建立单位工程工期考核记录。
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做好安全生产。
5、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定保护措施。
二、建立健全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
2、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分公司技术科对项目交底,项目总工对工长交底,工长对作业班组的交底都必须得到认真执行。
3、分项工程严格按照标准工艺施工,每道工序要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料具。
2、砼构件、玻璃、门、窗等各种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分类按规格堆放,做到妥善保管,使用方便。
3、现场仓库内外整齐干净,怕潮,怕洒,怕淋及易失火物品应入库保管。
4、严格执行限额领料、材料包干制度。及时回收落地砂浆、碎砖等余料。做到工完场清,余料要堆放整齐。
5、现场各类材料要做到帐物相符,并要有质量证明,证物相符。
四、施工现场场容要求
1、现场要加强容管理,使现场做到整齐、干净、节约、安全、施工程序良好。
2、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
3、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通畅,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
4、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量大,周围材料多,施工垃圾也较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清理后集中堆放,高层垃圾用吊斗集中吊运下来,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要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5、为避免上一层的积水经楼梯、电梯井等部位流到下一层,造成施工现场的混乱,及利于楼层积水的排放,应在层与层之间的楼梯、电梯井等部位设置挡水措施,使本层集水在本层排放,使作业层保证有干燥的工作面。
6、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7、对于所用场地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8、在现场出入口设洗车槽。派专人负责,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将泥土等带到道路上。
9、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
10、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
五、宿舍管理制度
1、每间宿舍挂牌明确卫生、治安、防火责任人。
2、不准外来工及闲杂人员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留宿,需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工地主管同意方可。
3、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4、不准在宿舍里生火、煮饭,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5、按时就寝,按时息灯,不得有眠灯。
6、床铺上下整齐、美观大方。
7、安全帽、工具、日常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8、宿舍保持卫生清洁,无蛛网,无污水,无污物,无异味。
9、宿舍区周围无污物和污水。
六、厨房卫生制度
1、室内无蚊蝇、无积水、无蛛网、无虫。
2、采购的食物无腐败变质,当天烹制食物24小时留样。
3、蔬菜要浸洗、有漂水措施。
4、冰箱生熟食物分开放置,熟食有遮盖;设生、熟铁板刀;调味品加盖存放和保持卫生。
5、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上墙,炊事员操作时要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不戴手饰物。
6、现场设置茶水桶,茶水桶要加锁。
7、洗碗槽、就餐间洁净、无污垢。
七、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中、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我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经常对工人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欧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八、施工现场治安与防火管理措施
为做好施工现场防火、治安管理,贯彻消防、治安管理方针,确保企业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实施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
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层级责任制,任命层级防火、治安责任人、落实防火、治安责任。
3、对于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为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模板堆放,按消防要求配备泡沫式灭火器。
4、建立健全防火、治安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坚持对在场人员进行法制、治安管理、消防知识教育,配备足够的义务消防员。
5、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和使用。严格动火作业的审批和交底制度。
6、坚持层级防火、防范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
8、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以应付突发意外,做到有备无患。
9、施工期间需要动火作业及动火的部位,必须先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才能给予进行动火安全交底工作,发出动火作业安全交底书,要求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在交底书栏目上签名。
11、凡施工期间需要动火作业时,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在动火前做好"八不",在动火中做到"四要",在动火后做好"一清"工作。
12、严禁在施工现场范围及宿舍区内生火和男女混住,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电热器具。现场及宿舍内外要保持道路通畅。
13
、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根据各个时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确保消防器材的用量。14、加强对施工现场模板(木料)制作安装场的监控,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定期清理木糠、木碎。保持施工大楼各层间的出入通道畅通。
15、新工人进场上岗前要接受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法规、法制、治安管理培训教育,并设立班组长为防火、治安责任制,做到日日防火、防范、整体安全。
16、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每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班级实行每天自查,并做好消防、治安资料的日查、周检登记制度,现场保卫必须按照值班轮值制度24小时轮值,勤巡逻、多查看,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