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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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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安全措施

  门窗工程安全措施

  1.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

  2.裁划玻璃,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3.安装玻璃时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入袋内,随安随取。同时严禁将铁钉含于口内。

  4.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拴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避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6.开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面及附近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及工具掉落伤人。

  7.大屏幕玻璃安装应搭设吊架或挑架从上至下逐层安装。

  8.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并在安装完后,应随即将风钩挂好或插销,以防风吹窗扇碰碎玻璃掉落伤人。

  9.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采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

  10.安装完后剩下的残余破碎玻璃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避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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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电安装工程安全措施

  水、电安装工程安全措施

  1、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楼板、砖墙打眼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靠近。

  3、人力弯管器弯管时、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头部要避开。

  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5、放电缆时,电缆终端应绑孔牢固,线盘应转动缓慢,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的钉子应拨掉或打弯。

  6、进行耐压试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测设备或电缆两端应有人看守,人员撤离,并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压。

  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试中线路和设备,测定感性或容性的设备,材料(如变压器、电缆等)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开压方式运行。

  9、电焊机外壳必须接良好,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更换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凳高,雷电时,禁止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过程中应注意防火。

  10、井道内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保护措施。

  11、攀登作业时、梯底部应坚实,示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须有牢固措施,踏板上下以30mm为宜、并应有防滑措施。

  12、施工人员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13、每次施工后应做到工完场清。

篇3:金属扶手栏杆工程安全措施

  金属扶手、栏杆工程安全措施

  1.金属构件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在安装中相互监督。

  2.做艰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材料构件堆要整齐、平稳。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系邓安全带,并在高空作业时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4.施工前应检查脚手架、板的稳定性。脚手架冲于着地部分必须增加垫板等,分散开以免发生平台受集中荷载过大而塌陷造成事故。

  5.高空作业人员应经医务部门检查同意,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等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搞好防暑降温工作,预防中暑。根据气温变化,灵活调整工作时间。

篇4:电焊气割工程安全措施

  电焊、气割工程安全措施

  一、电焊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2.在狭小的空间内(如外脚手架)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3.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4.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6.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7.拉断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二、气割

  1.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震: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尤其是严寒季节,在低温情况下,金属材料易发生脆裂造成气瓶爆炸。

  a、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绳、链条、电磁吸盘等吊运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运输时,气瓶必须有护圈和戴好瓶帽;

  b、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突然倾倒;

  (3)防热:要防止氧气瓶直接受热,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等10m以上。

  (4)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主要发生于开启瓶阀和减压器的操作,我们应当了解,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摩檫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即绝热压缩)等,都可能成为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的因素。因气瓶里的氧气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锈皮等,当瓶阀或减压器开得过快时,则随氧气高速的水滴和固体微粒物,就会与管壁产生摩檫而出现静电火花。关于绝热压缩的危险是:高压气流的冲击,将使减压器内局部(高压室或低压室)的气体受突然压缩,瞬时产生的热量会使温度剧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胶软隔膜、衬垫等着火,甚至会使铜和等金属燃烧,造成减压器完全烧坏,还会导致氧气瓶着火爆炸。

  (5)留有余气并关紧阀门

  留有余气的目的是使气瓶保持正压,可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瓶内,同时便于瓶内气体成分化验;

  (6)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

  按照安全规程的规定,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性技术检验。规程规定每三年检验一次。

  (7)当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进行解冻,绝对不能用火焰烤或烧红金属去烫;

  (8)防油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同时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阀门或减压器等;

  (9)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2.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9-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4)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6)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7)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

  40℃(即烫手);

  (8)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9)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严禁铜 、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低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以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00-1515-2525-40

  剩余压力(MPa)0.050.10.20.3

  3.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加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工作场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高,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伤人;

  点火试验。如果点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现象,则说明割嘴没有装好,这时应松开割嘴进行检查;

  (2)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氧。

篇5: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装工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作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

  3.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4.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如因现场件限制,可配备信号员传递其指挥信号。

  5.高处吊装作业应由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担任,禁止酒后或严重心脏病患者从事重吊装的高处作业。

  6.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7.运输构件时应支垫稳妥,捆绑牢固,运输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开各种障碍物。

  8.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并选用合适的滑轮组和起重钢丝绳,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9.预制构件起吊前,必须将模板全部拆除堆放好,严防构件吊起后模板坠落伤人。

  10.现场堆放构件,必须支垫稳妥,并用支撑撑牢,严防倾倒。

  11.严禁将构件堆放在通行道路上,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12.使用橇杠做橇和拨的操作时,应用双手握持橇杠,不得用身体扑在橇杠上或坐在橇杠上,人要立稳,拴好安全带。

  13.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对地下的坑穴和松软土层者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体承载力较小地区,采用起重机吊装重量较大的构件时,应在起重机行驶的道路上铺设路基箱。

  14.起重机严禁在斜坡上作业,两个履带不得一高一低,并不得截负荷行驶。

  15.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与此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16.严禁超载,起重机在卸载或空载时,其起重臂必须落到最低位置,即与水平面的夹角在60℃以内。

  17.新到、新修复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要作用前应经过检查、试吊(作静负荷试验及动负荷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25%,试验时将重物吊离地面1m,悬空10min,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度。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所用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10%,试验时应吊着重物反复地升降、变幅、旋转或移动,以达到检验起重机各部分运行的情况是否良好和可靠。

  18.塔式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在构件吊装就位过程中必须行走时,重物必须在履带或轮胎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牢缓慢行驶,重物离地不得超过400mm。

  20.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它类型的起见重机时,应设有避雷装置或漏电保护开关。

  21.构件吊装就位,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后,方准松开吊钩或拆除临时固定,未经固定,不得时行下道工序,或在其上行走。

  2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23.在雨期或冬期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即应清除冰雪,钢结构上捆绑麻袋或在屋面板上铺草袋等。

  24.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具袋内,严禁随意丢掷。

  25.在高处用气焊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已割下物坠落伤人。

  26.工人在安装、校正构件时,应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并佩带安全带。

  27.在雷雨季节,起重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要根据当地平均雷暴日数及设备高度,设置防雷装置。如年平均雷暴日小于15天的地区,50m高的设备,年均雷暴日大于90天的地区,12m高的设备,均需装置避雷设施。

  28.不直接参加吊装的人员和与吊装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吊装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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