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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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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计算步骤

  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的计算步骤

  定额计价法: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

  (1)设计图纸。在计价前要完成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程序;

  (2)现行计价依据、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标准、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以及有关费用调整的文件;

  (3)工程协议或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组织措施等;

  (5)工程计价手册。如各种材料手册、常用计算公式和数据、概算指标等各种资料。

  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

  (1)熟悉图纸。

  (2)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

  (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

  (1)计算工程量一般可按下列具体步骤进行:

  1)根据施工图示的工程内容和定额项目,列出需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

  2)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

  3)根据施工图示尺寸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学计算;

  4)按照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的计量单位对应的计算结果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一致。

  (2)工程量的计算,要根据图纸所标明的尺寸、数量以及附有的设备明细表、构件明细表来计算。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严格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图纸尺寸进行计算,不能随意地加大或缩小各部位尺寸;

  2)为了便于核对,计算工程量一定要注明层次、部位、轴线编号及断面符号。

  3)尽量采用图中已经通过计算注明的数量和附表。

  如门窗表、预制构件表、钢筋表、设备表、安装主材表等,必要时查阅图纸进行核对。

  4)计算时要防止重复计算和漏算。

  一般也可按照施工次序,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由左而右,事先草列分部分项名称,依次进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来计算,最后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

  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

  在计价过程中,如果工程量已经核对无误,项目不漏不重,则余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套价,计算直接费。套价应注意以下是事项:

  (1)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

  (2)定额换算。

  任何定额本身的制定,都是按照一般情况综合考虑的,存在有许多缺项和不完全符合图纸的地方,因此,必须根据定额进行换算,即以某分项定额为基础进行局部调整。

  如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增加的系数等等。

  注:有的项目允许换算,有的项目不允许换算,均按定额规定执行。

  (3)补充定额编制。

  当施工图纸的某些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特征相差甚远,既不能直接套用也不能换算、调整时,必须编制补充定额。

  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

  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定额中项目所列的用工工日及材料消耗数量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相加汇总便得出该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

  注:工料分析表将来可以进行价差调整时运用。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

  在项目、工程量、单价经复查无误后,将所列项工程实物量全部计算出来后,就可以按所套用的相应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进而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并汇总得出工程造价。

  第七阶段:复核

  复核时,应对工程量计算公式和结果、套价、各项费用的取费及计算基础和计算结果、材料和人工价格及其调整等方面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复核。

  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说明工程计价的有关情况,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性质、内容范围、设计图纸号、所用计价依据、有关部门的调价文件号、套用单价或补充定额子目的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封面填写应写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量(建筑面积)、工程总造价、编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编制人及其资格证号和编制日期等。

  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程序和方法与工程量定额计价法基本一致,只是第四、五、六、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

  组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与工程定额计价法相同,每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一个或几个子目,每个子目相当于一个定额子目。所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项目套价的结果是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不是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直接工程费。

  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由一个或几个定额子目组成,将各定额子目的综合单价汇总累加,再除以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可求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第六阶段:费用的计算

  在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分析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从而汇总得出工程造价。

  其具体计算原则和方法如下: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并考虑风险因素。

  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等。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构成类似。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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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定额计价清单计价本质区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本质区别

  一、按定额计价时

  1.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用的计价模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2.采用的单价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是除规费和税金的全费用单价。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的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3.反映的成本价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4.结算的要求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结算时按合同中事先约定综合单价的规定执行,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工程预算定额计价,结算时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计价,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6.项目的划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划分以实体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分离,施工方法、手段不列项,不设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这样加大了承包企业的竞争力度,鼓励企业尽量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项目划分按施工工序列项、实体和措施相结合,施工方法、手段单独列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规定,不能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

  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计算,这是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按实物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操作裕度等因素。

  8.计量单位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是按基本单位计量。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可以不采用基本单位。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

  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2、竞争性;3、通用性和实用性。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四、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传统定额方

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

  2、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传统定额是量价合一。

  3、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搞过几个装修工程,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都采用的是清单,实际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工程造价都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也比较顺利,实现了甲乙双方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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