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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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的相关规定

  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增补必要的说明。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四、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

  (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竣工图要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能交工验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按交工验收时双方议定的期限补交竣工图。

  六、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一套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存,关系到全国性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首都机场、南京长江大桥等),应增交一套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七、大型工程竣工后,凡上述竣工图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重新绘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力量绘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资料。

  八、编制整理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凡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解决;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和需要复制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建成使用以后需要复制补制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采编:www.pmceo.cOm

篇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法规。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用最少的人力和财力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3、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结构特点、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本工工程各栋号按单位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4.1工程概况。

  4.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主要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4.3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专业工程与土建工程的关系,总包与分包范围。

  4.4分年度的工程量和施工产值计划,以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5质量保证体系。

  4.6分年度的构件、半成品、非标准设备、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安装设备和劳动力的需用量计划。

  4.7拟建附属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规划。

  4.8施工交通道路、现场排水系统等设施的统筹安排和解决办法。

  4.9施工所需的水、电、热、动力供应数量及其解决办法。

  4.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5.1编制依据

  5.2工程概况

  5.3施工布署

  5.4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5.5项目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5.6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5.7冬雨期施工措施

  5.8成品保护措施

  5.9降本措施

  5.10工期保证措施

  5.11施工平面布置图

  5.12主要材料、半成品、设备、施工机械的需用量计划

  5.13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5.14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水电的布置。

  5.15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临电方案中体现),环境保护等。

  5.16主要分项工程综合进度计划

  5.17对于不单独编制质量计划的工程项目,应将质量计划的有关内容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去。

  6、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设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6.1分项工程特点(专业工程描述专业系统的功能、状态、设备数量与土建工程的关系)

  6.2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操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6.3机具、材料需用量计划

  6.4工期要求及工序搭接顺序

  6.5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由不同级别来组织编制和审批。

  7.1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经理主持编制,其成员以项目经理部为主,公司施工管理、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部门进行指导并配合编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长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程师审批。

  7.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长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程师审批。

  7.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可根据图纸供应情况分阶段编制。但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最终应是完整的资料。

  7.4分部、分项工程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编制,施工现场临电、临水方案由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工长)编制,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定后实施。

  7.5施工用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均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方案。高层、超高层和高度大于30米的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后附计算书一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安全保卫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其余脚手架方案由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审批。

  7.6各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均要编制所承担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7.7按北京市建委“京建施字(1997)第54号”文要求,基坑深度超过5m的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基坑边坡稳定和基础施工必须执行工程申报和施工方案备案制度,项目经理部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将施工单位资质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批准,开工前一周内向市建委申报登记、备案后方可实施。

  7.8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至少一式两份,同时附有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平面图用微机编排打印。

  7.9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生效。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意见报送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变更

  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变更项目经理应提前提出修改意见,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变更记录,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合格后技术质量部签署意见,报请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署意见,由技术质量部作为修改文件,并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并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发范围及时发至相关的部门。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贯彻与实施

  9.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审核批准,工程不准施工。项目部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肃认真执行,实施时应以方案为准则,不应违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

  9.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组织施工管理、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部门进行抽查,并给予评定,发现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关规定施工的应及时纠正。对严重违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工程,应停止施工,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组织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篇3: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文件。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1.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点单位、分部工程.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属于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2.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上级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设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施工方案,实际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不足6米的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2.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股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装饰阶段等内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分册应顺序编号。

  2.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报批。

  2.6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3.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过5米(包括5米)的工程;

  3) 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4) 采用爬、挂、挑脚手或其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

  5) 基坑开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围护设计;

  6) 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

  7)其他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专项施工方案。

  3.2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报公司备案。

  3.3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先经项目部技术负贵人审核通过,上报时应附项目部审批意见。

  3.4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需报送二份,若有修改,则在修改后应再报送一份修改稿,报公司备案的需上报一份。

  3.5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或阶段施工前两周报批。若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尚未上报公司已进行施工者,公司应责令其停工。

  4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修改、检查

  4.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方案交底会,由项目工程师进行交底。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允许擅自变更。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者,应先提出修改方案,经审批后在实施。

  4.2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3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公司均应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

  1)项目部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若有修改,有经审批;

  3)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结果。

  4.4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检查工作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执行。发现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较严重者,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篇4: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编制原则

  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篇5: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2、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3、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4、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督促实施。

  5、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2施工进度计划。

  5.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5.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5.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5.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6、经批准后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内业技术员交资料员登记发放。

  7、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技术、质检、生产、安全、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有关施工队及工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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