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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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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试论

  现行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试论

  [摘要]工程监理制已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保证工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继续强化并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势在必行。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保证工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已被普遍使用,对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权利、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工程项目监理是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并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1.目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存在的弊端

  在我们的工程建设监理实践中深感我国监理制度起步晚,旧有的体制观念仍束缚着市场化监理模式的发展,笔者认为当前监理工作存在如下误区:

  1.1目前监理仅局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制度应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的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实行了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制度,但大多地区监理工作还仅局限于项目的施工管理阶段,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工程便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尤其是大型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影响因素较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发展。

  1.2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失衡。

  目前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过渡竞争造成不良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从而造成了市场的混乱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请出制度势在必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另有,当前地方保护部门分割,平等公开、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尚未形成,政府应为此理顺其资质管理。

  1.3对业主行为规范不到位。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项目能否如期实现。近年来,国家已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工程监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工程进度款拨付方面,业主不经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方拨款更为普遍,甚至不应拨的款而业主直接支付。这样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只有建立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1.4监理定位应准确,决不是施工方的质检员。

  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四大主体之一,监理应发挥主要作用。但工程项目建设中,重设计、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很普遍。监理工程师作为公证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开展工作,决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决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施工方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应全面。

  1.5对合同的管理不到位。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只有熟悉合同并深入学习研究,才能管理落实好工程的监理工作,使工程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做好一切工作的主要依据,否则,造成业主盲目指挥、承包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监理失控的混乱局面。

  2.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

  2.1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会较熟悉,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2.2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应该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敏感的话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3.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1)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2)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3)对索赔事项的审核,确认;(4)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3.2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1)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

  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订。

  3.3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4.1规范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4.2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4.3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4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4.5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4.6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严禁转包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请业主进行认定。(2)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报请监理验收,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3)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4)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4.7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并向业主报告,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4.8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市场,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这一制度一定会得到更加完善。发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继续强化并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势在必行。相信监理的第二个春天即将来临,摆在监理行业的困境必将过去,我们的监理事业必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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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监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工程监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组织的各项要求和布置,对涉及公司的改革、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或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会议精神;

  2.讨论和检查公司的各项组织、党务、教育、宣传、纪检、工会、审计、监察、共青团等工作,研究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并作出相应决策;

  3.讨论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讨论重要工作的布置;讨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4.在征得总公司同意后,研究和审批公司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提议公司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等;

  5.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及时研究,作出采取必要措施的相应决定;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研究其它需经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由经理提议,书记确定。会议讨论需要的汇报材料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预先准备好;

  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在书记的授权下,由经理主持;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有3人以上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会参加。涉及领导班子成员本身的议题,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也在会前提出。会后,应将会议精神与未参加成员通气;

  3.每次联席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一至二天通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提前送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4.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前,应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有的还应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力求作出准确的决策;

  5.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缓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凡是对于联席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一定要坚决执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可以反映,但执行态度应坚决,不得推诿或拒办;

  6.每次联席会议均作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的分管成员认真组织落实,重大问题落实情况,要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

  7.严格保密纪律,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除经会议批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征求意见、通报或公布的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泄露;

  8.列席联席会议的人员,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9.与会人员发言应简明扼要,重大议题应提前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并要求围绕议题中心。

  三、文件审批制度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涉及到全面工作的政策性文件需经公司书记签发。由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而印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授权经理签发。

  四、集体领导制度

  1.公司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后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无权改变领导班子会议上的集体决定,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事后要迅速向领导班子汇报;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互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并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对联席会议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在联席会上提出讨论,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联席会议上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公司领导班子的各成员对所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篇3:工程监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工程监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二、经理办公会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安排一个阶段的工作;商讨工作,作出决策;处理本公司及各监理项目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并决定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范围、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员需求等;研究决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以及经理认为需要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经理办公会议事规程:

  (一)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报经理确定。各部门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在会前二天以书面材料送公司办公室;

  (二)公司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能够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

  (三)凡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事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准备,为会议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对需要会议做出决定的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四)参会人员不准私自录音及整理会议记录,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会议决定的问题。会议精神需要传达报道时,必须报经理批准;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组织工作,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为正式文件,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其他领导会签。

  六、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在会前通知有关参会人员。

篇4:项目监理组外业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组外业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坚持对工地现场进行持续的巡视,并负责工序验收,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理。

  2驻地办高监及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每天巡视工地一次,总监办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每二天巡视工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每三天巡视工地一次,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现场了解或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3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各分项进行验收,严禁故意拖延验收或刁难;验收工程时,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验收项目逐项进行实测实量,同时做好原始记录,并据此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严禁抄袭或复印承包商的自检资料作为监理的抽检资料。

  4各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随时检查承包商的工地材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监理部门汇报。

  5各监理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施工进展情况以及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当工程进展落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提请承包人注意,必要时应提请承包人制定措施并调整施工计划,同时向总监汇报。

  6当出现工程量现场确认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办工程部和合同部,必须时邀请业主参加,承包人和驻地监理必须积极配合核实、确认数量;现场确工程量时应有专人负责数据记录、绘制草图,并拍摄照片或录像等资料,照片或录像要能反映出桩号、部位、参与人员、现场测量过程等;工程量现场确认原始记录应由各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工程设计变更或计量的依据。

  7本项目是不断行扩建施工,安全风险很大,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安全培训和交底到位、安全投入和设施到位、安全检查和监督到位;实行“四控”:技控、物控、人控、预控;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监理,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应下达书面停工指令,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8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对工程现场情况做准确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商指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超出权限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监理部门汇报。

篇5:监理管理制度: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1总监办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1.1总监办技术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书面技术交底、管理制度等,它们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还包括文件、指令、通知、会议纪要等,它们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1.2技术文件由相关专业工程师编制,由驻地或部门负责人初审,经总监批准后印发。

  1.3重要技术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需报公司总工办审批。

  1.4部分技术文件需按要求的份数报业主审批或备案。

  1.5技术文件由资料员分类归档保存。

  2承包人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2.1承包人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分项划分、各类开工报告和首件工程施工总结报告、各类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工程变更、索赔、计量支付等。

  2.2具体负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承包人编制并及时上报相应的技术文件。

  2.3承包人上报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签收,签收时应审查文件份数、格式、日期等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一律拒收。

  2.4资料员签收承包人上报的技术文件后,在收文记录上登记,再填写总监办《技术文件审签单》交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和总监审查。

  2.5相关监理人员审查合格的技术文件由具体负责的专业工程师拟定审批文稿,报驻地或部门负责人、总监审查同意后,交由资料员印发批准文件,再下发至承包人或上报至业主,并存档。

  2.6相关监理人员审查不合格的技术文件由具体负责的专业工程师汇总《技术文件审签单》上列出的问题,拟定《退文单》,经总监审查、签字后,通知承包人在《退文单》上签字,并与技术文件一同取回修改;承包人签字的《退文单》和不合格的技术文件在退回承包人时总监办均留存一份。

  2.7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技术文件,总监办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办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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