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科技股份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4317

科技股份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正在筹划将其拥有的“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注入本公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z科技,股票代码:000969)已于20**年11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046)。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就该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与磋商。截止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协商推进中,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z科技,股票代码:000969)于20**年11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协调各方加快推进该事项相关工作;同时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年11月29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篇3:城建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城建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上级部门、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落实情况;

  (二)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召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重大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及项目资金争取、分配情况;

  (五)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情况;

  (六)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如评比和表彰先进、上报重要数据资料、重要信息、重要外宣稿件等;

  (七)经费开支情况;

  (八)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

  (九)其他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突发性事件、事故;

  (九)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十)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三)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四)凡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件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五)报告事项由责任部门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程序执行,经政府采购部门同意由公司自行组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由开发建设部提出方案,综合办公室及资金财务部参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询价采购方案,由资金财务部参与监督,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规定,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