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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编车间产品质量的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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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编车间产品质量的控制管理制度

  塑编车间产品质量的控制管理制度

  1、 车间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1.1、 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

  1.2、 在车间内部岗位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

  1.3、 认真组织职工学技术、学业务、努力提高职工的技术和业务素质。

  1.4、 严格工艺纪律、认真执行工艺要求,生产中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

  1.5、 严格工艺过程的检验制度,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

  1.6、 专职检验人员发现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车间有关人员并有权停止生产。

  1.7、 对生产中出现的废品和不合格品,要查明原因,并单独存放处理。

  1.8、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半成品或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1.9、 制定质量指标和质量考核办法,严格质量奖罚措施。

  1.10、 除专职质检人员定时对产品质量的检查外,车间管理人员定时或不定式的对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2、 车间各工序的质量要求。

  2.1、拉丝工序的质量指标及要求。

  2.1.1、尺寸要求:

  a. 厚度 0.05±0.002mm

  b. 宽度 2.56±0.1mm

  c. 强度 单丝拉力大于4Kg

  2.1.2、外表质量要求:

  a. 颜色桔黄色,丝面光滑、有光泽。

  b. 纱锭外观清洁、无灰尘、无油污。

  c. 管丝缠绕平整、光滑、无包头现象。无起毛现象。

  d. 管丝中间无断头,无双头丝。

  e. 管丝存放整齐,无碰伤和划伤。

  f. 扁丝成品率大于98%(折合重量)

  2.2、圆织工序的质量指标及要求:

  2.2.1、布面尺寸要求

  a. 经密:40根/10cm

  b. 纬密:40根/10cm

  c. 布筒宽度:56+0.5cm或-1.5cm

  2.2.2、布面外观质量要求:

  a. 布面无重丝现象,无脱纬现象。

  b. 布面光滑平整无趋折。

  c. 布面清洁、无灰尘、无油污等污染现象。

  d. 轻次品点少于2点/100米。重次品点少于1点/100米。

  e. 编织布综合次品率不大于1%(折合重量)

  3.3、成品加工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3.3.1、切割工序的质量指标:

  a. 长度:99±1cm

  b. 斜度小于1cm

  c. 布面清洁、无次品点。

  d. 每100条为一打,计数要准确,存放整齐。

  e. 对操作者的姓名、生产日期、成品数量、次品重量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3.3.2、印刷工序:

  a. 字体工整、齐全、无缺字和缺笔划现象。

  b. 颜色均匀一致,字面清晰无涂抹现象。

  c. 印刷位置准确、无错位、无倾斜。

  d. 印刷综合次品率不大于2‰

  e. 每100条为一打,计数要准确,存放整齐。

  3.3.3、缝纫工序:

  a. 针距小于0.8cm

  b. 折宽 2cm±0.5cm

  c. 缝线距底边距离1cm±0.2cm

  d. 不得有跳针和漏缝现象。

  e. 线头长度为:5cm±2

  f. 每100条为一打,每5打为一捆,交替整齐存放。

  g. 缝纫综合不合格率不大于1‰

  3、 质量管理的考核办法:

  车间生产人员要认真按工序的质量指标和要求进行生产。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办法如下:

  ①、 产品尺寸不合格者,每次罚款10元。

  ②、 产品外观不合格者,每次罚款5元。

  ③、 拉丝工序次品率每超1个百分点罚款20元。

  ④、 圆织工序次品率每超1个百分点罚款30元。

  ⑤、 印刷工序次品率每超1条百分点罚款3元。

  ⑥、 缝纫工序次品率每超1条百分点罚款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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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群体住宅楼工程产品质量控制

  群体住宅楼工程产品的质量控制

  一物资采购和分包控制

  1.采购控制

  ⑴.物资分类

  ①.采购量大、单位价格高,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为A类,这类物资主要有:用于工程结构的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大型构配件、安装材料、装饰材料等;

  ②.采购量大、单位价格稍低或采购量小而单位价格高,对工程质量有一定影响的物资为B类,这类物资主要有:砂、石、砌筑材料、混凝土外加剂、木材等;

  ③.零星采购的量小价低的其它物资为C类。

  ⑵.供方的评价

  ①.考察供方。采购A、B类物资前必须对供方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司物资部门负责,考察结果须经负责人认可。一方面严格审核各种有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证书及企业实力和信誉的有关资料),另一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生产规模及能力、生产过程和工序的检测办法、采用执行检测产品的标准、对产品的检测能力、仓贮运输能力及方法等)。

  ②.合格供方名册。经考察并确认合格的供方,填写《供方考察报告》、负责人审核认可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册》,以备采购物资时选用。《合格供方名册》中同类物资的供方应保证在三家以上。

  ③.合格供方评估。采购人员每年终要对《合格供方名册》中的供方进行评估,填写《供方评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只有经评估合格的供方,其名单及相关信息才能转入下一年的《合格供方名册》。

  ⑶.物资计划

  ①.物资需用计划。项目根据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等有关资料编制总体物资需用计划、月度物资需用计划和临时物资需用计划,由项目经理签发;物资需用计划要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特殊要求要提供图纸或样品(甲供物资要予以注明)。

  ②.物资采购计划。根据不同时期的物资需用计划,进行平衡调度,按时间要求、物资类别等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甲供物资要单独编制报甲方)。

  ⑷.供方选择

  ①.采购人员接到采购计划后,查阅《合格供方名册》,找出3-5家符合条件的供方,进行选择比较。

  ②.大宗物资的采购须经过招标方式选择供方。参加招标的供方必须是《合格供方名册》中的供方。

  ③.除大宗物资外,其它物资对供方的选择、价格的确定等由项目经理、采购员、项目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共同参与。

  ⑸.物资采购合同

  ①.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同供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物资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物资供应。

  ②.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员签订,负责人签发,重要物资要经主管领导签批。

  ⑹.采购物资的验证

  ①.用于工程结构的物资必须进行验证,合格后方能放行,在合同约定的验证地点进行验证。

  ②.对采购物资须验证验收单、材质单、合格证、磅码单、订货合同等有关资料。

  ③.资料验证无误后由材料人员进行外观检测,填写《外观检测记录表》。

  ④.外观检测合格的物资,由材料人员开具《试验委托单》交由项目试验员送有关部门检验,由试验员取样做性能复检,试验员应向器材供应部出具复检报告,材料人员对复检合格的物资才能办理进场验收手续。

  ⑺.采购物资不合格的控制

  ①.采购人员在采购物资时,须严格把关,采购物资经检测为不合格,采购人员应负相关责任。

  ②.进场物资经外观检测或经性能检测后,确定为不合格时,材料验收人员应填写《采

  购物资不合格记录》,同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处理。《采购物资不合格记录》应逐级上报材料主管部门,直至报到公司材料科备案。

  ③.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物资不合格通知后,应及时同供方联系退货更换。

  2.工程分包控制

  ⑴.本工程我公司自行施工部分不进行分包,对业主指定分包的控制详见总承包管理方案。

  二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生产管理

  ⑴.施工准备和开工管理:在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准备和开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审核。

  ⑵.施工计划管理:按《施工生产管理程序》编制计划,施工中项目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和进度节点要求。施工中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施工计划。

  ⑶.工期管理:项目计划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记录各阶段工期计划与实际进度情况;随时对控制工期进行预测,并提出改进措施。

  ⑷.调度管理:

  ①.调度工作的内容:工程合同和综合性分阶段目标、生产要素计划的实施情况。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总承包与分包、工种序之间的交叉配合。项目经理部与业主、市政、交通环卫等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现场协调会。监督项目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②.调度工作原则:调度工作必须以计划为指导,围绕计划目标进行调度,调度的灵活性与计划的原则性相结合。调度工作必须抓重点、抓关键,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调度工作必须坚持"三保一提高"的方针,即保质量、保重点、保竣工和提高企业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③.调度工作的措施:公司生产调度会。项目生产例会。公司定期检查后汇总情况。项目生产要素按计划落实情况,每周汇报、每月统计。

  ⑸.施工生产统计:

  ①.按公司《施工生产管理程序》编制各类统计报表。

  ②.按公司《施工生产管理程序》编制各类统计台帐。

  ③.进行统计分析。

  ④.统计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⑹.安全与文明施工:

  ①.项目安全员负责对施工作业环境与安全防护的监督管理,每周应检查一次,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

  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项目的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检查一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2.施工技术管理

  ⑴.图纸会审

  ①.项目经理部在会审前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进行自审、讨论,统一意见,详细记录。

  ②.会审时,由项目指定内业技术员认真记录会审内容,保证记录详细、手续齐全。

  ③.图纸会审记录盖章生效后由项目资料员发放给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和项目相关人员。

  ⑵.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①.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公司技术部、总工程师、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②.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资

料员列表登记发放。

  ⑶.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①.根据施工进度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工长及时编制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

  ②.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加以细化,对施工作业有具体指导作用。

  ③.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并督促实施,有安全要求的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④.经批准后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由资料员登记发放。

  ⑷.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

  ①.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或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②.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③.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总工审核。

  ④.技术核定单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认可后方生效。

  ⑤.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

  ⑸.技术交底

  ①.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做好记录;工长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交底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⑹.技术复核

  ①.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

  ②.复核内容按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程序》(ZJSY/*G45-2000)的要求进行。

  ③.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工长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工长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④.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⑤.技术复核记录由工长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登记后归档。

  ⑺.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

  ①.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⑻.技术标准管理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采集的技术标准目录。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③.当上级通知某个标准作废时,项目资料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3.施工质量控制

  ⑴.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①.施工技术文件的准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制订施工作业指导书;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行业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②.质量管理文件的准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落实项目各位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认真执行创优计划;制定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图纸的会审。

  ⑵.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①.材料进场后,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②.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③.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予以退货或加工处理后再次送检。

  ④.材料进场后均应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做好标识。

  ⑤.项目总工程师应对材料的保管、发放、使用进行监督,尤其是对水泥、钢材等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应实行跟踪管理,不允许紧急放行。

  ⑥.对业主提供的材料也应按照规定进行抽样送检。

  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①.项目总工程师应对项目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②.需经配制或加工后使用的材料,应事先进行配合比试验和优选工作,确定出施工用配合比或工艺参数,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质量控制。

  ③.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混凝土试配工作。

  ④.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对砌筑砂浆进行试配,当强度、稠度、和易性均满足要求时方可用于施工。

  ⑤.钢材(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施工前,应先进行试焊和试接,当试件的力学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时,方可按此焊接参数、连接工艺进行成批施工。

  ⑥.施工员应根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随时检查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⑦.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按公司《工程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执行。

  ⑧.在工程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进行整改。

  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时应及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送交项目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⑩.配制或加工后使用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取样、养护、送检。项目施工中的特殊工序,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制订施工工艺卡,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⑷.质量事故的处理

  ①.质量事故按公司〈施工质量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特殊过程的控制

  ⑴.对于哪些质量性能指标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或试验完全判定,或施工后无法检测,只能通过破坏性检验才能判断其质量的施工过程必须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这类过程即是特殊过程,如地下室防水工程、桩基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

  ⑵.项目对特殊过程能力实施预先鉴定;即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进行预先鉴定,由责任工长填写"特殊过程能力预先鉴定报告",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⑶.在特殊过程施工中,项目质检员应对过程的主要环节参数进行连续监控。

  三标识和可追朔性

  1.原材料、半成品的标识

  ⑴.项目器材供应部负责对现场物资进行标识并记录和保存材料验收和发放阶段的可追朔性标识。

  ⑵.现场堆放物资和库存物资均要求分类堆放整齐,现场物资堆放应符合施工平面设计要求。

  ⑶.现场堆放和库存物

资按公司〈标识和可追朔管理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标识。

  ⑷.标识牌的制作应统一并符合公司〈标识和可追朔管理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司CI形象设计"要求。

  ⑸.原材料、半成品的可追朔管理示意图详见附图-17。

  2.工序产品的标识

  ⑴.工序产品由施工员负责进行标识。施工员签发的工程施工任务单及施工日记作为标识的主要内容。并保持质量检验和试验记录之间具有可追溯性。

  ⑵.不合格的工序产品必须经过返工或整改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四业主提供物资的控制

  1.对于业主提供的物资,项目器材供应部按照公司〈进场物资的验收、搬运、储存、保管、发放工作程序〉;

  2.对不合格、损坏及未按"业主提供物资需用计划"供给的物资,材料人员要记录并单独堆放,加以标记。同时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及送货人,及时商讨处理办法,并将书面通知和事故记录一起作为质量记录加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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