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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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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

  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

  一、 标准的分级及其编号

  ----根据标准的适应领域和有效范围,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分为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一)国家标准

  安全技术防范国家标准是指对全国安全技术反反反展有重大意义,而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其范围主要是:

  1.全国范围内通用或跨行业通用的基础标准,主要包括:

  --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统计方法和质量管理方法标准;

  --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制图方法标准;

  --互换、互连标准;

  --安全、电磁兼容和环境保护标准;

  --通用检验方法标准等。

  2.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

  3.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发布的年号组成。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GB/T”。国家标准编号示例如图1所示。

  例如:

  标准“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表示发布顺序号为17565,于1998年发布的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

  标准“GB/T16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表示发布顺序号为16676,于1996年发布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准的范围主要是:

  1.行业范围内通用的基础标准和专业基础标准;

  2.行业内需统一的专用设备和通用工艺等标准;

  3.行业需控制的重要产品标准;

  4.属国家标准范围,但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有关标准;

  5.其他需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内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不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年号组成。安全技术防范是公共安全行业的一部分,故安全技术行业标准的代号直接采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为“GA”(强制性标准)和“GA/T”(推荐性标准)。

  (三) 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该省(市、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某些特殊性规范要求,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而又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时,可制定地方强制性标准。地方强制性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即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再加斜线,组成地方强制性标准代号。

  (四)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由企业批准发布,在企业范围统一的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新产品开发、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依据。企业标准的范围主要是:

  1.没有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的标准;

  2.为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产品质量而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3.为完善标准内容,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以补充规定而制定的企业标准;4.为简化品种规格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品种、系列进行限制选择而制定的企业标准;

  5.企业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需要统一的设计方法、计算方法、零部件、元器件、工艺和工装设备标准;

  6.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统一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企业标准编号由企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企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Q”加斜线在加上企业代号组成。企业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企业代号由企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标准体系和体系表

  标准体系是行业标准化系统最重要的体系之一。开展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的研究可以为行业标准化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促使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的理念与实践有新的突破。

  (一) 标准体系的概念

  标准体系(标准系统)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上述定义中的“一定范围”是指标准适用领域或标准化对象范围,这里可以是一个国家、某个行业、专业、某类产品等范围,其中任一范围都可形成一个标准体系;“内在联系”是指标准体系内各标准之间具有纵向和横向的联系,其中纵向联系是不同层次的联系,是共性与个性的联系,横向联系是协调和配套的联系;“有机整体”是指体系内各标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一来、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系统,一个整体。

  (二)准体系表

  1.体系表的概念

  标准体系表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上述定义中“一定形式”是指标准体系的结构形式。具体而言。标准体系是指在技术标准的定范围内,将现有的标准、正在制定的标准、规划制定的标准,按标准的从属关系和产品门类的关系,有层次、有联系地组成一个由标准项目。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标准体系是一种带有指导性技术文件,是编制标准修订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础,是一种包括现有、正在制定和预计开发的标准和表明标准的全面科学组成的文件,并将随着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地得到更新和充实。标准体系表地编制、运用和维持是标准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和管理工作。

  2.准体系表的构成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准体系表由结构图和明细表两大部分构成。他们既保持紧密地联系,又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结构图比较稳定,明细表可随时增补。结构图是表示各个专业、门类(包括小门类)通用标准和产品标准之间的纵向、横向关系的综合图形。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准体系结构框图如所示。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准体系表预计包括约300个标准元素,结构层次分为四层:基础标准、专业通用标准、门类通用标准和产品(工程、服务)标准。

  明细表是按结构图的专业名称、层次、代号,以每一个小方框为单位,将所有标准分门别类地一一列入特定格式表格的汇总,以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技术基础标准明细表为例。明细表把已制定、正在制定和将要制定的标准按专业一一列出。对已制定的现行标准,在表内明确标出标准名称、代号和编号;对已上报待批的项目,在表内相应栏内注以名称和代号;对已列入计划的项目,在表内注明计划项目名称代号。

  明细表是结构图的具体化,结构图是明细表的综合概括,两者互为依存,互为补充,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体系表的作用

  编制标准体系表可以总结过去、了解现状、规划未来和便于管理,因此,它是组织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方法。标准体系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体系是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蓝图。通过编制标准体系表,可以明确标准化发展方向;

  (2)标准体系表可以指导标准计划的编制,便于有目的、有重点地安排标准地制(修)定工作,避免重复和遗漏;

  (3)通过体系表可以十分清晰和迅速了解已经制定、正在制(修)定和将要制(修)定的标准,从而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工作效益;

  (4)全面提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信息及其我国各有关标准的关系,有利于进一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安全技术防范各层次标准体系,使体系构成逐步达到系统、规范、科学化;

  (6)有利于上级部门和领导系统直观地了解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现状和规则;

  (7)有利于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了解国内外有关标准,从而促进安全技术防范科学技术和管理地发展;

  (8)便于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

  三、标准的制定

  制定标准是完成标准化工作任务、取得标准化效益的第一个环节,标准制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整个标准化工作,所以标准化工作者很重视标准的制定工作。

  (一)制定标准的一般原则

  1.贯彻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

  3.满足使用者的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4.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积极采用国际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6.合理利用资源、能源,结合我国的自然条件。

  7.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8.注意协调配套。

  (二) 标准制定程序

  制定标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能保证标准制定的速度和标准的质量。

  1.正常程序。正常程序分为如下七个阶段:

  (1)预备阶段

  (2)立项阶段

  (3)起草阶段

  (4)征求意见阶段

  (5)审查阶段

  (6)批准阶段

  (7)出版阶段

  2.快速程序。

  快速程序是对标准制定正常程序前一个和二个阶段的省略,以加快标准制定速度。

  3.标准的审查。

  标准复审工作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归口组织进行。标准的复审方式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两种。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四种情况处理:

  (1)确认。

  (2)修改。

  (3)修订。

  (4)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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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技术防范质量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防范质量监督管理

  一、安全技术防范质量检验机构

  ----质量检验机构是开展质量监督活动的重要机构。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公安部先后成立了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两个部级安全技术防范质量检验机构。

  (一) 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

  安全技术防范质量检验机构的任务,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承担安全技术防范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2.承担安全技术防范产(商)品质量的鉴定、验证、型式、仲裁和委托检验。

  3.承担安全技术防范产(商)品质量的行业统检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发证检验。

  4.承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检验。

  5.参与和承担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6.研制新的检验技术的检验仪器设备,开展检验人员培训工作。

  7.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工作。

  8.依法承担进出口安全技术防范产(商)品的商品检验。

  上述的各项任务中,实施监督检验是安全技术防范质量检验机构的重要任务。监督检验不同于生产检验(即第一方的检验)和验收检验(即买方为验收对质量进行的检验,也称第二方检验),而是具有公正地位的第三方的检验。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商)品实施的监督检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督促执行强制性标准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企业加强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的手段,是以技术监督为手段的行政干预。这种监督检验,在产需双方发生质量纠纷时能起到公正作用,具有仲裁性。

  (二)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质量检验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责任重大,要完成好各项检验任务,就必须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性和科学性。

  所谓公正性,一是在经济上、技术上独立于生产和销售单位,具有公正的地位;二是在执行监督检验任务时,能做到不受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能坚持原则,秉公检验,能独立地作出公正的判断;三是对受检单位的技术秘密能严格保密,不向第三者透露;四是廉洁自律;所谓科学性,就是质量检验机构具有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科学的检验手段、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检验质量形成过程中的各项可能影响检验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总质量体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能认真的贯彻执行,确保检验的工作质量。

  安全防范技术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在授权的产品范围内从事检验活动。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导则25《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条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质量检验机构的通用要求主要涉及如下13个方面。

  1.组织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健全。其固定、临时和流动的场所和设施应与检验任务相适应。

  2.质量体系审核和复审。质量检验机构应建立并实施适合于所开展的检验工作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的质量体系,要明文规定该体系的要求。质量文件要提供给每一个工作人员使用,质量检验机构应明文规定为达到优质工作水平和确保检验服务质量的方针和目标。质量检验机构的领导应保证将这些方针和目标编入质量手册,传达到全部有关人员并使其理解和执行。质量领导人应负责保证质量手册的有效性。

  3.人员。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足够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受过与其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和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历。

  4.设施和环境。质量检验机构的设施、检验区域以及能源、采光、采暖和通风应便于正常进行检验工作。

  5.设备和标准物质。质量检验机构应正确装备进行检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如果要是用外部设备,应能保证所使用的设备符合检验任务的要求。

  6.量值溯源和校准。所有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和检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鉴定,质量检验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

  7.检验工作。质量检验机构应就检验工作程序及有关设备的私用和操作、试件的处理和制备作明文规定,所有与检验工作有关的规定、标准手册和参考数据都一个保证适用,并随时向工作人员提供。

  8.样品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应建立对检验样品的唯一识别制度,以保证避免对样品的识别发生混乱。

  9.档案管理。质量检验机构硬制定保存良好,便于查找使用的档案管理制度。

  10.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完整、数据正确、字迹工整、幅面整洁。规定检验报告审核签发责任者,明确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如编制人员、校对人员、审批人员、打印人员、寄发人员等的质量要求,而且有对检验报告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11.检验工作的外包。如有部分检测项目分包给外单位检测时,分包单位应满足质量保证的要求,并要征求委托单位的意见。

  12.外部协作服务及物资采购。质量检验机构只应选择确保质量的外部协作服务和供货单位。采购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外部协作服务,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货时按质量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13.申诉。质量检验机构应制定对质量检验机构提出申诉的处理程序,并将申诉的资料和质量检验机构采取的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归档保管。

  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总体上要求和内容涉及到如下几个方面:

  1.产品标准的监督管理

  (1)建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体系表;

  (2)制定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修订计划;

  (3)组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的实施;

  (4)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发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办法

  (1)产品认证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的制度执行。

  (2)生产许可证的办法。

  (3)进口产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按照国家相关的制度执行。

  3.未发证产品的监督管理

  未列入发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采取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有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进行生产登记的管理办法。

  4.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对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分为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

  5.对产品检验的监督管理

  对产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包括:质检机构,检验服务,检验类型。

  (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

  生产许可证管理是通过强化质量监督,促进企业改善内部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从1993年开始,我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主管部门陆续对微波、主动红外、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控制器在全国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制度,已对国内近百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

  1.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概念

  (1)生产许可证的含义

  生产许可证是按国家有关法规,通过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以及对其质量体系的评审,确认其符合生产经销合格产品的规定要求,而颁发的许可该企业生产经销有关产品的一种资格证书。我国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是从1980年开始的。

  (2)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目的

  依据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试行)等法规,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基本目的有两个:一是促进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质量,保护国家、用户及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也限制了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通过对无证产品的查处,制止了劣质产品冲击市场,规范了市场经济。二是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通过强制性的压缩过剩的生产能力,避免低水平重复,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发展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基本工作程序

  我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已实现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其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立项申请。立项申请主要是制定和发布发证规划目录。

  (2)发证准备。发证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发证计划,推荐与公布检测单位,编制与批准实施细则与公布年度发证计划目录等工作环节。

  (3)申请许可证准备。包括: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报名,地方许可证机构汇总上报归口发证部门,归口发证部门公布发证年度实施计划,宣布实施细则以及企业自查。完善条件、做好准备等五个工作环节。

  (4)申报。申报包括企业提出申请书,有关部门盖章,生产许可证管理结构审定等工作环节。

  (5)产品质量检验与企业质量体系审查。产品检验是从产品实物质量的测试结果验证申报企业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标准要求的重要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填报检验报告等工作环节。企业质量体系审查是对申报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必备条件的审查,也是对其能否连续稳定生产合格品的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

  (6)审定和发证。审定是发证归口部门根据申报企业的产品检验报告,企业质量体系审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确认其齐全、正确和有效,并对申报企业作出综合评定,确认其符合发证条件,并报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批准的过程。经审核、批准的获证企业,由产品生产许可证归口部门统一按规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发给证书,并在公众媒体上公布。

  3.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

  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也是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由下面几项内容:

  ● 监督复查。

  复查是对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检查,它一般由省(市、区)生产许可证机构纳入《受检产品目录》,由发证部门或地方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组织,可以是定期检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检查。

  经监督复查,未正确标明许可证的,责令更改,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体系存在问题,则限期整改。第二次复查仍不合格的,要吊销许可证。违反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或获证企业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则按有关法规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 无证查处

  自许可证管理部门公布某产品结束发证日期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的产品就是无证产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统一组织无证产品查处工作。

  无证查处的重点是打击以牟取暴力为目的的粗制滥造、坑害用户与顾客、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证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整顿可以达到取证要求的无证产品生产企业,在处罚教育后可以办理补证申请。但如发证审查时,两次审查不合格的,查处中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或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限制发展的无证企业,生产企业不得申请补证。

  ● 生产许可证的复查换证。

  审查许可证的复查换证一般是在有效期满时或产品标准修订后进行,它是生产许可证管理又一新循环的开始。

  ①产品标准的重大改动。科学在发展,技术在进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运用,促进了更高质量档次产品的问世。同时,作为产品质量、品种、规格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和提高。

  ②企业生产条件有较大的变化。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的生产条件会发生变化。如设备的磨损和修复、原材料供应渠道和质量的变化、人员变动等都直接影响其产品质量。

  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均应按有关规定复查换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最多不超过五年。

  在复查换证工作过程中,如有下列三种情况,则不予换证:

  ①许可证有效期内,经省、部级监督抽查两次不合格;

  ②许可证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重大事故;

  ③许可证有效期内,社会、用户或顾客对企业产品质量强烈不满。

  整个复查换证工作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监督抽查的程序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的程序

  (1)公安部拟定监督抽查计划产品项目,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计划,并授权承担产品检验的质检中心;

  (3)由质检中心派人员到产品生产企业抽样;

  (4)质检中心按产品标准及实施细则对样品进行检验;

  (5)检验结果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6)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地方监督抽查的程序

  (1)省(市、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拟定抽查计划;

  (2)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3)确定并授权承担产品检验的质检中心(省级技防产品质检站);

  (4)由质检站派人员到产品生产企业抽样;

  (5)质检站按产品标准及实施细则对样品进行检验;

  (6)检验结果报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7)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检验的管理

  1.检验机构。

  承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检验的质量检验机构必须获得安全技术防范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并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认可。

  2.产品检验权限。

  (1)在全国范围销售的产品须经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检验。

  (2)在省(市、自治区)范围销售的产品可由省级质检中心(站)检验,但已经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检验的产品,不得重复检验。

  (3)检验类型,目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检验类型主要有如下几种:

  ● 产品发证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检验等

  ● 产品委托检验:包括产品全性能或部分性能委托检验。

  ● 新产品鉴定检验:产品全性能检验,科技成果检验等。

  ● 产品型式检验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到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样,送到公安部安防产品质检中心进行的检验。

  ● 产品监督检验:国家监督抽查、行业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等。

  ● 产品仲裁检验。

  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一般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过程,可以分为立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然后交付使用(见图 2)由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用于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工程的运行管理非常重要,可以看作是工程建设的延伸。图2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程序示意图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和方法不一,影响质量的因素多,而质量检查又不能解体、拆卸等一系列特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监督针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有相应的要求。

  (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

  对于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有如下几个方面:

  1.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根据从业单位的能力、素质、条件、经验等因素,并考虑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风险等级,将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划分资质等级。从业单位在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时,按资质等级进行监督管理。

  2.工程的建设审查。

  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对拟建设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建设审查。

  3.工程的投招标。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按照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程序进行招投标,是保证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效能的有效措施。

  4.工程的检测。

  在组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验收之前,需对工程进行检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检测必须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承担。工程检验必须依据相应的标准、检验细则或技术规范。

  5.工程的验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按照有关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验收规定和要求,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开通使用

  (二)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监督

  目前,在我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中,采用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将工程从大到小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按工程级别的不同进行相应的质量监督。

  1.工程立项要求

  (1)一级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

  (2)二、三级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

  2.设计、施工和审查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  单位所在地区的行业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3.工程设计的要求

  ● 一、二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

  ● 工程的方案论证由建设单位主持,业务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范围及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参加。

  ● 工程初步设计及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报送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进入正式设计阶段。

  ● 一、二级工程正式设计时,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应进行技术设计。

  4.对施工质量的监理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是一个由施工质量至完成工程质量的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它的监理内容如图3所示。

  (三)工程的验收

  为了保证安全设计防范工程正常开通运行,工程在完工交付使用前应进行验收。

  1.工程竣工

  工程按设计方案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2.系统检测

  一、二级工程在正式验收前,必须由安全技术防范质量检测机构按相关技术标准或文件进行系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程系统检测主要有如下内容:

  (1)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

  (2)检查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

  (3)检查工程管线的敷设情况。

  (4)检查系统控制中心环境及布局情况。

  (5)测试系统中主要设备的电性能参数。

  (6)系统使用和运行的安全性能测试。

  (7)系统运行的抗干扰性能测试。

  3.审查与验收

  工程的审查与验收依据工程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主要内容有:

  (1)技术验收。分歧才设备验收和系统验收两项。

  (2)施工验收。分为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两部分。

  (3)资料审查。要求文件齐全、文字准确、图纸配套。

  (4)工程验收结论。

篇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质量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质量技术要求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的安全防范产品和系统,其基本的质量技术要求是要具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和高性能价格比,产品和系统相应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这些基本要求。

  一、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安全质量要求:高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或简称技防产品和系统)是用来保护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它本身必须具有安全性,必须保证设备、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操作者的人生安全。安全性一方面是指产品或系统的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应该具有高安全标准( Safety)和高电磁兼容标准(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by);另一方面,技防产品或系统还应具有防认为破坏的安全性(Security),如:具有防破坏的保护壳体,具有防拆装置、防短路、开路、并接负载,防内部人员作案的软件等。为此,技防产品或系统除应满足一般产品和系统所需求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外,还应该特别注意防人为破坏的安全性技术要求。这是技防产品与系统和其他电子产品与系统的不问之处,是设计、制造、安装技防产品和系统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所谓产品(系统)的安全性就是指产品(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能够保证使用者(用户)的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实施高安全标准就是要确保:防人身触电;防火和防过热;防有害射线和有毒气体;以及防机械伤人(如爆炸、锐利边缘、重心不稳及运动部件伤人等。

  产品的电磁兼容性主要是针对电子设备和系统来说的,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共同的电磁环境中能一起执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状态。通俗地讲就是要解决好电磁干扰和抗电磁干扰问题。人们希望设备或系统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既能正常运行(设备本身具有足够的抗干扰能力),同时又对在该环境中工作的其他设备或系统不引入不可承受的电磁干扰(尽可能的减少对其他设备的干扰数值)。

  我国十分重视产品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并将其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性的法律有:《标准法》、《质量法》、《商品检验法》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等;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的法规有:《标准化实施条例》、《质量法实施条例》、《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计算机管理监察条例以及行业特殊标准等等。

  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可信性要求:高可靠性、维修性与保障性

  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以预防损失、预防犯罪为主要目的,它是常备不懈的哨兵。一个报警系统在其有效寿命期内的大多数或者绝大多数时间内可能是没有警情发生因而不需要报警的,出现警情需要报警的概率一般是很小的,而如果在多少万分之一或更小的概率内报警系统失灵,就意味着灾难的降临。对于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来说,如果在规定条件和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规定的功能(该报警的时候不报警即漏报),就会导致财产损失和生命危险,就不能预防损失和遏制犯罪。因此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的可靠性要求比一般的电子产品和系统的可靠性要求更高。

  按照GB/T6583-1994的定义,可信性是指:“描述可用性及其影响因素:可靠性、维修性和维修保障等性能的集合术语”,通常用于非定量描述的场合。在可信性概念中:可用性(Availability)是定量表示产品及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即用在维修保障的条件下,设备保持正常工作的能力。一项可用性的因素有可靠性、维修性及维修保障等性能。可靠性(Reliability)是指在规定条件、规定时间内产品无失效工作的能力,它反映产品性能的耐久性。维修性(Maintainability)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按规定的程序和手段实施维修时,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保持或恢复执行规定功能状态的能力,它表示为保持或增强产品性能而进行维修和改进的难易程度。维修保障性是指为达到可用性目标而提供的后勤保障和资源分配情况,也就是系统的设计特性和计划的保障资源能满足平时、战备及战时的使用要求的能力。

  由此可见,可信性是涵盖其他几个概念的高位术语,它只是作为非定量的术语,用作一般描述。

  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环境适应性要求

  产品和系统的高质量,除了高安全质量(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高可信性(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之外,产品的功能如何,环境适应性如何,操作性是否好,性能价格比是否合理,也是产品和系统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用于安全防范的产品和系统,对这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与技术的不断进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使用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它们往往要经受从热带到寒带,从平原到高山等等各种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又要经受震动、冲击、噪声、加速度等各种诱发环境的影响。为保证产品和系统在使用中安全可靠,必须把产品和系统设计得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环境条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产品所经受的外界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条件,它通常由自然界出现的环境条件和产品本身或外源产生的环境条件组成。环境条件可以分解为一系列的环境因素:温度、湿度、气压、辐射(包括太阳辐射、声辐射、电磁辐射和核辐射)、降雨、固体沉降物、风、盐(包括盐雾和盐水)、臭氧、生物和微生物、大气污染物、沙尘、震动(包括冲击和稳态加速度)等。

  四、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经济适用性要求:良好的操作性与高性能价格比

  产品与系统要求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实质上是从设计者的角度,把操作设备的人和他所操作的设备看作统一的整体 --人机系统,提供在人机系统中合理分配人和设备的职能,使设计的设备与系统能充分适应人的操作特点和要求,从而创造一个既能保证操作者安全,又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操作方便、工作舒适、高效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人和设备双方的积极性,以减少操作上的差错或失误。如果一个系统的设计,忽略了操作性,操作者就容易产生操作上的误差或失误,比如遗漏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增加了多余的操作步骤,颠倒了操作程序等等,严重的操作失误,将引起人为的系统故障,甚至造成重大的事故。因此,系统的操作性,既是产品与系统的功能要求,也是安全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到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要在保证一定防护水平的前提下,争取最高的性能价格比。性能价格比既是一个质量指标,也是一个经济指标,对企业来说,在相同质量水平下,谁的价格底,谁就有竞争优势。而产品价格的高低,在性能质量一定的条件下,决定的因素是成本。

  五、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要求

  ● 系统总要求

  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确定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系统设计及各子系统的配置应根据 “ 以防为主、打防并举 ” 和 “ 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 的原则,实施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系统的集成应以结构化、模块化、规范化的方式,以便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扩展系统的功能。同时还要考虑各种高科技的物防设备,考虑管理和使用设备、系统的人的因素。

  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综合管理控制模式,按照集成深度和广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分散式、组合式和集成式三种,后者将是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和接受的高标准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系统集成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不断提高。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其各子系统除个性要求外,还应采用综合布线、集中供电的措施。在供电电源质量、供电方式等方面应统一考虑,并满足技防系统的特殊要求。

  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其各子系统,均应有良好的接地和防干扰、防雷击等安全措施。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特别是安全性要求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单机 -- 成套设备 -- 独立系统 -- 综合(或集成)系统的发展过程,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与集成技术的发展,目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由单一的独立系统进入到综合的集成发展阶段。比如智能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化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等大量采用了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集成技术。

  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将原来分散的独立子系统进行有效的组合或集成。其基本要求是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集中监控与管理,或自动化监控与管理。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如下:

  1 )系统应配置中央监控室,应能够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中央监控室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由中央监控室对全系统进行集中监控与管理,或自动化监控与管理。从而实现设备的集成、功能的集成、软件的集成与网络的集成,达到信息集成与信息共享的一体化集成目的。

  2 )系统应能对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应能对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进行记录和显示,为此,系统应设置必要的数据库。

  3 )系统应建立以有线传输为主(含公共电信网、局域网和 CATV )、无线传输为辅的信息传输系统,中央监控室应能对信息传输系统进行检测,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无线通讯联络。

  4 )系统应留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应能连接各安全防范子系统的管理计算机和上级管理计算机,以实现更大规模的系统集成。

  5 )系统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留有向外部公安报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

  ● 安全技术防范各子系统的功能要求

  ( I )入侵报警子系统功能要求

  1. 安全防范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环境条件,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盗窃、破坏和抢劫等,进行实时、有效的探视和报警。为此,系统应分别或综合具有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 / 空间防护、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等功能,并应有报警复核功能。漏报警是不允许的,误报警应该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2. 系统应自成网络,可独立运行,有输出接口。可用手动或自动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实施报警。系统除能本地报警外,还应能异地报警。系统应能与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进而能与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中央控制室联网,实现中央控制室对入侵报警系统的集中监控和管理。

  3. 系统的前端应能按需要选择、安装各类入侵探测设备,构成点、面、立体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体系。

  4. 系统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和撤防。

  5. 系统应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出故障部位。

  6. 系统应具有防破坏功能,当探测器被拆或线路被切断或产生其他人为破坏时,应能发出报警。

  7. 系统管理中心应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和有关警情数据,并能提供与其他子系统联动的控制信号。

  ( II )电视监控子系统功能要求

  1. 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必须进行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控、视频传输、显示和记录,并应具有报警和图像复核功能,应能进行长时间录像。

  2. 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

  3. 系统应自成网络,可独立运行。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自动对报警现场的图像和声音进行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并自动记录。

  4. 系统应能与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中央监控室联网,实现中央监控室对电视监控系统的集中监控和管理。

  ( III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功能要求

  1. 系统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按各种不同的通行对象(人和物)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为此,系统应在被设防区域的出入口位置设置目标识别装置和控制执行机构,对出入目标实施放行、拒绝和报警等各种控制。

  2. 出入口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

  3. 系统的信息处理装置应能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实时处理、自动记录、存取和打印,信息处理软件应有预防未经许可的修改和销毁功能。

  4. 系统应自成网络,可独立运行;应能与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必须与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5. 系统应能与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中央监控室联网,实现中央监控室对出入口控制的集中监控与管理。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除上述三种主要子系统之外,还经常用到访客报警子系统、保安巡更子系统、汽车库 ( 场 ) 管理子系统以及移动目标防盗、反劫持报警子系统、实体防护系统、防爆安检系统等。这些系统,都有各自相应的具体要求。如访客报警子系统,要就有双向通话或可视通话与报警的功能;汽车库(场)管理子系统应具有对场内车辆通行道口实施行车指示、出入控制、监视、计费收费及防盗报警等功能。

篇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中的基本概念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中的基本概念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性能和安全质量,要通过具体的工程来实现。在工程技术领域,以研究系统为对象的工程技术称为系统工程学。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人、设备、技术、管理的综合产物,本文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作一介绍。

  一、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

  1.基本概念

  在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中,经常用到以下概念:

  风险等级(Level of risk):是指存在于人和财产(被保护对象)周围的、对他(它)们构成严重威胁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威胁,主要指可能产生的人为的威胁(或风险)。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主要依据其人员、财产、物品的重要价值、日常业务数量、所处地理环境、受害的可能性以及公安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水平的要求等因素。一般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最高风险,二级风险为高风险,三级风险为一般风险。

  防护级别(Level of protection):是指对人和财产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技术的和组织的)。防护级别的高低,既取决于技术防范的水平,也取决于组织管理的水平。被保护对象的防护级别,主要有所采取的综合安全防范措施(技防、物防、人防)的硬件、软件水平来确定。一般也分为三级:一级防护为最高安全防护,二级防护为高安全防护,三级防护为一般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水平(Level of security):是指风险等级被防护级别所覆盖的程度,即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程度。安全防护水平(或安全水平)是一个难以量化的定性概念。它既与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设施的功能、可靠性、安全性等因素有关,更与系统的维护、使用、管理等因素有关。对安防系统工程安全水平的正确评估,往往需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相对长时间的运营,才能做出。

  2.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关系

  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等级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意义,它们的被确定主要由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定。一般说来,风险等级与防护的划分应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高风险的对象应采取高级别的防护措施,才能获得高水平的安全防护。如果高风险的对象采取低级别的防护,安全性必然差,很容易发生事故,这当然是要避免的;但是如果低风险的对象采用高级别的防护,安全水平当然高,但这种系统的性能价格比一定会降低,造成经济上的浪费,这也是不可取的。

  二、防护的纵深、均衡性与抗易损性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要综合考虑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三个要素:

  1.防护的纵深性

  所谓防护的纵深性,简而言之就是层层设防,即根据被保护对象所处的风险等级和所确定的防护级别,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分区域的分层次设防。一般而言,一个完整的防区,应包括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四种不同性质的防区,对它们应实施不同的防护措施。

  防护的纵深性通常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整体纵深防护是对这个防区实施纵深防护;局部纵深防护是对防区的某个局部区域,按照纵深防护的设计思想进行分层次防护。

  纵深防护的四种分区界定,一般由用户与设计方共同商定,用户有最终决定权。四种分防区的设置也不是绝对的,要视被保护对象所处的地理环境、被保护对象内部的具体配置而定。

  2.防护的均衡性

  所谓防护的均衡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这个防范系统(或体系)在整体布局上(如各分区之间安的设置是否合理、各子系统的组合或集成是否有效等)不能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和防范误区;二是指防区内同层防护(或系统)的防护水平应保持基本一致,不能存在薄弱环节或防护盲区。

  在系统工程领域,系统的有效性遵从“水桶效应”原则或“瓶颈效应”原则。就是说,一个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总体防护水平的高低不由高防护部位决定,往往由系统的最薄弱环节来决定。比如,一个周界防护系统,如果在周界防护的某个局部存在盲区,它就可能是入侵者入侵的方便之门,其余部分防范的再好,也失去意义。再比如,如果一个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不是只这在禁区内,以严加防范,而是放在其他分防区,就极易受到破坏,导致整个防范系统的失控设置瘫痪。

  3.防护的抗易损性这个问题主要是指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问题。系统的可靠性越高,抗易损性就越强。当然,还与系统的维修性、保障性以及组织管理工作有密切联系。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是相互联系的。抗易损性主要是对设备、器材的要求,均衡性主要是对各层防护或系统的要求,纵深性则是对整个系统的总要求,只有以上三者统筹考虑,全面规划,才能实现系统的高防护水平。

  安全防范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要求是安全防范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在工程技术中的具体体现。之所以要求系统具有防范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都是为了保证探测、延迟和反应的有效性,只有这样,系统工程才能防范相应的风险,实现安全的目的。

  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构成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结构模式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分散到组合在到集成的发展变化过程。从早期单一分散的电子防盗报警系统,到后来的报警联网系统、报警-监控系统,发展到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综合防范系统。近年来,在智能建筑和社区安全防范中,又形成了融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访客查询、保安巡更、汽车库(场)管理、系统综合监控与管理于一身的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 .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结构模式

  ● 分散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各自独立运行或实行简单的联动。

  ● 组合式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通过专用的通信接口与专用的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集中管理和集中控制。

  ● 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和监控。

  上述三种模式中,后者是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发展的方向,一体化集成模式是目前正在发展中的一种高标准集成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系统集成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不断提高。

  2. 安全技术防范的主要子系统

  ● 入侵报警系统

  ● 电视监控系统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保安巡更系统

  ● 访客查询系统(包括楼宇对将系统)

  ● 车辆和移动目标防盗防劫报警系统

  ● 报警通信指挥系统

  ● 其他子系统

  对具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内的特殊部分、特殊部位,需要设计具有特殊功能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如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防爆和安全检查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和安全信息广播系统等。

  3. 主要子系统的基本配置

  简单的概括起来,各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 / 控制 / 显示 / 通信三大单元。不同的子系统,其三大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现就三个主要子系统的基本配置说明如下。

  ●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一般由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 / 空间防护和实物目标防护等部分单独或组合构成。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限传输或无线传输,有限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显示、控制、设备通讯可采用报警控制器,也可设置报警中心控制台。系统设计时,入侵探测器的配置应使其探测范围有足够的覆盖面,应考虑使用各种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 电视监控系统的构成

  电视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是各种类型的摄像机(或视频报警器)及其附属设备,传输方式可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或光纤传输;系统的终端设备是显示、记录、控制、通信设备(包括多媒体技术设备),一般采用独立的视频中心控制台或监控-报警中心控制台。

  ●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构成

  出入口控制系统一般由出入口对象(人、物)识别装置、出入口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和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防止一卡进多人或一卡出多人的防范措施,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有效证件卡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授权修改。

篇5: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一、安全防范基本概念

  ● 安全防范的一般概念

  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 两种安全理念

  中文所说的安全,在英文中有Safety和Security两种解释。牛津大学出版的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对Safe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平安、稳妥,保险(锁)、保险(箱)等;而对Securi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无危险、无忧虑,提供安全之物,使免除危险或忧虑之物,抵押品、担保品,安全(警察)、安全(部队)等。

  实际上,中文所讲的安全是一种广义的安全,他包括两层涵义:一指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它对应英文中的Safety,其二是指社会人文性的安全,即有明显认为属性的安全,它与Security相对应。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的被破坏主要不是由人的有目的参与而造成的;社会人文性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的有目的的参与而造成的。因此,广义的讲,安全应该包括Safety和Security两层含义,而我们常常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狭义的安全Security,国外通常叫“保安”。

  ● 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安全防范的本职内涵

  在西方,不用“安全防范”这个词,而用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Loss Prevention & Crime Prevention)这个概念。就像中文的安全与防范连在一起使用,构成一个新的复合词一样在西方,Loss Prevention和Crime Prevention也是连在一起使用的。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构成了Safety/Security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国外,Loss Prevention通常是指社会保安业的工作重点,而Crime Prevention则是警察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就是安全防范的本质内容。

  综上所述,安全防范既是一项公安业务(警察执行部门),又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事业。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既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又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大公共安全理念

  所谓大公共安全理念,就是综合安全理念,就是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时时安全、处处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服务。所谓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就是由政府发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绝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执法部门内部的某一机构)联合实施的综合安全系统工程(硬件、软件)和管理服务体系。公众所需要的综合安全,不仅包括以防盗、防劫、防入侵、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狭义“安全防范“,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体防护、医疗救助防煤气泄漏等诸多内容。

  二、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防范手段:人防、物防和技防

  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其中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 “技术防范”的概念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为警察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以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新词汇,技术防范的内容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术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探测、延迟与反应。探测(Detection)是指感知显形和隐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发出报警;延迟(Delay)是指延长和推延风险事件发生的进程;反应(Response)是指组织力量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在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中,要实现防范的最终目的,都要围绕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预防和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当然,三种防范手段在实施防范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基础的人力防范手段(人防)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的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实体防范(物防)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不是单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地采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地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间不断地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

  探测、延迟和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反应的总时间应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的总时间。

  三、安全防范技术与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防范技术是用于安全防范的专门技术,在国外,安全防范技术通常分为三类:物理技术防范( Physical Protection)、电子防范技术(Electronic Protection)、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Biometric Protection)。这里的物理防范技术主要指实体防范技术,如建筑物和实体屏障以及与其匹配的各种实物设施、设备和产品(如门、窗、柜、锁等);电子防范技术主要是指应用于安全防范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及其相关技术,如:电子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其相关的各种软件、系统工程等。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是法庭科学的物证鉴定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中的模式识别相结合的产物,他主要是指利用人体的生物学特征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一种特殊技术门类,现在应用较广的有指纹、掌纹、眼纹、声纹等识别控制技术。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安全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体系。他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与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技术的专业体系

  安全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安全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 视频监控技术

  ●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 实体防护技术

  ● 防爆安检技术

  ● 安全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由于安全防范技术是正在发展中的新兴技术领域,因此上述专业的划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实际上上述各项专业技术本身,都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交叉和相互渗透,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同一技术同时应用于不同专业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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