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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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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交接班制度

  物业保洁交接班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做到工作有条不紊,工作条理性,合理性,责任到人,节约物料和开支,特制订交接班制度。

  一、当班领班提前15分钟到岗,做好交接班前准备工作。

  二、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应做到三明:前班情况明;本班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设备运行情况明;

  三、交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前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交班时应做到三清:前班情况清;下班交待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四、当班人员发现情况要及时处理,如未处理完,接班人员要协助处理;

  五、接班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交班时未见到接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岗,如因故必须离岗的需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交接应由带班人员带队交接;

  六、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将工作环境打扫干净,整理整齐。

  七、交班人员要等接班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岗,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

  八、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工作区域内所有重点事物的检查,如发现有疑问,及时向上一班核实;规定时间后发现的事情由当班人员自己负责(一般规定时间在半小时内)。

工具的交接:

  一、工具的管理与发放,有主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二、各岗位工具由各岗位、领班负责,工具落实到人。

  三、主管每周清点一次各岗位工具。

  四、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有责任人照价赔赏。查不出直接责任人,有当班领班和主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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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5)

  物业项目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保安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3、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保安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2、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保安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宁波某某物业有限公司保安交接班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发现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篇3:M大厦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M大厦物业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规定

  1、制度

  1.1时间统一标准化,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必须按国家标准时间统一计时。

  1.2填写内容明朗化。必须将所要交接的问题的原因、经过、结果填写清楚。

  1.3本班所发现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已处理的、未处理的都应该交接,便于接班人接着工作。

  1.4上级的指导,命令必须交接,便于上传下达,保证其权威性及持久性。

  1.5办公用品、通讯器材、资料、样板间钥匙等公用物品及保管应仔细登记,当面验清交接。

  1.6交接班应按时,无特殊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未处理的事务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规定

  2.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安排调班、顶班。

  2.2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接。

  2.3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领导下达的新的工作指令、公共区域的维修情况等,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2.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⑴在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未处理完的情况下。

  ⑵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⑶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⑷接班人员有喝酒迹象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且又未找到顶班人时。

篇4:物业公司秩序员交接班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秩序员交接班管理制度12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和公共秩序维护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共秩序维护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3、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公共秩序维护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2、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上海洋誉物业有限公司公共秩序维护交接班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发现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篇5:小学教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小学教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实行日常、节假日教师值班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值班教师不定时地对校园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学生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位,同时也要对教室、门窗、校门安全情况进行巡视。

2、如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如实填写《教师值班日志》并签字。

二、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2、有事不能到岗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己同其他教师调换好,确保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员代班。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做到文明值班。

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5、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6、值班教师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

7、师生信函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做好出入登记;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8、交接班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未完成的任务及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三、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地点

1、值班人员:夜间男教师轮换;白天女教师轮换。

2、交接班时间:夜间:7:00——7:30

白天:7:30——7:00

3、值班地点:白天在教导处;夜间在器材室。

四、本制度从20**年9月1日执行。

(二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学校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教师和值班小组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并服从学校政教处管理,服从政教处点名监督。

二、值班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值班时间由学校通知决定。有事必须向值班组长(行政)请假,由行政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须巡视学校各教学楼,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或事情。

六、协助组织和管理学生返校日活动。对个别学生在休假期间到校活动(踢足球、打篮球、乒乓球等)应提出安全意见,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

七、在值班期间,家住学校的值班教师必须在校住宿。

八、若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和其它恶性事件,所有安排的值班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九、值班教师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十、值班补贴金由学校行政视实际情况决定发放,有下列情形者不发或减半计发值班补贴金:

1、已经安排值班,不论有事无事,值班不到者不发补贴;

2、值班期间中途私自离校或半途而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值班任务的不发补贴;

3、值班签到单上未签名或不是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的不发补贴;

4、每次到校签名后私自离校,按未参与值班处理,不发补贴;

5、确因有事或生病需要请假,未按规定参与全程值班,但完成一半值班天数的,减半计发补贴;未完成一半或超过一半值班任务的按补贴金总数除以全程天数乘以出席天数计发;

6、完成全程值班,但在值班期间每天有私自离校现象,并时间较长的,全部补贴减半计发。

十一、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十二、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学校行政。

定海区马岙中心学校

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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