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东关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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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东关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幼儿园的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本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本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分配。

3.凡应聘入我园工作的教职工、试用期为一个星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园正式教职工。

4.我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

1.本园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我园副园长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本园教职工必须按我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园长。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园所有员工,按国规定享受寒暑假。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并告知副园长。

3.婚假、病假、丧假均按上级文件执行。

4.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东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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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技开发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讨论稿)

  茂县国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制度

  前言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基本事项而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批准录用的所有员工。

  第一章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1、

  经过招聘面试等环节加入润泽天成时,员工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以及近期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1-2、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1-3、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综合管理部门报到,填写员工报到登记表。

  试用与转正

  1-4、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此期间,如果职员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1-5、

  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职员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15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6、

  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职员的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第二章工作纪律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办公管理

  2-1、上班时,应佩戴工作牌。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男员工不可留长发,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男女员工均不得留长指甲,不得穿着过于艳丽花哨或暴露的奇装异服,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2-2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2-3、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品、动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办公场所。

  2-4、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因工作需要可使用办公座机拨打长话,严禁因私拨打办公长话。因公事发送传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5、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

  2-6、办公室是接待客户的主管部门,并与全体员工一起实行客户首问责任制,员工应该礼貌、热情、周到接待,并将客户引导至与其造访有关的部门。

  2-7、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计算机外接设备不得在公司微机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2-8、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收看下载歌曲影视、打游戏,以及做其他私事。

  2-9、爱护公司办公设备实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在24小时内向办公室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2-10、下班后或工作中离开办公区较长时间应关闭电灯、电脑、饮水机、空调等电器,没有关闭电灯、电脑,发现一次罚款5元,没有关闭饮水机、空调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11、办公桌物品应当摆放整齐,员工下班后应将自己的椅子推放于办公桌面下方。

  2-12、每周一上午9:30召开公司周例会。

  2-13、因各部门提请召开的会议,相关部门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行政办公室汇总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行政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会议力求简短高效。紧急情况下可口头申请,临时召开。

  2-14、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及考勤,做好工作汇报分析管理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在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2-15、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纪律,手机应处于关机或震动状态,有来客时当事人应善意说明理由,非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退出会场。

  2-16、办公设备实行“定岗、定位、定人”管理,设备在各部门之间的转移应在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2-17、办公设施及用品由行政办公室及财务部统一购买,行政办公室应将所购物品逐一造册登记存放。

  2-18、因工作需要领取办公用品,领用员工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再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并约定归还时间后再领取相应的办公用品。每个部门和员工应对所领办公物品规范使用,细心爱护,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第一赔偿人为损害人,第二赔偿人为领取人,第三赔偿人为签字人。对纸张、笔墨等办公耗材应节约使用,避免铺张浪费。员工发现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的,应及时告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确定解决办法,情况严重的应向总经理汇报。

  2-19、员工离职、调动应与行政办公室交接所领办公物品,有遗失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20、行政办公室每季度会同各部门对办公物品设备设施做一次盘点,并将盘点报表向总经理报告。

  2-21、公司配置的传真机、打(复)印机仅用于公司内部工作需要,不对外使用。传真机、打(复)印机系精密设备,使用人对操作程序不熟悉的,应交行政办公室办理,严禁强行操作。未按正确操作程序使用传真机、打(复)印机而导致设备损坏的,应由当事人做出相应的赔偿

  2-22、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传真的收发,并按程序报送。

  2-23、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与义务维护工作、生活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2-24、垃圾等废弃物必须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倾倒于指定地点,不得任意丢弃、堆积,不得随地吐痰。茶渣不得倒入盥洗盆。

  2-25、未经行政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墙面进行任何涂画、粘贴行为,保持墙面清洁。

  2-26、早上上班后10分钟内必须把清洁卫生打扫完毕;每周星期五下午17:00进行办公区域大扫除

  考勤制度

  2-27、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制度,具体工作时间

  为每天9:00-12:00和12:30-17:30(如有调整,公司再另行通知。)。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2-28、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应在公司前台由本人在当月考勤簿上签到和签退具体的时间。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和统计员工的考勤记录。

  2-29、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登记签到签退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

  处分或不超过当月薪金10%的经济处罚。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0、当天内,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下者,不予扣罚薪金;

  迟到11分钟--30分钟,每次扣除薪金30元;迟到31分钟—2小时每次扣除薪金50元;早退按每一分钟一元罚款;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2-31、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职员层由所在部门的经理签署意见,管

  理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单应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32、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所在单

  位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按80%的岗位工资发放。

  2-33、请事假将被扣除事假期间的薪金全额(最低起限为半天薪金)。

  2-34、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35、公司的证照、文件、人事、合同等档案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存档,如需借阅或借用,应填写资料借阅借用单并取得相应的审批后方可使用所需档案。

  2-36、公司的印章由行政办公室妥善保管,如需对外用印,须填写用

  印申请单获得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三章薪酬

  发薪日期

  3-1、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的最后一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上月月末(即上月全月)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相应顺延支付。

  薪金系列

  3-2、职员薪金一般由岗位薪金与福利补贴两部分构成;薪金均税前数值计算。

  3-3、福利补贴包括午餐补贴。

  3-4、补贴、社会保险(含商业保险)等以员工岗位薪金为基础计算基数。

  3-5、岗位薪金评定的依据是:员工所在工作岗位的职责、职员工作能力、贡献。

  3-6、员工薪金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在公司范围内岗位薪金的定级采用统一标准。

  员工活动

  3-7、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团拜、外出旅游等。

  第四章奖励和处分

  奖励

  4-1、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人才。

  4-2、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处分

  4-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

  (2)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3)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6)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7)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8)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9)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

  (10)违*治安管理法规等。

  4-4、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培训与发展

  4-5、公司管理层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己任。在公司,职员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大量训练和发展机会。

  考核评估

  4-6、为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根据实际以分公司、部门为单位按季度展开适度的考核;同时每年年末公司将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通过职员与直接上司共同填写《年度考核评议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员薪金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4-7、在月考核中成绩良好者当月岗位薪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则可适当下浮;上浮和下浮的比例为1-10%。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单位)低下水平者,将丧失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内部调动

  4-8、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员工调至公司其它部门工作,并完备调离原部门手续,交接好工作。

  晋升机制

  4-9、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职员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4-10、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7)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五章劳动合同

  5-1、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5-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制度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适用范围

  5-3、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

  5-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5-5、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5-6、新入职的职员,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5-7、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5-8、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5-9、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5)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完备离职手续

  5-1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完备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职员手册》及其它公物;

  (4)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5)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6)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5-12、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会审会签。

  离职面谈

  5-13、离职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综合管理部或总经理进行离职面谈,听取离职员工意见。

  纠纷处理

  5-14、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关系与沟通

  5-15、公司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5-16、公司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职员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第六章员工工作行为准则

  基本原则

  6-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6-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6-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4、在员工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若在公司有亲属的,应如实向公司申报。

  经营活动

  6-5、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权从事非公司业务。

  6-6、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保密义务

  6-7、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6-8、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保护公司资产

  6-9、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6-10、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违反规定处罚

  6-11、凡违反“第六章

  员工工作行为准则”的员工,公司视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状况,每次给予5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并承担所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员工行为情节恶劣触犯法律或给造成重大损失,应由公司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3:TS企业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玉米淀粉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本市场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勤政敬业的职员队伍,使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须自觉做到:

  (一)忠诚守信、服从领导、互相尊重、团结共事;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奉公、保守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岗位人员遵守从业回避制度;

  (五)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六)注意仪容举止,谦逊礼貌待人;

  (七)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八)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员聘用、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本公司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 行政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考勤及劳动纪律、法律事务、资产管理、公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 市场部:负责市场的开发、推介、宣传;收集有关市场信息;交易商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交易商培训;企业经营业务的研究和拓展。

  (三) 交易部:组织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代收代付货款和有关费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务的咨询。

  (四) 储运部:负责货物交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管指定仓库;为交易商提供交收、仓储、运输等服务和咨询。

  (五)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

  (六)信息部: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发布工作;负责建立与维护交易品种及行业相关的信息库;为公司提供交易品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交易商参与市场交易提供电脑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 职务与任免

  第八条 本公司的职务序列为:

  (一) 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二) 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第九条 公司级领导由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 部门级,由董事长任免。

  第四章 选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标准实行全员聘用制。

  第十二条 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注意亲属回避。

  第十三条 招聘时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 招聘程序

  (一) 制定用人计划: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招聘。

  (二) 公开招聘:行政部通过广告、网络、人才交流市场、高等院校双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交: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被录用人员提供或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 ,一经查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填写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类整理。

  (三) 初选: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收集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四) 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用人部门、行政部及公司领导等共同参与面试,必要时可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五)审批:行政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录用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 试用与转正

  (一) 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报到试用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 被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职员录用审批表》、《新职员薪金审批表》、《职员履历表》。

  (3)学习《管理手册》和公司文件,参加新职员培训;

  (4)用人部门经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辅导人员;

  (5)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胸卡。

  (6)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三)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可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 试用期(满一个月)只发应聘职位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 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权解聘:

  1. 工作能力低下,无力承担应聘岗位工作;

  2. 试用期间工作失误较大,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3. 品行不佳,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 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长试用仍不合格者;

  5.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六) 试用期满职员应填写《试用期满通知书》参加转正考试。

  (七) 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决定正式录用、不予录用、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八) 根据董事长决定,行政部向其发放《试用期满通知书》。

  (九) 考核合格被批准正式录用的职员,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 转正后的职员享受其所任职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职员档案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和更新职员档案。 职员个人情况若有下列变动应在5日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

  ⑴结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⑸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⑹新获得的教育/专业资格

  ⑺政治或商务组织的参与或退出

  第五章 岗位与职责

  第十六条 岗位确立

  (一) 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同的岗位。

  (二) 岗位分工是为了明确职责。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应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 岗位

  (一) 依据职务、岗位不同,职员分为公司、部门、职员三个职等。

  1. 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2. 部 门 级:经理、副经理。

  3. 职 员:各部门从事各专项工作的人员;分别为1-4级。

  (二) 职等的调整

  1. 职员的职等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成绩等不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

  2. 职级调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可晋升一级,当岗位、职等不变时,职级以本等最高级为限。

  3. 职等的调整程序及手续按《人事调整》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工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 本公司薪金分为基本工资、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十九条 基本工资按职等确定,共分为三等九级,标准另订。

  第二十条 补贴 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伙食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 效益工资根据当年经营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职员的工资等级核定发放。

  第二十二条 根据当年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可计提奖金。

  第二十三条 基本工资、补贴每月28日发放。新聘职员和离职人员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加补贴工资除以22(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效益工资、奖金按年度于春节前发放。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员从正式聘用起的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发,离职人员不予计发。

  第二十五条 下列款项须从职员薪金中扣除:

  (一) 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 依照制度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

  (三)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 违反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依法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及职员依有关制度分摊。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根据经营状况良性发展,逐步提高职员的福利待遇。职员的福利包括:

  (一) 在职员生日、结婚、生育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下酌情发给礼金(品)或慰问金。

  (二) 为职员办理相关保险。

  (三) 职员因疾病、突变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酌情予以补贴。

  第七章 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全体职员上下班均须签到和签离。

  第三十条 职员请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时签到者,须向上级报告,并应于返回当日由上级核签确认。

  第三十一条 职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与被代签者均按一次计半天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离)者为迟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三十三条 职员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按制度补办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 旷工半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两天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一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条 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者,累计7小时,按日基本工资的200%加发薪金。加班时须报知部门经理批准,月末(25日前)报行政部经理。

  第三十六条 公休假

  (一) 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二) 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 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四)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当年公休假者,经本人申请、行政部审核,可加发半个月的月薪。

  (五) 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利用公休假探亲,每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员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两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

  (六) 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 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七条 婚、丧假

  (一) 本公司正式职员,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的可在当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据国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 本公司职员,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三) 婚、丧假请假手续同公休假。

  (四) 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 产假

  (一) 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女职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标生育子女的,可按国家有关制度享受产假。(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晚育(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二) 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九条 父亲假

  男职员的妻子生育(初育),职员本人可享受带薪假十天,但应在孩子出生半年内休完。

  第四十条 病假

  (一) 职员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二) 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 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四) 全年连续病假十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二十个工作日,酌情扣发当年效益工资。

  第四十一条 事假

  (一) 不属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制度请假者即为事假。

  (二) 职员请事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

  (三) 事假一次以三个工作日为限,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连续事假十个工作日,累计二十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

  (五)如请假未在行政部备案,将作旷工处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并取消当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 考核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对职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 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 年度考核是对职员全年的工作绩效、品行、功过、出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查,时间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 年度考核形式为:

  1. 个人总结;

  2. 部门评议;

  3. 考试或其他辅助形式。

  (三) 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协同各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经行政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核批。考核合格者,即获续聘资格。

  第四十四条 不定期考核

  (一) 试用期考核:职员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选聘与录用》有关条款。

  (二) 其他考核:本公司认为必要时,随时进行的考试或考核。

  第四十五条 职员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记存个人档案,作为奖惩、职级升迁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职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职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

  培训类型(一) 职前培训:新职员报到后,行政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职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 本公司简况;

  2. 本公司基本业务制度、基本内部管理制度;

  3. 受聘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4. 介绍工作区域及同事。

  (二) 在岗培训:可以进行产品、技能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的方式:

  1、公司或部门举办培训;

  2、部门经理日常工作安排对下属进行培训;

  3、参加知名企业的培训;

  4、选修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课程;

  5、参加国内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对在岗职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倡和鼓励职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口专业知识。通过业余学习获得高于本人原等级的技术资格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奖励分为两类:

  (一) 嘉奖

  (二) 记功

  第四十八条 嘉奖

  (一)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 一贯品行端正,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足为表率者;

  2.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3. 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恰当者;

  4. 检举违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者;

  5. 其他经研究确认的原因。

  (二) 嘉奖以通报表彰为主,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记功

  第四十九条

  (一)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记功:

  1. 对市场有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2. 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及时,处置恰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3. 累计嘉奖三次;

  4. 其他研究决定的原因。

  (二) 记功除通报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五十条 处罚分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临时员工的工作处罚和聘用员工的工作处罚二种。

  第五十一条 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考勤、临时员工的工作等情况处罚。由行政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行政部经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填写《违纪情况单》,出现一次违纪情况罚款人民币十元。

  第五十二条 惩罚为四种:

  (一) 警告;

  (二) 记过;

  (三) 解聘;

  (四) 开除。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产生不良后果者;

  (二)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 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四) 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五) 发生事故有意隐瞒者;

  (六) 连续数月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七) 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 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屡劝不听者;

  (二) 无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级命令、指示,影响本公司利益者;

  (三) 无故拖延为交易商办理合法手续或超越职权违规为交易商办理有关手续者;

  (四) 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 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

  (六) 累计警告三次者;

  (七) 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 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务者;

  (二) 违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较大损失者;

  (三) 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多次劝告不听者;

  (四) 态度恶劣,言行不轨,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气氛和公共关系者;

  (五)失职或对问题失误,使本公司受到损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制度时间者;

  (七) 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 其它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 违法乱纪,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者;

  (二)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索贿受贿者;

  (三) 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商事实确凿者;

  (四) 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

  (六) 累计二次记过者;

  第五十六条 职员受处罚,将酌情予以扣发薪金、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 职员奖罚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章 人事调整

  第五十八条 人事调整包括职务、等级调整(职等升降)、辞职、解聘、开除等。

  第五十九条 人事调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素质标准为条件,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严格按制度权限及程序办理。

  第六十条 职等调整的核定权限及程序。

  (一) 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二) 职员职等调整由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董事长决定。

  (三) 凡经核定进行人事调整的职员,行政部以《职等调整通知书》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 被调整职员的待遇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条 辞职

  (一) 本公司允许职员在聘任期间辞职。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 行政部向获准辞职的人员送发《离职通知书》。辞职者应按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除名对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辞职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第六十三条 解聘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市场有权解聘:

  1. 符合本制度《奖励与处罚》中解聘条件之一者;

  2. 本公司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3. 其他必要原因。

  (二) 解聘人员(试用人员除外)由所在部门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 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员发送《离职人员通知书》。被解聘人应按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手续,否则按除名对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 被解聘者(不含试用期被解聘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人员通知书》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六十四条 开除

  (一) 凡符合除名条件的,本公司予以开除。

  (二) 被开除者,本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 按制度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职员,本公司可协助其办理有关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六十六条 人事调整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 本公司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一)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 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罚记录等资料文件;

  (三) 个人在本公司期间职务、职等、岗位调整等资料文件;

  (四) 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培训情况记录;

  (五)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 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九条 职员的档案属保密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条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和审批制度,个人不得借阅本人档案;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行政部负责人核准。查阅者严禁涂改、圈划、抽换、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一条 职员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档案,遵从自愿原则,可将档案转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负担在人才中心保管费用。

  第七十二条 职员离职,其档案按制度程序办理转递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间的必要记录备查。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大区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调动制度

  大区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调动制度

  人员调动制度

  一、调动申请程序

  1、各分公司必须将用人情况(大区内主管以上)报南方大区办公室;

  2、由南方大区办公室统一拟定用人计划并报总经理;

  3、总经理批准后由南方大区办公室负责推荐合适人选,并填写《人员变动单》;

  4、合适人选经供需双方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分公司总经理及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

  5、由各分公司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二、报到程序

  1、调动人员在原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完毕后持工作交接单至公司人事部领取报到证;

  2、调动人员按指定期限内到指定分公司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3、由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安排到部门工作。

  三、调动须知

  1、各分公司须向大区办公室说明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工资待遇等;

  2、需方公司人事部按调动人报到之日起计薪;

  3、调动人员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到公司报到,因私事需延期必须事先向需方公司人事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逾期报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异地人员调动,原公司人事部需在指定期限内将其个人档案转到现公司; 如需调动人员随身携带的必须将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5、区办公室接到分公司申请应及时回复,一般以不超过一周时间为原则;

  6、此调动程序适用于南方大区各分公司员工之间调配。如在本公司内部人员调配则填写《人员变动单》,由双方部门经理确认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即可。

  四、注意事项

  1、各分公司总经理及大区主要部门负责人如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大区内通报批评。

  2、合适人选所在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须积极配合大区办公室对该人选的调查了解工作,不得刻意阻挠或知情不报,如有违反者,大区内通报批评。

  3、公司人事部(或行政管理部)需将调动人档案在一周内转到调动后公司人事部(行政管理部),不得借故拖延,违者该部负责人将受到大区内通报批评。

篇5:大区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制度

  大区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制度

  一、评选规定

  1、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员工(主管及主管以下员工)和优秀管理者(职能管理人员)的评选工作;

  2、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者的评选名额按总人数的10%掌握。

  二、评选条件

  1、工作表现好或业绩特别突出;

  2、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强;

  3、有进取心,配合意识强,协作效果好;

  4、全年迟到少于3次、无早退、无旷工;

  5、全年累计病假少于5天,事假少于3天;

  6、一年中未受大区通报批评或严重违纪处罚。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每年12月初,各部门在个人年终总结的基础上,组织认真的讨论,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选,将候选人名单(附员工自我鉴定及经理评语)于20日前报运营中心;

  2、运营中心人事部对各部门评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汇总并上报总经理;

  3、总经理批准后,在年终工作会议上颁布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者的名单、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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