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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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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方案

  安全用电管理方案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有效地防止“五大伤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管理。

3.职责

  3.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全体人员安全用电和保证临时用电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全面负责。

  3.2项目工程师:对安全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及安拆工程的验收等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3施工员:对安全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落实负责。

  3.4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用电方案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3.5电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直接操作、维修和监护责任。

  3.6用电人员:对施工中用电安全负有具体的安全操作责任。

  3.7项目财务总监:负责对安全用电实施费用的拨付与统计。

4.管理主要内容与要求

  4.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4.2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根据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3每个工地至少配备一名电工,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4.4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拆除,必须由电工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并应有人监护。

  4.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场安装。

  4.6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实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按规定线路分色,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并落实责任人。

  4.7项目部应负责给电工、电焊工和用电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

  4.8施工现场应有电气、设备防火的具体措施。

  4.9项目部应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4.10用电设施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维护职责及管理范围,制定用电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在运行维护、检修过程中做好相应记录。

  4.12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13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14照明装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15烟囱、风塔、塔吊等高耸建筑和设备,必须按要求安装防雷装置。

5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用电投入计划。

6相关文件和记录

  6.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施工用电部分)

  6.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

  6.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6.4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6.5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6.6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6.7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7附表

  安全用电投入计划表

  序号

  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1安全教育培训费

  劳保用品购置费

  配电线路

  配电箱、开关箱

  5漏电保护器

  6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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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区安全用电知识

一、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1.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非安全电器器具(如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热褥、电取暖器、电熨斗等)、无3C认证产品,及其它危害公共安全、不适宜再集体宿舍内使用或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

  2.发现拥有违章电器,在责成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的同时,对违章电器进行代保管;发现正在使用违章电器,或有明显证据表明学生曾使用违章电器,在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写书面检查后,对违章电器代保管,同时向学校上报违纪处理建议。

特别提示:

  由于学生公寓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场所,宿舍内易燃物品很多。往往有极少数人为了贪图方便,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希望广大同学对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现象,及时制止或报告学校宿管部门。

二、宿舍安全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切断寝室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接线板上的开关;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不导电物(如干燥的木棍等)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以防触电。

  6.不随意在寝室内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也不要把铁钉等硬物凿入墙面,以防发生电线短路、触电等意外事故。

  7.电源接线板不应放在床上,应放在书桌安全处,周围不要有易燃物品,也不要将接线板放在小杂物容易跌入或容易被水侵入的地方,电线不要与床架等金属物接触。接线板上不能接过多电源插头。

  8.不要使用无3C认证的电器产品,不使用劣质电器。

  9.不要超负荷用电。

  10.严禁私自跨寝室、跨宿舍进行计算机联网或在公共网络线上私拉乱接,禁止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从事其他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

三、电器使用注意事项

  如今,电视机、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等电器越来越多地进人了学生宿舍楼。在使用时,除了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电器用途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有的比较复杂。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安全使用。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3.有些电器使用时间过长会造成险情,出门时,请同学们自觉检查一下电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长时间外出前务必拔掉所有电器插头,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4.要避免在潮湿的环境(如浴室、盥洗室等)下使用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5.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

  6.电器在使用过程中会散发出热量,应注意保持电器所处工作环境的良好通风,不在过高的环境温度下启用,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7.使用饮水机等电器的时候要注意避免被烫伤。

  8.电风扇的扇叶、洗衣机的脱水筒等在工作时是高速旋转的,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品去触摸,以防止受伤。

  9.使用台灯灯具时,不要在灯罩上或其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如纸片等,容易引起火灾。灯头接触不良、灯头与玻璃壳松动、电气线路破损、接头松动等也可引发火灾。灯具表面温度过高,玻璃壳受热不匀,如果有水珠溅到高热的灯泡上会引起灯泡爆裂,掉下的玻璃碎片或灯丝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使可燃物起火。台灯必须放在桌面上使用;不得使用床头灯。

  10.手机充电时间过长、边充电边打电话而导致电话机身发热,都属于高危易爆状况物品。

  11.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器,并拔下电源插座,防止遭受雷击。

  12.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严禁在宿舍里使用劣质电器及非安全电器,如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烫斗等电热器具、无3C认证产品、非安全器具及其它危害公共安全的电器。

篇3:电网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农/4)207-20**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安全导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农村用电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和督促农村用电客户规范受电设施的配置、建设和运维,普及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国网农电工作部是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制定公司系统加强和规范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面的标准、规章制度等。

  (二)协调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

  (三)督导和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基层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情况。

  (四)组织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促进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设施防护水平。

  (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结合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审核、批复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提高农村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

  (三)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宣传教育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四)检查和考评所属地市及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

  (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六)上报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经验作法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六条

  地市供电企业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总部、省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上级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意见和计划,汇总、上报县供电企业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情况,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落实。

  (三)结合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提升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

  (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汇总、分析、上报农村用电的触电事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五)督促、检查、考评所属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六)负责城市郊区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

  第七条

  县供电企业是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企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并上报审批,按照批复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三)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有关基础资料。

  (四)提供用电安全咨询服务,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用电安全常识。

  (五)结合农村用电特点及季节特点,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六)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用电安全隐患。必要时,促请政府有关部门督导落实。

  (七)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及时应对或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村用电所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事故,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

第三章农村用电安全检查

  第八条

  市、县供电企业每年应根据农事、季节性用电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特点,制定农村用电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检查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一)检查农村配电设施防护区内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防护区内自建房等。

  (二)检查线路交叉跨越、配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三)检查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齐全、规范。

  (四)其它影响农村配电设施防护能力的内容。

  第十条

  检查农村用电设施防护能力

  (一)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农村临时用电装置是否完好。

  (二)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用电客户整改,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三)对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擅自接电等危及安全的违规、违法用电行为依职权进行查纠。

第四章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配电箱或装接箱。配电箱或装接箱内配置的电器应具备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功能,包括漏电保护、短路及过载等保护功能。

  第十二条

  供电企业受理农村临时用电申请,接电前,供电企业应向相关用电客户以书面形式明确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配电箱或装接箱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做好临时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五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坚持“应装必装”原则,加强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努力实现农村公用配变台区总、分保护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三个百分之百目标,扎实推进各级保护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县供电企业应建立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总保护、中级保护(分支保护)设备台账,定期检查测试并留存记录。每年统计运行和使用情况,并报地(市)公司。

  第十五条

  县供电企业应跟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及运行情况,每三年抽取同批次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依托有资质的电力科研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逐级上报检验情况。

  第十六条

  对短时间内多次跳闸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查明故障或跳闸原因,排查和治理泄漏电流偏大的台区,严禁随意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退出运行。对发现故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立即安排处理。

  第十七条

  供电企业应促请县、乡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大力推广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并指导用电客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

  在用电客户配合下,对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告知用电客户整改。

  第十九条

  每年统计、分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情况,并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公司备案。

第六章农村用电安全宣传

  第二十条

  市、县供电企业应构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县供电企业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应重点提高农村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普及用电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防护能力。

第七章检查与考评

  第二十二条

  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逐级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网农电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

篇4:学生在校用电安全工作计划范本

  20**年学生在校用电安全工作计划范本

  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离不开用电,为避免学生在校用电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电工一定要按用电要求严格安装用电线路,不准学生随意乱拉电线。

  2、必须选用质量合格的开关、插头和电源插座并安装在安全的地方,尽量让小学生摸不着。

  3、电工要定期检查教室的线路、开关、插座和各种用电器是否破损。一定要按装漏电开关。

  4、学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用手触及电线,不得随意拉开关、摸电源插座。

  5、需用电时才拉开关,离开教室一定要关风扇,熄电灯。

  6、用电器坏了,一定要请老师、电工修理,简单故障也应在电工或老师的指导下自己才动手排除。

  7、用电器坏了,一定要报告电工或老师及时更换,自己不能随意动手更换。

  8、电工要专门负责实验室的用电安排,上课前后,电工都要检查所有的开关、线路、电源插座,防止上一节课有同学把开关、用电器等弄坏及污损而造成接着上课的同学触电。。

  9、在带电做实验时,一定要穿绝缘胶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脚弄湿,电工工具一定要准备齐全。

  10、在学生宿舍里,电线一定沿墙壁整齐布设,不得悬空乱拉,防止学生在上面搭挂衣物等。

  11、宿舍线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学生绝不能偷电,不能用电炉电饭锅煮食烧水,不得在床上安装电风扇,使用电吹风等。

篇5:学校用电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确保学校用电的安全,特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学校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2)领导小组职责:

  A、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署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并落实用电安全工作重大事宜。

  B、副组长负责落实学校用电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用电安全事故,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C、小组成员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用电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用电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制定制度,严格落实。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各室教师用电工作职责》、《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用电安全责任状,严格制定学校用电安全防范预案:

  (一)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宣传,提醒学生在校园内外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进行用电安全讲解,有重点地做好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三)值班教师要对学生使用带电机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处理。

  三、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为了提高师生的用电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组织各类用电安全知识比赛活动,如利用主题班会观看用电安全教育片等,使师生充分认识到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和其产生的危害性,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等。

  (1)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最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给医院,拨打120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2)教导处要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一旦发生用电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3、联络、教育:

  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少先队和各班主任要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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