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职业安全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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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人力资源管理

  1.0 总则

  本公司建立并保持员工培训程序,明确培训需求,确保全体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的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其所担负的工作,以满足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要求。

  2.0 职责

  2.1 各部门负责提出相关的《培训需求计划》。

  2.2 公司管理部根据培训需求制订年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 管理者代表负责全体员工的培训批准工作。

  2.4 品质部负责有关培训的支持性工作。

  3.0 程序概况

  3.1 公司需经培训的员工包括:

  a. 管理层人员;

  b. 技术人员;

  c. 操作人员;

  d. 新员工。

  3.2 培训需求

  3.2.1 公司管理层人员需接受相关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培训。

  3.2.2 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将规定岗位资格要求和安全卫生意识的培训要求。对国家政策要求持证上岗的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3.2.3 对可能产生重大事故的岗位人员应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自己的职责,并熟悉本岗位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3.2.4 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特殊工种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训练,持有关证件才能正式上岗。

  3.3 培训实施

  3.3.1 每年公司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培训计划制订公司年度的《培训计划》,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总经理批准。

  3.3.2 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培训,公司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3.3.3 各项培训结果由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档案》,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3.4 培训绩效考核

  3.4.1 根据员工所受的教育、培训和经历情况,对员工的能力进行考核,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必备的质量/环境/安全卫生意识。

  3.5 培训记录

  3.5.1 员工培训的结果将形成必要的记录,以证实培训的实施。

  4.0 支持性文件

  4.1《员工培训程序》(***-TP-08)

  4.2《员工录用管理程序》(***-QP-02)

采编:www.pmceo.cOm

篇2: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控制

  1.0 总则

  公司制定并执行文件化程序,识别公司及相关方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因素,并评估出重大危险因素以便控制。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危险因素的识别及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

  2.2 品质部负责危险因素的的汇总、登记。

  2.3 总经理批准《重大危险因素登记表》

  3.0 程序概况

  3.1 危险因素的考虑应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二十三种类型。详见《危差辩误解和风险评价程序》。

  3.2 识别危险因素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包括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的设施,无论是公司的还是外部的。

  3.3 危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其原因、性质、时间安排确定,方法应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并能确定其危险级别。方法的选取应各物业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相适应。

  3.4 评价危险因素时要考虑对人员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的频次等等。

  3.5 识别出危险因素后,应进一步制定重大危险因素,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包括消除、限制、处理、转移等。编制管理方案,以使上述重大危险因素的目标指标值得到文件化控制。

  3.6 当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法律、法规和其它因素要求更新时,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安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危险因素进行补充识别,重新确定重大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管理方案及程序,加以控制。

  4.0 支持性文件

  4.1《危险辨识各风险评价程序》(***-OHS-01)

  4.2《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OHS-03)

  4.3《用工管理程序》(***-OHS-04)

  4.4《工作环境管理程序》(***-OHS-05)

  4.5《危险作业控制程序》(***-OHS-07)

  4.6环境/安全绩效监测控制程序》(***-EP-08)

  4.7《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OHS-06)

  4.8《变更(作业状态)管理程序》(***-OHS-08)

篇3: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1.0程序目的

  通过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控制 ,确保承担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有能力满足服务质量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3.0主要工作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录、定岗、辞退工作;管理处亦可通过张贴招聘广告,对应聘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后再由公司行政部复审,其它事项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3.2 管理处各部门负责就专业范围内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和落实工作。

  3.3 管理处各部门负责配合公司行政人事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4.0程序内容

  4.1岗位能力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实施人员招录、定岗、辞退工作。

  4.2培训需求的识别

  4.2.1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职责》中的要求,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能力、职业技能进行评价,结合管理需要、服务质量考核、业主(住户)投诉和其他活动所确定的情况,确认培训需求。对本部门自己无力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至公司。

  4.2.2各部门负责对特殊岗位员工的资格要求进行识别,根据该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计划。

  4.2.3行政人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培训需求,定期或不定地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4.3培训计划的实施

  4.3.1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具体组织落实时间、场地、授课教师、教案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受训人员应按时出席,并在《培训记录表》中签到。

  4.3.2每项培训结束后,培训实施部门应组织相应的考试或实操,并对培训的有效性 做出评价,评价标准如下:1)参加培训人员60%的成绩在85分以上为效果优秀;2)参加培训人员60%的成绩在70分以上为效果良好;1)参加培训人员60%的成绩在60分以上为效果一般;2)参加培训人员的成绩及格率低于60%为无效。上述1)、2)、3)项评价结果均视为有效,如评价为无效,组织培训部门需重新组织实施培训。

  4.3.3外派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将资格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4.4培训类别及要求

  4.4.1新员工上岗培训1)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按前述第4.3节实施。新员工经培训,如培训考试不合格,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补考或辞退。2)对晋升或转岗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识别其培训需求,具体执行前述4.2、4.3节。

  4.4.2转正培训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位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实施。试用期满后,行政人事部要组织转正培训并安排考试/考核,考试合格作为员工转正的条件之一。

  4.4.3岗位培训各部门应经常组织对员工进行岗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以及服务礼仪、品质意识的培训。具体执行前述4.2、4.3节。各部门应每年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岗位能力评定,对不称职的员工要安排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同时,按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要求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再提高培训,具体实施按前述4.2、4.3节执行。

  4.4.4特殊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及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在其入职和后续工作中由各部门识别并经行政人事部确认,如需由公司安排培训时,由各部门申请、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报审执行。在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负责确认其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4.5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 所有本程序的质量记录,由相关部门依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归档保存。

  5.0质量记录表格

  5.1《培训记录表》

  5.2《培训需求申报表》

  5.3《年度培训计划》

篇4:物业程序文件:人力资源及培训控制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人力资源及培训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公司内与质量活动相关人员的能力能够得到技术支持。公司应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满足其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能力的需要,并根据员工的能力和意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和培训工作。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考核、使用工作,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岗位调配,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合理安排工作。

  3.3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信息。

  3.4制订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3.5指导各二级单位搞好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公司的培训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7物业部负责培训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记录证书保管等。

  3.8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协助物业部实施具体培训工作。

  3.9质管部在月检或季检时负责对管理处培训计划的实施和效果进行检查。

  3.10各管理处负责操作、落实培训计划并作好相关记录。

  4.0程序

  4.1人力资源统筹

  4.1.1员工能力要求

  1)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定各级员工的岗位职责。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个岗位的需要合理调配员工。对个人能力的判断是根据其受教育程度、爱好特长、培训情况、现有的技能及以往的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的。

  4.1.2人员招聘

  1)各单位在需要增加人员时,按公司规定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因公司发展或工作需要,需要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应适时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或分别制定《季度招聘计划》,在计划中要明确对应聘人员能力的要求。

  4.1.3人员调配

  1)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转正、续约或年度考核,发现员工不适宜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时,应及时调换员工岗位。

  2)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配、进行培训等工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操作层的岗位调配,根据公司决议执行对管理层员工岗位调配。

  4.1.4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续签或终止。

  4.1.5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审查、保存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和相关学历、简历、等级、能力证明的资料。

  4.2培训

  4.2.1培训目的: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能力。

  4.2.2公司或各单位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企业发展规划及目标的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3)岗位能力的需求。

  4.2.3培训计划

  1)每年1月15日前,由各部门主管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物业部审核。

  2)物业部在2月15日前,根据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其岗位职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对重要的培训或临时的专项培训活动,物业部在具体实施前还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或通知,明确受训人员、地点、日程安排及资源需求,经批准后实施。

  5)物业部根据变化情况可增改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4.2.4培训内容:注重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方面的培训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1)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

  A、企业工作宗旨、工作精神教育;

  B、企业文化、企业规章;

  C、员工守则教育;

  D、人事劳动纪律及保卫、安全、防火教育。

  2)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A、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职业道德、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岗位职责。

  B、维修人员: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专业技能、作业规程、服务质量标准、岗位职责。

  C、护卫人员:工作标准、职责、纪律、礼仪礼貌、各项规章、有关的政策、法令、消防知识、队列、体能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教育。

  4.2.5培训的实施及效果考核

  1)为保证培训的质量,培训机构或人员的资质需经认定。

  2)员工参加适当的培训可保证其满足其职责要求和利于员工个人发展。

  3)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

  4)培训的形式有外派学习、委托讲课或现场指导培训、内部自行培训。

  5)物业部根据培训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以笔试、口试、实操等形式进行考核,以保证培训效果。考核试卷、分数均应留档保存在物业部或相关部门。

  6)对特殊技术工种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

  4.3岗前培训

  4.3.1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所辖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要求使其了解质量方针和熟悉岗位职责,掌握必备的工作技能和方法。

  4.3.2培训内容

  1)了解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公司的发展规划;

  2)了解所在单位、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必备的工作技能;

  3)理解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4.3.3岗前培训可采用由主管人员出具评定意见方式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入《员工岗前培训考核表》中,对同意录用人员,同时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培训记录》中。

  4.4转岗培训

  4.4.1对因工作需要及人事调整的人员的转岗培训,要求其掌握新任岗位必备的工作技能和方法,重新具备上岗条件。

  4.4.2培训内容

  1)熟悉所在部门、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必备的工作技能;

  2)熟悉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4.4.3转岗培训可采用由主管人员出具评定意见方式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转岗培训考核表》中。对于转岗到特殊技术工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要时需外派学习培训,使其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书。将其考核结果及证书填入到《员工培训记录》及《员工证书一览表》。

  4.5在岗培训

  物业部和各单位对所辖员工通过岗位交流、服务讲解以及对特殊技术工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升考、评审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使其满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考核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并由主管人员出具评定意见三种方式。

  4.6外派学习培训

  4.6.1特殊技术工种及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上岗培训及等级升考培训需参加外派学习培训。考核结果以培训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为依据。

  4.6.2对按照主管要求参加的技术、技能培训及业务技能、业务政策的培训,需参加外派学习培训。考核结果以物业部门出具的考核结论为依据,若无考核结论应视为考核不合格。

  4.7委托讲课或现场指导培训

  4.7.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所需进行的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可采用委托讲课或现场指导培训。可根据培训要求及培训内容,必要时可采用笔试答卷的考核方式考核。

  4.8各级部门的内部自行培训

  4.8.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员工进行内部培训,内部培训可采用由主培人员以口试或笔试答卷的方式进行考核。

  4.9对质量意识的培训

  4.9.1对员工质量意识的培训应贯穿于公司整体培训之中,让员工意识到其所从事的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10激励措施

  4.10.1人力资源部应配合总经理以满足工作标准的能力来选择人员,并且通过制造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来发挥组织内每个成员的潜力。

  4.10.2物业部应通过开展信息交流会,传递信息文件来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协作意识和服务质量意识。

  4.11记录的保存

  4.11.1人力资源部及管理处应将所辖员工个人信息、身份及变动信息记录,并及时更新。

  4.11.2物业部及管理处负责所辖员工培训及考核的记录,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相关记录上。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5.1《人事工作管理手册》

  5.2《培训管理手册》

  5.3《年度培训计划》

  5.4《员工证书一览表》

  5.5《员工培训记录》

  5.6《员工岗前培训考核表》

  5.7《人力资源申请表》

  5.8《年度招聘计划》

  5.9《度招聘计划》

  5.10《年度培训计划》

  5.11《季度培训计划》

  5.12《员工转岗培训考核表》

篇5:p物业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某物业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

  3 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a)负责编制《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管理者代表

  负责审核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总经理

  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 工作程序

  4.1人员安排

  4.1.1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人力资源部编制从事影响服务质量的工作的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3《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按其规定的要求对每位员工进行能力评价,并在《员工培训档案》中记录评价的内容,作为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检验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新员工培训

  a)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b)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作业文件、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并进行书面或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在岗人员培训

  根据培训计划,每年按照服务、知识、设备变更情况应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a)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特殊岗位人员名单》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按批准后的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安排有关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电气焊工、水电工、高配电工、电梯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4.2.5转岗人员培训(同4.2.2 A)

  4.2.6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业主、住户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d)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2.7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2.8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3培训计划及实施

  4.3.1每年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上报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人力资源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3.2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每次培训人员、时间、地点、老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3.3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或人力资源部安排意见(指上级通知的培训),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外部培训,在员工学习毕业或结业后,凭毕业或结业证书报销相关费用,人力资源部保存证书的复印件。

  4.3.4当培训满足不了服务能力要求的,可通过招聘等其他措施,以获得满足要求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

  5 相关文件

  5.1《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6 相关记录 QR-004-01 <培训申请单>

  QR-004-02 <年度培训计划>

  QR-004-03 <培训记录表>

  QR-004-04 <员工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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