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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社区生活提示:家庭室内装修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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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社区生活提示:家庭室内装修消防

  物业社区生活提示:家庭室内装修与消防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装修美化住宅,以求拥有一个舒适优美的起居环境,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然而,一些人在进行家庭室内装修时,由于忽略消防安全,致使在原本舒适安宁的气氛下却隐藏着诸多的安全隐患。室内装修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室内装修而引发的煤气泄漏、火灾已屡见不鲜,而且破坏性装修有的已经酿成恶性事故。据有关数据统计,死于火灾的人中有90%死于房屋内,有近70%的人死在房屋居室内。由此可鉴,家庭室内装修与消防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不能随意拆改建筑墙体

  开门凿洞,增扩门窗尺寸,设置各种拱门、工艺窗,拆掉连接阳台门窗下的墙体,甚至拆掉整堵墙面,这些固然可增加居室的美观,但是所拆改的墙体是承重墙或具有防火功能的墙体,则会降低耐火等级,使房屋整体的安全性能下降。在拆改墙体时,一定要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后,才能实施。此外,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也必须征得供暖管理单位及燃气管理单位的同意,切不可蛮干。

  二、不可随意装饰阳台或改作它用

  阳台是火灾情况下的一个“安全港湾”,事实证明,火场中很多人都是通过阳台得以逃生的,因此保障阳台的消防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针对阳台装修切记不能增加其火灾荷载,不能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更不能将阳台改作储物间。此外,用防盗网或护栏将整个阳台封闭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三、装修用料忌选易燃材料,慎选可燃材料

  现在市场上经销的可供家庭装修使用的材料品种很多,为节省费用,绝大多数人选用普通的木条、宝丽板、墙毯等进行吊顶和墙面装修,有的还装有木地板,并在上面打蜡,且使用普通木质屏风、挂毯、帷幕、木质雕刻门窗等易燃可燃物点缀居室,客观地埋下了火灾隐患,增加了房屋的火灾荷载。为了家人的安全,在装修时应选择难燃或不燃材料,避免选用易燃材料,慎选可燃材料,必须选用时,可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四、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器设备

  装修房子,特别是在装修老房子时,因为原有电线部分老化,而增加电器设备却不顾及线路负荷问题,常常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所以,增加空调机、换气机、大型吊灯、热水器等大量家用电器时,必须根据房屋自身的用电承载能力来决定,而且要避免选用伪劣或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五、最好与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和监理单位合作

  家庭装修首先应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并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装修用料的品牌、档次、价格、工艺要求、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减少野蛮施工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遗留火灾等各类事故隐患。其次,最好自主选择家装监理公司,使其站在第三方立场上进行公正监理,确保家装工程质量,达到质量验收标准,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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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消防(装修)设计质量承诺书范文

  项目消防(装修)设计质量承诺书范文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消防设计,并对消防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承诺!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3:美居商城房屋装修治安消防协议

  美居商城房屋装修治安消防协议

  一、总则

  为使业主(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权益,加强对装修

  工程队的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工程队进入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协议。

  二、责任范围

  (1)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工程人员名单,每人需交验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且需交纳一定装修管理押金,待工程结束后,若无违规事项,管理处凭押金收据和工程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款手续。

  (2)工程人员不准在商住宅内及装修户内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少数人员留守者,每人应再交纳留守押金;留守三天以上者,需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并且仅限于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小区内公共场所活动。

  (3)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在施工过程中,不准为图方便,将电控防盗门用砖头等物顶住,影响防盗功能及使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队负责。

  (4)工程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引起其他住户投诉;不得违反规定的时间施工,不准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5)装修施工人员须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凡未办理临时出入证擅自施工者,可将其强制谴离小区。

  (6)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天台,禁止在天台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梯、墙面、天台等)者,除恢复原状外,还将视情况按协议收取违约金。

  (8)装修工程队须按照《装修审批表》中经审批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状外,并扣除业主及装修施工队的所有押金。

  (9)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需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10)装修过程中不得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装修垃圾须及时用袋装好,送到管理处指定位置,当天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11)施工队应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

  (12)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13)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14)施工时间:7:30--12:00,14:30--19:00(住户入住率未达30%时,施工时间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可适当调整)。

  三、处理办法

  (1)违反责任范围事项者,拒绝该装修队进入ZZ.美居商城小区装修。

  (2)违反2、3、6、7、8项者,扣除所有装修押金。

  (3)违反1、4、5、9、10、11、12、13、14项者,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除装修押金。

  监督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房号:

  ZZ.美居商城管理处

  装修施工责任人:

  装修管理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4:物业二次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

  物业二次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zz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作好群防、群治工作、维护ZZ能源中心的安全。根据《太原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太原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暂行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在筹备期间,将施工图纸方案报予甲方。

  2、乙方在开工前需到甲方ZZ能源中心物业管理处进行工程审批并或批准。

  3、乙方要严格施工管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施工现场用电,电器设备需由正式电工安装,并设置配电箱,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必要的临时线要用双层护套线。

  5、乙方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到甲方办理《动火证》,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乙方应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如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须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7、乙方施工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必须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过夜存放。

  8、乙方施工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不得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现场严禁有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

  9、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不得堵塞道路、并应及时清运垃圾。

  10、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为上述条款的执行提供方便和协助,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未办理应办理的手续,甲方有权对当事人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停工。

  11、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2.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 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5:小区装修施工安全消防责任书(9)

  小区装修施工安全消防责任书(九)

  为确保良好的公共秩序,本着对小区业主负责的原则,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公约》等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装修所需的易燃易爆以及化学物品在施工前须向有关门提供材料名称及数量,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并妥善存放,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装修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装修中若动用明火作业(喷灯、电气焊、无齿踞切割金属等)应提前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待施工现场检查核实后方可使用,如有违者一经检查出安全部门有权制止。

  3、装修人员进场装修必须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对无有效证件的当事人经公安机关查出其责任由装修承造商自行承担。

  4、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现场人员不得在具有易燃物的环境下吸烟、使用电炉。如发现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金额赔偿。

  5、装修现场动工前须配置足够的和灵敏有效的消防器具后方可进场施工。未配置灭火器具和配置失效的灭火器而动工装修,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配置灭火器具后方可动工,由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由装修承造商承担。

  6、装修人员必须佩带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以资识别,施工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予以扣除其补办后方可入场装修。

  7、装修过程中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操作、堆放物料及废弃物,不得由户内向户外扔杂物。

  8、装修人员必须文明施工不得在装修以外的其他场所赤背、赤脚、身着内裤或着装不整等来回走动。

  9、装修单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小区有关各项制度,服从安全部门的指挥监督、检查和设备管理。

  10、施工现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主和装修承造负责人要履行职责,监督检查每个施工人员并落实防火安全制度的责任人。

  11、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装修承造商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造成损失将按工程造价及管理条例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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