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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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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类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园区业户的居住、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中各类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等工作。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物业公司CI形象识别系统的统一。

  3.2各部门负责各类相应标识设置、使用的实施工作。

  3.3物业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类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核、监控。

  3.4各物业管理处负责各类标识的策划、制作,总经理审批。

  3.5物业管理处负责对标识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

  4.1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业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常用标识的种类

  4.2.1服务人员标识

  a.物业公司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务,包括保安人员、清洁工、花木工、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等。

  b.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卡。工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部门、工号、岗位职务,便于业户识别、记忆。工卡的发放应登记《工卡发放登记表》,工卡的佩戴应符合相关规定。

  c.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各类服务人员度量尺寸规格,拟定服饰,统一订购、制作服装。服装的发放、回收应有规定,并保持相关记录。

  4.2.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a.物业公司本部和各物业管理处及其下属各部门的办公场均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和部门名称、结实耐用;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出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办公环境的识别和控制按照《工作环境识别和控制程序》执行。

  b.客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业户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a.提供给业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b.提供给业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在提供给业户时,均应让业户有明确的签收、验收记录;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出货部门、时间、使用说明等,以免误用。

  4.2.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a.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b.整个园区的街道、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街道名称、小区方位。各物业管理处用区域示意图的形式在园区内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

  c.各类设备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电梯机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a.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b.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c.重点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d.泳池在开放期间应有明显的深水区域警示标志。

  e.临时施工场所应有相关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围蔽措施。

  4.2.6公司替顾客(业户)保管的物品均用标签、标牌标明其贮存场所以免混淆。

  4.2.7设备设施标识:

  a.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如“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等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b.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号;

  c.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d.因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业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4.2.8停车场及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4.2.9其他标识。如禁止高空抛物警示标识、检验状态标识等。

  4.3标识的设置要求。

  4.3.1便于观察。

  4.3.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4.3.3便于实施。

  4.3.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4.3.5具有可追溯性:

  a.需要进行追溯的标识应具有惟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b.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4.4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4.4.1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4.4.2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4.4.3审核后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4.4.4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对外联系制作。

  4.5标识的日常管理。

  4.5.1行政部门对所有的标识进行调查、分类统计,填写《标识清单》,并报物业管理处备存。

  4.5.2行政部门每月应当将公司所有的使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地行政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4.5.3物业管理处对各小区的标识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根据问题性质开具《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4.5.4对于有追溯要求的记录等标识由经办部门或行政部门保存,保存期详见各具体工作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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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手册: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2)

  物业管理手册: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1、目的

  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效识别,并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确定每个(或每次)产品和服务有唯一的标识,实现可追溯性,以便及时跟踪和处理质量问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和各阶段的标识及可追溯性。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标识的统一设计,公司总经理负责各种标识设计稿的审批。

  3.2管理部或各个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标识的审核。

  3.3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员工服装的订制、发放与管理,各个服务中心员工服装由各个服务中心发放和管理;其它各类标识由各个服务中心负责安排订购或制作。

  3.4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胸卡的发放与管理,各个服务中心员工胸卡由各个服务中心发放和管理。

  3.5各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种标识的安装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标识的范围  a.楼宇和区域标识;

  b.辖区内设备设施、安全消防、道路指示标识,以及其他各类指示、警示、状态、宣传标识。

  c.各类物品及物品状态、服务状态的标识。

  d.各层次服务人员着装、胸卡、工作标识牌、服务部门的标识。

  e.宣传广告。

  4.2标识的设计与审批

  4.2.1标识的设计要求

  4.2.2各类物品/服务的标识,应清晰、明确、美观、易于识别,且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所对每个(次)物品/服务的标识是唯一的。  4.2.3根据公司及服务中心对标识的需求和要求,管理部负责对各类标识进行统一设计,如属公司统一制作的标识,管理部经理审核,如属服务中心制作的标识由管理部经理审核后,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4.2.4审批后,管理部负责各类员工工作服的订购,其它标识由各服务中心负责安排订购、制作。

  4.3标识的发放

  4.3.1公司员工服装由管理部统一发放与管理,各服务中心员工服装由各服务中心自行统一发放和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

  4.3.2其他标识,如属公司统一订购或制作的,由管理部统一进行发放;如属服务中心个别订购或制作的,则由订购供方送至使用部门或服务中心,使用部门或服务中心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验收。

  4.4标识的安装与管理

  4.4.1公司各类服务人员的着装与员工胸卡的佩戴及管理,具体按《工装管理规定》和《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4.4.2各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楼宇和区域、设施设备、安全消防等各类指示、警示、状态、宣传标识的配合安装(订购时包安装的除外)和管理。

  4.4.3管理部负责公司总部办公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类标识的管理,保持标识的完好、清晰、整洁,并填写《标牌一览表》,对标识的启用时间、安装位置、废止时间进行登记,以便追溯。

  4.4.4服务中心每日对小区的标识进行检查,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中,对于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标识应及时整改。

  4.4.5对服务状态的标识应由各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标识;对物品状态的标识,应通过检测后方可进行标识: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服务的不合格,在各有关检查记录表中记载。

  4.5可追溯性要求的实现

  4.5.1物品和各种服务标识应是唯一的,便于追溯。如每位服务人员的员工胸卡号应为唯一的,当涉及到服务工作或投诉时,可通过工作牌号追查到相应服务人员的责任。

  4.5.2离职或调岗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收回相应的标识,并登记收回日期和原因。

  4.5.3各部门应按要求清楚、完整地填写《标牌一览表》和各类服务的检查记录,以便日后追溯和查询。

  5、相关文件:5.1《工装管理规定》、《标识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6.1《服装发放登记表》JW/JL-7.5.3-001

  6.2《胸卡发放登记表》JW/JL-7.5.3-002

  6.3《标牌一览表》JW/JL-7.5.3-003

篇3:物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八)

  1.0目的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正确标识,以防止混淆。必要时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活动中产品和服务的标识。

  3.0职责

  各管理处负责所辖区标识的制定和管理。

  4.0工作程序

  4.1物品的标识

  仓管员依据《库房管理规程》做好物品的分类标识。

  4.2服务标识

  A管理处及部门根据需要,在服务场所适当的地方做好标牌标识,要求清楚易懂。例如楼层标识,信箱标识等;

  B管理处各级各类人员须着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C各岗位员工工作中应做好相应的工作及检查记录。

  4.3消防、安全的标识

  4.4区域、道路指示标识

  在公共场地,如游乐园,休闲场所做介绍、标识、在主干道和车场做泊车、限速进出和标识管理处在服务区域内适当的位置设立加强有关消防、安全的标识,如出口指示、火警电话、楼层消防疏散图、危险区勿近等,要求有关人员经常检查,保证标牌标识正确的存在位置及标识的清楚易懂。

  4.5为实现服务和有效追溯性,各级各类员工须认真、仔细地填写好各类工作记录。

  4.6各单位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标识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库房管理规程》

篇4:物业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 目的规范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类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园区业户的居住、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中各类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等工作。

  3.0 职责

  3.1 业务总部负责物业集团CI形象识别系统的统一。

  3.2 各部门负责各类相应标识设置、使用的实施工作。

  3.3 物业集团各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类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核、监控。

  3.4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各类标识的策划、制作,总经理审批。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标识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业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 常用标识的种类

  4.2.1 服务人员标识

  a.物业集团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务,包括保安人员、清洁工、花木工、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等。

  b.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卡。工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部门、工号、岗位职务,便于业户识别、记忆。工卡的发放应登记《工卡发放登记表》,工卡的佩戴应符合相关规定。

  c.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各类服务人员度量尺寸规格,拟定服饰,统一订购、制作服装。服装的发放、回收应有规定,并保持相关记录。

  4.2.2 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a.物业集团本部和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及其下属各部门的办公场均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和部门名称、结实耐用;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出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办公环境的识别和控制按照《工作环境识别和控制程序》执行。

  b.客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业户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 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a.提供给业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b.提供给业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在提供给业户时,均应让业户有明确的签收、验收记录;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出货部门、时间、使用说明等,以免误用。

  4.2.4 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a.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b.整个园区的街道、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街道名称、小区方位。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用区域示意图的形式在园区内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c.各类设备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电梯机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 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a.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b.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c.重点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d.泳池在开放期间应有明显的深水区域警示标志。

  e.临时施工场所应有相关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围蔽措施。

  4.2.6 公司替顾客(业户)保管的物品均用标签、标牌标明其贮存场所以免混淆。

  4.2.7 设备设施标识:a.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如"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等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b.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号;

  c.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d.因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业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4.2.8 停车场及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4.2.9 其他标识。如禁止高空抛物警示标识、检验状态标识等。

  4.3 标识的设置要求。

  4.3.1 便于观察。

  4.3.2 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4.3.3 便于实施。

  4.3.4 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4.3.5 具有可追溯性:a.需要进行追溯的标识应具有惟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b.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4.4 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4.4.1 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4.4.2 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4.4.3 审核后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4.4.4 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对外联系制作。

  4.5 标识的日常管理。

  4.5.1 行政部门对所有的标识进行调查、分类统计,填写《标识清单》,并将清单报行政管理部和业务总部备存。

  4.5.2行政部门每月应当将公司所有的使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地行政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4.5.3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各小区的标识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根据问题性质开具::《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4.5.4 对于有追溯要求的记录等标识由经办部门或行政部门保存,保存期详见各具体工作相关规定。

  5.0 相关文件

  5.1《工作环境识别和控制程序》(QP-6.4-01)

  6.0 记录表格

  6.1《标识清单》(QR-7.5.3-01-01)

  6.2《工卡发放登记表》(QR-7.5.3-01-02)

  6.3《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QR-8.3-01-01)

篇5:物业服务标识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物业服务标识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广场住户的居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三、职责

  1、管理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各类服务标识设置、使用的实施工作。

  2、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各类服务标识的管理和质量进行审批、监控。

  四、程序要点

  1、服务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2、常用标识的种类

  (1)服务人员的标识:

  ①物业部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装,包括保安人员、清洁工、花木工、管理员、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

  ②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酌情戴统一的工作卡。工作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种、岗位职责和投诉电话,便于住户识别、记忆。工作卡的配戴方式详见《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①公司各部、各处及下属各部门的大门均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或部门名称、结实耐用;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出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

  ②住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等公共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提供给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提供给住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如时花等,在提供给住户时,均应让住户有明白的签收、验收记录;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出货部门、时间、使用说明,以免误用。

  (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①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②整个广场的街道、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街道名称、广场方位。管理公司在每个托管广场区域老当益壮电区的形式在广场明显位置标识出广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

  ③各类设施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①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②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批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③重点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6)公司替顾客(住户)保管的产品均用标签、标牌标明其贮存场所以免混淆。

  (7)设备设施标识:

  ①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的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②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③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范围;

  ④因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住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8)停车场及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3、标识的设置要求

  (1)便于观察。

  (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3)便于实施。

  (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5)具有可追溯性:

  ①需要进行追溯性的标识应具有唯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②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4、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1)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2)行政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4)批准后由经营部对外联系制作。

  5、标识的日常管理

  (1)行政部每月应当将公司所有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于行政部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2)对于有追溯要求的记录等标识由经办部门或公司保存,保存期详见各个具体工作的标准作业程序。

  五、记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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