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依照工作流程和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罚形式
1、奖励
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2、处罚
口头警告(书面记录)、书面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四、奖罚标准
具体见《员工手册》10.3奖罚标准
五、奖罚程序
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或物业办公室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经当事人确认签名后报请各级领导审批,由行政管理部备案。
六、申诉途径
如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实施人将《奖罚单》交予当事人签名确认时,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如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接到奖罚通知起两天内向上一级或行政管理部申诉。在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单》强制生效。
七、奖罚条例
(一)、公共细则及ISO9001:2000执行制度
1、奖励
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工作中个人月发现业主自行车未锁3起以上者、摩托车未拔钥匙1起以上者;
②第一时间发现并抓获一般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③能及时发现并上报治安、消防重大隐患,具突出贡献者;
④日常工作得到业主书面(也包括问卷调查、意见书等形式)表扬一次者。
⑤认证单位监督审核中没有出现任何观察项或不合格项的,部门负责人嘉奖一次;
⑥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发现各部门的隐患问题,并及时指出及提供合理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明显效果的,给予该人员嘉奖一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工作中发现业主/住户门未锁或钥匙未拔(家中无人)一次者;
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方法得当,现场负责人给予记小功一次;
③部门质量目标,全年全部项目都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功;
④认证单位监督审核中所有部门均没有出现不合格项的,品质管理员记小功一次。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或晋升工资
①第一时间发现并举报或抓获特大偷盗犯罪嫌疑人员者;
②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坚持按照ISO9001:2000的要求开展工作,部门全年无出现一次书面不合格的(要求口头不合格不超过12条),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大功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试用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提前转正
①入职2个月期间无检讨、书面处罚并符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条件之一者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处罚(累计口头警告三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①上班翻垃圾桶捡废品者(垃圾清运人员除外);
②用完水后水龙头没关好导致水源浪费(除水龙头已坏之外);
③往苗木下、公共区域倾倒垃圾、污水(如清洗饭盒后污水);
④所有员工要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的,经部门负责人调查属实的;
⑤日常检查中,发现同一个员工在同一种表格上三次检查均出现同一种错误的,根据部门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⑥每日下班提前到车库打卡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个人月受投诉(有效、无效)达到2次者,季度累计达4次者;
②架空电线、地下管道、基建、维修、通讯设备、通电设施等施工影响绿化时,内部相关部门要事先与绿化部主管人员协调后方可动工,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挖掘等破坏绿化,发现一次,记书面警告一次,如外单位在小区内进行施工前,已与我司相关人员沟通,责任部门未能及时与绿化部主管人员进行沟通的,施工单位除照价赔偿外,责任人记书面警告一次;
③公话私打者,除电话费双倍赔偿外,记书面警告一次;
④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同样的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⑤品质管理员日常开出的口头通知单和不合格处置单,在部门负责人规定的完成期限内,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及时说明,如没有客观原因又没按时完成并累积超过三次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书面警告一次;
⑥品质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实事求是,据实反映,若有违反,经调查属实,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⑦无故顶撞上司,不执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个人月受投诉(有效、无效)达到3至4次者,季度累计达5次者;
②在小区楼梯间、天台、车库等地方随地大小便者;
③小区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否则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根据实际轻重程度记小过、大过或解雇处理;
④利用对讲机闲聊、吹口哨或污言秽语泄愤,乱按乱调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⑤因醉酒影响工作者;
⑥隐瞒工作中的错误(失误),给公司及部门造成较大影响者;
⑦部门质量目标连续三次不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⑧部门质量目标当月全部项目都不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⑨在外审过程中的责任部门,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除给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外,若品质管理员在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该问题并做相关记录,则负连带责任记小过处理;
⑩在品质管理员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在作业时没有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同样的问题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部门负责人记小过处理。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违反保密守则或对外故意泄露安管部安全防范布控者;
②利用工作之便破坏、挪用、偷盗业主或公司财物者;
③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舞弊,损害公司或业主/住户利益(如私自到业主家做清洁、有偿维修等);
④辞工后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煽动是非或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
⑤在外审(认证或监督审核)中,部门出现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经理记大过一次。
(二)、各部门奖罚条例
物业财务部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费用2万元以下者;
②在审核成本费用中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省损失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能产生2万元以下经济效益者;
②在审核成本费用中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省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效,能产生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经济效益者;
②在审核成本费用中发现问题,为公司节省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者。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公司有关文件保管出现缺失、损坏、杂乱等现象,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②工资发放出现差错率在1%以下,未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者;
③不及时缴交各种对内对外报表,连续2次以上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④一个月内工作拖延现象发生2次以上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⑤提交的各类报表数据准确性在98%以下者,且没有影响工作及造成损失者;
⑥在审核成本费用中未发现问题,使公司造成损失,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一月内工作中出现三次以上差错,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2万元以下者;
②公司重要文件保管出现缺失、损坏,泄密等,且影响工作或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者;
③工资发放出现差错率在1%以上3%以下,且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2万元以下者;
④不及时缴交各种对内对外报表连续2次以上,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2万元以下者;
⑤一个月内工作拖延现象发生2次以上,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2万元以下者;
⑥提交的各类报表数据准确性在98%以下者,且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2万元以下者;
⑦向他人透露财务信息,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⑧资金收付出现差错,金额在2000元以下者;
⑨在审核成本费用中未能发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
①一月内工作中出现三次以上差错,且造成损失2万元以上者;
②向他人透露财务信息,且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者;
③因提交的各类报表数据不准确,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者;
④资金收付出现差错,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以下者;
⑤在审核成本费用中未能发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者。
行政管理部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连续3个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各项数据完全正确,如工资核算表、宿舍水电核算表等;
②连续4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内对外报送各类报表,如工资核算表、办公用品/物资申购计划汇总表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连续6个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各项数据完全正确,如工资核算表、宿舍水电核算表等;
②连续8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内对外报送各类报表,如工资核算表、办公用品/物资申购计划汇总表等;
③对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订出相关方案、措施或制度经实施有成效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①连续9个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各项数据完全正确,如工资核算表、宿舍水电核算表等;
②连续12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内对外报送各类报表,如工资核算表、办公用品/物资申购计划汇总表等。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每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每类报表中累计出现4至5处数据错误,如工资核算表等;
②每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月累计出现8至10处数据错误;
③连续3个月不及时对内对外报送某一类报表。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每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每类报表中累计出现6至7处数据错误,如工资核算表等;
②每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月累计出现11至13处数据错误;
③连续4个月不及时对内对外报送某一类报表。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
①每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每类报表中累计出现8至9处数据错误,如工资核算表等;
②每月制作部门各类报表,月累计出现14至16处数据错误;
③连续5个月不及时对内对外报送某一类报表。
住户服务中心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业主求助(属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方法得当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丽城花园物业助理所管理的区域管理费收缴率连续三个月达到97%以上的;乐意居物业助理所管理区域管理费收缴率连续三个月达到98%以上的;
②独自每月累计催收欠费大户(指欠费4个月【含】以上)的管理费超3000元以上的;
③独自催收管理费欠费大户费用超2000元/户以上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①所管理区域管理费收缴率连续六个月达到98%以上的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处罚(累计口头警告三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①没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发现2次/月以上者;
②没有按照ISO要求进行日常记录,发现次数超过2次/月者;
③在前台面对业主/公司领导时,发现2次/月没有起立问好的(接电话时除外);
④业主在投诉时没有记录(下投诉处理单),但未造成影响的,发现次数超过2次/月者;
⑤充气时,充气员没有回复业主改时间送气,造成对业主的不便,发现次数超过2次/月;
⑥充气电话应保持开机状态,发现(不是因为电话故障)在上班时间内关机的次数超过2次/月者;
⑦在日常工作中上司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的回报,发现2次/月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消极怠工,对业主的投诉未能及时处理,任其发展造成不良后果;
②业主在投诉时没有进行记录(下投诉处理单),给公司造成影响的,发现1次的;
③与业主办理车位出租时,输错出租时间,情节较轻的,发现1次书面警告;发现2次记大过或辞退处理;
④所管理的区域管理费收缴率连续三个月未达到93%以上的;
⑤泳池水质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⑥充气电话在开机状态下,故意不听业主/公司电话,发现次数超2次的;
⑦上班时间内,与业主发生争执,给公司造成影响的;
⑧在日常工作中上司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的回报,发现2次/月且给工作带来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⑨在处理业主的投诉过程中,因自已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损失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在日常工作中上司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的回报,发现2次/月且给工作带来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小过处罚;
②在处理业主的投诉过程中,因自已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损失并给公司造成影响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私自带朋友到会所免费活动,损坏财物,不赔偿,不上报者;
②与业主办理车位出租时,输错出租时间,累计发现2次(含)以上者。
物业工程部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通过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显提高者;
②连续三个月所负责装修管理区域每天记录清晰完整,装修现场无因管理不善而引发违规事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水电安装与业主签订的安装协议占当年交楼总户数50%以上的,直接负责人记小功一次;
②对通过技改使运行成本降低1万元以上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
①对通过技术改进使运行成本降低1.5万元者;
②水电安装与业主签订的安装协议占当年交楼总户数70%以上的,直接负责人记大功一次。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上夜班不报岗达二次以上者;
②责任区域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没有及时汇报;
③未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巡查表格、维修保养记、相关记录或填写不规范者;
④为顾客维修/安装服务时工作态度差.受业主有效投诉的;
⑤无故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及任务的;
⑥信息反馈不及时或者不反馈者;
⑦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及部门主管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设施设备、维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损失,除接受公司处分照价赔偿还给予记小过处理;
②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者;
③因个人原因、工作失职等造成能源浪费的;
④未按计划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维保的;
⑤不按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操作及运行管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除给予开除外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②因工作失误造成大面积停水停电达1小时以上者;
③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或解雇处理。
清洁部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区域工作质量最好者;
②非专职有偿清洁人员在每季度有偿清洁服务时间最多且服务质量得到业主一致认可者(分班次评比);
③遇异常天气或特殊情况,积极参与配合公司及部门行动有突出表现者;
④全年工作表格填写符合部门ISO文件规定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领班所负责区域在全年有偿清洁服务创收最多者;
②连续三次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好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或晋升工资
①领班所负责区域在全年有偿清洁服务创收超过区域指标5%者;
②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全年综合最好者(要求1:每月巡查中不能有口头警告;要求2:全年累计4次或以上区域最好)。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处罚(累计口头警告三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①公司(部门)开会时打电话(工作需要除外)累计两次者;
②工作中不按规定挂清洁牌累计超过两次者;
③用水后水龙头未关导致水源浪费累计超过两次者;
④工作表格未按时填写累计超过两次者;
⑤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差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一个月发现工作表格未按时填写超过三次;
②连续二次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差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半年累计3次工作质量区域最差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卖废品者;
②连续三次在部门内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区域最差者;
③在部门内部月度巡查中全年累计5次工作质量区域最差者。
绿化部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连续三个月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最好的片区责任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连续5个月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最好的片区责任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或晋升工资
①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全年累计9次或以上工作质量最好的片区责任人员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处罚(累计口头警告三次记书面警告一次)
①在每天工作完成后,没有把现场清理好或将工具放回指定地方者;
②在部门内部月度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最差的片区责任人员。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在所管的区域发现病虫害没有上报并没主动喷药者;
②一个月内发现ISO9001:2000规定表格未按要求填写超三次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罚
①连续三次在部门月度工作巡查中工作质量最差的片区责任人员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在所管的区域发现病虫害没有上报并没主动喷药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在部门月度工作巡查中全年累计5次工作质量最差的片区责任人员。
安全管理部
1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奖励
①部门季度统计(丽城、乐意居分开)业主自行车未锁、摩托车未拔钥匙个人发现累计数量最多者;
②对所负责区域的公共卫生半年内能主动维护,制止他人乱翻垃圾桶、乱扔垃圾、破坏绿化表现突出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
①部门季度统计(丽城、乐意居分开)发现业主入户门钥匙未拔或未锁(并家中无人)个人累计次数最多者
2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①不按规定交接班;
②值班期间发现不良现象和事故苗头却视而置之不理者;
③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或写一些与值勤无关的东西;
④对本区域内发生的事情未能在记录本上登记,而无法追朔的;
⑤领导交待的事情没有进行书面记录或口头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误的;
⑥不按公司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填写、登记各类表格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罚或解雇处理
①拉帮结派或拉拢煽动他人破坏内部团结稳定者
八、奖罚条例执行效力
1、如有与《员工手册》相冲突的奖罚条例按《员工手册》执行;
2、在符合《员工手册》的前提下,出现部门条例与公共条例相冲突的奖罚条例则按部门奖罚条例执行;
3、若《员工手册》及本奖罚制度均没有明确,但总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的,则按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年终工作评估、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相关记录原件存档于行政管理部的员工档案中,直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十、记录
1、《奖罚单》
2、《申诉单》
十一、相关支持文件
《员工手册》
相关作业指导书及程序文件
总公司相关奖罚制度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 (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 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 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 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篇3: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某大酒店员工奖惩条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工作效率及优良的服务,酒店特制定如下奖惩条例,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或晋升;
1.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予以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能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拾金不昧者。
7.就酒店的经营管理有改革创新贡献者;
8.在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者。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凡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部门主管督导人员会发出口头警告,并视情节给予签"违纪单"处理。若重复再犯,员工将被发出书面警告,如此类推,最高处分为即时开除。
2、书面警告
适用于六个月内三次重复违反甲类过失,或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员工过失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将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员工警告通知书》由部门经理提出,总办主任签发,并列明处罚细节,员工须于警告通知书上签名,代表知道此《警告通知书》的发出,《警告通知书》副本交受处罚的员工,正本由总办存档。若警告通知书发出半年后,该员工表现符合酒店要求,其部门经理可考虑取消该警告书。取消警告由员工本人提出,部门批准,最后由总办审核。
3、最后警告
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如六个月内再犯同样或其它过失,员工将被发出最后警告,若其仍不知悔改,可被立即开除。
4、无薪停职
(1)以不超过15天为限。
(2)以等待酒店决定是否开除该员工,并须于每天早8:30分下午16:30分到所属部门报到。
(3)以等待刑事案审讯的判决结果(在此情况下,酒店可延长停职期直至有审讯结果为止)。
5、即时开除
凡犯有丙类过失或在最后警告发出半年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酒店规定,便会被
即时开除,即时开除可在全无通知的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甲类过失
(1)仪容不整;
(2)上班不穿整洁之工作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3)非特殊情况下使用指定之人员通道;
(4)非特殊情况下使用客用设施;
(5)不执行部门主管之工作指示或不服从工作调配;
(6)当值时间使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7)当值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报刊等;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逗留;
(9)高声喧哗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10)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
(11)当值时间扎堆聊天;
(12)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不佳;
(13)拒绝酒店总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检查;
(14)私自更换当值时间;
(15)轻度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16)穿工服外出办私事;
(17)擅离工作岗位;
乙类过失
(1)当值时间睡觉;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记时卡;
(3)因疏忽不小心损坏、损毁酒店或客人财物;
(4)留异发、染发(非黑发);
(5)吵闹、污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酒店安宁;
(6)未经客人允许擅入客房;
(7)非法触动防火报警系统及动用防火设施;
(8)拾遗不报;
(9)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之食物;
(10)不礼貌地拒绝上司的工作指示;
(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13)在酒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14)擅闯禁区;
(15)未经批准在酒店内派发任何种类之标语或印刷品;
(16)未经批准擅自休假;
(17)用不正当手段索取小费、报酬;
(18)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
(19)违反吸烟条例;
(20)严重违反保密规定。
丙类过失
(1)贪污、索贿、行贿;
(2)殴打他人,或互相斗殴;
(3)侮辱威胁他人;
(4)私换外币;
(5)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6)作不道德或猥亵的交易动作;
(7)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8)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
(9)危害酒店任何人士;
(10)携带、收藏、传播一切禁品;
(11)参与赌博;
(12)对顾客粗暴、无礼或服务态度恶劣;
(13)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14)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5)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6)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17)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规;
(18)偷盗酒店、客人或同事之物;
(19)未经批准,私自将工作锁匙带出酒店;
奖惩程序
1、督导部门发现员工符合奖励条件或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时,即找有关当事人进行谈话,然后将有关的奖惩事项通知至所属部门,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
2、部门在收到督导部门的有关奖惩通知后,应马上找当事人核实并了解有关的情况,于三天内将处理意见(必须符合《员工手册》有关的规定)答复督导部门,并与督导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3、当事部门逾期不答复督导部门的奖惩通知,对有关当事人的奖惩处理即以督导部门意见以准,作自动生效处理。
4、如果奖惩事项是由当事部门发至督导部门,当事部门则需列明当事人的奖惩具体原因,开附上处理意见,由督导部门找当事人进一步核实并了解有关情况后,与当事部门商定处理办法。
5、当督导部门与当事部门对员工奖惩的处理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最后的处理办法由总办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