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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项目二次装修施工审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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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项目二次装修施工审图工作要点

  商业项目二次装修施工审图工作要点

  二次装修审图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二次装修监督管理的效果,工程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对不利于物业管理或违规或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图纸资料,力争在审图阶段提出,避免和减少在完工后与装修业户的返修矛盾。

  二次装修审图是工程部的重要工作内容,审图应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条例规定,和业户手册、业户装修指南、临时管理规约,认真仔细审阅二次装修图纸,以下是二次装修审图的工作要点:

  1.0应要求提供的装修审图资料

  商业类装修项目应从严控制,住宅类装修可酌情进行增减:

  1.1装修平面设计或施工图

  1.2吊顶天花图

  1.3地坪图

  1.4电气照明系统图

  1.5电气动力系统图

  1.6弱电安装系统图

  1.7空调平面/管路/管线图

  1.8给/排水施工图

  1.9装修设备/装修材料明细表

  2.0审图注意事项

  2.1了解租/售房合同交房标准及有关设施设备配置。

  2.2实地察看装修现场外墙、周边、设备和管线配置情况。

  2.3熟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特别是消防方面的规范标准。

  2.4审核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商业类装修项目的设计施工图上应有出图章)。

  3.0商业类装修项目的消防设施

  3.1喷淋头与墙柱面最大间距为1.8米,喷淋最大水平间距为3.6米。

  3.2装修材料应要求采用阻燃、非燃材料,大面积木质材料应刷符合消防规范的防火涂料。

  3.3不可擅自改变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防止改变原防火分区,若需改变须经消防管理部门的批准。

  4.0建筑和装饰工程

  4.1注意有无在玻璃幕墙上钻孔、粘贴及影响楼宇外观,必须保证整体外形的美观。

  4.2是否有随意在楼宇外观面开设排风百页等。注意检查是否有占公共区域或影响他人利益的装饰工程。

  4.3注意检查控制有超过建筑设计承载的情况。

  4.4不准在承重墙、梁、柱上挖槽、切割及开孔。对地坪开槽铺设线槽管线的需慎重,必要时请设计师或项目部与业主共同认证确定。

  4.5注意检查是否有将原预留检修门/孔封闭或阻塞的。

  5.0机电工程

  5.1商业类装修项目用电量是否超过设计容量。若业户确有需求,而原设计的又有适当余量,在征得项目公司同意可适当增加,酌情收取相应的增容费。

  5.2所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电气设计规范。

  5.3用电相位是否平衡、匀均,是否有某相超过开关额定容量。

  5.4商业类装修项目的用水要求,审图时注意排水管布置,并注意防水处理,以免发生漏水或检修影响其他业户利益。

  5.5商业类装修项目餐饮业户重点审核用电量/用水量/通排风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否有油烟净化、隔油池等装置,是否会对物业和其他业户有负面影响。

  5.6餐饮类的排烟、隔油、排水等设计,须经环保、卫生防疫、排水监测部门的审核批准。

  5.7燃气管线的设计和燃气设备须经燃气公司审核批准。

  5.8所有业户的水、电、燃气是否安装了计量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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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装修管理,促进装修业的发展,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使装饰、装修管理规范化。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区域内的物业装饰装修。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房屋装修的监督归口管理,订并制定违约处理措施。

  3.2工程主管负责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巡查和装修完毕后的检查。3.3收银人员负责对装修应收款的收缴工作。

  3.4内勤或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装修的证件。

  4工作程序

  4.1装修申请程序

  4.1.1业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

  4.1.2提交装修施工方案一份,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由管理处与装修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1.3特殊情况,如业主/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业主/住户可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申请表中凡装修公司填写的内容均由业主/住户填写。

  4.2装饰装修申报审批程序

  4.2.1业主(住户)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持收房手续及身份证原件或书面委托书,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平面图、吊顶平面图、水电线路图、花园施工图、局部改动立面图及其它文字说明材料等,图纸上需标示出空调室外机具体安装位置)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施工单位负责人一道到物业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由装修监理向业主和装修单位交付配套设施及土建安装、防水工程现状,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业主及装修单位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并填写房屋验收表格,审批时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处工程主管对装修工程内容以及提交的图纸、资料进行审批。

  4.2.2凡涉及墙、梁、柱及明显加大荷载的装修必须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装修安全监察科办理相关手续。

  4.2.3营业房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需有消防部门的批复;饮食行业需有卫生许可证。

  4.2.4在装修前对厨卫进行闭水实验,如在工程保修期内,遇到渗漏,则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如超过保修期,则对业主予以解释,让其自行处理。

  4.3费用缴纳及证件办理

  4.3.1装修保证金、出入证押金、工本费、建渣清运费、装修管理费。

  4.3.2以上费用由各管理处与财务部共同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装修公司收取。

  4.3.3凭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及盖章)批准的装修方案,经办人员根据装修工程量情况按规定填写交款单,施工单位持交款单到财务部交款后,再办理《装饰装修责任书》;

  4.3.4签订责任书后领取《装饰装修施工证》、《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签领隐蔽工程图纸;

  4.3.5办妥上述手续后,在工人进场前,由管理处对工人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管理制度》及其它注意事项的统一培训,并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对培训结果进行签字,发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4.4装饰装修相关费用缴纳

  4.4.1为了保障装饰装修质量,杜绝因装修施工违规操作带来的不必要隐患,以及装修施工涉及的环卫、治安、消防、公共维护等,施工单位需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费用项目:①装修保证金;②出入证保证金及工本费;③建筑垃圾清运费;④装修管理服务费;

  4.4.2费用项目(具体费用标准由各管理处制定,并经管理处主任审核、拓展经营部批准后生效):

  4.4.2.1《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4.4.2.2《装饰装修施工证正证》、《装饰装修施工证副证》工本费;

  4.4.2.3装饰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正规装修公司)缴纳,待装修完毕经业主认可,检查半年后,且未给业主、毗邻、公共部位及配套设施造成损坏等行为时,无息退回装修保证金;

  4.4.2.4装修管理服务费由装修公司交纳;

  4.4.2.5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装修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向管理处缴纳;

  4.4.2.6安装空调前应缴纳安装质量保证金,待安装完毕后即退还此保证金;

  4.4.2.7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制度时,按相关条款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未违反相关条款,上述费用在办理竣工手续时无息退还装修单位;

  4.4.2.8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必须缴清上述费用后,方可核发施工有关证照;

  4.4.2.9如业主(住户)自己有装修资质证明自己设计施工,其相应费用由业主(住户)交纳。

  4.5装饰装修证照管理规定

  4.5.1《装饰装修施工证》每户一证,加盖管理处印章,涂改无效。施工单位将此证贴于入户门内,以备现场查验。

  4.5.1.1出入证一人一证,必须本人佩戴,如出现人证不符、证户不符、证件过期或被涂改,管理处有权收缴,并向装修公司收取违约金。

  4.5.1.2进出小区大门,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不予进入。

  4.5.1.3施工证和出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

  4.5.1.4装修竣工后,办理退款手续时,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5.2《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每人一证,并贴近照一张,加盖管理处印章方为有效。无《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或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者,应责成其立即办理有关施工手续,方能允许施工;进出小区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岗护卫亮证,无证者不得进入小区。在现场施工时应积极配合装修管理人员验证,无证不得在现场作业;

  4.5.3运输装饰材料进入小区时,严禁任何影响小区统一管理的材料进入小区;

  4.5.4严禁将《装饰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转借转让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者证件将予以没收;

  4.5.5《装饰装修施工证》因保管不善而遗失应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临时出入证》

  遗失需重新补办;

  4.5.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证有效期满前一天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违者予以没收,办理证件延期需交纳装修管理费;

  4.5.7门卫对进出小区的装饰材料和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查证,无证者一概不得进入。若业主(住户)需搬运材料或带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4.5.8装修管理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与证件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将填写《违规处理通知单》,由装修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管理处备案后,有权作强行停工处理;

  4.5.9装修竣工后,办理退证退款手续时,《装饰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须如数退回。

  4.6装饰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4.6.1装修材料出场时装修单位应主动出示《出门条》。

  4.6.2工程主管负责根据装修进度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并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督促业主/住户补办申请手续。工程主管及时将巡视内容详细记录在《装修巡视记录表》中。

  4.6.3厨、卫装修中的改管、防水等工程及主体结构合理变动时工程主管必须亲自到场进行监督。

  4.6.4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报管理处协商处理;

  4.6.5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下发《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

  4.6.6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违者移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罚,严禁在花园内搭设亭台楼阁,严禁在空中花园内修建超高超重的假山、水池、喷泉景观;

  4.6.7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阳台造型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如有违规应立即恢复;

  4.6.8严禁安装防护栏、雨棚及未经管理处书面许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设施,旨在维护小区整体的观瞻性。如有违规应立即拆除;

  4.6.9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开启方向,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0空调室外主机必须安装在统一设计的空调机位上,内、外机排水管应接入到位的排水管内;

  4.6.11严禁在承重墙(纵横墙)、山墙、底框结构的底层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2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伤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和改变构造柱的受力性质;不得改变圈(过)梁上砌体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钢筋混凝土梁下悬挂重物。违者应立即恢复;

  4.6.13严禁在楼面现浇、预制板上打洞,凿槽埋管不得超过30㎜深。楼板底面吊顶承重支点应设在周边的墙体上;安装木质地板固定架时,钉入长度严禁超过30mm,违者应立即整

  改;

  4.6.14严禁在二楼及二楼以上的楼面和阳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贴较重的楼面材料,不得增设除木质、铝合金等轻质材料以外的任何隔墙,以免加大负荷。违者应立即整改;

  4.6.15阳台上堆放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0kg/m2,高度不得超出阳台栏板。违者应立即进行整改;

  4.6.16严禁私自改动厨卫间的防水层和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户内给水管若有改动,需到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派专业施工人员施工,违者应责成立即修复;

  4.6.17严禁私自改动煤气管路和封包煤气表,违者应立即拆除封闭物,恢复原貌;

  4.6.18屋顶平台属绿化休闲场所,严禁改变用途;严禁封闭成屋,扩大屋顶房屋面积以及安装任何建(构)筑物,违者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罚;

  4.6.19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更改装修方案,应立即到管理处再次申报。严禁施工内容与报批方案不相符,违者应立即补办手续;

  4.6.20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小区必须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进入后必须停于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严禁进入小区;

  4.6.21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应立即搬运入户,不得推放于公共道路和楼梯上。砂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搬运材料进户,必须从楼道或货梯进入,未经同意不得从窗外或阳台上吊、拉入室内,以免损坏外墙及户外设施。违者管理处责成违规施工单位限时处理;

  4.6.22施工用电器设备,严禁表外搭电,大功率用电应到管理处审报,如三相用电不平衡产生的损失由装修公司或业主负责赔偿。严禁超负荷用电;

  4.6.23施工期间,应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一旦进场施工,室内一切设备、设施(如门窗、卫生洁具、给排水及强弱电系统等)发生故障、损坏,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业主及装修单位承担;

  4.6.24若因装修施工给毗邻造成损失,如上层漏水给下层住户造成损坏,上层业主应负责赔偿和修复。

  4.6.25施工时间为每日08:30-20:00时,周六和周日09:00-20:00,其中12:00-14:00

  时,严禁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如电锤、切割机等)以及破墙打洞施工。违者应立即停止;

  4.6.26装修建碴、垃圾必须日结日清。搬运材料后,

应立即清扫公共地方卫生。违者应立即清扫干净;

  4.6.27装修公司应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4.6.28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非工作场地人员不得入内,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小区内留宿、逗留。严禁使用电炉、柴火做饭、烧水。离开现场时,关好水电气阀,锁好门窗;

  4.6.29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管理处批准,严禁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

  4.6.30施工期间业主(住户)、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以及《住户手册》、《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施工装修承诺书》和本文所载管理制度;

  4.6.31对所有违规违约行为,装修管理人员将予以立即处理,按规定的标准开据《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对处理不服的,在开据通知单48小时内到管理处进行裁定,对管理处裁定仍不服的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7装修竣工检查规定

  4.7.1检查分类及内容

  4.7.2初检: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未搬入居住或使用前,主要检查外观。

  4.7.3复检:初检满6个月后,工程主管对房屋装修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厨卫是否渗漏、接驳管线是否短路等进行检查,如无质量问题,由业主签名确认。退还装修保证金时需有业主签字认可。

  4.8装饰装修退证、退款管理规定

  4.8.1装修结束后,由装修单位到管理处办理退证退款手续;

  4.8.2工程主管协助业主检查合格后,业主在退证手续上签署意见。

  4.8.3装修管理人员、业主/住户、装修负责人一同对房屋进行竣工检查(管理处只对房屋主体结构含防水、外立面、原有配套设施、设备及有无违规装修等方面进行检查)经业主/住户及装修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予办理完工手续。办理退款手续时,装修公司应提供以下资料:①保证金收据;②《临时出入证》、《装饰装修施工证》;③电路及给排水的改动竣工图;

  4.8.4检查无误后,将日常巡视记录,违规违约处理情况附在退款手续后;

  4.8.5装修管理人员如数收回证照,根据证照有关管理规定和违规违约处理情况,核算出实际退款金额,填写退款单后报管理处主任审核;

  4.8.6办妥上述手续后,施工单位持交款收据和退款手续到财务部退款。

  5 相关文件

  6 质量记录

  **/BG7.5-GC-27《装饰装修施工证》

  **/BG7.5-GC-28《装修申请表》

  **/BG7.5-GC-29《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

  **/BG7.5-GC-30《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BG7.5-GC-31《装修退款单》

  **/BG7.5-GC-32《装修巡视记录表》

  **/BG7.5-GC-33《装修竣工验收表》

  **/BG7.5-GC-34《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附加说明:

  本程序起草人:

  本程序修改人:

  本程序审核人:

  本程序批准人:

篇3:雅苑装修施工管理细则

  雅苑装修施工管理细则

  一、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 - 12:00,下午14:00 -- 18:00,其他时间请勿噪音施工。

  2、装修期间要保持环境整洁,建筑材料、装修垃圾须封装不漏,按物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清运;装修材料、垃圾搬入室内,不要堆放在公共场所;应保持电梯、楼梯及走廊干净。(垃圾清运时间:每日下午15:00 -- 17:00点)

  3、施工期间,如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要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批准后方可使用。装修施工队的电工、焊工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不准在电梯内及户内吸烟、吐痰、乱刻、乱扔杂物,违反本条款者,依情节轻重处以50 -- 200元的违约金;严格遵守物管中心规定的电梯使用时间,违者处以50元的违约金。每次运载材料不得超过500公斤,违者处以50 -- 100元的违约金,并对电梯的损坏负全部赔偿责任。

  4、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处罚500 -- 1000元/次,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

  5、施工单位应在装修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证件,将其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进京证、暂住证复印件(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工作证。每张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加每张押金人民币10元,若遗失工作证者,押金亦予以没收及补发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施工许可证:20元/证;押金100元。

  6、装修施工人员凭证出入本小区,出入证实行专人专证,专户专用。不得涂改或转借。施工人员不得串户装修,逗留非工作区,不得从事招榄生意等本户装修不相关之行为。

  7、办理手续时, 施工队应缴纳装修综合服务费8元/M2(包括污染处理、物业管理中心监管、巡查、技术服务、电梯负载及装修提供的其他服务等各种费用。

  8、施工队不得在楼内、外悬挂、张贴、发放各类广告、宣传品。

  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煤气罐、电炉、碘钨灯等,并需配备灭火器。

  10、施工人员用餐应列物管中心指定地点,并自带饭盒。

  二、装修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为严肃施工人员的行为,给业主提供安闲、宁静的生活环境,现制定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1、请施工人员遵守雅苑的各项管理规定。

  2、在公寓内对业主应礼让三先:不与业主抢道、争执。

  3、不准超出临时出入证规定的活动区域;不准在小区内闲逛、活动;不准在业主门窗周围逗留;不准窥视业主生活。

  4、不准大声喧哗、嘻笑追逐,携带工具行走不准拖拉磨地发声;以免影响业主的休息;

  5、进入园区应衣着整齐,不准袒胸露背,蓬头垢面。

  6、不准进行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贩毒、色情、偷盗、欺诈、封建迷信等违法乱纪活动。

  7、不准拆卸、破坏各种公共设备设施,保持楼宇完整、清洁、美观。

  8、不准在施工房间内使用电炉子,严禁吸烟。

  9、不准超出垃圾堆放的指定地点乱倒(遗洒)垃圾。

  三、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押金)

  1、物业管理中心规定装修施工队在装修工程开始前须支付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用于支付如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废物清理费用及公共区域损坏修补费用等。

  2、扣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不能弥补所受损失之费用时,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向有关装修施工队追讨收回所需费用。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作为不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按照已审核的专修的方案进行施工的保证。

  3、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物业管理中心向装修施工队收取施工配合管理保证金,复式每户人民币10000元,普通户型100 M2以上每户5000元,普通户型100 M2以下每户3000元。

  4、装修完工三日内,业主须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工程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期满六个月,装修施工队凭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收据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来前请先电话预约)。

  四、违约处理

  1、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遗弃装修材料、垃圾和损坏公共设施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须赔偿所有损失。

  2、违反装修规定,接到《雅苑家园违章通知单》而未予及时纠正的,物业管理中心将作以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停水、停电

  e)赔偿经济损失;

  f)根据有关规定处以3000元以下违约金

  以上几种违约处罚可一并执行,物业管理中心不会以因纠正违章而采取以上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3、因装修施工给公用设施及公共利益造成的任何损失,物业管理中心将向有关当事人追究民事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4、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对影响楼宇设施、结构、外观的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在限定期内未更改或还原的,物业管理中心会安排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由装修户承担。

篇4:写字楼二次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写字楼二次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由地盘管理小组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装修许可证,注明施工有效期限,并同时发放施工工作牌(带照片),持证上岗,接受监督,规范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的一般管理规定:

  (I)地盘管理小组根据施工地盘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监督职权;

  (II)进入大厦范围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指挥;

  (III)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较醒目的地方挂上临时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进出大厦,乘坐指定的电梯到达施工现场和离开大厦;

  (IV)施工单位应将现场工作人员的花名册(附照片)一式二份报送公司消防治安处和大厦管理处备案,交付垃圾清运押金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V)施工场地内一律不准住人做饭,违者罚款。夜晚需国加班的应在白天提前申报,并应登记备案;(不超过晚上九时为限)

  (VI)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客户因噪音问题投诉而影响到施工进程;

  (VII)施工中所用的装修材料和施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一律由电梯运送,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出大厦不许停留。

  (VIII)施工期间所用的水、电及其他设备和辅助场地,须按地盘管理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I*)施工现场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临时线路要排列整齐,并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施工范围及附近的空调、给派水、电话等设施的使用及试运行、停用等都必须经地盘管理小组同意;

  (*)运辅材料和垃圾要按地盘管理小组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I)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对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地盘管理小组消防监督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II)地盘管理小组全权监管施工现场,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者,小组成员有责任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

篇5:世家小区室内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世家小区室内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一、装修期间,须将施工许可证张贴于门口,以便检查。

  二、装修施工时间:8:00---12:30;14:30---18:30

  三、严禁改动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不得更改大门的长宽,高度。

  四、钻天花、墙壁或地台时要注意不要钻穿水管、电线。不得拆动原有的对讲机线、公共天线、电话机线路。

  五、不得乱接驳水管,电源线等。

  六、不得更改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

  七、不得破坏防水层。卫生间要做好防水和试水。

  八、不得损坏屋面的防水隔热层。

  九、不得改变原有的上下水管道,水泥浆不能倒入管道。

  十、空调机需按指定位置摆放。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十一、注意防火。装修单元需配3支以上灭火器。

  十二、注意公共通道卫生。一切装修废料、垃圾只能放在自已施工房内。

  十三、搬运装修材料、余泥,必须用胶袋包装好再搬。

  十四、烧焊动火作业必须先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有专人到场方可作业。

  十五、禁止用电炉等明火煮食。

  十六、凿墙时不可用大号铁锤敲墙。以免引起其他墙体爆裂。

  十七、搬运物品出小区,要持客户服务中心批示的物品放行条。

  十八、钻空调孔,必须通过客服中心批准方可施工。

  十九、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二十、窗外不得安装防盗网。

  二十一、施工时,注意做好防尘埃、噪音、气味污染措施。以免滋扰他人

  二十二、注意文明施工。禁止随地大小便。

  二十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在装修单元内进行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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