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NJ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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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NJ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主):

  丙方(装修单位):

  为加强对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确保小区建筑结构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观的整齐划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关于申报

  1.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合同、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明文件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 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气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并由相关专营单位施工),如私自拆移或加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智能控制面板;宽频网络插座;红外报警探头、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线路。

  3.燃气管道、阀门等。

  4.对讲电话及线路。

  三、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平台之墙面等)。

  2.严禁在阳台、平台、天面私自搭建雨蓬或其它建(构)筑物;外立阳台部位不得擅自拆建和扩大,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违规建造地下室或占用、损坏其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

  3.原进户门为防火防盗门,严禁拆改。严禁改变进户门尺寸及在门外侧包边。

  4.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5.阳台和天台不得栽种高度超过1.2米的植物,不得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四、关于承重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承重墙及外墙,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2.不得随意凿除住宅地面原水泥层;如装修需要铺设管线必须使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重击楼板。

  3.楼板不得铺设厚度超过1公分的大理石等重质装修材料。

  4.如需做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板等);如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隔墙。

  五、关于给排水及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2个小时以上,确保无渗漏,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2.卫生间和顶楼的天台地面(自用部位)装修,均须重新做防水处理,经48小时以上闭水检验,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3.天台地面铺砌时,不得影响天面排水,需在周边预留约10公分的排水沟。

  4.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功能;不得扩大厨房、卫生间及更改排水管道。

  5.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6.不得往排水管倒施工垃圾,避免管道堵塞。

  六、关于空调安装

  1.在装修前应充分考虑室内机的安装位置,以便于管道的走向及室内装修。

  2.本小区设计为空调集中安放,在购买空调时请注意选择适合的型号。

  3.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装,严禁在指定位置之外安装空调。

  4.严禁将空调水直接排放在室外。

  5.如安装部位不明确,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咨询。

  七、关于装修材料、垃圾的搬运

  1.搬运材料、垃圾不能损坏楼道及其它公共设施,损坏应赔偿相应损失。

  2.垃圾必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公共区域。

  3.搬运装修材料或垃圾时遵守搬运装修物品及垃圾时间,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内搬运物品。

  4.搬运装修材料、垃圾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6:00

  5.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搬运装修物品、垃圾,需先向物业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八、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由物业安排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和业主承担。

  2.物业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业主和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3.如需电焊等明火作业时,须事先向物业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严禁在装修现场吸烟赌博、饮酒、斗殴。

  5.装修期间,请关闭入户大门,以免尘土飞扬或噪音影响他人。

  6.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吸烟及禁止使用煤气、电炉或明火。

  7.施工现场应按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8.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九、关于人员管理

  1.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施工单位人中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2.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3.装修人员进场前办理好出入证。需注明工种,人数原则上规定5人,最多不能超过10人。出入证要妥善保管,如丢失按规定赔偿。

  4.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带于胸前,不佩带出入证视为无证,将被清理出小区。

  5.施工人员“一证一房号”不得在小区内窜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6.施工人员应于每日晚18:00前离开小区,不得留宿。

  7.严禁私自使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8.严禁践踏草地、破坏绿化。

  十、关于施工时间

  1.单元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2.装修期内施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3.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4.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如违反将清场处理并扣除装修押金50元/次。

  十一、其它

  1.住宅进场施工前,业主及装修单位需各交纳500元装修保证金(商铺交纳1000元),业主装修验收合格后凭押金收据退还,装修单位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凭押金收据退还。

  2.装修单位进场前,需办理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如遗失、涂改或转借,扣除装修押金50元/张。

  十二、违约责任

  1.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将视情节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赔偿经济损失。

  E.收取违约金。

  F.不听劝阻者,将采取停水、电措施并强制清场处理。

  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2.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年 月 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项目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项目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房间号):

  联系电话: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负责人)

  地址:(公司或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保障物业使用安全,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单位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所有的位于(房号:) 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具体装修方案见附件,即经过审核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期限及施工时间

  本次装饰装修工程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管理规约》约定,甲方有权就业主进行建筑物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相应管理。

  2、乙方提交《装饰装修申请表》,甲方通知乙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资料,并告知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中所禁止的行为及须注意事项,乙方、丙方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同时,甲方有权在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就实际情况提出的合理建议,乙方、丙方应听取。

  3、甲方收到乙方装修设计方案后,物业装修管理员先行审核申请是否属实,设计方案是否合理,随后发起审批流程。装修审批实行:前台收集装修报装资料→装修管理员→工程部经理→物管部经理→项目经理,四级流程。

  4、甲方审批结束后,通知乙方、丙方前来办理装修手续。甲方审验资料,与乙方、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办理《进场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甲方在装修户门口张贴《装修许可告知书》。

  5、甲方装修管理员按户建立装修管理档案,档案按户装订成册,随时备查。档案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基础卷。包含:申报人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装饰装修申请表》、装修设计方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施工单位公司资料、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即装修之前的审批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等。

  另一部分是检查卷。包括:《日常检查登记表》、《验收表》等,记录检查验收等情况。装修管理员每周至少检查1至2次正在装修的单位,并拍摄现场检查照片(照片注明检查时间,打印粘贴在登记表中,每次不少于2张)。如发现有违规装修情况,要现场拍照取证,并填写处置情况。后期提交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的文书归入检查卷。

  6、物管部每月7号前,向业委会提交《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小结》,汇报上月小区装饰装修以及实施检查管理的工作情况,包括:装修数量、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实施的整改措施等。

  7、甲方管理人员依法及根据小区《管理规约》,对装修户进出小区的车辆、物料、工具、人员进行检查和管理;并入户对物业内部装修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8、如乙方、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出现本协议或《管理规约》中所约定的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家具物品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规行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装饰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需要,甲方可予以必要协助。

  10、装修完毕,乙方和丙方自行验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即:甲方现场装修管理人员初次验收→甲方内部管理人员二次验收→小区业委会代表与甲方代表联合验收,每次验收要填写《小区装饰装修验收表》,验收现场拍照图片附加在《小区装饰装修验收表》后,相关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回乙方、丙方《出入证》和《装修通知单》等相关资料,甲方整理完善装修档案,连同申请返还装修保证金的审批单,提交业委会,由业委会审查档案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后做出是否同意退还保证金的意见后,甲方方可返还保证金。甲方需在确认乙方完全符合退回保证金条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11、甲方对乙、丙方施工中的装修、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丙方施工有违规装修和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修现象时,有权责令乙、丙方改正(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直至停工,情况严重的,下达《装修整改告知书》。在整改完毕前不予退还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乙丙双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12、乙方与丙方以及丙方施工人员因装饰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或因装饰装修不听劝告而引起的火险、安全事故等,所引发的安全保险、劳动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如有发生,甲方可提供相关证据或居间调解,但不承担该纠纷或意外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通知甲方,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业装修备案,提交申请人身份资料和《不动产证》复印件,申请人非不动产业主本人的要提供《委托书》,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告知装饰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及人员、装修范围等必要信息。

  2、装饰装修工程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垃圾处理、施工人员着装、施工时间等) 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要求丙方整改。

  3、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及甲方经授权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维护小区良好环境及形象。

  4、乙方应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环境等,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乙方应严格约束自身及丙方装饰装修行为(包括其言语、举止等),如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乙方、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予以修复,否则甲方可在装饰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关修复费用。

  6、与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7、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8、装修现场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2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压力值正常且处于有效期内),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9、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11、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不得将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区域。

  12、在装修活动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装修项目或延长施工日期的,应及时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退场前的验收申报手续。

  13、乙方应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在对洋房进行装修时,乙方应对其所在楼层电梯前室、电梯至入户门的通道承担成品保护责任;在对别墅进行装修时,乙方应对其单元门前路面、沟渠等部位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14、空调主机须安装在指定的预留位置上,冷凝水管接入预留的排水管。

  五、丙方权利及义务

  【在无丙方的情形下,其权利义务相应地由乙方承担。】

  1、丙方应具有承接本协议所指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乙方负责对丙方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丙方应将相关证件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饰装修义务,高效及时完成工程。

  3、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约定,遵守注意事项,不得出现本协议所列禁止行为。

  4、丙方应本着文明施工的原则,按甲方规定规范施工人员着装、行为、言语等,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出入制度,同时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部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与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7、丙方负责人负有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的义务,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始端,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严禁跨区作业。

  六、装饰装修禁止行为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约,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并严格按照业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开挖地下室,不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业主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房间内的消防设施,有避难间的房间不得破坏其功能。具体为: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单元防火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具有避难功能的房间;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公区/室内消防末端设备,如烟感、温感、消防喷淋等。违反以上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

  (3)不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4)不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5)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前提下,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才可按统一设计款式对阳台、露台等实施统一封闭。以上统一设计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6)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外观的,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7)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8)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设计用途,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9)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公共烟道等其他共有设施设备。

  (10)不得超越红线范围,侵占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包括公共道路、绿化带等)。

  (11)不得修建明显超高,影响邻居采光通风权的院子围墙。

  (12)不得修建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装修户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第1款所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3、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上述行为经批准后,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

  5、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6、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运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装修现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

  8、装修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9、乙方和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七、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时间:

  工作日: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8点。

  中午12点至14点、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

  2、装修垃圾应袋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3、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共设施,否则甲方可要求丙方更换、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4、不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5、丙方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6、施工过程中,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会甲方。

  7、不能损坏、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

  八、相关费用

  1、装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整)。其中,别墅区缴纳5000元,高层区缴纳3000元。

  2、乙方应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按金。进场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按¥15元/证的标准交纳,按金按¥/元/证的标准交纳。进场施工人员按照甲方规定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出入证按金在房屋装饰装修结束后退还给乙方,但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3、装修垃圾清运费。

  由碧桂园物业为高层区业主提供装修垃圾集中清运的有偿服务,按装修房屋建筑面积收取:12 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如有拆墙的,按20元/㎡收取垃圾清运费。

  别墅区因户型大小和装修垃圾的量差别较大,由业主自行清运。

  九、装修退场

  1、在物业装饰装修结束后,经甲、乙、丙三方共同检查、确认,如乙方、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亦无《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中所约定的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甲方应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如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甲方可在装饰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约定的装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整改费用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如乙方、丙方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法违建行为的,甲方可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用于整改或支付为维护小区公序良俗所承担的法律及行政方面的费用。

  2、甲乙丙三方确认,甲方退回装饰装修保证金的行为并不代表乙方、丙方装饰装修行为合法,乙方、丙方的装饰装修合法与否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认定、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

  十、违约责任

  1、乙、丙方违章堆放、抛弃垃圾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甲方将代为清理,费用由乙、丙方承担,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2、甲方将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及他人物品的毁损、灭失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丙方违反消防相关规定,违规装修、施工或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作业上岗证而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以及甲方经授权所公开发布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丙双方应遵守。

  3、如因本协议引发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以下文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物业公司 代表人(签章):日期:

  乙方:(房号)业主(签章): 日期:

  丙方:(施工方)代表人(签章):日期:

篇3:小区物业装修管理协议样本

  小区物业装修管理协议样本

  甲方(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主):

  丙方(装修单位):

  为加强对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确保小区建筑结构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观的整齐划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关于申报

  1.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合同、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明文件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 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气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并由相关专营单位施工),如私自拆移或加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智能控制面板;宽频网络插座;红外报警探头、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线路。

  3.燃气管道、阀门等。

  4.对讲电话及线路。

  三、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平台之墙面等)。

  2.严禁在阳台、平台、天面私自搭建雨蓬或其它建(构)筑物;外立阳台部位不得擅自拆建和扩大,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违规建造地下室或占用、损坏其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

  3.原进户门为防火防盗门,严禁拆改。严禁改变进户门尺寸及在门外侧包边。

  4.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5.阳台和天台不得栽种高度超过1.2米的植物,不得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四、关于承重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承重墙及外墙,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2.不得随意凿除住宅地面原水泥层;如装修需要铺设管线必须使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重击楼板。

  3.楼板不得铺设厚度超过1公分的大理石等重质装修材料。

  4.如需做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板等);如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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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给排水及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2个小时以上,确保无渗漏,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2.卫生间和顶楼的天台地面(自用部位)装修,均须重新做防水处理,经48小时以上闭水检验,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3.天台地面铺砌时,不得影响天面排水,需在周边预留约10公分的排水沟。

  4.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功能;不得扩大厨房、卫生间及更改排水管道。

  5.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6.不得往排水管倒施工垃圾,避免管道堵塞。

  六、关于空调安装

  1.在装修前应充分考虑室内机的安装位置,以便于管道的走向及室内装修。

  2.本小区设计为空调集中安放,在购买空调时请注意选择适合的型号。

  3.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装,严禁在指定位置之外安装空调。

  4.严禁将空调水直接排放在室外。

  5.如安装部位不明确,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咨询。

  七、关于装修材料、垃圾的搬运

  1.搬运材料、垃圾不能损坏楼道及其它公共设施,损坏应赔偿相应损失。

  2.垃圾必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公共区域。

  3.搬运装修材料或垃圾时遵守搬运装修物品及垃圾时间,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内搬运物品。

  4.搬运装修材料、垃圾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6:00

  5.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搬运装修物品、垃圾,需先向物业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八、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由物业安排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和业主承担。

  2.物业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业主和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3.如需电焊等明火作业时,须事先向物业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严禁在装修现场吸烟赌博、饮酒、斗殴。

  5.装修期间,请关闭入户大门,以免尘土飞扬或噪音影响他人。

  6.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吸烟及禁止使用煤气、电炉或明火。

  7.施工现场应按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8.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九、关于人员管理

  1.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施工单位人中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2.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3.装修人员进场前办理好出入证。需注明工种,人数原则上规定5人,最多不能超过10人。出入证要妥善保管,如丢失按规定赔偿。

  4.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带于胸前,不佩带出入证视为无证,将被清理出小区。

  5.施工人员“一证一房号”不得在小区内窜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6.施工人员应于每日晚18:00前离开小区,不得留宿。

  7.严禁私自使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8.严禁践踏草地、破坏绿化。

  十、关于施工时间

  1.单元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2.装修期内施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3.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4.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如违反将清场处理并扣除装修押金50元/次。

  十一、其它

  1.住宅进场施工前,业主及装修单位需各交纳500元装修保证金(商铺交纳1000元),业主装修验收合格后凭押金收据退还,装修单位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凭押金收据退还。

  2.装修单位进场前,需办理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如遗失、涂改或转借,扣除装修押金50元/张。

  十二、违约责任

  1.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将视情节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A.责令停工。

  B.责令恢复原状。

  C.扣留或没收工具。

  D.赔偿经济损失。

  E.收取违约金。

  F.不听劝阻者,将采取停水、电措施并强制清场处理。

  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2.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篇4: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格式(1)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格式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问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篇5: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装璜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都承诺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认同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二、乙方要对所属业权进行室内装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甲方申报,并领取《装修许可单》,贴于进户门背。

  三、乙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为尽量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双方约定在本小区内装潢的作业时间是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有声作业。

  五、乙方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公司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对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员要核查其持证情况做到无证不委托,同时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出入证。

  六、装修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经甲方工程人员核查无违反规定的甲方全额退回押金(不计息),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暂缓退押金,直至乙方将违规装璜部分恢复。

  七、乙方承诺不超过《装修许可单》范围进行装修,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

  八、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运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方能进行。同时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章予以每次人民币________元处罚。

  九、装修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

  甲方负责指定堆放点的装璜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乙方在小区内搬运黄沙、水泥、石灰时必须袋装,不得散落在过道、楼梯、路面,如有散落,应及时冲洗干净。

  十一、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乙方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权制止,并须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乙方装修时,对新增及改变的各种管线、设施设备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墙体、卫生间、厨房间墙面及地面、平顶露台、护栏、原有管线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为保持小区环境有序、整洁,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含两轮车)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为小区内广大业主的安全,搬运物品离开小区时,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出门须持有小区出门证,并经甲方管理处确认。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执行。

  十五、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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