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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办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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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办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二

  驻地办监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二

  为了明确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责任,规范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G30乌-赛高速公路项目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各自的职责。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管理标准。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审核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作为科学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驻地监理办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既由驻地与各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订,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各自监理员签订。

  4、每个现场监理人员是各自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个现场监理人员都要各负其责。

  5、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检查、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详尽、及时记入安全管理台账。

  6、安全监理台账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与否的重要记录和证明,安全监理台账具体应由安全监理人员统一整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

  7、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要做好对自身的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8、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9、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10、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驻地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告。

  11、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

  12、本责任书自签之日起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筑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

  建筑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实施责任制目标,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现与各项目部签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所辖范围确保完成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措施和要求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执行旬检制度。每周例会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4、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提高项目经理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6、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7、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标准执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10、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公司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对完成管理目标达标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得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将给予较大的经济奖励。未能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第64条、第66条的规定处理。

  12、本责任书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本责任书经公司盖章、企业法人签字及各项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公司盖章: 项目部:

  签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文七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文七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根据《煤炭法》、《安全规程》、《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所管辖范围内控制指标,重伤事故“0人”死亡事故“0”轻伤事故“0人”。

  2、保证监测监控中心运行正常。

  3、保证校验室按规定时间校验各种仪器、仪表。

  4、保证各传输线路畅通无阻,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5、保证监控探头、分站吊挂位置合理,显示准确无误。

  二、职责范围

  1、轨道下山负责分站、传输线的人员定位、传输线的维护。

  2、回风下山负责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

  3、9203回采工作面顺槽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局扇开停传感器。

  4、采区掘进工作面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

  5、风机房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传感器、风速传感器。

  6、主斜井负责总传输线的维护。

  7、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和管理工作。

  8、校验室负责报警矿灯、光学甲烷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等仪器、仪表的检修、校正、标校、换药等管理工作。

  9、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维护。

  三、管理内容及技术要求

  监控中心主任在技术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的工作如下:

  1、监控中心的管理

  2、校验室的管理

  3、各种传感器、线路维护的管理

  4、矿灯的标校、灯房的管理

  技术要求:

  监测监控中心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监控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

  (一)、监测监控技术管理

  1、巡检工负责全矿井上、下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信号准确、畅通无阻。

  2、校验工负责全矿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器、便携式瓦检仪器等,仪器、仪表的检修、校正、换药等管理工作,确保仪器仪表正常使用。

  3、随时掌握各种采掘工作面动态情况,提前使井下新作业面具备监测监控的条件,密切配合生产。

  4、协调通风科搞好采煤、掘进风量调配工作,掌握好工作面瓦斯、风量、风速、风门传感器的管理。

  5、负责向供应部门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以备紧急使用,备用量保持100%。

  6、深入井下检查监控系统路线工作状态、探头位置,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

  7、对井上、下所有作业点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汇报上级领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示。

  (二)、设备、设施管理

  1、监测监控装置必须按使用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2、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3、与检测装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由机电队指定专人维护,在改线和拆除时,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巡检人员现场共同处理。

  4、因故障检修与安全检修装置的电气设备需停止监测时,必须经技术矿长同意,制定安全措施,上报县局方可执行。

  5、瓦斯探头受过一次高浓度瓦斯冲击时,必须进行校正并做好记录。

  6、各种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7、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传感器进行标校调试,调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8、必须对校验工作负责,定期校验,要求各种仪器仪表和传感器灵敏可靠准确无误。报警点断电、复电,浓度必须准确,各地点探头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并做好各种记录。

  四、责任落实

  1、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和安全指标,确定其基本工资,根据下井的次数、时间及工作效率确定其效率工资。根据安全指标的实现情况,确定其安全工资。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情况,确定达标工资。

  2、严格执行“我矿09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3、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篇4:监理建设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监理建设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到层层分解安全责任,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与环境污染,实现RY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同各监理建设生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应急预案

  1、总监是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各责任人员。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配备人员、救援器材,针对施工特点组织演练。

  4、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为它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法规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对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对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的.检查,并保持体系的正常运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复审)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检查与监督

  1、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切实保证监理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配套,做到工程进展处于监理的连续控制之中。

  2、落实分项质量报验制度,做到事前予控,事中跟踪,事后评判,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3、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须执行专门审核程序;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总监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后,方能实施,并有专职人员监控。

  4、加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应签署检验意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样以及有关资料,监理方应见证取样,存在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或专题会议解决。

  四、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杜绝职业病发生和预防食物中毒。

  五、法律法规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行业强制性规范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生产管理。

  2、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强制性规范及违章作业或因监督不力等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贰份,项目部、安全承包单位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篇5: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达到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计划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申请书)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安全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三、奖惩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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