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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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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材料

  达明中学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材料

  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要巩固和拓展“盐城市中小学生‘五个远离’万人签名活动”成果,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安全教育倡议书

  寒假生活又开始了。中学生如何度过一个愉快的暑期,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在这里,给中学生提些安全建议:

  1、外出路途远,防盗防欺骗

  不论是回家还是外出社会实践考察,同学们都应该时刻注意路途安全,包括: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回家旅途时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容易被骗子利用其单纯进行欺骗,旅途过中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或与家人同行。

  2、在家期间注意事项

  在家期间保证生活有规律,饮食健康;不参加危险性活动,更要做一个合格中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3、做好假期学习生活安排

  一些同学利用假期时间选修了自己感兴趣的课程;除此之外,同学们也有各自不同的其他选择,比如有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增长自己的阅历,也有的同学选择博览群书,拓宽自己的知识面等。不管同学们选择何种方式,都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时间、做好安排、有所收获,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寒假。

  此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遇到危及自身安全的事件或案件时,不要害怕和惊慌,应想办法自救和求救。要牢记以下救助电话号码:匪警电话是110;火警电话是119;医救电话是120;查询电话是114;要记住家长和老师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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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设计

  《中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设计

  八(3)班:z

  一、教学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重点难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篇3:中学初三5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设计方案

  达立中学初三5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设计方案

  一、班会地点:教室

  二、参加人员: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三、主持人:学生干部

  四、班会主题:法律与我们同行

  五、班会标题:踏好青春每一步

  六、班会目标:

  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七、班会背景:

  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4、15岁,都还不很懂事,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一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八、班会筹备情况: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九、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

  十、班会开展形式: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法制教育小品;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十一、活动前准备:

  1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2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3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

  十二、班会流程

  1、班主任发言--导语;2、主持人法律知识简介;3、讨论法律案例;4、法律知识抢答;5、文艺演出;6、做自我总结

  十三、班会过程:

  (一)导语: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二)法律知识简介

  将活动前找好的资料印发成册,分发给学生,由主持人带头集体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案例(一):事情发生在南关西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1、提出问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可能触犯法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具体说来,青少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

  案例(二):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三):破坏公物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九年级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九年级(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八问(略);抢答题:共八问(略)

  (五)文艺演出

  节目由学生自己准备,开展自由活动

  (六)活动总结

  1、全班同学发表自己对本活动的看法,并说说自己通过本次活动后的感受,并写一篇阅读法律手册的观后感。

  2、班主任老师总结。

  (七)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

  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篇4:初一4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模拟法庭

  初一4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模拟法庭

  一、教育目的:

  通过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了解法庭中的各项程序和各种角色的特点,使学生能够在情境中实践、体验和探究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准备工作:

  1、向同学大致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让学生在课前收集和本案有关的一些资料,初步掌握和本案有关的一些内容。

  2、向同学大致介绍法庭审判的流程。布置同学在课前查阅关于法庭审判较为详细的内容。

  3、根据模拟法庭开庭的需要,号召并由同学自荐或他荐扮演以下角色: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两名,书记员一名;公诉人一名,被告一名;辩护律师一名;庭警两名,证人六名。(争取班级二分之一的同学参与的活动中来)。

  4、制做席卡,包括审判长席一个,审判员席两个,书记员席一个;原告席一个,公诉人席一个,被告席一个;辩护律师席一个。

  三、教育设想:

  将实践与课堂学习结合起来,真正使法律知识深入学生实际生活,让他们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并进一步让他们的言行在家庭中产生作用,进而去影响社会。

  同时,可以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阅读和探讨一些法律知识,观看一些法律类节目,关注身边的法律事件。使教学不仅仅是一种“告诉”,而是学生在情境中主动地实践、体验和探究。

  四、会场布置:

  1、在黑板上写上:模拟法庭

  2、将教室布置成法庭的形式:设有审判长席一位,审判员席两位,书记员席一位;公诉人席一位,被告席一位;辩护律师席一位,证人席一位;观众席若干。

  五、活动程序:

  (一)教师导入

  同学们,下午好,今天我们的班会课将组织一次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里面所有的角色包括审判长、律师、原告、被告等等都是由我们同学自己扮演的,目的是让同学们了解法庭中的各项程序和各种角色的特点,让同学们在实际情境中实践、体验和探究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宣布模拟法庭的程序

  法庭审判大体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三)模拟法庭开始:

  1、开庭阶段

  (1)书记员(陆蒨):

  ①查对公诉人(陆歆怡)、当事人(王朕)、证人(徐浩天、张泽琰、李闻)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②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宣读法庭规则:

  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进入法庭必须关闭手提电话机及传呼机;

  5、不得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

  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重要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2)审判长(魏一麟)

  ①宣布开庭

  ②传唤当事人到庭(庭警:黄维富、杨天),查明当事人的姓名(王朕)杨博、年龄19、民族汉、籍贯江苏省苏州市、出生地江苏省苏州市、文化程度高中、职业学生、住址江苏省苏州市某路某号,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6月22日。)

  (3)审判长公布案件来源、起诉案由。20**年6月5日下午,苏州市公安局在对考场进行例行保密检查时,发现存放在苏州市教育局保密室内的中考试卷被盗。案发后,四川省公安厅负责人立即率领专家组赶赴苏州指挥案件侦破。经过公安民警周密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江苏省苏州市检查院认为被告人杨博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绝密级的中考试卷,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属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4)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魏一麟、刘雨青、王浩邈)、书记员(陆蒨)、公诉人(陆歆怡)、辩护人(邹辰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王朕)、辩护人(邹辰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①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②当事人、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当事人和辩护人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检,经审判长允可,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对案件事实和有关证据发表意见,并同对方互相辩论;

  ③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等。

  (5)审判长(魏一麟)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果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依照刑诉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及复议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

  2、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陆歆怡):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川南检刑诉字第008号

  被告人杨博,男,1984年7月5日生,(文化程度)高中,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某路某号,(职业)学生。20**年6月7日被收审,20**年6月20日逮捕。

  上述被告人因盗窃20**中考试卷一案,由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其罪行如下: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作案工具等证明在卷。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已构成犯罪。本院为维社会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爱侵犯,故对被告人杨博依法提起公诉。请根据被告人罪责,态度予以惩处。

  此致

  敬礼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袁若石

  20**年6月22日

  (章)

  附:1、被告人杨博现押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

  2、案卷4册;

  3、作案工具:起子。

  (2)被告人(王朕)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我叫杨博,是苏州市某中学初三学生。为在今年中考中取得好成绩,产生盗窃中考试卷之念。经两次踩点后,6月5日凌晨,准备潜入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但在没进去就在楼道口捡到《20**江苏省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试卷》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理科数学、综合卷。当日下午1点钟,我得知有关部门发现中考试卷被盗的情况后,迅速回到学校寝室,从箱中拿出所盗中考试卷看了文科语文作文题、数学题二道后,便将试卷销毁,同时购买了强力胶水涂于手指上模糊指纹。

  (3)双方陈述后,由公诉人(陆歆怡)讯问被告人(王朕):为什么会产生盗窃的念头呢?

  (4)辩护人(邹辰恺)经审判长(魏一麟)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试卷是捡的?哪里捡的?

  (5)最后,审判人员(刘雨青、王浩邈)根据需要可以讯问被告人(王朕)。

  证人出庭作证时,审判人员(刘雨青、王浩邈)应当核实其身份,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6)公诉人(陆歆怡)提出的一号人证(徐浩天)并开始询问,首先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门卫),然后让证人就其了解的案情作充分的陈述(看见身影),最后再根据需要向他提问;公诉人询问后,被告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可向控方证人发问:问徐浩天的精神状况和案发当日是否喝过酒。

  公诉人提出二号人证(张泽琰,王朕高中班主任),证人指出王朕在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一直处于中下水平,同时他父母对他管教十分严厉,曾几次因当事人成绩不理想打骂过王朕。

  (7)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邹辰恺)提出的证人(李闻,王朕的同学),法庭同意到庭后,应先由被告人、辩护人进行询问,然后,经审判长许可再由公诉人询问。

  (8)对于控辩双方提出的证人在出庭作证和接受询问过程中,审判人员(刘雨青、王浩邈)根据查明事实的需要,可以随时提问,不受控辩双方询问的限制,控辩双方对证人询问或发问的内容如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者询问、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人员应当加以制止,对于鉴定人的询问,可参照对证人的询问进行。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9)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陆歆怡)、辩护人(邹辰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强力胶水;指纹鉴定书;当事人学习成绩表),让当事人(王朕)辨认。双方出示的物证,都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辨认和作出明确回答并记录在案。

  3、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就案件事实、有关证据和法律的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论证,互相辩驳。)

  第一轮辩论首先由公诉人(陆歆怡)发言,通常是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辩护人(邹辰恺)发表辩护词。

  第二轮、第三轮及以后的辩论则主要围绕争议的焦点:门卫徐浩天的精神状况和在喝酒情况下的辨别力进行。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魏一麟)对于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互相指责的发言应当制止。待控辩双方都已充分陈述各自的意见后,审判长(魏一麟)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4、被告人最后陈述

  (1)审判长(魏一麟)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后,立即宣布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王朕)最后陈述:我叫杨博,是苏州市某中学初三学生,平时学习压力非常地大,爸妈要求十分严格。为在今年中考中取得好成绩,产生盗窃中考试卷之念。经两次踩点后,6月5日凌晨,携带作案工具,潜入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切断报警装置电源,强行进入保密室内,撬开铁皮柜,从《20**江苏省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试卷》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理科数学、综合档案袋中抽出试卷后逃离现场。当日下午1点钟,我得知有关部门发现中考试卷被盗的情况后,迅速回到学校寝室,从箱中拿出所盗中考试卷看了文科语文作文题、数学题二道后,便将试卷及作案工具悉数销毁,同时购买了强力胶水涂于手指上模糊指纹。

  (2)被告人(王朕)最后陈述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期间,诉讼参与人退到庭外。由老师引导同学们讨论以下话题:虽然学习压力巨大,平时的努力没得大好的成绩,父母学校的严格要求等等不能不说是王朕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线,但是同学考虑一下我们同样作为也非常大学习压力的初中学生,我们为取得好成绩会采取跟王朕同学一样的过激行为而走上犯罪道路吗?同学们曾经有过这种想法吗?面对巨大的学习压力特别是在全国理科班这样的竞争压力下为了取得好的学习成绩,同学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渠道来达到自己的学习目的呢?(五分钟)

  引起讨论,适时总结: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选取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5、评议和宣判阶段

  评议是在审判长主持下秘密进行的,评议时如果有意见分歧,应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

  评议结束后,审判长(魏一麟)即可当庭宣判:被告人杨博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绝密级的《20**江苏省苏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试卷》6份,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即“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但考虑其作案动机是因为平时来自学校父母的压力,属于高压力下的激情犯罪,酌情从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四)教师归纳小结:

  先对模拟法庭进行过程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然后提出希望。

  希望通过今天的班会课,能够提高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作一名讲法、守法的苏州公民。

篇5:温州二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州温二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1)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

  A.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B.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D.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特殊保护B、特殊关注C、特殊照顾D、特殊援助

  C、多项选择题

  (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4)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要依法自律

  (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违法行为

  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严格要求,不违法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附注: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

  健康第一,高尚情趣。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安宁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

  “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第11招

  火里逃生

  防火须知,勿当儿戏,火警电话,不可忘记

  第12招

  未成年少女自护

  少女合群,防止无助,冷静机智,勇敢自护

  第13招

  学会使用家电产品

  家电便利,用前学习,合理使用,遵循规律。

  第14招

  电脑与自护

  电脑神奇,积极学习,你是主人,莫做奴隶。

  第15招

  招谨防铅中毒

  铅会毒人,慎选器皿,装修防铅,处处小心。

  第16招

  把好你的“健康之门”

  爱牙护牙,防止龋齿,断牙可植,就医及时。

  第17招

  注意厨房中的安全

  厨房学艺,细心有序,边学边做,安全第一。

  第18招

  安全使用煤气

  煤气危险,用毕即关,注意通风,防患未然。

  第19招

  不做小烟民

  吸烟成瘾,疾病缠身,健康自尊,不做烟民。

  第20招

  面对校园暴力

  不卑不亢,自卫适当;对症下药,人人舒畅。

  第21招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

  第22招

  守护好你的“司令部”

  保护大脑,谨慎用药,精神卫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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