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异地住宅楼盘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5493

异地住宅楼盘委托销售代理合同

  异地住宅楼盘委托销售代理合同(草案)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年月日在省市签署。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的住宅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售楼处,销售省市花园住宅楼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体为号楼盘共计户。待上述楼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进度达到总面积的85%以上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在给乙方安排其它楼盘的销售,届时双方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

  1-2、销售底价见附表一。甲乙双方必须在统一的对外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楼盘的对外销售。如果销售底价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而引起的客户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1-3、如乙方将价格进行上浮销售,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计算代理费只按甲乙双方4 :6分成,否则售高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期限为天,自20**年月 日至20**年 月 日。

  2-2、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当在不迟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并重新签定合同。

  第三条:费用承担

  3-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策划费用、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在销售期间购房户的异地看房费用制订如下: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并交纳部分购房款后,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折为购房款;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没有交纳部分购房款,看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负责看房户的人身安全,所雇佣的车辆必须是参加保险的车辆。多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4、甲方企业和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乙方套,并且乙方必须在保证宣传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第四条:佣金费

  4-1、本合同所称佣金费仅指乙方销售本合同的约定商品住宅楼,甲方应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费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实际销售房款总额和销售进度,支付给乙方。

  4-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底价进行销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销售额的%进行提取。高出价格表部分,甲乙双方4 :6分成。

  第五条:佣金结算方式

  5-1、甲乙双方具体结算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5-2、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

  5-3、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及银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计取;

  5-4、分期付款达到合同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应比例的80%进行计取;

  5-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与惩罚

  6-1、乙方销售房屋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90%及其以上,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1个点即%。在4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的100%,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2个点即%。

  6-2、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达不到总代理面积的90%(不包括车库和储藏间),代理费按%提取。

  6-3、在合同销售期间内,乙方销售缓慢或给甲方楼盘销售造成损失,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但要在合同终止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七条:退房处理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100%,同时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并且甲方应额外按照已交房款5%给予乙方做为经济补偿,客户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包补。

  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补客户已交房款5%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给甲方。

  7-3、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第八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复印件

  8-1、甲方的

营业执照。

  8-2、上级有关批准文件。

  8-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8-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8-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7、商品房欲售许可证。

  8-8、楼盘规划图和建筑施工图纸。

  8-9、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销售成品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8-10、房屋销售明细表。

  第九条:其他

  9-1、甲方(乙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果发生重卖现象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将准购房户的详细资料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准购房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及所买详细楼号等。

  9-2、销售期间甲乙双方商定,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收缴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购房定金、购房款。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发票所收款项,如交付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手续。没有甲方的收款手续的,乙方独自所收款项给购房户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同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法签订,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非经甲方盖章签字的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经济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9-3、在销售期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4、在销售期间,乙方因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纠纷以及与销售有关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5、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客户登记制度,确保客户的售房款以及足额缴纳,并划拨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挪为它用。

  9-6、甲方(乙方)对乙方(甲方)企业的合作事项必须进行保密,如果出现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双方合作事项,由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甲方)的所有损失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甲方楼盘销售无关的商业行为,一经发现,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给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协助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办证费用按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由乙方组织购房户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甲方指定委托人在乙方销售业绩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双方权益及利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本合同产生的争执纠纷由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9-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签字、盖企业合同章后生效。

  9-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十二)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十二)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区 路开发 层住宅 栋,命名为 。房地产证号为: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7%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上述代理费率均是按结算时所达到的销售率全程计费。

  正式发售的条件为:取得预售许证,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售楼环境规划建设完毕,其它销售工具准备完毕。

  2、代理费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周内销售成交的房号。结算时先按总销售额的1.2%结付销售代理费。委托期限结束时,根据最终的销售率,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的比例,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如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每天应追加应付销售代理费总额的0.5%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3、销售成交标准为:客户已交来规定的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4、乙方收到甲方付来的销售代理费后,应向甲方开据票据并自行交纳有关税费,甲方不代扣税费。

  六、买卖合约签订及款项收取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对外销售。

  2、双方同意认购书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签订,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户开据收据。

  3、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开据票据。

  4、客户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订的,视客户退订之理由由乙方决定是否没收。若有未退或没收之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若有退订的情况,则乙方也应退给甲方相应的代理费,退订的情况不计入代理业绩。

  七、广告、策划及销售人数

  1、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发布费用及有关的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不含样板房、售楼处、工地包装等费用)为总销售额的2%-3%。,即约人民币 万元。

  2、乙方负责编制广告计划并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创意设计,广告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媒体刊登。

  3、乙方派驻现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销售经理1 人、营业代表4人;另派项目经理和策划师各1人,负责项目的全程策划和跟踪。其薪资、奖金、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派销售人员于进驻现场前需经甲方面试认可。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完善的销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广告推广预算和第二款的广告计划支付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每周举行一次销售工作会议,定期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项目的销售策划、包装宣传、广告推广及软性炒作等方案的编撰。

  3、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包装及其相关工作。

  4、协助甲方落实售楼处、模型、样板房、展板等准备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网络销售。

  6、安排优秀销售人员进驻销售现场。

  7、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8、负责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协助客户办理入伙手续。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须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2、委托房号清单。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0** 月 日签于深圳

篇3:住宅小区总代理销售协议书

住宅小区总代理销售协议书
甲方:河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乙方:郑州*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态度,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整盘代理销售甲方建造的"水丽华庭"住宅小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总代理销售物业
项目案名:水丽华庭(以下简称本案)
物业地址:新乡市开发区第24号街坊
物业性质:住宅(不含地下室及车库)
产权性质:个人产权
规划总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
委托销售面积:42820.2平方米
项目交付使用期: 年 月 日
总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书面确认项目工程进度并提供与销售有关的所有资料及图纸。
2、甲方承担本案推广宣传费用,由乙方根据销售需要制定费用预算,甲方对乙方制定的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确认。
3、甲方提供现场售楼处供乙方无偿使用,并免费提供相应办公设备、水、电、电话(长话除外)、冷暖设施等基本工作条件。
4、甲方应指定一名工作协调人,经该工作协调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均属甲方确认,www.pmceo.com在本协议期间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协调人须及时向乙方进行书面通报同时该协调人有责任以第一时间对乙方提供的待确认内容进行职权范围内的审核确认并上报。甲方指定的工作协调人为 _李莉丽__(该工作协调人选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指派专门人员负责销售控制、登记控制销控表、审查《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定金和房款、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等相关销售及其后续工作。
6、甲方承担有关项目宣传的楼书、海报等各类印刷品及各类销售道具的制作费用,乙方则负责创意及设计。
7、甲方应于每月8日与乙方召开工作协调会,每月18日乙方提交下阶段营销推广方案,甲方书面签收。甲方应在 3天内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予以反馈意见,甲乙双方每月25日前进行方案的最终书面确认。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控制及销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对方案的准确、可靠、及时、可行性负责。并应提前报请甲方批准,经确认后实施。
2、乙方所提出广告策划、各类销售资料的制作、现场布置等一系列工作及计划均需事先征得甲方意见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案形成的文案、图表、广告用语等归甲方所有,不再支付费用,乙方不得用于代理其他项目。
3、乙方负责组建本案销售的专案团队,其中包括涉及本案销售所需的销售、策划、设计、案场主管以及市场研展人员,乙方确保现场销售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销售经理) ,所派人员须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更改。同时相关设计、策划、研展人员需每星期至少到案场一次以保证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该类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承担本案直接销售费(直接销售费用包括专案辅助人员工资、销售人员工资、销售提成及日常办公用品)。
5、乙方应指定一名工作协调人,经该工作协调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于甲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均属乙方确认,在本协议时间内任何有关重大的销售变动,该协调人有责任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通报。该协调人有责任以第一时间对甲方提供的待确认内容进行确认或上报。乙方指定的工作协调人为 _方子海_(该工作协调人选如有变动,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6、在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应每月 8 日与甲方召开工作协调会,向甲方书面通报本案销售状况(包括销售量明细单)、前阶段营销推广效果评审及下阶段营销推广方案设想并于15日前提供下阶段营销推广方案。甲方需于每月 20 日前对乙方提供的下阶段营销推广方案进行最终的书面确认;乙方应保证甲方可以第一时间向乙方查询本案销售的相关内容,以避免发生甲、乙双方重复销售的现象。
7、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应在销售场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与纪律,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损害企业与楼盘形象,工

篇4:某街商品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某街商品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和资金的周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简称"本案")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下列物业:

  1.物业名称:**街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推广案名另定。

  2.物业座落:**街。

  3.物业性质:内销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5.物业户数: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限:

  自本物业销售预售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24个月内。

  三、 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和销售总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对外推广均价为3850元/平方米,总销售金额约为15400万元。如销售期内市场有较大波动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幅度为+ 5%。

  四、代理期限内,乙方全权代理有关本案销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销售费用及开支办法:

  1、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可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1.5%佣金,此佣金应根据合同金额每一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下一个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项目土建开工前需乙方融资,则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须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2.5%佣金。

  2、为促销本案,甲方须支出总销金额1%的广告宣传费,此费用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各种宣传品,费用具体安排见附件。

  六、为确保销售进度,乙方向甲方确定以下销售指标:

  1.自预售许可证发出至土建结构封顶。销售率达20%.

  2.结构封顶至外立面装修一半。销售率达20%.

  3.外立面装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销售率达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许可证。销售率达30%.

  如果预售许可证发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则销售速度也相应延期。

  七、乙方奖金提取办法:

  乙方的奖金采取溢价分成的方式,凡销售合同单价高于底价部分则为溢价(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价分成比例为甲、乙双方7:3分成,即甲方为70%,乙方为30%。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具体责任

  甲方负责本案的规划审批、土建施工,以及水、电、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为乙方的销售带来困难。由此产生的销售滞缓,由甲方承担责任。物业交付时应配套齐全,并能合法办理单位或个人产权登记。因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代理销售期限内,甲方应配合需要,提供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交付使用许可证、房产配套供应证明等乙方所需的销售资料以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这些文件作为配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内,由甲方在本案现场提供一处经装修的售楼处及二套样板房。

  若因施工质量,配套完成,办理银行按揭或产权证等所有甲方原因而与买受方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此对销售产生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应本着代理销售的行业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业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按物业的实际状况对客户进行介绍,不得有任何欺骗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负责客户咨询、带客看房、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出售合同,为客户代办公积、按揭和产权证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代理期限内,客户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与甲方结算.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保留总户数的3%留做已用,具体房号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归入乙方业绩,但佣金不予结算。

  若客户签约并支付签约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户,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没收客户之部分违约金,该款项甲、乙双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如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代理佣金。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物业预售许可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若乙方连续6个月未完成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销售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nb

  sp; 乙方: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篇5:房地产代理公司销售经理主管职位描述

  房地产代理公司销售经理、主管职位描述

  职责:

  1.遵照公司销售流程及制度开展工作;

  2.制定销售计划与分解计划,提出销售建议,组织执行销售计划;

  3.参与项目策划方案、营销战术和销售技巧的制定,带领销售人员完成销售任务,确保所辖项目的良性运作;

  4.组建销售队伍,培训、指导、考核及管理销售团队;

  5.协调和处理客户和业主的各类意见及反馈的有关信息,认真做好售前、售后的各项服务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

  6.与开发商及外部机构建立良好关系,保持有效沟通;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要求:

  1.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市场营销知识、房地产开发、建筑规划等相关专业知识;

  2.3年以上房地产销售工作经验,其中1年以上商业房地产销售管理经验;

  3.掌握房地产营销的运作,精通销售团队的管理,了解宣传推广的运作,掌握、跟踪市场发展动态。

  4.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领导与指导下属能力、统筹计划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对市场信息敏感度高、团队合作精神佳;以及电脑办公软件的运用能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