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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案例:物业管理费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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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案例:物业管理费涨价

  物业管理案例:物业管理费涨价

  李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住宅,购买时开发商承诺物业管理费为1元/平方米,并有管道煤气、24小时热水供应等配套设施,且写进了购房合同中。但李先生称入住已有半年,非但相关的配套设施没有落实,物业

  管理费反而涨到了2元/平方米。物业公司说“开发商说的不算数”,收费是依据有关标准。而开发商则称物业管理已移交,自己无权过问。谈谈你的看法?

  案例分析:

  1、发展商无权承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从法律角度看,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依据是有关物业管理的委托合同。业主必须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3、由于开发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李先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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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对小区业主反映物业管理费涨价的回复函

  关于对**小区二期业主反映物业管理费涨价的回复函

  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事务的关心。

  由于近年来人工成本和物料价格的不断大幅上涨,**物业二期的经营状况出现亏损态势。经过实际的收支核算,拟对**二期的物业管理费进行适当的调整。收支核算明细表在小区宣传栏公示已一个月时间,目前正在进行业主意见征询工作。您所提到的小区没有游乐设施等情况,属开发商对该楼盘的配置,物业公司负责对现有设施进行维护,但考虑到小区业主的实际需求,我公司计划出资在明年上半年在二期增加儿童游乐设施一套,请您知悉。我司对于小区的安全管理一直都非常的重视,在此也呼吁广大业主朋友请大家理解和配合各出入口岗位的相关核实工作,同时我们也欢迎业主朋友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群防群治,把小区安防工作做好。**物业愿与广大业主朋友一起慎重思考,妥善协商,为了共同营造高品质的居住环境,请您投下支持的一票。如有疑问请致电住户服务中心22**与我们联系。祝您在小区生活得愉快!

  **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户服务中心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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