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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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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遇特殊情况可由4名以上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会议应在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实行。

  5、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剂科主任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药剂科主任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各种资料,整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按《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会议档案。

  8、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采编:www.pmceo.cOm

篇2:公证处督查委员会职责制度

  公证处督查委员会的职责和制度

  督查委员会是本处督察、督促和复查的内设机构,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一、督促本处公证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

  二、引导本处公证人员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培养良好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和生活工作作风;

  三、受理公证当事人的投诉案件,建立投诉案件登记表,在三个工作日内着手调查核实与投诉相关的问题,并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向处领导汇报调查核实的结果和处理意见,向投诉人员反馈处理决定;

  四、督促本处各部门建立健全公证服务满意度评议制度,如有当事人对公证服务不满意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将核实结果报告处领导,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当事人并在本处通告;

  五、退查、复查的公证文书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及时作出书面的复查报告,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上报;

  六、对本处出具的错、假公证的前因后果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作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上报;

  七、督查本处公证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着装规范、仪容仪表、精神风貌、文明形象等;

  八、督查本处各部门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纪律、人文风貌等;

  九、督查本处公证人员的日常办公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考勤纪律、值班情况;

  十、督查本处公证人员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情况和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十一、督查本处公证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公开承诺的情况;

  十二、对在督查上述第七至十一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十三、定期发布本处工作中发生的有影响力事件的督查通报;

  十四、督查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和本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业务指导委员会职责制度

>  业务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和制度

  为规范公证业务议事程序,加强业务指导委员会在公证业务工作中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提高办证质量和办证效率,根据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业务指导委员会是指导本处公证业务的开展和研讨疑难复杂公证事项的内设部门。宗旨是:指导本处的业务发展走向、组织专题研究、规范业务流程、处置重大公证事项等,以进一步推动本处公证业务向纵深发展。

  二、业务指导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和学习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公证工作会议。

  三、业务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一)制订每月的学习计划,组织办证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业务知识,学习有关公证案例及先进的办证经验。

  (二)研究公证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决定新的公证业务的办理流程,提出具体操作要求。

  (三)对重大、疑难、复杂公证事项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办证方式、方法和相应要求,并确定办证人员。

  (四)规范办证流程,审定相关法律文书范本。

  (五)总结公证工作中具有指导性的经验,定期或不定期上报信息简报。

  (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加强对公证员助理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

  (七)各委员在平时工作中做好收集业务信息,每年八月中旬向公证处提交论文一篇,年终向指导委员会提交一篇业务建设指导咨询报告。

  (八)讨论决定与公证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四、业务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独立行使公证职能。

  五、业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对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问题的过程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讨论、决定的秘密事项。

  六、业务指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适用于全处公证业务,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七、业务指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如存有重大异议,或者作出决定后发现新的事实或新的情况足以影响所作决定的正确性,处主任有权www.pmceo.com提请业务指导委员会予以复议。

  八、业务指导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日常工作记录和落实。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4:某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  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会长、副会长若干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篇5: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范例

  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4)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会长、副会长若干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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