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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学课题论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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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学课题论证管理制度

  镇小学课题论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开展教育科研,对课题研究进行管理,可以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适用范围

  学校各教研组课题小组。

  三、内容

  1.规则:一般由学校教导处先作出教育科研规划。

  (1)目标: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设计来确定科研目标,使之紧密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与培育人才结合起来。

  (2)研究方向或重点:按照不同的学科或学校工作的几个方面,把研究重点表示清楚。

  (3)提出课题:为了更好地体现学校的意图,引导大家的思路,可由学校组织部分骨干,提出一系列课题,供教师们在选题时参考。

  2.论证:论证是对已形成的课题进行一次可行性分析,群策群力,以使研究者博采众长,更好地进行研究,主要内容可包括以下方面:

  (1)课题的价值:要进一步明确课题的意义,并从科学性、理论性等方面去分析;不断地端正研究者的指导思想,使目的性更明确。

  (2)课题的实施:这里最主要的是研讨提出什么实验假设,施加哪些实验因子,这是实验的关键性问题,反映了研究的实质。

  (3)课题的评价:能不能从本实验的目标出发建立课题的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评价不科学,便无法判断实验价值的实现程度,当然也不能说实验的成功。

  进行课题论证一般需要有几方面人士来参加。校内的课题由研究者、同学科的教师代表、富有教学经验的行家、学校领导等方面人士参加;校级以上的课题还应邀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专家学者参加。要通过论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实验方案,提高研究的质量。

  3.实施: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是整个管理的主要过程,学校领导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抓听课,通过跟踪听课或集中听课,主要看是否落实了实验措施,如何操纵实验变量,控制无关因子。校长要不断地与实验教师商量,更好地调控实验进程。二抓资料,通过对各项资料的检查,可以了解实验工作的整体状态,同时对资料作进一步分析、综合,反过来促进实验的更好开展。

  4.总结:在目前阶段,第一线教师对如何撰写科研报告还不甚熟悉,有时往往不能够很充分地反映科研成果。因此,领导要很好地把好科学研究的最后关口,而不能虎头蛇尾,或听其自然。这既影响科研成果的总结,又影响了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校长应重视总结,与教师一起商量总结的提纲、报告的写法,成文后要认真进行修改。对于确有价值的成果要在不同范围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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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职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科学性和规范性,以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定。(字体大小不一)

  一、校外课题

  1.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省、市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研究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和评审按相关部门规定进行。

  2.教师申报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应在通过课题立项审批后将课题申报材料、立项证明等相关资料报行政部教科所备案(附件1)。未备案的课题学校不予资助和奖励。

  3.对已备案课题,经课题主要负责人请示,学校可以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提供一定经费支助。

  4.学校承担的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在结题后应将课题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资料报行政部教科所备案。未备案的学校不予奖励。

  二、校本课题

  (一)课题立项

  1.教科所根据学校实际,对校本课题进行规划,一般每年公布一次学校规划课题。

  2.教师可申报个人立项,也可以申报集体立项。申报集体立项的课题组,可以吸收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校外人员参与。

  3.立项申报者可随时向行政部教科所提交校本课题立项申报资料,学校学术委员会定期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审核。立项审核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和10月。

  4.校本课题立项申报者应填写《**市ZZ职业技术学校校本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主管教学教研领导会议审议通过的校本课题,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校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

  6.对批准立项的校本课题,按照学校教育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资助。

  (二)中期检查

  1.校级立项课题须进行中期检查。研究周期为一年的课题在年中检查一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课题组须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和相关资料及附件。课题中期报告应反映课题进展情况,并回答诸如课题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3.中期检查由行政部教科所负责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由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制定新的方案,并提交行政部教科所,否则课题将被终止,课题负责人不能再申报下一年度课题。

  (三)结题评审

  1.课题结题评审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专家参与。

  2.课题组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结题报告应对课题的提出、研究的指导思想、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成果及其分析等进行阐述。附件应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着、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3.学校应为课题研究成果运用推广提供交流平台,使其发挥更大效益。

  4.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报下一年度课题。

  5.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资料在结题后应及时报教科所备案、档案室存档。

  三、经费管理

  (一)来源

  1.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教育科研项目资助费。

  2.各级科学研究基金下达的教育科研项目资助费。

  3.承担企、事业单位研究项目所提供的横向科研经费。

  4.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提成的专项费用。

  5.学校事业费划拨的教育科研经费。

  6.学校提取的其它教育科研经费。

  (二)管理

  1.经费管理部门。教科研经费须纳入学校相关账户,由行政部财务处统一归口管理,严禁挪用。凡未纳入学校相关账户的项目经费,学校不承认其项目计划。

  2.设立教育科研经费使用手册。教育科研经费下达后,由行政部教科所通知行政部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并设立教育科研经费使用手册。手册由项目组负责人掌握,项目组成员在报账时须如实记录各项开支。

  3.所批准的规划项目科研经费为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原则上不予追加。成果鉴定验收不合格者,缴回全部或部分课题经费。

  4.经费使用查询。行政部财务处每半年须将教育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用项目管理表通报行政部教科所,并随时接待项目组负责人查询,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教育科研经费决算报分管校领导。

  (三)使用范围

  1.会议费。为完成研究任务所必需的小型会议费,包括会议室租金、误餐补助等,可在规划项目科研经费中支出。

  2.调研费。为完成研究任务所必需的调查研究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油费)、住宿费、误餐补助费,其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调研费中可以包括必要的有偿咨询费。

  3.资料费和审稿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所必需的资料购买、复印、打印及研究成果印制等费用。聘请专家审稿,可酌付审稿费。

  4.设备购置费。用于科技项目的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包装运输费;开展研究购置的仪器设备、元器件和工具等的费用。

  5.协作费。与外单位协作承担研究试验工作所需经费。

  6.鉴定费和出版费。教育科研项目鉴定评审所必要的费用、发表项目论文版面费,以及出版研究成果和专着的津贴费。

  7.办公费。项目开展研究必需的邮资、办公及劳保用品费用。

  8.津贴。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劳务、项目组成员的教育科研工作津贴。

  9.经批准的其它专项费用。

  (四)学校资助标准

  1.对列入国家级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最低按1:1.5相应配套资助,总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000元。

  2.对列入省(部)级(含全国性专业学会或协会)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最低按 1:1 相应配套资助,原则上不低于60000元。

  3.对列入市(厅)级(含省级专业学会或协会)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最低按 1:0.8 相应配套资助,总经费原则上不低于50000元。

  4.对列入区(局)级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原则上学校不安排相应配套资助,确有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5.对列入国家级非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学校资助金额范围为40000-60000元。

  6.对列入省(部)级(含全国性专业学会或协会)非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学校资助金额范围为30000-50000元。

  7.对列入市(厅)级(含省级专业学会或协会)非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学校资助金额范围为20000-40000元。

  8.对列入区(局)级(含市级专业学会或协会)非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资助金额范围为5000-10000元。

  9.对列入校级一般规划科研项目的,学校资助1000-5000元;列入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学校资助5000-10000元。有重大突破且具备较高实用价值的校级重大课题,课题经费资助金额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

  10.学校原则上不鼓励承担校外子课题。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承担的国家和省(部)级课题的子课题,学校分别按省(部)级课题和市(厅)级课题资助。

  (五)资助申报与批准

  1.仅以学校名义承担的校外科研项目和本校立项科研项目,才能申报学校科研经费资助。

  2.学校科研经费资助申报与项目申报或项目备案同时进行。经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向行政部教科所申报。行政部教科所初审后,提交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必要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经学校审定的科研项目,学校经费资助额度与《**市ZZ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或《**市ZZ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项目备案通知书》同时下达。

  (六)使用

  1.原则

  (1)严格管理

  科研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范围的规定使用。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学校将采取责令纠正、停止拨款、撤销资助、通报批评、不再受理当事人承担新的规划项目等措施予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厉行节约

  项目组既要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反对浪费,认真执行学校关于教育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对由于失职或故意造成经费严重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使用权限

  (1)项目负责人有经费使用自主权。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凡因滥用科研经费,导致无法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负责人有权使用经费购置项目研究所必需的设备、资料,购置程序参照学校设备管理规定,使用权归项目组,所有权和产权归学校。项目结题后,项目组所有设备、资料应全部移交学校,由学校统一调配。

  (3)项目立项批准或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正常调离学校,该项目经费原则上留在学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由学校管理使用。非正常脱离学校工作岗位的,其科研经费一律冻结,并由学校重新调整安排。

  (4)项目组成员所得津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各成员工作量大小、技术难易程度、所承担责任和贡献大小分配。

  (5)项目组成员所得津贴累计不得超过课题经费的30%,个人承担的课题津贴不得超过10%。

  (6)为保证课题完成,科研经费需预留20%-30%,在项目鉴定或验收时使用,待项目结束时一次性结清。

  3.审批和报账程序

  (1)项目开展所有需要报账的开支,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和经费拨付机关的有关要求办理。

  (2)教育科研经费按照由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行政部教科所--行政部财务处--校领导的顺序逐级审批,并填写《**市ZZ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经费使用登记表》(附件3)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3)使用科研课题经费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转出课题协作费,以及劳务费单、内部转账单等非国家规范票据,无论额度大小,均需课题负责人签字,经行政部教科所、行政部财务处、校领导审批,并在教育科研经费使用手册上登记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七)结算

  1.教育科研经费在项目经过验收、鉴定后,由行政部财务处出具结算报告,经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如专业部、行政部各处室等)--行政部教科所--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与教育科研成果资料一并存档,并抄送有关单位。

  2.鼓励项目组将结余经费(科研项目成果验收、评审、归档后,项目经费的余下部分)用于科研再投入,也可按最高不超过结余经费20%的比例提取劳务酬金(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剩余部分原则上划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

  3.科研成果转让收益的分配比例为30%上缴学校,70%用于项目组成员奖励。

  4.教育科研经费中涉及到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四、附则

  1.本规定与校外科研立项审批单位的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修订并解释。

篇3:实小课题研究制度

  实验小学课题研究制度

  课题研究是校本教研的主要形式。

  1.组建好课题组。课题组由校长、副校长亲自挂帅,建立以骨干教师为成员的中心组,统筹课题研究进程,在中心组以下建立相应的课题研究小组。

  2.结合实际,每学期初制订与备课组、教研组相融合的课题研究计划。

  3.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活动,定点,定人,定主题,每位成员要积极参与,精心做好发言准备,集中活动要做好记录。

  4.要经常组织教师深入、系统地学习课题的理论和课题研究的策略。

  5.开展现状分析和实验对比分析,实验前必须开展一次问卷调查,也可以通过随机听课、访问等形式了解;实验中期、后期,也要开展调查,进行前后对比分析,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课题组再写出调查报告,建立课题研讨的各种问卷调查数据库,为进一步开展研究,改进课堂教学提供依据。

  6.建立研究个案(个别教师、班级、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7.围绕研究主题,开展研讨课活动,课题组要设计课堂观察表,研讨课时实验教师带观察表进课堂参与听课和评课活动。

  8.课题组成员日常的教育教学反思,三课要有一课是围绕研究主题的教学反思。

  9.所有成员大胆探索,及时提炼总结,每学期围绕研究课题撰写经验论文一篇以上,提交一节研讨课例。

  10.积极开展论文评比、赛课、说课评比等活动,推动课题研究。

  11.认真组织好中期汇报和结题、推广活动。中期汇报和结题推广都要推出展示课,展现研究成果,同时要拿出研究报告和论文集。

  12.课题组成员要做好传帮带,带领非课题组成员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实践,实现课题研究实践的辐射。课题组成员可以带一至二位非课题组成员,组建研究小组。

  13.建立学校科研档案,每位课题组教师都要建立课题研究档案,要建立教育博客,积极开展网上研讨。

篇4:某中学课题工作管理制度

  中学课题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开展教育科研,对课题研究进行管理,可以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适用范围

  学校各教研组课题小组。

  (三)内容

  1.规则:一般由学校教导处先作出教育科研规划

  (1)目标:根据学校办学的总体设计来确定科研目标,使之紧密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与培育人才结合起来。

  (2)研究方向或重点:按照不同的学科或学校工作的几个方面,把研究重点表示清楚。

  (3)提出课题:为了更好地体现学校的意图,引导大家的思路,可由学校组织部分骨干,提出一系列课题,供教师们在选题时参考。

  2.论证

  论证是对已形成的课题进行一次可行性“会诊”,群策群力,以使研究者博采众长,更好地进行研究,主要内容可包括以下方面:

  (1)课题的价值:要进一步明确课题的意义,并从科学性、理论性等方面去分析;不断地端正研究者的指导思想,使目的性更明确。

  (2)课题的实施:这里最主要的是研讨提出什么实验假设,施加哪些实验因子,这是实验的关键性问题,反映了研究的实质。(3)课题的评价:能不能从本实验的目标出发建立课题的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评价不科学,便无法判断实验价值的实现程度,当然也不能说实验的成功。

  进行课题论证一般需要有几方面人士来参加。校内的课题由研究者、同学科的教师代表、富有教学经验的行家、学校领导等方面人士参加;校级以上的课题还应邀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专家学者参加。要通过论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实验方案,提高研究的质量。

  3.实施

  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是整个管理的主要过程,学校领导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抓听课,通过跟踪听课或集中听课,主要看是否落实了实验措施,如何操纵实验变量,控制无关因子。校长要不断地与实验教师商量,更好地调控实验进程。二抓资料,通过对各项资料的检查,可以了解实验工作的整体状态,同时对资料作进一步分析、综合,反过来促进实验的更好开展。

  4.总结

  领导要很好地把好科学研究的最后关口,而不能虎头蛇尾,或听其自然,这影响科研成果的总结,又影响了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校长应重视总结,与教师一起商量总结的提纲、报告的写法,成文后要认真进行修改。对于确有价值的成果要在不同范围加以推广。

篇5:初中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初级中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 课题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促使我校教育科研蓬勃发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及各学科教学等方面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

  第三条 课题的立项原则:

  1.对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实践价值,对教育和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改有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3.为学校各行政部门的重要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4.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5.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的主客观条件。

  第四条我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由学校教科室主管,立项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课题申报的程序:

  1.我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由校教科室负责。

  2.申报校级课题必须由申报人填写《军屯中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学校待批。课题一经批准,课题申报人应承担保证课题按要求完成的责任。

  3.课题研究中,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对《申请表》中课题新确定的研究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方法不得随意改变。如作重大改变,必须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 成果鉴定的有关程序及要求: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由课题申报人向学校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材料:课题研究的主体报告(一试三份)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实物等)。

  2.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分: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等。

  3.校级课题由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鉴定。

  第六条 成果评奖的有关规定:

  1.课题结题后形成的成果,均可申请参加成果评奖。

  2.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的评审工作。对优秀成果可推荐到区、市教育局,参加区、市教育局成果评奖,也可推荐给各杂志发表或出版社出版。

  3.校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每年评奖一次,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八条教育科研成果应通过报告、研讨会、校刊和印发论文、专着等各种途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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