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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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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案场奖金发放方案

  第三条 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销售奖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华府"案场销售提成发放方案:

  1,销售人员提成比例

  ①每月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二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②每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2,案场主管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六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3,案场经理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第三章销售奖金计算标准

  第四条 各销售人员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总套数为本销售员当月成交套数(或按当月成交套数对应的销售总金额结算当月任务量)。

  第五条 每月销售任务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场经理在例会上宣布。

  第四章销售奖金发放按实际回款速度发放

  第六条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实际帐金额结算当月奖金发放金额。

  第七条 销售人员每月奖金发放时,留存当月奖金总额的5%,待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销售人员。

  第八条 案场主管、案场经理的奖金发放同销售人员。

  第五章 留存发放或扣除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本项目销售率达到总销金额的90%视同销售完毕,发放销售留存。

  第十条 销售人员在项目销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辞职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据证明)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需要缩减编制,正常裁员者,留存在7日内发放。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规事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留存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销售提成。

  第六章 部门奖金的标准

  第十四条 部门奖金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占其销售业绩的0.1‰~0.2‰。

  第七章部门奖金的组成

  第十五条 部门奖金分为部门活动基金、部门奖励基金和个人业绩奖金三部分。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项比例主要适用范围

  部门活动基金5%用于部门集体活动支出

  部门奖励基金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业务技能优秀或为部门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经理不参与)

  个人业绩奖金85%用于奖励个人业绩的奖金

  第八章部门奖金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个人业绩奖金根据部门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分配。奖金分配的比例范围如下:(基数为部门总奖金额)

  序号岗位比例

  1部门经理20%-35%

  2案场经理、案场主管20%-30%

  3主案企划、主案平面20%-30%

  4企划专员15%-20%

  5销售人员、销售文员10%-15%

  注:① 营销部门个人业绩奖金总比例为85%;

  ② 奖金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③ 如项目操作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或分工发生变化),奖金分配比例也随之改变,具体比例由部门经理拟定,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章部门奖金发放时间

  第十七条 个人业绩奖金在公司实现阶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奖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第十八条 个人业绩奖金预留5%在年终集中发放,若员工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辞职、离职或辞退等情况,不再享受任何业绩奖金,其个人业绩奖金预留部分纳入部门奖励基金。

  附: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第十九条 部门奖励基金分季度发放和年终发放两种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终各占50%,部门奖励基金的发放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奖项设立及发放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二十条 自20**年4月28日起,营销部奖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附1:营销部奖金分配方案申报流程

  附2: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附3: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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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售楼部客户佣金分配办法(3)

  售楼部客户及佣金分配办法(三)

  为了规范置业顾问的销售行为,调动置业顾问的积极性,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接待顺序

  一、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二、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置业顾问坐向为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置业顾问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置业顾问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班置业顾问临时离开售楼处,由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客户划分

  一、新客户来访,归当班置业顾问所有。

  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

  事外出,当班置业顾问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到谁,由谁接待。

  三、若接待登记的客户一周内无人认领,由代接置业顾问继续跟踪联系,该客户归代接置业顾问所有。

  四、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五、置业顾问应做好接待及客户追踪工作,若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未能达到客户要求,老客户中途有权要求更换置业顾问,并有权选择置业顾问。

  佣金分配

  一、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二、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该客户的成交佣金分配按三七分成,即代接待者占三成,原始接待者占七成。

篇3: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分配管理办法(5)

  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分配管理办法(五)

  一、目的:为了有效地推动项目的销售工作,最大幅度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建立一种风险和激励共存的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部所有人员

  三、分配原则

  1工资收入

  A.基本工资:正常全勤工作,将得到相对应的固定收入;

  B.浮动工资:与销售定额挂钩,完成销售任务,足额获得此项收入;

  2销售奖金

  A.月销售指标以零起点考核,以4‰的比例按销售额计提奖励收入;

  B.销售超额部分,以5‰的比例计提奖励收入

  C.销售部经理不参与销售提成,其浮动工资与销售部月销售定额挂钩;

  D.销售部以外人员,如推荐客户购买并实现销售,销售人员填写奖励认定书并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确定后,推荐人可以按2‰的比例计提奖励收入,销售人员按2‰的比例计提奖励收入;

  E.每笔提成中拿出25%作为销售部全体人员的公共提成,由销售经理按月度考评分控制发放。销售部经理根据销售人员对每套成交房产的相互配合程度,对销售人员的奖金分配有建议权,实际奖金数额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商定;

  F.销售奖金必须是与客户的合同签订,首期款到帐后,方可计提;

  3经济处罚

  销售人员当月定额任务未完成时,扣除浮动工资,所差任务定额,如在下月得以补充完成,则已扣除浮动工资,顺延至下月补发;

  以零销售额为起点,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平均只完成销售定额的70%以下,顺延下月起,基本工资以80%比例发放,直至完成月销售指标。公司可视个人销售情况作出人员调整;

  以零销售额为起点,连续六个月后,销售月指标平均完成30%以下,顺延下月起基本工资以50%比例发放。公司可视个人销售情况作出人员调整;

  4收入组成

  A.月收入=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福利工资+销售奖金

  B.福利工资=全勤奖+交通补助+通讯补助+餐补+工龄补助

  销售指标:

  基本工资:

  浮动工资:

  全勤奖:

  交通补助:

  餐补:

  销售部经理岗位津贴:

  建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沈阳地区的平均水平作出,基本工资为销售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含住宿和伙食费用,如公司包食住则此部分费用可扣除)。

提成具体分类表

业务员

具体情况

提成(金额*系数)

A

客户C始终为A接待、且成交

A100%

AB

客户C首次看楼为A接待,且登记,但成交时为B接待,A不在场且不知客户要订房,或A委托B接待

A50%B50%

AB

客户C本应由A接待,但A正忙无法接待,按顺序轮到B接待,且成交

B100%(下一次轮到B接待客户应让给A接待)

AB

客户C首次看楼由A接待,第二次看楼由B接待,最后A接待且成交

A90%B10%

AB

客户C来找AA不在,B接待且成交

A50%B50%

AB

客户C首次由A接待,客户C的家人由B接待

A成交:A90%B10%

B成交:A50%B50%

AB

A为新业务员不能独立成交,B协助且成交

A50%B50%

注:金额=销售合同总价

篇4:售楼客户以佣金分配方法

  售楼客户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为规范售楼员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接待顺序

  一、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相互争夺。

  二、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售楼员坐向为标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售楼员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售楼员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值售楼员临时离开售楼处,由其下一位售楼员负责接待。

  客户划分

  一、新客户来访,归当值售楼员所有。

  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事外出,当值售楼员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着谁,由谁接待。

  三、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四、如老客户中途主动要求更换接待人,当值售楼员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公司的制度,不能借机暗渡陈仓,据为己有,特殊情况除外。如原始接待人与客户之间发生矛盾,此种情况应报销售经理,由部门经理解决。

  佣金分配

  1、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2、问客人是否第一次来看楼,是否有其他销售人员曾经接待,如客户能说出曾有销售人员接待,应无条件让出。如销售人员不在场应先电话知会,再协助接待,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3、分别接待不同的家庭成员,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4、销售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不同客户。有旧客前来没空接待时,应及时找同事协助,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5、销售人员在接待客人时不得有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

  6、销售人员在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跟进并记录的,视为新客户,任何销售人员均可接待。

  7、公司其他部门职员及外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佣金归介绍人所有。

篇5:售楼部佣金分配方案(5)

  售楼部佣金分配方案(5)

  一、项目售楼处提成方案

  (经理)

  项目销售经理完成公司销售管理部下达的任务情况下,佣金按1.5‰提取,如果在计划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佣金按1‰提取;基本工资不变。

  (销售主管/销售员)

  A、销售主管、销售代表的佣金标准为2‰,完成项目销售经理指定的销售指标,佣金按2‰发放,如果没完成项目销售经理指定的销售指标,销售代表的佣金按1.2‰发放。

  B、取消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行政工作人员的佣金提成,任何工作人员的电话费均不予以报销(外出渠道人员例外)。取消业务人员的工资+提成方式,改用与业绩挂钩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情况有项目经理制定,并上报销售总监)。

  二、渠道部提成方案

  (经理)

  渠道经理的提成方法为按照拓展的渠道分支数量销售的总金额来进行提成,提成比例

  A、五家以下(包括五家)提成比例为总销金额的0.2‰

  B、五家以上----十家(包括十家)提成比例为0.1‰

  C、十家以上提成比例为0.05‰

  (渠道人员)

  渠道人员的提成比例按照本人拓展的渠道效益提成,比例当月总销额的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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