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第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3011

第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采编:www.pmceo.cOm

篇2:医院不合格药品操作规程

  医院不合格药品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不合格药品程序,保障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责任人:

  药剂科全体人员。

  内容:

  1.药库及各班组的质量管理员在药品养护和质量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将实物移至不合格药品区,并填写不合格药品记录,按《报损药品操作规程》操作,同时将不合格药品和有关记录送药库。

  2.药库接受不合格药品后,应立即将不合格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按有关记录内容核收药品并签字,建立不合格药品档案。报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查明原因并经组织批准后,按《报损药品操作规程》操作。

  3.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采购员根据与各医药公司签订的有关质量保证协议向供货方提出索赔申诉或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4.与供货商联系后可以退货药品,按正常退货手续办理。

  5.不可以退货的不合格药品和不合格特殊药品的销毁按《报损药品操作规程》操作。

篇3:连锁药店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篇4: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经验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篇5: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程序

  一、在药品入库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

  1、不能入库。

  2、验收员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通知》,通知保管、业务、财会。

  3、保管员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

  4、业务及时通知供货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好查询记录。

  二、在库养护检查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可疑时,应:

  1、发现人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报质量管理部复查确认。

  2、确认不合格的,通知保管员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3、业务与供货方联系处理事宜。

  4、确认合格的,摘除黄牌继续销售。

  三、销后退回药品验收不合格的,应:

  1、验收人员在《销后退回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签名。

  2、保管人员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四、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销售、停止使用或要求收回的药品,应:

  1、质量管理部填制《药品停售通知单》,通知销售、业务、仓库、养护等部门停售。

  2、保管人员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3、销售部根据《药品停售通知单》(有召回要求的),按销售记录,填写《药品召回通知》或电话通知客户,追回售出的不合格药品。

  五、不合格药品应专库存放,保管员专人管理,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标志明显、账目清楚。

  六、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和预防措施:

  1、由保管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报公司领导批准。

  2、由不合格药品保管人员根据报损情况申请销毁,由质量管理部会同运输安全部监督销毁、特殊管理的不合格药品应请当地药监部门监督销毁。并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3、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制定预防措施。

  七、质量管理部应每季度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统计汇总,对不合格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分析,上报公司领导。

  八、不合药品的处理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三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