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食品销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7167

食品销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市场情况与销售局势,为真正做到细耕市场、完善网络,公司同意由各市场在当地招聘各级销售人员以加强各省销售力量,具体操作条款分述如下:

  1、 来源:由公司统一招聘与各市场在当地市、县就地招聘相结合。各市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各级销售人员的电子档案及原始档案,2、 保证公司随时随地可以调阅人员档案资料。

  3、 工资资金额度:各市场的所有的销售人员的年工资奖金总额在公司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开支,4、 不5、 得超支使用。

  6、 招聘、用人手续:

  1.各分公司需招聘的各级销售人员要求是要年龄不超过35岁,五官端正、人品好,最好有大专学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2.各市场招聘人员需要提前申请,报告中必须明确招聘什么地区、什么岗位的人员,公司批复同意后才开始招聘。(必须是原岗位有空缺)。辞退人员也需要提前申请,注出什么人,什么原因辞职,公司批准后离职。

  3.各分公司根据公司批件招聘合格的销售人员。新招聘人员需要在招聘当天将《新进销售人员情况表》传真回公司办公室。

  4.公司同意后,市场则可以招聘该人员,正式使用时间从当月26日开始计。同时,市场则必须在2天内将《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该表所要求的身份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并寄回销售公司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唐隽处,要求必须在本月30日将销售人员的各项资料寄到:迟寄公司将视作该员工最终市场没有录用,予以除名处理。

  5.如果公司同意市场的人员辞职、离退报告,也请市场督促辞退、离职人员在3天内在将《离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传真回公司唐隽处。离退人员当月的工资奖金不予发放。正式员工离退的则必须在15天内到公司办离职手续,延期不办者,公司将视同自动离厂,原有的股份不予退还,分红等不予发放。

  7、 工资资金、待遇

  1.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由各分公司在公司额定的人数及工资奖金总额内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制定其基本工资水平,并根据业绩进行考核资金,方案由公司批准后执行。

  2.优秀的销售代表可以晋升为客户经理,优秀的客户经理可以晋升为区域经理;优秀的区域经理可以晋升为省级经理。

  8、 工资发放办法

  各级销售人员的工资资金在每月1-5日到各分管分厂凭身份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各省级经理与各分厂协商后操作。

  9、 奖惩条例

  1.公司要求各省对《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及附带的各项资料进行确认核查。公司如果发现出现错误或问题,将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内务助理各200元/次。

  2.销售人员的招聘、离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报公司,如果没有及时报公司的,一经发现,首次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各200元,第二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500元,第三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1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3.如果有市场在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情况有问题,存在吃空饷、弄虚作假的情况,公司一经发现将开除责任销售人员,并扣罚责任区域经理、省级经理500元/次。

  4.屡次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0、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7:50-11:30;13:00-17:00

  2.调休必须提前办理。

  3.在杭进销售公司,景芳基地等所有公司大门必须佩戴上岗证。

  4.在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喧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出门必须开具出门单,领导签字后出门。

  6.每天下班结束必须关好门窗,电器等。

  7.销售人员回杭、离杭必须在考勤员处登记。

  11、 销售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1.热爱公司,热爱集体,热爱岗位,热爱工作。

  2.钻研业务,提高水平,开拓创新,扩展销售。

  3.服从领导,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4.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及时考勤。

  5.工作时间,文明办公,不说闲话,不做闲事。

  6.团结友爱,尊重同事,互相帮助,发扬民主。

  7.提高公德,谦虚谨慎,待人处事,热情礼貌。

  8,廉洁奉公,公私分明,树立正气,警惕腐蚀。

  9.经济情况,严格保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

  10.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公司财物,人人爱惜。

  11.工作场地,干净整洁,个人卫生,保持清洁。

  12.视顾客为上帝,给顾客以方便,积极围绕销售经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一: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籍贯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

  原单位 证明人 联系电话

  进入**时间

  职位 分管经销商

  身份证复印件 签名

  直属亲戚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个人简历(要求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且有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1.以上表格内容必须由本人如实、详细地填写,所需资料必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一份交各办事处。

  区域经理(签名):

  省级经理(签名):

  日期:

  附件二:离职人员登记表

  离职人员登记表

  原所属地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地址 邮编

  住宅电话 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 毕业学校

  正式进入**时间 正式离职时间

  分管经销商名称

  因何原因离职

  原分管经销商有关该名同志财务问题的意见 经销商名称(盖章):

  区域经理意见:

  省级经理意见:

  注:该表需要本人填写。 日期: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批发市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玉米淀粉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及本市场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勤政敬业的职员队伍,使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须自觉做到:

  (一)忠诚守信、服从领导、互相尊重、团结共事;

  (二)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奉公、保守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岗位人员遵守从业回避制度;

  (五)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执行;

  (六)注意仪容举止,谦逊礼貌待人;

  (七)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八)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第四条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职员聘用、培训、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本公司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行政部:负责文秘、人力资源、考勤及劳动纪律、法律事务、资产管理、公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二)市场部:负责市场的开发、推介、宣传;收集有关市场信息;交易商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交易商培训;企业经营业务的研究和拓展。

  (三)交易部:组织和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代收代付货款和有关费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务的咨询。

  (四)储运部:负责货物交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管指定仓库;为交易商提供交收、仓储、运输等服务和咨询。

  (五)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

  (六)信息部: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发布工作;负责建立与维护交易品种及行业相关的信息库;为公司提供交易品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技术部: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对交易商参与市场交易提供电脑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职务与任免

  第八条本公司的职务序列为:

  (一)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二)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第九条公司级领导由董事会任免。

  第十条部门级,由董事长任免。

  第四章选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标准实行全员聘用制。

  第十二条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注意亲属回避。

  第十三条招聘时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

  (一)制定用人计划: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董事长审批,行政部负责招聘。

  (二)公开招聘:行政部通过广告、网络、人才交流市场、高等院校双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交: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状况证明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被录用人员提供或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一经查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填写的《求职人员登记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类整理。

  (三)初选: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收集整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四)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用人部门、行政部及公司领导等共同参与面试,必要时可对应聘者进行笔试。

  (五)审批:行政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录用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经审批合格的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报到试用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被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报到时需办理以下手续:

  (1)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职员录用审批表》、《新职员薪金审批表》、《职员履历表》。

  (3)学习《管理手册》和公司文件,参加新职员培训;

  (4)用人部门经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辅导人员;

  (5)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胸卡。

  (6)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三)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可根据其试用期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部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缩短或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一个月)只发应聘职位的基本工资,不享受岗位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权解聘:

  1.工作能力低下,无力承担应聘岗位工作;

  2.试用期间工作失误较大,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3.品行不佳,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长试用仍不合格者;

  5.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

  (六)试用期满职员应填写《试用期满通知书》参加转正考试。

  (七)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用人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意见,报董事长决定正式录用、不予录用、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八)根据董事长决定,行政部向其发放《试用期满通知书》。

  (九)考核合格被批准正式录用的职员,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合同》。

  (十)转正后的职员享受其所任职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职员档案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管和更新职员档案。职员个人情况若有下列变动应在5日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

  ⑴结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⑸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的变动

  ⑹新获得的教育/专业资格

  ⑺政治或商务组织的参与或退出

  第五章岗位与职责

  第十六条岗位确立

  (一)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设置不同的岗位。

  (二)岗位分工是为了明确职责。


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应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第十七条岗位

  (一)依据职务、岗位不同,职员分为公司、部门、职员三个职等。

  1.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助理;

  2.部门级:经理、副经理。

  3.职员:各部门从事各专项工作的人员;分别为1-4级。

  (二)职等的调整

  1.职员的职等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成绩等不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

  2.职级调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则上可晋升一级,当岗位、职等不变时,职级以本等最高级为限。

  3.职等的调整程序及手续按《人事调整》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工资与福利

  第十八条本公司薪金分为基本工资、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十九条基本工资按职等确定,共分为三等九级,标准另订。

  第二十条补贴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和伙食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效益工资根据当年经营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职员的工资等级核定发放。

  第二十二条根据当年税后利润超额完成情况可计提奖金。

  第二十三条基本工资、补贴每月28日发放。新聘职员和离职人员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加补贴工资除以22(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效益工资、奖金按年度于春节前发放。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员从正式聘用起的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计发,离职人员不予计发。

  第二十五条下列款项须从职员薪金中扣除:

  (一)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依照制度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

  (三)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违反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依法为职员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及职员依有关制度分摊。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根据经营状况良性发展,逐步提高职员的福利待遇。职员的福利包括:

  (一)在职员生日、结婚、生育及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下酌情发给礼金(品)或慰问金。

  (二)为职员办理相关保险。

  (三)职员因疾病、突变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酌情予以补贴。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全体职员上下班均须签到和签离。

  第三十条职员请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时签到者,须向上级报告,并应于返回当日由上级核签确认。

  第三十一条职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到,否则代签与被代签者均按一次计半天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离)者为迟到。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

  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按制度补办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旷工半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旷工两天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和相应补贴;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一年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条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者,累计7小时,按日基本工资的200%加发薪金。加班时须报知部门经理批准,月末(25日前)报行政部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休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职员,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公休假。

  (二)公休假一般于当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公休假由职员书面申请,三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行政部核准;三天以上及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四)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当年公休假者,经本人申请、行政部审核,可加发半个月的月薪。

  (五)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利用公休假探亲,每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员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两年可报一次探亲路费。

  (六)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七)休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七条婚、丧假

  (一)本公司正式职员,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的可在当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据国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本公司职员,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不含在途时间)。

  (三)婚、丧假请假手续同公休假。

  (四)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产假

  (一)本公司工龄一年以上的女职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标生育子女的,可按国家有关制度享受产假。(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2、对晚育(指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休产假应提前三个月申请,由本部门、行政部协调安排,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三十九条父亲假

  男职员的妻子生育(初育),职员本人可享受带薪假十天,但应在孩子出生半年内休完。

  第四十条病假

  (一)职员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二)病假一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两个工作日(含)以上五个工作日(含)以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核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每月连续病假三个工作日(含),累计病假五个工作日(含)扣发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病假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累计超过七个工作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四)全年连续病假十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二十个工作日,酌情扣发当年效益工资。

  第四十一条事假

  (一)不属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制度请假者即为事假。

  (二)职员请事假应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审核。

  (三)事假一次以三个工作日为限,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连续事假十个工作日,累计二十个工作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解聘。

  (五)如请假未在行政部备案,将作旷工处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并取消当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考核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职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条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是对职员全年的工作绩效、品行、功过、出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查,时间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年度考核形式为:

  1.个人总结;

  2.部门评议;

  3.考试或其他辅助形式。

  (三)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协同各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经行政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核批。考核合格者,即获续聘资格。

  第四十四条不定期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职员试用期满应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选聘与录用》有关条款。

  (二)其他考核:本公司认为必要时,随时进行的考试或考核。

  第四十五条职员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记存个人档案,作为奖惩、职级升迁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职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职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素质。

  培


训类型(一)职前培训:新职员报到后,行政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职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简况;

  2.本公司基本业务制度、基本内部管理制度;

  3.受聘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

  4.介绍工作区域及同事。

  (二)在岗培训:可以进行产品、技能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培训的方式:

  1、公司或部门举办培训;

  2、部门经理日常工作安排对下属进行培训;

  3、参加知名企业的培训;

  4、选修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课程;

  5、参加国内培训单位举办的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对在岗职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倡和鼓励职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口专业知识。通过业余学习获得高于本人原等级的技术资格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奖励分为两类:

  (一)嘉奖

  (二)记功

  第四十八条嘉奖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品行端正,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足为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3.遇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恰当者;

  4.检举违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者;

  5.其他经研究确认的原因。

  (二)嘉奖以通报表彰为主,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记功

  第四十九条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记功:

  1.对市场有特殊贡献,足为表率者;

  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灾害,处理及时,处置恰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3.累计嘉奖三次;

  4.其他研究决定的原因。

  (二)记功除通报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质奖励。

  第五十条处罚分为对员工的劳动纪律、临时员工的工作处罚和聘用员工的工作处罚二种。

  第五十一条对员工的劳动纪律、考勤、临时员工的工作等情况处罚。由行政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行政部经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填写《违纪情况单》,出现一次违纪情况罚款人民币十元。

  第五十二条惩罚为四种: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解聘;

  (四)开除。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产生不良后果者;

  (二)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四)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五)发生事故有意隐瞒者;

  (六)连续数月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屡劝不听者;

  (二)无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级命令、指示,影响本公司利益者;

  (三)无故拖延为交易商办理合法手续或超越职权违规为交易商办理有关手续者;

  (四)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

  (六)累计警告三次者;

  (七)其他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务者;

  (二)违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较大损失者;

  (三)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多次劝告不听者;

  (四)态度恶劣,言行不轨,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气氛和公共关系者;

  (五)失职或对问题失误,使本公司受到损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制度时间者;

  (七)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其它经研究决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违法乱纪,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者;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或索贿受贿者;

  (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商事实确凿者;

  (四)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五日者;

  (六)累计二次记过者;

  第五十六条职员受处罚,将酌情予以扣发薪金、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职员奖罚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章人事调整

  第五十八条人事调整包括职务、等级调整(职等升降)、辞职、解聘、开除等。

  第五十九条人事调整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素质标准为条件,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严格按制度权限及程序办理。

  第六十条职等调整的核定权限及程序。

  (一)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二)职员职等调整由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董事长决定。

  (三)凡经核定进行人事调整的职员,行政部以《职等调整通知书》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被调整职员的待遇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条辞职

  (一)本公司允许职员在聘任期间辞职。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二)行政部向获准辞职的人员送发《离职通知书》。辞职者应按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除名对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辞职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通知书》到财务部领取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和补贴。

  第六十三条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市场有权解聘:

  1.符合本制度《奖励与处罚》中解聘条件之一者;

  2.本公司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被核准解散的;

  3.其他必要原因。

  (二)解聘人员(试用人员除外)由所在部门报行政部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员发送《离职人员通知书》。被解聘人应按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手续,否则按除名对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被解聘者(不含试用期被解聘者)凭签核完整的《离职人员通知书》可领取当月工资。

  第六十四条开除

  (一)凡符合除名条件的,本公司予以开除。

  (二)被开除者,本公司不给任何补偿;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按制度程序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职员,本公司可协助其办理有关保险等转移手续。

  第六十六条人事调整记录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本公司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一)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考核记录、奖罚记录等资料文件;

  (三)个人在本公司期间职务、职等、岗位调整等资料文件;

  (四)个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培训情况记录;

  (五)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六十八条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档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专人负责。

  第六十九条职员的档案属保密资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条 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则和审批制度,个人不得借阅本人档案;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要经行政部负责人核准。查阅者严禁涂改、圈划、抽换、复印档案资料,不得泄漏其内容。

  第七十一条职员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档案,遵从自愿原则,可将档案转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负担在人才中心保管费用。

  第七十二条职员离职,其档


案按制度程序办理转递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本人承担。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间的必要记录备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服装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人事管理有关程序,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质量,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序适用于公司人事方面管理工作。

  2.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的组织、协调的工作,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按权限划分,负责人事管理中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

  3.工作程序

  3.1人员招聘:

  3.1.1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必须按照如下程序提出申请:

  3.1.1.1填写"招聘申请表";

  3.1.1.2报送人事行政部对如下内容予以审核:

  a.缺员是否属实;

  b.可否内部调剂;

  c.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

  3.1.1.3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在"招聘申请表"中写明审核结果并呈报总经办审批。

  3.1.2招聘:

  3.1.2.1人事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招聘申请表"拟制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原因、招聘途径、招聘预算、招聘发布日期等内容,招聘预算超过______元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3.1.2.2联络本地和内地劳务部门(如职业介绍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或就近发布招聘通告。

  3.1.2.3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指保管、保安、财会、报关员、司机等)可根据招聘条件及招聘预算费用主要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人才网页进行招聘。

  3.1.3考核

  3.1.3.1初审:

  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身分证、文凭、职称证书、驾驶证、特殊岗位上岗证、外省人员劳务证、计生证等能证明自己文化素质及能力的证书、论文、作品)进行审核,辨明真伪,应聘人员要填写好"招工登记表"并附本人照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运用观察、交谈、查证、提问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做好记录。

  3.1.3.2面试:

  a. 笔试:由人事部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后,写出评语,推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测试,作出记录汇总到人事行政部。

  b.会审:必要时可由人事行政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总经办主任与应聘人共同面谈,进行会审,填写会审记录后上报给总经理。主管以上级人员招聘,须由总经理面试,将面试结果记录在"招工登记表"中反馈给人事行政部。

  3.1.4聘用

  3.1.4.1应聘人员经人事主管、用人部门主管以及公司有关领导面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本人前来报到,报到时携带以下资料(可酌情增减):

  a 身分证复印件;

  b 相片;

  c 体检表;

  d 学历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3.1.4.2人事行政部引导新进人员,逐项协助办理以下事项:

  a.签订"试用期合同"

  b.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方法

  c.领用拖鞋和工具

  d.根据公司规定安排食宿

  3.1.4.3招聘生产线工人程序见"关于招聘生产线工人的流水程序"

  3.1.4.4入职培训:

  人事行政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知识,并就新员工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解决。

  3.1.4.5上岗:

  由用工部门主管向新同事解释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对其试用期工作做出安排,介绍同事相互认识,新员工正式进入试用期。

  3.1.4.6试用期考核:

  凡被录用的新员工(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均须经试用期考核,一般为三个月,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试用期内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考核程序详见"绩效考核制度"中"试用期考核")。

  3.1.4.7见习期考核:

  试用期满,证实其品行、文化、勤勉程度及身体状况等基本符合公司要求,但尚缺乏经验,仍不能独立工作的,公


司可与其签订合同,并给予培训或实习的机会,进入见习期。

  3.1.4.8转正

  a.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将员工"试用期考核表"送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a.见习期满后,经培训或实习,各项能力都有明显提高,能够独立工作的,考核后,可按程序转为正式员工。

  b.经审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自愿的前提下(特殊岗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应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的,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所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仍按"试用期合同"执行,且不享受探亲费、社会保险及工龄补贴等合同工待遇(详见"总办字9905号"文件)。

  3.2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程序:

  公司根据工作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对员工进行调动、晋升、降职的职务安排,具体程序如下: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员工的工作调动、职务升降的建议,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关人事行政部审核。

  3.2.2人事行政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根据公司人事政策要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填写好相关意见,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申请表将退回原部门。

  3.2.3工人岗位的调动由各部门主管决定电话通知或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组长级以上职位调动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发出调动指令。

  3.2.4人事行政部发出调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办理各项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工资级别调整,福利制度调整,新岗位工作入职培训等工作。

  3.2.5经公司领导直接决定调动或晋升、降职者,凭领导书面决定,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发出调令,知会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3.3员工离职:

  3.3.1辞职:

  3.3.1.1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3.1.2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附本人申请,送人事行政部审核;

  3.3.1.3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认定是否属正常辞工;

  a.临时工6个月后,合同工合同期满提出辞工,属正常辞工。

  b.临时工未满6个月或合同工合同期未满提出辞工,属非正常辞工。

  3.3.1.4人事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主管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方可。

  3.3.1.5属正常辞工者,申请期满后,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最长延期不超过30天,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在"离厂手续清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正常离职手续;非正常辞工者,部门主管应将认定意见通知到人,员工有异议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复议。

  3.3.1.6申请辞工者,在未获准离厂前,应同在职职工一样遵守制度,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守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不予歧视,有成绩照常奖励消极怠工、违抗指令、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公司将照章处罚。

  3.3.1.7在申请期内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确需的须经主管批准报人事部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2天。

  3.3.1.8一切离厂人员均需持"离厂手续清单"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厂。

  3.3.2辞退:

  3.3.2.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公司生产任务不饱满时,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a.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可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 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a.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或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岗位的。

  b.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c. 其他情形。

  3.3.2.2部门直接领导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呈报部门主管。

  3.3.2.3部门主管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签署辞退意见并送报人事行政部。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3.3.2.4人事行政部收到"离职审批表"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总经办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事行政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组长级以上人员辞退,须由总经理审批。

  3.3.2.5总经办批准辞退建议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未批准辞退的,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3.3.2.6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事行政部备案。

  3.3.2.7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3.3.2.8辞退也可由部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辞退手续。

  3.3.2.9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3自动离职;

  3.3.3.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动离职:

  a.试用期或在职期间,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

  b.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强行离厂的。

  c.违反申请期间内有关规定的,无故超过批准假期不按时返工的。

  3.3.3.2自动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在本公司的一切权益,并可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予以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3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违约金等做出处理。

  3.3.4开除:

  3.3.4.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开除: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


逮捕或判刑的。

  e.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4.2由部门主管提出开除建议,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送报人事行政部。

  3.3.4.3人事行政部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进行核查确认,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

  3.3.4.4开除也可由总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开开除手续。

  3.3.4.5总经办批准的开除建议,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通知该员工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3.3.4.6开除员工处理结果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3.3.4.7拟开除员工可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4.8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5离职清算:

  3.3.5.1员工离职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按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退还手续,然后由人事行政部知会财务部进行离职清算(具体按"员工离厂手续清单"逐项办理)。

  3.3.5.2非正常辞工者,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条款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3正常辞工,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者以及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4开除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分或罚款外,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5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并不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6生产工人离厂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20日至23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3.3.6所有离职人员自办完离职手续后,即与本公司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篇4: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年11月1日起执行。

篇5:餐饮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必须先填写个人档案,通过人事部作入职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作试用通知,由部门经理调配工作,安排上岗。

  三.员工入职后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统一职业培训。

  四.员工经统一培训后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由部门领班级以上作统一考核。

  五.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内不可以提出请辞。

  六.考核通过后根据薪酬制度进行调整。

  七.员工请辞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申请书,由经理级以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离职。

  八.员工正式离职后,须递交所有配备用品方可申请领回工衣押金及证件。

  员工自动离职不予以退回工资以及工衣押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