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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市场管理部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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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市场管理部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0总则

  1.1目的:为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管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勤管理,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实施。

  1.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理部员工(不含美容护肤顾问)。

  2.0考勤管理

  2.1工作时间

  2.1.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00-17:30。

  2.2打卡

  2.2.1市场管理部本部员工上下班须打卡,每日至少打卡两次。

  2.2.2员工上班时间中途休假,须按规定打卡。

  2.2.3严禁代人打卡,涂改考勤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违者予以开除。

  2.2.4市场人员采取不定时工作时间制,不要求打卡。但市场管理部因工作需要无法联系市场人员则按旷工处理。

  2.3外出

  2.3.1员工外出公干,须知会部门负责人,并到人力资源科填写《外出登记表》(格式见SZ2202801),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科确认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处理,扣发等时职级工资;特殊情况下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时,须事后补办。

  2.3.2凡上班时间擅自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2.4出差

  2.4.1员工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SZ2202801),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科,并记录出差时间,出差归来后,由人力资源科填写实际出差时间。

  2.5迟到、早退及旷工

  2.5.1员工迟到按缺勤时间的两倍扣发职级工资,以0.5小时为单位计,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月累计迟到三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月累计迟到四次的,予以开除。

  2.5.2员工早退按缺勤时间的两倍扣发职级工资,以0.5小时为单位计,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月累计早退三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月累计早退四次的,予以开除。

  2.5.3员工旷工一天,扣发3倍的职级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2.5.4员工年累计旷工三天,予以开除。

  2.6空卡

  2.6.1员工正常出勤忘记打卡或打错卡,须填写《空卡说明单》(格式见SZ2202802),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于2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科;超过2个工作日,按20元/次予以罚款。

  2.6.2超过两次以上的空卡和未经说明的空卡,每次扣发1天的职级工资。

  2.7延时工作

  2.7.1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延时工作时,应有主管以上人员在场。

  2.8加班

  2.8.1法定节假日或经公司统一安排并经营销中心主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特批的延时工作,视为加班;

  2.8.2工作日加班按职级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按职级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节日加班按职级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

  2.8.3调休是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休息。当月无法调休的,计发加班工资。

  2.9主管以上员工及外派人员适用以上除2.8以外的所有条款。

  2.10市场管理部可参照以上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3.0假期管理

  3.1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和看护假。

  3.2假期最小计算单位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的按0.5小时计。

  3.3假期时间连续计算,含公休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3.4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休假申请单》(格式见SZ2202802)。有特殊或紧急事由,员工无法事先请假的,须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总经理,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请假擅离岗位或休假期满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3.5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6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3天以上,正式员工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或年累计15天以上的,均按自动辞职处理。遇极特殊情况,报市场管理部总经理批准。

  3.7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可申请病假。正式员工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病假在4.5小时以内,可不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但每月不得超过两次;4.5小时以上的病假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

  3.8法定节假日(10天)

  3.8.1元旦一天(1月1日);

  3.8.2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8.3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

  3.8.4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3.9女员工"三·八"妇女节下午放假半天。

  3.10年假

  3.10.1当年6月30日前入公司员工,可于入公司的次年1-12月享受年假;当年7月

  1日后入公司的员工,可于入公司的第三年1-12月份享受年假。年假天数为职员4天,主管、经理(含客户主管、客户经理)7天。

  3.10.2职员年假必须一次性使用;主管级以上员工年假可以16小时为最小单位分开使用。

  3.10.3年假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年度内未休假的,不再接转下年度。

  3.11婚假

  3.11.1员工入司满一年,可申请婚假。婚假3天。员工申请婚假,在请假或销假时

  必须提供结婚证书,否则按旷工处理。婚假须在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使用。

  3.12丧假

  3.12.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丧假。丧假3天。如确有需要,可以火车往返路程计算,增加相应天数的假期。丧假应在亲属丧亡之日起一个月内使用。

  3.13产假

  3.13.1女员工入司工作满两年,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可申请产假。顺产假90天,难产假12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3.14哺乳假

  3.14.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可申请两次哺乳假,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

  3.15看护假

  3.15.1男员工入公司工作满两年后,配偶生产时,可申请看护假。看护假3天。

  3.16总部外派人员假期管理按总部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4.0报表

  4.1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每月须对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按时上报人力资源中心。

  5.0附则

  5.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修订并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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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部门经理考勤统计规定

  酒店部门经理考勤统计的有关规定

  酒店部门总监和经理的考勤收总经理室统一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部门总监和经理须按酒店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到岗,总经理室负责考勤。

  2、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事前到总经理室请假并说明原因,或事前打电话,在办公室记录备案。

  3、因公外出,应事前通知总经理室,并说明外出原因,记录在案。

  4、因病、因事、因公不到岗又未及时说明者,按旷工处理。

  5、总经理室严格统计考勤,每月及时上报总经理。

  6、部门经理考核情况将作为考评及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

文章

篇3: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大学后勤机关考勤补充规定

  为使后勤处机关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ZZ大校[2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1.职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职守,并及时销假。若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提前报告,经批准方能续假。因疾病或急事不能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者,必须及时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要出示有效证明并补填《请假申请单》。

  2.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2天以内由处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处内各科室批准的《请假申请单》应及时交计划科存查。

  3.学校召开的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经主持会议的校领导或部门同意。

  4.后勤处组织的会议,或学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都须按要求履行签到手续,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处领导批准。

  5.职工因公外出参加开会、出差、考察等,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处长批准。职工请假批准后,报计划科备案,并按月上报人事处。

  6.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者由科室领导口头警告,旷工半天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做书面检讨。

  7.各部门日常考勤由部门领导负责,并及时报计划科汇总存档;全处集体活动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20日前计划科统计好后勤处机关职工当月考勤,并呈处领导审签后报学校人事处。

篇4:煤矿考勤管理规定

  煤矿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及时准确反映职工出勤情况,根据国务院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考勤管理

  (一)地面考勤

  1、矿本部地面单位、井下单位地面人员,由单位委派兼职考勤员考勤。矿内各单位每天下午、工人村各单位每周五将单位考勤送交考勤组。考勤组根据各单位送交的考勤进行汇总。

  2、异地项目部每月6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电传工资科考勤组。

  3、各单位应按规定如实将职工出欠勤情况及时送交考勤组,每迟报一天对单位党政主管及考勤员各罚款100元。

  (二)下井定位考勤

  1、所有下井职工全部实行井下定位考勤,具体规定按张煤矿发[20**]107号《E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2、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具体按张煤矿发[20**]31号《关于严格控制下井人数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井下工作时间规定

  1、基层单位主管、技术人员、机关管理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3.5小时。

  2、采掘、综采准备、巷修单位的核算员、材料员;机电、运搬、通风、皮带、供应、洗运科等地面单位工作量的大班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

  3、采掘、综采准备、巷修及辅助单位其他井下工作人员井下工作时间必须满8小时。

  4、参加矿早调会的管理人员应在早上8点30分前下井,不参加早调会的管理人员及工人应在8:00前下井。中班入井时间为15:00-16:00,夜班入井时间为23:00-24:00。

  5、为保证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井下作业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交接班时间起超过1.5小时为延点)。

  6、井下作业时间需要调整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处罚规定

  1、地面考勤单位,考勤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考勤不到岗及班中喝酒的一律按“三违”处理;班中串岗、脱岗、干私活等违反岗位行为规范标准的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款。

  2、职工必须按单位安排的轮休时间休息,该上班不上班,事前不给单位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工人8点后不允许入井,凡8点后入井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罚单位党政主管每人次各20元(参加早调会、陪检,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

  4、工资科每周不定期抽查早上井或井下延点人员,对未达到下井规定时间早上井人员,除扣除当班下井费,每人罚款100元,未经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罚单位党政主管每人每次10元,跟班区长、班长罚每人每次10元。

  二、假期管理

  探亲假:

  1、范围:以矿本部为中心,家庭住址在30 公里以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全民工、集体工均享受探亲假。

  2、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不含路程假,配偶在外单位工作的双职工只能有一方享受探亲假,由对方劳资部门出具对方是否享受探亲假的证明)。

  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均为20天(不含路程假)。

  4、上述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相关规定

  (1)符合探亲假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的,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2)职工在一年内旷工、事假天数累计超过探亲假天数者,不再享受探亲假,可给予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职工在一年内已享受探亲假,但以后又出现事假或旷工达到规定天数者,次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4)因病、因伤回家同亲属团聚,达到探亲假规定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5)年度内矿井放假累计达规定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6)探亲假路费每年12月份由工资科按核定的标准统一做帐发放。

  年休假:

  按张煤矿发[20**]53号《E煤矿职工年休假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由矿医院出具“病假单”。职工外出期间患病的,必须持当地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经矿医院会诊,由医院院长批准,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按病假处理。七天以下的由单位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病假待遇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应持有安监部门的“工伤证明”、诊断医生出具的“工伤假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交送考勤组。

  婚假:

  职工请婚假,须持有计生办开具的“婚假证明”、经单位领导签字后送交考勤组。婚假天数以计生办核定为准。

  丧假:

  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须有当地政府出具的死亡亲属姓名、年龄、关系的证明方可办理丧假,假期为三天,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产假、哺乳假:

  女职工享受产假、哺乳假者,由计生办出具产假、哺乳假证明后方可办理产假、哺乳假手续,产假、哺乳假天数以计生办核定为准。

  公假:

  离矿学习、培训、开会、因公出差的,按公假处理,干部由组织科出具证明,工人由职校、工资科出具证明,考勤组办理。

  事假:

  职工因家中有事需要请假时,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三天以内的由单位主管批准,四天以上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休假前到考勤组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

  停班:

  因“三违”停班的由安检科出具证明;因工作停班的由单位出具证明,考勤组办理。

  旷工:

  职工无故不上班又不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通勤费及自行车磨损


  通勤费:

  1、享受范围

  凡我矿在册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劳务派遣工及内退人员)的配偶在市内及集团公司各单位居住的(指原居住地是城镇户口)或双www.pmceo.com职工住房在徐州及集团公司各厂矿的享受通勤费。

  2、通勤费标准

  符合享受通勤费范围的职工,每月二趟(双职工一人享受)。

  3、享受金额(单趟)

  (1)矿至徐州、庞庄、新河、卧牛、张集、义安、垞城16元(含市内车票一元)。

  (2)矿至董庄、青山泉、权台、韩桥、二院、化工厂、水泥厂18元。

  (3)矿至大黄山、旗山18元。

  4、考核规定

  (1)当月出勤15个班以上的支付全额,14个班(含14个班)以下的支付一半。

  (2)享受通勤人员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3)物业公司每季度将职工住房变迁情况报工资科作为审核通勤费依据。

  (4)享受通勤人员如住房变迁、配偶调入本矿或未婚职工完婚的应及时到工资科办理终止通勤待遇。隐瞒冒领的将从重处理,并加倍扣还已支付费用。

  自行车磨损费:

  1、以矿为中心,周围30公里以内在矿无住房又不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享受自行车磨损费。

  2、自行车磨损费按年计算,全额6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

  五、其他管理规定

  1、各单位要制定职工轮休安排表,并送交工资科考勤组。考勤组根据安排表考核下井人数。职工个人轮休需要更改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签字同意后,报工资科核实后变更。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轮休制度,原则上不准公休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或生产经营需要公休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实行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职工不按单位安排的轮休时间休息,擅自调休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格按法定的休息天数进行休息,对超过休息天数又没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不予补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5、采掘及辅助单位工人禁止乘坐-500、-750九点人行车,特殊情况凭调度室证明方可乘坐,否则除扣除当班下井费外,罚所在单位党政主管各50元。

篇5: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加班和请假纪律,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到岗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2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午有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休息时间为由,拒绝工作。

  2、工作卡

  2.1公司的在册员工每人配备IC卡二张(卡号在员工个人信息中登记),此卡做为该员工在公司考勤及内部消费结算的工具和有效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须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新卡,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做为新卡工本费。

  2.2员工上班必须将工作卡配戴在前胸。

  3、考勤流程

  3.1公司员工上下班均使用电子考勤。

  3.2每天考勤三次。

  上午时段为:08:00—08:30

  下午时段为:13:00—13:30

  17:30—18:00

  4、考勤处理

  4.1根据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延误的视做迟到,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下班视做早退;

  4.2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50元/次;

  4.3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含)以内者,扣除工资100元/次;

  4.4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

  4.5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或旷工一次须作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存入公司人事档案中;

  4.6由于系统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考勤,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异常单》说明情况,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4.7每月工资结算前,由人力资源部对当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员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和总办统一监督管理。

  5、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6、员工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花红奖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加班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时段的工作。

  1、日常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日常确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加班时,需由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2、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申请和审批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填写《法定节假日部门加班审批表》提出申请,主管副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部门经理再填写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临时加班

  特殊工作原因需临时加班的人员,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上级领导审批。

  4、未按以上规定进行的加班,人力资源部可不做加班登记。如员工在加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加班程序

  5.1加班人员在加班当日,登陆公司办公系统,点击“加班开始”,系统将自动记录了该员工的加班开始时间。加班结束后,再次进入系统点击“加班结束”,系统自动记录了加班结束时间。若无加班开始时间或无加班结束时间,系统便无法累计加班时间,则该次加班无效。

  5.2因办公系统原因或其它情况无法在办公系统上点击加班时,须在加班时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于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加班申请单》说明情况,注明实际加班日期和加班工时以及未点击加班的原因,报相关领导审批。

  5.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审批生效后的加班申请单或相关表单,方可做加班登记。

  6、加班审核

  人力资源部会定期核对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和系统内实际加班记录,统计员工每月加班总工时,无上级主管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或无实际加班记录,则不作为加班登记。

  7、外出加班

  7.1外出(出差)人员无法登陆到公司办公系统,须在外出(出差)回到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外出期间的实际加班工时,报上级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作加班登记。

  7.2公司安排的外出培训、考察和学习,不计为加班。

  8、驾驶员加班

  驾驶员加班则以驾驶员加班申请单为准,但经用车人、总办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方可登记加班。

  9、加班时间结算

  9.1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8:30至17:30,计为8小时加班时间。加班超出8小时或不足8小时,人力资源部将做相应增减。

  9.2加班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小时,低于一小时不予统计。

  9.3各人员加班,www.pmceo.com每月加班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10、销售人员根据业绩提成奖金发放,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11、员工不得在公司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登陆点击加班。人力资源部将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发现,一经发现处以双倍于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请假

  1、员工请假必须说明理由,提前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而紧急请假时,须于上班前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报备人力资源部,且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2、员工请病假

  无论时间长短,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挂号单、病历和医生诊断证明(即病假条),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批准手续。


挂号单、病历和病假条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3、请假批准

  3.1员工请事假或请病假1个工作日(含)以内,部门经理批准;

  3.21个工作日以上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3个工作日),须报主管副总批准;

  3.3超过3个工作日(含)须总经理核准。

  3.4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请假单需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请假,以0.5个工作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的,按照1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5、请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上,需提前两天申请,逐级审批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

  6、旷工

  6.1旷工定义:若无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6.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6.3请假未获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6.4以虚假理由请假不上班的。

  6.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6.6一个月内旷工达3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达7天(含)以上者,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7、所有请假单均流转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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