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农业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培养补充规定

1988

农业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培养补充规定

  农业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培养补充规定

  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要遵守学术道德,科学地、诚实地获得研究成果,这既是思想素质也是学术素质的基本要求,是研究生考核标准的条件之一。为培养诚实勤奋,热爱科学,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学风严谨,乐于奉献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提高我院研究生思想素质、道德水平和综合培养质量,保持优良的学术研究氛围和严谨的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并促进学科建设,学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执行江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的同时,对本院研究生特制订如下补充规定:

  一、 学术道德规范基本要求:

  1、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我院所有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都要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法令,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技术权益。

  (2)忠于科学,探求真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谨治学,服务社会。

  (3)刻苦学习,严肃认真,坚忍不拔,勇于创新,自强不息,洁身自律。

  2、应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

  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 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所有参考的文献全部列出,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文献应该主动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

  3、坚持文责自负的观点

  坚持文责自负的观点,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发表论文前的审阅制度

  研究生凡发表署名江苏大学或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的论文,论文原稿必须经过导师审阅,未经导师审阅发表的论文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导师必须在研究生待发表论文的送审稿中签名,并签上“已审阅”等字样。在标注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过导师或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授权。研究生毕业以后凡发表署名有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的论文,论文原稿也必须经过导师审阅,在标注江苏大学承担的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也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授权。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研究生严禁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研究院和课题组的关键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有偿使用的软件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

  凡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经查实后若情节轻微将分别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及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学业处理,已授予学位者可以建议学校撤消所授学位。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建议校研究生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规范执行研究生培养环节

  研究生和导师必须规范执行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要求。研究院将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凡没有按规定进行文献研讨、开题报告、阶段报告等环节的,经查实后若情节较严重,将分别对导师和研究生作出停止下年度招生和延缓答辩的处理。

  三、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为了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把好质量关,经研究院讨论决定,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预答辩应在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方能举行,举行预答辩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由导师事先就该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主要贡献做出适当的评价。

  2、经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进入预答辩阶段。预答辩由研究院组织,聘请3-5位教授级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导师不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预答辩小组中必须有1位专家为研究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在预答辩前15天,到研究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预答辩专家小组名单审批表,同时博士学位论文初稿送预答辩专家。

  3、参加预答辩的老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学位论文提出中肯意见,严格把关,对学位论文做出适当评价,并做出是否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决定,以及论文修改的具体意见。

  4、预答辩应在研究院内公开举行。预答辩的时间、地点、答辩人和答辩委员会名单应至少提前两天在研究院内公告,接受旁听。

  5、对于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预答辩后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经参加预答辩的组长签字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阶段。 对于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生,进行进一步的论文工作和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重新进行预答辩。

  6、原则上答辩委员会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参加过预答辩的教师;答辩讨论中应宣读预答辩的修改意见。

  四、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在学校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的基础上,研究院做出以下补充要求:在论文送审时,博士生必须发表被SCI、EI收录的论文,硕士生必须发表核心期刊的论文;申请学位时统计的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方予以认可。

  本规则由农业工程研究院负责解释。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

  为积极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从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有重点、分步骤培养我院学科人才梯队。在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遴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高深,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指导、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学会中担任委员职务;

  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业绩、成果(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

  ①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刊物1篇;

  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前3完成人);

  ④举办过省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⑤完成一项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市内领先水平。

  (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条件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丰富,临床、科研、教学能力较强,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稳定的专业方向,学术思想活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协助学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人员从事学科建设;

  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在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

  ①主持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以上(前3完成人);④举办过市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⑤完成一项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市内先进水平。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遴选程序

  1.遴选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要依据学科规模和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选拔确定。在一个学科中,原则上只确定1名学科带头人,由于学科发展和研究方向需要可适度增到2名。各学科梯队层次,如果按条件衡量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学科带头人与后备人选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3以内。

  2.遴选程序为个人申报、科室推荐、评审公示、审批。

  ①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申报表》;

  ②经科室同意后推荐上报,上报时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③统一汇总上报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初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④经公示无异议后,初选人员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3.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2年为一遴选周期。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确定后进入医院学科人才库, 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已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每一周期结束后将对其进行定量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培养措施与管理

  1.各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学科梯队中各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和个人提高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对学科带头人,支持外出学术访问、考察、科研协作,参加学术会议等,不断扩大他们的学术影响;对后备人才,优先考虑到省内外知名大医院学习、进修,支持参加学术会议和国内的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知名度。

  2.支持学科带头人著书立说,为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申请科研课题、发表论着和论文积极创造条件。

  3.鼓励学科梯队各层次人员向高学历层次方向发展,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学科梯队人员报考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4.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梯队建设中的传、帮、带作用,要注重学科梯队人员的流动与补充,关心薄弱学科的人才建设,用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院工作。

  五、待遇

  1.每年享受固定人才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省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1000元/月,后备人才300元/月;

  (2)市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500元/月,后备人才100元/月;

  (3)院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200元/月;

  (4)一般学科:学科带头人100元/月。

  2.在进修、学习给予优先,在职称评聘、科研课题评审中给予优先,在聘任科室行政主任时优先考虑。

  六、附则

  1.已经享受市政府津贴人员可按照条件直接入选本办法中的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但不能双重享受待遇。

  2.文中立项科研课题需批复文件,科研成果及学术团体任职需证书原件,学术论文中核心期刊参照上一年度公布的《中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要览》。

篇3: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长,保证医院相关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临床及医技部门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员

  二、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考核。

  2.每年发表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3.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4.每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

  5.每年承担科室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6.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7.完成医院交待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

  1.合格标准:上述培养细则完成六项以上(包括六项)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处理:半年不达标者及时进行面谈督导,年终不合格者,待遇暂停发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达标后再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人医政字(20**)45号文件废止。

篇4:X人民医院鼓励员工攻读硕士研究生规定

  z人民医院鼓励员工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鼓励员工提升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进一步规范相关补助程序和标准,现作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医院在职在岗员工。

  二、医院鼓励员工攻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员工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即与医院脱离工作关系。经医院批准同意后,可自愿与医院签定《回院工作协议书》,医院暂时保留其工作关系。不愿意签定协议书者,医院按规定与其解除工作关系。

  四、员工在读期间,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就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医院不承担在读员工的一切费用。在读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相关社保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五、员工在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应在一个月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到医院办理回院工作手续。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接收。

  六、按规定办理回院工作手续,且保证毕业后回院服务期至少5年以上,医院给予以下补助政策:

  1、按签定《回院工作协议书》时当月工资标准,发放员工上学期间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发放时间为回院工作满1年后。

  2、在读期间工龄予以连续计算。

  七、入院时间未满2年的员工考取研究生,经医院批准同意后,可自愿与医院签定《回院工作协议书》。毕业后回院工作按新招研究生对待,医院不给予任何补助。

  八、原已和我院签署相关协议的在读员工,自即日起参照本规定执行。毕业后保证回院服务期至少五年以上者,相关补助按已签合同办理。

  九、员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医院按规定核发在读期间的工资等福利待遇,不承担学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5:人民医院学科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学科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一、学科后备人才遴选标准

  1.年龄:男性≤45岁,女性≤40岁。

  2.学历: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能力:有较强的理论、业务技术能力,5年临床工作实践经历,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2年以上,本科学历从事临床3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者,可作为优先培养对象。

  4.职业道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认同医院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医德考评良好以上。

  5.按规定完成规范化培训计划。

  6.具备以下业绩中的三项以上:

  (1)年度被评为优秀带教老师。

  (2)获得县(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科内业务骨干。

  (4)有院级以上(含院级)立项课题(为课题组组成成员),并按计划进展。

  (5)县级专业委员会成员。

  (6)开展三级医院项目,成效好。

  二、学科后备人才的培养标准

  1.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相应学分。(Ⅰ类10分,Ⅱ类30分以上)

  2.每年对自己在本学科本专业的学习有安排,并有书面的学习计划,年终写出技术总结一份。

  3.每年担承大科以上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4.按要求完成住院总医师工作。

  5.每年写出本专业、本学科国内外学术进展综述或专题动态报告一份。

  6.每年在全国发行的专业技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最新学术译文、文献综述、专题动态报告一篇以上。

  7.三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包括立项在研及完成的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业务,或推广应用一项新的科研成果。

  8.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完成科室三基培训及带教工作。

  三、学科后备人才的管理

  1.建立学科后备人才信息库,内容包括:一般信息登记、年度考核登记、民主测评结果、培养意向、培训情况、奖惩情况。

  2.学科后备人才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医院每年对学科后备人才培养达标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考核结果为提拔www.pmceo.com任用的主要依据。

  3.优先安排进修学习,或对口支援单位挂职。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管理知识培训。

  4.后备人才能进能出,有上有下,发现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随时补充,经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去。

  5.每年召开一次后备人才专题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四、学科后备人才产生程序

  1.个人申报。

  2.民主推荐。学科后备人才以民主推荐方式,由各科室推荐、领导署名推荐、领导班子推荐等方式。名额不限。

  3.确定人选。经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后,进行综合能力测评,提交院办公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后确定学科后备人才名单,填写学科后备人才表一式二份(综合办、医教科各一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