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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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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 通风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因巷道布置不合理,造成不必要串联通风,罚技术科主要负责人100元,技术负责人50元;并采取措施,尽量杜绝串联通风。

  2、系统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罚通风负责人100元,技术负责人50元,并责令立即制定措施对系统风量调整,做到以风定产。

  3、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时,无总工程师批准的调整和改变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总工程师批准的通风系统调整和改变方案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00元,并且追究责任给予处分。

  4、未经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擅停主扇运转者,罚有关责任人300元,对主要责任按“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一条执行。

  5、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无局部通风设计者,罚编制和审批人员各50元。

  6、局扇不按规定上架或吊挂,未安消音器和过渡铁风筒的,罚安装单位行政、技术负责人各100元;通风工区不予监督而使局扇投入运转的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

  7、局扇未落实人员看管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

  8、在有风筒处进行施工不采取保护措施而影响掘进头正常通风的,罚施工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50元,当班施工人员20元/人,并包赔被影响掘进头施工人员工资。

  9、巷道贯通前,无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罚通风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50元,并按重大事故追究。

  10、巷道维修或老巷回收没有制定落实通风措施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30元。

  11、供风地点风筒口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者,罚当班负责延接风筒负责人每超1m罚20元。

  12、凡发生局扇吸循环风的,罚通风工区500元,负责人150元,技术主管100元,其余250元由测风员及当班瓦检员承担。

  13、风筒有一处破口漏风罚责任者30元,有一环没吊或一处不平直罚责任者5元,以此类推。

  14、在通风巷道内堆放物料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者,罚堆放者50元;测风站前后20m内堆放杂物者罚堆放者30元。

  15、随意打开风门不立即关闭或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导致风流短路罚责任者100元,罚看风门工50元。

  16、被损坏的通风设施不及时修复,造成风流失控者,罚通风负责人150元,技术负责人100元,并且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7、推车过风门时用车直接撞开风门的,罚责任者50元/人,罚看风门工30元。

  18、损坏通风设施者除按该设施原值的两倍进行赔偿外,对主要责任者降一档工资,直至开除矿籍。

  19、利用扩散方式通风距离超过6m者,罚责任者30元。

  20、无计划停电造成主扇或局扇停风影响安全者,罚责任者50元;导致无计划排放瓦斯的,对责任者罚200元,并另行追究责任,特殊情况系统停电除外。

  21、挤压、撕裂、断开风筒或擅自将迎头风筒摘下者,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2、主扇或局扇停风后,井下任何地点风流未恢复正常且未证实瓦斯浓度在1%以下即擅自送电者,除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外另行严肃追查处理。

  23、测风员不按规定及时测风或填写测风牌板者,罚测风员15元/天。

  (二)瓦斯管理有下列情况者,执行罚款:

  1、瓦斯检员漏检、假检或不及时填写牌板及手册者,罚100元/天,情节严重给予降级直至开除。

  2、井下作业地点停电停风或瓦斯超限,不果断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或不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者,罚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50元,瓦检员不汇报、不撤人工作失职给予降级直至开除。

  3、超过6m的盲巷不及时处理的,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30元;

  4、除瓦检员进入栅栏内检查瓦斯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的,罚责任者30元;

  5、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报警断电仪探头不及时检查校正,造成指示偏差时,罚责任者50元/台件;

  6、瓦斯日报表不及时送交矿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的,罚责任者20元/次;

  7、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落山角)瓦斯超限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者,罚责任者50元/次;

  8、老巷、盲巷或采掘工作面回收完毕不及时封闭者,罚通风负责人50元,技术负责人20元。

  9、瓦斯抽放系统漏气不及时处理或管内存水不及时排放者罚责任者50元/处。

  (三) 排放瓦斯无专门措施或措施不按要求编制审批以及不按措施规定排放者,属严重违章,须从重追查处罚,直至开除工作籍。

  (四) 局扇及其启动设备安设不合理,造成循环风、串联风的,罚责任者100元。

  (五)采掘工作面正常开工,没有及时安装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或甩开两闭锁不用者,属严重违章,严肃追查从重处罚。断电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每拖延一个班,罚款500-5000元,依此类推。

  (六)损坏安全监测设备的,除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外,按“一通三防”十项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或闭锁装置不灵敏可靠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七)防尘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不用的,罚责任者50元。

  2、煤尘堆积不及时清扫,罚责任者50元。

  3、采掘工作面无防尘水或水量不足,不积极文章文章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组织解决的,罚责任者50元。

  4、运输机巷道的转载点以及其他所有安设防尘管路的巷道未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和防尘三通闸阀者,每少一个罚责任单位30元。

  5、测尘员不及时测尘或报送测尘报表者,罚15元/次。

  6、采煤机、掘进机无水割煤(岩)罚责任者100元/次,正常出煤时回风巷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掘进头放炮时其回风道内喷雾设施不开启罚责任者50元/组,运输机巷道出煤(矸)时转载点喷雾不正常开启(稀煤除外)罚责任者20元/组。

  (八)构筑通风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罚款。

  1、采面结束后一个月内有关单位不及时回收完毕而影响采空区封闭的,罚责任单位有关责任者100--200元。

  2、密闭周边不进硬帮硬底,罚施工的班排长50元,其他施工人员30元/人。

  3、通风工区无通风设施安装设计、质量验收记录,罚通风工区单项工程通风设施20元/项。

  4、密闭等通风设施前后20m范围内杂物堆积不清理运出的,罚责任者50元。

  5、封闭巷道或采空区时,未经有关矿领导认可,把设备、材料封闭在巷道内的,除按损失价值的两倍赔偿外,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根据情况进行追究)。

  6、在使用巷道内或备用巷道内构筑风门、风墙等设施时,不设计和施工电缆管线孔的,罚责任者20元。

  7、启封密闭和火区或在车辆过往频繁的巷道内构筑通风设施时,无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兑现措施者,罚责任者100元。

  8、构建密闭时,不按设计安设测定密闭内气体的导管或留泄水孔等时,罚责任者20元。

  9、对通风设施不建立台帐和牌板管理,罚通风工区技术负责人200元。

  (九)井下防灭火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罚款:

  1、井下主要运输机巷、机房、硐室及炸药库等要害场所无齐全完好的防灭火器材者,罚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处;不认真执行交接班而损坏或丢失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并罚款50元。

  2、井口房、通风机房和瓦斯泵房附近20m内严禁有烟火,其内不得用炉取暖,不得有明火,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否则对责任者降一档工资,开除矿籍处分。

  4、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焊接工作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第223条的规定,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5、井下严禁存放可燃性油脂和乱丢用过的棉纱、布头等物,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下,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6、井下火区封闭后,通风区和救护队要经常检查火区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并取样化验,建立台帐,否则,罚责任者20元/处。

  7、井下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否则,罚责任者50元。

  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井下电气设备的过流保险大于规定值时,按失爆性质予以罚款。

  10、每月井下由通风牵头,地面由保卫科组织一次防火工作检查,不组织者罚50元/次,不参加者50元/次。

  11、对查出的火灾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者,罚责任者50元/次。

  (十)井下路标牌板管理中出现如下情况时予以处罚:

  1、井下的岔道口都必须设置路标,写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到地面安全出口的方向,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20元/处。

  2、涂抹路标或破坏牌板者,对责任者降一档工资的处分。

  3、涂抹或破坏路标牌板的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处以罚款50元/次。

  (十一) 其它有关处罚按矿“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执行。文章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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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池公司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奖罚管理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发责任单位当月奖金额的10%外,还将扣发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的50%,罚款作为环保奖励基金:

  1、环保设施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标的;

  4、环保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5、环保工作开展不利,造成周围居民*的;

  6、生产过程与环保工作严重脱节,环保设施管理混乱的。

  二、因环境污染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要进行合理赔偿,本着谁污染谁付款的原则,赔偿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负责解决,同时扣发该单位主要领导当月奖金。

  三、环保统计报表每发现有一处错误,罚报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无污染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执行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篇3:印刷生产质量奖罚办法

  印刷生产质量奖罚办法

  1、凡因印刷质量问题造成补印或返工有直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机台班组按纸价和PS版总额的70%赔偿,生产监管人有责任时则承但30%。

  2、凡印刷机台在有样稿,工程单清楚等条件下,对本应检查出来的拼版错误而未发现,或发现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拼版员承担30%,机台承担7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3、对菲林存在问题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待工艺部会同生产部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纸张+PS版)的70%。

  4、对工程单不详,或打印内容含糊不清,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暂停印刷,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70%。

  5、凡有客户看色的印件,须经客户签名确认后方可印刷,没有客户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做主印刷,造成损失的,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6、非客户现场看色签样的印件,机台机长应先在批量印刷前按客户签样稿及色样稿试产自检校样并签字确认,报质量监管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批量印刷。如机台机长未按该程序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50%。如机台机长在自检校样签字确认中失误,而质量监管人审核又未发现时,则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70%,负责审核的质量监管人承担30%。

  7、当印刷品与样稿不符,有修改未加文字注明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同时报生产部会同工艺部、业务部或客户落实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印刷,对未发现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8、凡工程单未注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印件,一定要求工艺部提供签字样,对只作口头说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一律要签名确认。否则,机台有权拒绝印刷。未经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100%。

  9、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补印的,生产机台按实际退货数量或补印的成本的70%承担,生产监管人员承担30%。

  10、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客户扣款,扣款额的70%由机台承担,生产监管人承担30%。

  11、因机台原因而造成补纸(不含补纸不够增加补纸,二次上机增加补纸,纸张原因增加补纸),由机台承担纸价的70%。

  12、当印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生,要立刻停机检查,将疑问或故障彻底排除,方可开机生产。机台停机30分钟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原因,30分钟以上须向公司领导报告。

  13、因机台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造成后工序难以加工的,由机台负责筛选并对机台罚款人民币200元;如由其它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机台承担人工费并对机台进行处罚(以实际损失情况定处罚金额)。

  14、其它印刷环节及后工序各环节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将按以上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篇4:酒店全面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酒店全面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采用直接扣分值和加分值制,综合每月总经理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检查所扣分及平时由总经办、值班经理巡视检查扣分的分值来减发各部门当月绩效、考评工资,部门工作特别出色,可酌情加分(质效分值为每分5元)。

  第二条、质检对象:房务部、餐饮部、康乐部、厨房、工程部、营销部、财务部、保安部、总经办。质效分值为每分5元。

  第三条、质检内容

  1、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质量;

  2、员工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组织纪律;

  3、服务操作规程;

  4、硬件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

  5、客人投诉、表扬及建议等。

  第四条、具体实施评定办法

  由总值班经理、质检员定期及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到人力资源部。月末统计总分后给予处罚和奖励。

  第二章 奖励细则

  第五条、奖励细则

  1、对酒店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特别是在对重要顾客的服务中获得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的,应给予重奖,视成绩大、小奖3-20分。

  2、服务质量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2-5分。

  3、严格控制成本,有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2-10分。

  4、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使酒店免受损失者,奖励2-50分。

  5、服务周到、热情,忠于职守,并经常得到顾客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者,奖励1-5分。

  6、拾金不昧者,奖励2-10分。

  7、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酒店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1-10分。

  8、对宾馆经营出谋划策,提出有价值建议或使酒店取得明显效益者,奖励2-150分。

  9、为保护宾客、员工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有特殊功劳者,奖励2-10分。

  10、在顾客有误会或受到宾客无理取闹、打骂的情况下,仍尽心尽力工作,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设忠诚工作奖,奖励2-10分。

  11、部门工作突出,每月所受质检扣分最少,被评选为优秀部门,可酌情加部门质效分(3-10分)。

  12、员工举报违规、违纪行为(除向其保密外),奖2-50分。

  13、注重酒店形象,维护酒店声誉受到酒店领导表扬者奖2-10分/次。

  14、服务态度好,处处为宾客着想,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妥善处理顾客病、伤,受到宾客书面表扬者,奖2-10分。

  15、清洁卫生检查优,能长期保持者,奖2-10分。

  16、见义勇为、维护酒店利益,对发现、排除重大隐患事故者,奖5-20分。

  17、员工当月无不良记录,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奖5-20分。

  18、技术革新,为酒店节能降耗作出贡献者奖10-50分。

  19、代表酒店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奖励及名次者,奖20-50分。

  20、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菜品创新,带来可观经济效益者,奖10-100分。

  第三章 处罚细则

  第六条、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

  1、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5分钟给予警告,累计6-10分钟扣1分。累计11-30分钟扣5分,累计30-60分钟扣10-20分。累计1小时以上扣30-100分。

  2、不修仪容,不着整齐的制服,不戴工号牌或戴禁戴的装饰物者,(扣1-3分)。

  3、工装脏、皱褶、不扣衬衣或外套领扣、挽袖、破损、开线掉(扣1-2分)。

  4、女员工宜淡妆,不能浓妆艳抹,避免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手镯、(结婚戒指除外)、手链、项链、胸针等(违反扣1-2分)。

  5、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或乘坐电梯者(因工作除外),违反扣(1-4分)。

  6、当班时串岗,围堆聊天,擅自调班者,扣1-3分。

  7、在酒店公共场所大声说笑,嬉笑打闹者,扣1-3分。

  8、无礼貌用语,缺乏笑容,缺乏热情者,扣1-3分,发现三次以上,予以警告或调换工种。

  9、掌握基本常用礼节(问候礼节、称呼礼节、应答礼节、迎送礼节、操作礼节),违反每项扣2分。

  10、公共场所内做到"三让、三轻、无恶语",违反每项扣1-2分。

  11、同客人交谈,注意倾听、精神集中、表情自然,不随意打听客人的谈话或插嘴,违反扣1-2分。

  12、非当班时间,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1-3分。

  13、在服务工作时服务姿态不佳者,扣1-2分。

  14、未经允许使用提供给顾客的设施、设备、用品者,扣1-2分。

  15、禁止大声呼叫、哼歌,在客人服务中有不良行为(违反扣1分)。

  16、在客人面前禁止打喷嚏、打哈欠、伸懒腰挖耳、鼻子、眼屎、搓泥垢、抓头捎痒、修指甲、照镜子,扣1分。

  17、工作中对客服务不使用普通话,扣2分。

  18、见了客人、上司不问候、不微笑,扣2-5分。

  19、见了客人及领导不站立,不迎接,扣2-5分。

  20、上班脱岗,扣2-5分。

  21、员工吵架,扣10-20分,打架者立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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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泄露酒店机密,扣5-100分。

  23、管理人员不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指示,不处理部门问题,不检查清洁卫生,违反扣10-20分。

  24、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使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扣5-20分。

  25、不准带非酒店员工到工作岗位及员工宿舍,违反扣10-20分。

  26、浪费酒店物资、物品能源(水、电、气等)的行为,违反扣5-20分。

  27、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扔烟头杂物,做到制止别人乱扔,随手拾起地面的垃圾,违反扣1-3分。

  28、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任,带情绪上班,态度恶劣,引起宾客不满者,扣5-20分。

  第七条、工作区域清洁卫生质量

  1、庭院、停车场干净、无垃圾,违反扣2-5分。

  2、花木、花瓶、盆景、工艺品无灰尘、无异味、无害虫,违反每项扣1分。

  3、照明灯具无灰尘、玻璃明亮、镜面无迹印,违反每项扣1分。

  4、地面无污迹、无异味、洁净、无卫生死角,违反每项扣2分。

  5、门窗和镜面无灰尘、玻璃明亮、镜面无迹印,违反每项扣1分。

  6、楼梯、栏杆、地脚线无灰尘、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7、通道、过道、门厅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物、无卫生死角,保持畅通,违反每项扣1分。

  8、天花板无灰尘、无迹印、无蛛网,违反每项扣1分。

  9、台面、家具无灰尘、无指印、水印、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10、指示牌、收款柜、宣传架、工作台无灰尘无污迹,能正常使用,违反每项扣1分。

  11、窗帘无污迹、无脱钩,违反扣1分。

  12、行李车、残疾车、衣架、垃圾桶干净,无积尘、明亮,违反每项扣1分。

  13、布草间整洁无污迹、无毛发、无异味,违反每项扣1分。

  14、空调、电视、冰箱、冰柜等电器设备无灰尘、无污迹,能正常使用,违反每项扣1分。

  15、房门内外、顶柜、门把、回门器无尘、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16、电源插座、空调开关无尘,违反每项扣1分。

  17、卫生间洁具洁净、无异物、无异味,违反每项扣1分。

  18、房间内空气洁净、无异味,违反每项扣1分。

  19、浴帘、浴室无水迹、无污迹,违反每项扣1分。

  20、工作车干净、无污渍,摆放有序,违反扣1分。

  21、金属器具光亮无积尘、无油污、水迹,违反每项扣1分。

  22、各种外用工具无积尘、无油污,违反每项扣1分。

  23、地毯干净、无污迹、无异味、无杂物,违反每项扣1分。

  24、瓷器无灰尘、无污迹、无油渍,违反每项扣1分。

  25、玻璃器具无灰尘、无污迹、无指纹印,违反每项扣1分。

  26、食品有合格证、无过期、腐败变质,违反每项扣1-5分。

  27、消防设备的外部无灰尘、摆放整齐,违反每项扣1分。

  28、厨房用具、工具、设备干净、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违反每项扣1分。

  29、食品"四隔离",违反扣1分。

  30、下水道、过滤网冲洗干净,违反每项扣1分。

  31、库房物品摆放有序、分类存放、有标签、无杂物,违反每项扣1分。

  第八条、操作规程

  (一)、餐饮部

  1、摆台规范、标准制一,不缺项,违反每项扣1分。

  2、熟悉当日菜品情况,不允许点出已沽清菜品,违反每项扣2分。

  3、掌握当日预定情况,了解预订单位、经办人、姓名、时间、标准、联系电话,违反每项扣2分。

  4、热情待客,迎送到位,违反每项扣1分。

  5、与宾客、上司对立行走不主动让道、问好,违反每项扣2分。

  6、客人到达时,按先宾后主的原则,为宾客拉椅让座,违反每项扣1分。

  7、点菜时,根据客人www.pmceo.com的多少,提醒客人控制点菜的数量,违反扣1分。

  8、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上酒水、上凉菜,15分钟内上热菜,违反扣3分。

  9、主动为客人点烟,将脱下的衣服挂好等细节服务,违反每项扣1-4分。

  10、严格按照服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取消服务环节,违反每项扣1-4分。

  11、正常情况下送餐服务应在接单后15分钟内完成任务,违反扣1分。

  12、严禁携带私人物品进入营业场所,违反扣1分。

  (二)、房务部

  1、客房房间用品按规定摆放,不缺项,违反每项扣1分。

  2、严格按照岗位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取消某个环节,违反每项扣1分。

  3、熟悉各楼层房间价格和房态,违反扣1分。

  4、熟悉房间设施设备情况,能正确使用,违反扣1分。

  5、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种报表,违反扣1分。

  6、库房工作车、物品(工具)分类摆放整齐,违反每项扣1分。

  7、一般情况下整理房间在30分钟内完成,违反扣1-3分。

  8、不得挪用客用品或将客用品带出酒店,违反扣20-100分。

  9、严格执行钥匙管理制度,违反扣5分。

  10、客人退房后,查房迅速、准确不遗漏,按程序操作,应在2分钟内完成,违反扣1-3分。

  11、严格遵守《客房管理制度》,违反扣1-3分。

  (三)、前厅部

  1、熟悉酒店各部门营业时间、服务项目及价目,违反扣1分。

  2、准确记录客人的预定要求,正确填好交班本,违反扣1-3分。

  3、严格按照服务操作规程进行接待服务,不得擅自取消某一环节,违反每项扣2-5分。

  4、宾客到达酒店后,礼宾员应主动为其开门、问好、热情接待,严禁冷漠、不理睬,违反扣2-5分。

  5、宾客到达前厅后,接待员应主动问好、热情接待,根据客人要求做准确而详细的介绍,严禁冷漠、不理睬,违反扣2-5分。

  6、团队接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跟踪服务,起到协调各相


关部门的作用,违反扣1-3分。

  7、建立客房档案及客人投诉书面整理上报情况,违反扣2分。

  8、网络部负责定期进行计算机储存、设备清理杀毒,保证计算机无毒运行,违反扣1-2分。

  9、客人到达总台,应在2分钟内完成入住登记,违反扣1分。

  10、严格遵守《前厅销售管理制度》,违反扣1分。

  (四)、康乐部

  1、物品按规定摆放,不缺项,违反扣1分。

  2、严格按照岗位程序进行接待服务,不得擅自取消某个环节,违反每项扣1分。

  3、熟悉康乐各项服务项目及价目,违反扣1分。

  4、熟悉各种酒水名称、价目,违反扣1分。

  5、热情待客、迎送到位,违反扣1分。

  6、严格遵守《宾馆管理制度》,违反扣1-10分。

  (五)、保安部

  1、忠于职守,警觉性高,违反扣1分。

  2、停车场保证进出车辆的畅通,指挥车辆停放有序,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发放停车证,执行物价部门的车辆收费标准,保护车辆安全,违反扣1-10分。

  3、禁止小商贩进入酒店区域,违反扣1分。

  4、搬运物质(物品)出停车场时,必须凭出门条,做好记录,违反扣2-5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5、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时,按规定区域内停车,不得随意乱放,违反扣1分。

  6、每周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违反扣1-2分。

  7、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是否有效,能正常使用,违反扣2-5分。

  8、集中义务消防训练1次以上,进行业务学习和实地灭火演练,违反扣1分。

  9、紧急事件,需保安部协助应在3分钟赶到现场,违反扣2分。

  10、严格遵守《保安管理制度》,违反按管理制度进行扣罚。

  (六)、工程部

  1、未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外来人员严禁出入配电房等重地,违反扣1-2分。

  2、每月对客房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违反扣2分。

  3、遵守工程部门的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取消操作规程,违反扣1-3分。

  4、一般维修从接到《维修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报修修复不超过8个工作小时,不能修复,回复不超过2小时,违反扣1-5分。

  5、加急维修,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决,对不能修复,回复时间必须在1小时内,违反扣1分。

  6、值班人员有高度责任心,及时发现故障,并做好记录,对不能修复事项,应立即通知上级,违反扣2分。

  7、严格遵守《工程管理制度》,违反者,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硬件设施维护与保养

  1、图文、信息标志正规、完整、无褪色、无变形,违反扣2分。

  2、花木、盆景无枯枝败叶、修剪效果好,违反扣1分。

  3、照明灯具完好、有效,违反扣1分。

  4、地面平整、无破损,违反扣1分。

  5、门窗无破损、完好有效,违反扣1分。

  6、天花板无破损、无变形、无脱落,违反扣1分。

  7、墙面、墙纸无破损、无裂痕、无脱落,违反扣1分。

  8、扶梯无脱落、无破损,违反扣1分。

  9、柱子无破损、无脱落、无划痕,违反扣1分。

  10、回门器无故障、完好使用,违反扣1分。

  11、家具稳固、完好、无变形、无胶漆、无破损,违反扣2分。

  12、电视、电话等电器设备完好、有效无破损,违反扣1分。

  13、窗帘挂整齐、无破损、无脱钩,违反扣1分。

  14、印刷品完好、正规、字迹图案清晰、无皱者、无涂抹,违反扣1分。

  15、文件夹平整、无划痕,违反扣1分。

  16、布草完好、无破损,违反扣1分。

  17、各种单据完整、无缺损,违反扣1分。

  18、面盆、马桶、浴室等无堵塞,违反扣1分。

  19、不锈钢制品、器具光亮、不变形定期保养,违反扣1分。

  20、健身设施设备有效、完好、定期保养,违反扣1分。

  21、玻璃器具无裂痕、完好,违反扣1分。

  22、地毯平整、无破损、无卷边、无变形,违反扣1分。

  23、瓷器无缺口、无裂痕、完好,违反扣1分。

  24、定期对空调、抽油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整形和保养,违反扣1分。

  25、灭火箱等消防设备齐全、定期检查,违反扣1分。

  第十条、宾客投诉

  1、电话询问,回头交换宾客意见或局面反映情况,一般性合理投诉(经调查属实)扣3-10分。

  2、因员工个人工作原因造成客人投诉、打折、拒付,需员工个人负责赔偿,扣5-20分。

篇5:X市人民医院医疗缺陷定性奖罚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疗缺陷的定性与奖罚制度

  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定性,以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时所在科室主任、当事医生、护士可参加,可以申辨,医疗纠纷涉及的科室的医疗安全委员长会成员应回避。定性结论以举手表决通过,少数服从多数。

  第二条定性结论、内容应包括:

  一、病情简要;

  二、所在科室科主任、当事医生、护士的说明;

  三、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调查情况;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

  七、对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赔偿,以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上诉法院的,以法院判决定性为准。定性属于医疗事故的,所有科室和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一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15%;

  二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10%;

  三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5%;

  四级医疗缺陷:科室承担赔偿额的2%;

  第四条各临床、医技科室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上报制度,未进行每月安全医疗讨论例会的,扣所在科主任管理奖200元/月。

  第五条无故丢失住院病历,任意涂改、添加、伪造原病历,发现一次扣科室质量奖500元,并扣当事人全月奖金。

  第六条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全年无医疗纠纷或事故(以院医疗安全委员会定性为准),年终将按时发放医疗安全奖(具体奖额办法由院部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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