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项目部差旅费报销管理

6832

工程项目部差旅费报销管理

  工程项目部差旅费的报销管理

  1、因为总公司开会、培训等,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项目部职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亲假(含往返时间),假期不能累计,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轮休,探亲假为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项目部基本工资同期发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资和各种补贴。

  探亲差旅费可以报销,车船费可包括往返飞机票和汽车票、火车票,省内不允许报销飞机票。

  3、住宿费标准,执行总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5、所有休假、请假出公差者,均需填报《请假条》交行办存档,作为发放工资福利的依据;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X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凡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有效(《出差审批单》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及往返时间)。

  二、车费报销: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长途火车过夜可乘硬卧,不过夜乘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含三等);汽车可乘公交,中巴,大巴。规定之内实报实销,超过部分员工自理。各类交通票据一律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提前2天通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三、住宿费报销:

  1、差旅过夜住宿费凭正规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无正规发票不予报销,超过标准部分员工自理,发票金额不足标准规定,按发票金额报销。

  2、同性员工出差人数为双数者,只报单数住宿费,金额可上浮40元。

  3、因公出席有关会议、学习,住宿费可按会务安排据实报销,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200元/晚

  其它地区:150元/晚

  四、出差补贴:

  1、因工作需要,市内(含郊县)当天来回者,不享受出差补贴;超过工作时间可按加班计算,办理相关手续。

  2、公费会议包膳者不享受出差补贴;因工作需要宴请的,需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宴请。每宴请一次,扣发当日补贴的50%。原则上公司不报销电话费,如有工作需要请示或汇报,

  应有电话费报销单,如无电话费报销单,应说明情况,说明何时打电话,何人接。

  3、项目顾问因公出差:长期项目顾问享受相关规定补贴,市区(含郊县)短期顾问和顾问培训尽量安排当日进行,不得过夜,如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享受出差补贴、住宿费报销。

  4、出差补贴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50元/天,其它地区:40元/天

  五、市内交通费用已实行个人补贴,不再另行报销。

  六、公司车辆只限市区内(含郊县)使用,市外按第二条款执行。

  七、出差天数计算:

  24小时以内按1天计算;24小时~36小时之间按1.5天计算;36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按2天计算,以此类推。

篇3:装饰公司差旅费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装饰公司差旅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为统一报销标准,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依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为二等席车,轮船为三等舱位,但夜间(指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时,下同)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乘坐硬席卧铺,不购买卧铺的按票额差价的50%补给个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乘坐软席卧铺。

  2、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确因路途遥远,任务紧急的,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位。飞机打折后与火车票金额相当,也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位。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培训期间,一律不得乘坐出租车。地市或地市级以下城市包干使用,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10元。地市级以上城市实报销。

  4、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一律凭票据实报销,除时间紧、任务紧迫外,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确需乘出租车,出租车票上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也不得到下属单位报销。

  (2)、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作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现报销市内交通费。

  5、工作人员出差公司下属单位时,若下属单位已作安排,其超标部分,由个人承担;下属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不计发伙食补助。不得在下属单位报销其他任何费用,一经查实,双倍扣罚。

  二、住宿费开支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采取限额控制,超支自负的办法。一般工作人员住宿限额标准为:省级地区每人每天9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70元,单人出差按以上标准上浮100%,公司副经理以上(包括副经理),住宿费按上述标准上浮50元,超额部分个人自负,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

  2、出差人员已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开支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25元,省级地区35元。

  2、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0小(含10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0小时,发10元伙食补助费,以此类推。

  3、设有分支机构、项目部及有食堂可就餐的伙食自理,不作其它补助。材料人员在购买材料期间,每月误餐补助为50元。

  4、伙食补助费指白天的伙食补助费,晚上八时以后出发七时以前回单位所在地的,不能发给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5、出差人员在中午12点以后出发或在中午12点以前回单位所在地的,伙食补助费按半天计算。

  6、职工在往返单位上班途中不发伙食补助。凡经批准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学习、考试的,食宿由组织者统一安排的,住宿费按规定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参加各部门、各系统举办的短期培训学习班(不超过半个月的),按出差时间计发伙食补助费。培训学习时间超过半个月的按省内每人每天8元,省外每人每天10元给予补贴,培训所在地人员一般不发伙食补助。

  四、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标准

  公务接待应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掌握尺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1、来客(包括公司下属单位的领导)就餐一般为快餐,标准为每人10元以内,由各职能部门报办公室统一认购,不得单独到饭店就餐。

  2、遇上级领导及其他一些重要客户需特殊就餐的,市级以上领导每人每餐60元以内,市领导及兄弟单位领导每人每餐50元以内,其他人员每餐40元以内。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事先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办公室方可准予安排。

  3、因公办事与外单位联系工作时须购香烟、礼品、纪念品、礼卡的,应先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在外地办事的除外)。

  4、公务接待费用、经营业务费用,不论金额大小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五、调用私车的补贴标准

  因工作需要调用职工私车的,其车辆排量在1.6升以下的每公里补贴0.6元,排量在1.6升以上的每公里补贴0.8元。实现补贴后不再报销油费,车辆过路费、通行费、停车费据实报销。调用私车补贴凭随车人员签字的派车单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的报销

  1、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报销必须凭工作指派单或审批单,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财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2、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报的原则,一般要求出差人员在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

  3、遇年末报销,出差人员原则上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销当年费用。

  本规定自四月一号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篇4:X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若干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务费用、差旅费费用报销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标准,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客观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以下若干办法:

  一. 所有公务事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所发生费用产生的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票据等正规发票,收据、白条、发票复印件、用其他发票代替等一律不予报销。

  二. 公务事项的费用报销:公务用品的购买,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由相应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原则上业务科室不得自行采购公务用品。

  三. 因公务事项的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参加人员,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路线到达出差地,提前出差、中途停留、途中转道等原因发生的费用,单位不予报销。严格控制住宿标准:会务通知书明确住宿标准的,按照会务通知标准执行,其他的按照本单位标准执行;由接待单位,会务单位承担住宿费、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享受伙食补助。

  五.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乘坐汽车的汽车票原则上要求车站机打的票据,凭票报销;采用手撕汽车票的,确认情况属实的,按票面价格报销三分之二。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出差人员严格控制乘坐飞机。

  六. 外出进修培训,只报销一次往返车票,中途返回发生的车票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属公务原因,须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并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方可报销。

  七.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培训等,出租车票,单位不予报销。

  八. 出差人员发生的订票手续费,火车票订票费报销5元/人次。

  九. 驾驶员只负责填报本人的交通费,其他公务费用由经办人填报。

  十. 原则上2周内报销有关费用,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个月。

篇5:汽车4S店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汽车4S店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理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单,按公司借款流程暂支出差费。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出差结果并签署意见。

  4、财务审核人员根据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规定流程报销。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改变的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可按其住宿发票实行住宿天数平均计算。

  1、住宿费等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相结合

  职务 标准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理

  200 150 100 80

  其他人员 150 120 80 60

  2.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如果同性别两人同时出差,每日住宿费在直辖市与省会城市的加付50元,在省辖市及以下的加付30元。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原则上离开南京6个小时以上视同出差。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20元,经济特区50元,出差在途期一律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2.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票每满12小时,加20元伙食补助费。途中中转不住宿的,前后乘车时间可合并计算。

  3、公司员工如驾驶公司或本人自备汽车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四、交通费开支办法

  1.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个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机场大巴费用报销。

  3出差期间,每个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8元,包干使用。

  4.自带单位交通工具出差的,出差期间不发市内交通费。

  5.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含订货的会议)和各种培训班和学习期间,如果培训费中含交通费,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6、一般工作人员不得乘坐出租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出差地乘坐出租车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市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出差人员报销规定遵循公司借款及报销流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