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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地文件收发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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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地文件收发制度(5)

  工程工地文件收发制度(五)

  1、工地文件和档案收文与登记

  1)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的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以及收文日期,必要时应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最后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2)资料管理人员应检查文件档案资料的各项内容填写和记录真实完整,签字认可人员应为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

  2、工地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记

  由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文件、记录是否需传阅。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传阅完毕后,文件原件应交还信息管理人员归档。

  3、工地文件资料发文与登记

  1)发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图章,对盖章工作应进行专项登记。

  2)所有发文按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和编码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

  3)重要文件的发文内容应在监理日记中予以记录。

  4)项目监理部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发文原件归入相应的资料柜(夹)中,并在目录清单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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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收发和归档规定

  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收发和归档的规定

  1 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归档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的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3 对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在经项目经理审定、签署并加盖项目管理印章之后方可外发。所有外发文件资料应留底存档。

  4 对项目经理部收到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在接收之前对其有效性进行检查,不得接收签字、盖章不全或经涂改的文件资料。所有外来文件资料应签收登记。

  5 对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停(复)工令、重要的监理通知以及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等重要文件,项目经理部在收到文件资料24小时之内必须上报业主。

  6 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不定期地主持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及归档工作,及时将己归档的文件资料提交业主。

  7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结成后,所有项目建设管理文件资料应纳入项目建设管理档案归档。

  8 罚则

  违反本规定对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处50-1000元罚款。

篇3:施工ISO-办公文件收发细则

施工ISO-办公文件收发细则

一、目的:提高文件处理的规范化,并能存储电脑以作备查,为将来企业、领导做出决策时提供重要依据。

二、范围:工程系统的打印及办公文件的控制。

三、职责:负责工程系统文件、合同打印存储工作以及办公文件收发、保存、管理工作。

四、质量:使文件的打印及时、准确、美观,使办公文件的收发在
第一时间送至主办人手中。

五、程序:
1、打印:工程师在写完稿件后附上一张发文处理单(见附页),交由上级领导审批,领导如有意见直接在原稿上进行修改,如同意则签字认可,再由工程师交由打字员打印。打字员按日期进行编号,按工种进行分类打印完毕后,先进行校对,再交拟稿人进行核对,正确无误由工程师签收认可,原稿存档。(特急项目特殊处理)
2、文件的发放:有两种主要形式e-m ail和fa*。
a.e-mail适用于公司内部文件,在打印校对后,先发至本部门最高层领导和相关经理,等待领导的信息反馈,如同意再向其他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人员发送。
b.fa*适用于外部文件和急件,由工程师们确认后直接向外发放。
3、标准工作程序文件管理:监督文件发放到应发放人手中,并加盖“受控”章,收件人签收后,文件编制人负责把签收单返回孙颖处存档。如所发放的文件需修改后再次发放给原文件执有人,务必做到以一换一,以旧换新,并做好签收工作,原文件交孙颖处立即进行销毁。
4、文件的接收:来文先按日期进行登记编号,附来文处理单(见附页)交主办人签收,必要时工程师在签署处理情况后原件返回存档备查。
六、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预算全体人员。

篇4:工程项目办公文件收发工作细则

工程项目办公文件收发工作细则

一、目的:提高文件处理的规范化,并能存储电脑以作备查,为将来企业、领导做出决策时提供重要依据。
二、范围:工程系统的打印及办公文件的控制。
三、职责:负责工程系统文件、合同打印存储工作以及办公文件收发、保存、管理工作。
四、质量:使文件的打印及时、准确、美观,使办公文件的收发在
第一时间送至主办人手中。

五、程序:
1、打印:工程师在写完稿件后附上一张发文处理单(见附页),交由上级领导审批,领导如有意见直接在原稿上进行修改,如同意则签字认可,再由工程师交由打字员打印。打字员按日期进行编号,按工种进行分类打印完毕后,先进行校对,再交拟稿人进行核对,正确无误由工程师签收认可,原稿存档。(特急项目特殊处理)
2、文件的发放:有两种主要形式e-m ail和fa*。
a.e-mail适用于公司内部文件,在打印校对后,先发至本部门最高层领导和相关经理,等待领导的信息反馈,如同意再向其他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人员发送。
b.fa*适用于外部文件和急件,由工程师们确认后直接向外发放。
3、标准工作程序文件管理:监督文件发放到应发放人手中,并加盖“受控”章,收件人签收后,文件编制人负责把签收单返回孙颖处存档。如所发放的文件需修改后再次发放给原文件执有人,务必做到以一换一,以旧换新,并做好签收工作,原文件交孙颖处立即进行销毁。
4、文件的接收:来文先按日期进行登记编号,附来文处理单(见附页)交主办人签收,必要时工程师在签署处理情况后原件返回存档备查。

六、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预算全体人员。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篇5:物业公司文件收发管理程序(5)

  物业公司文件收发管理程序(五)

  1.目的

  为了保证政府、公司及公司的文件精神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规范公司内部的文件收发、存档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部文件的收发,上级或外来文件的收文及公司对外文件的发送工作。

  3.职责

  3.1 公司行政部是本程序的扎口管理部门。

  3.2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所属各管理项目负责配合本程序的实施。

  4.程序

  4.1公司内部文件的收发

  4.1.1由公司总经理室下发各部门(项目)的文件(通知),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依据总经理室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起草(打印)初稿,经总经理室审阅定稿后下发各部门(项目)执行。

  4.1.2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发各项目的文件(通知),由发文部门负责起草,交行政部打印,打印稿由发文部门负责校对定稿,下发有关项目执行,并将文件(贰份)交公司行政部备案、归档。

  4.1.3所有公司总经理室或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必须实行签收制度,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在收到文件(通知)后,必须在《文件签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以便有效地落实文件(通知)精神。

  4.1.4公司总经理室的文件(通知)精神落实情况,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公司职能部门的文件督办由发文部门负责。

  4.2上级文件的签收和阅办

  4.2.1所有政府机关和公司公司及兄弟公司通过邮寄、送达或会议发放(由参会人员带回公司)的上级文件资料,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签收或参会人员直接送达公司行政部。

  4.2.2公司行政部收到文件资料后,必须做好收文登记记录,应根据文件资料内容的轻重缓急,认真填写《公司文件传阅单》,粘贴于文件封页之左上角,呈总经理室阅示。由总经理室在《公司文件传阅单》上作出批示。

  4.2.3公司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室的批示及指定的阅办范围、对象逐一送交相关部门(人员)传阅,并保证主要牵头(扎口)的部门(人员)优先传阅。文件所有的传阅人员应于阅后在《公司文件传阅单》上签明传阅人和传阅日期。

  4.2.4所有传阅文件在传阅结束后,行政部应负责将文件及时地收回,并协助总经理室做好文件精神落实的督办工作。

  4.3公司对外发送的文件

  4.3.1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送的报告、请示、信函等文件均应加盖公司公章,所有以公司部门(项目)名义对外发送的文件应加盖部门(项目)印章。

  4.3.2以公司名义对外的文件,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也可由文件内容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起草。行政部将文件草稿打印校对后由行政部(或相应的职能部门)呈公司总经理室审阅定稿,并加盖公章。

  4.3.3以部门名义对外发送的文件,打印校对后,应交总经理室修改认可后方可加盖部门印章。

  4.3.4以受托管理项目名义对外发送的文件,打印校对后,应交公司管业部修改认可后方可加盖项目印章(如有)。

  4.3.5所有对外文件均应视文件主送和抄送抄报单位情况再增加份数公司留档,来确定文件的原件份数,以免发生少送或浪费。

  4.4项目甲方(或住宅小区业主)的来信

  4.4.1公司各部门(项目)收到项目甲方(或住宅小区业主)的信函,收件部门(项目)应负责及时地予以登记。

  4.4.2根据信函内容,收件部门(项目)应该或可以解决(答复)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协调解决或回复。回复操作参照本程序4.3条要求执行。

  4.4.3如收到投诉函件,则应参照公司《丽景花园投诉处理程序》执行。

  4.4.4项目甲方(或住宅小区业主)的信函处理完毕后,负责处理的部门(项目)应将信函原件及处理意见、结果及相应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装订后存入项目甲方(或住宅小区业主)的档案中备查。

  4.5本程序所述的文件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按照文书档案的登记、立卷、归档的要求进行管理。

  4.6本程序所述的文件资料,行政部及其他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文件的内容及公司的要求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4.7公司行政部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收发文件的登记和备查。

  5.记录

  5.1《公司文件传阅单》;

  5.2《发文记录》;

  5.3《收文记录》;

  5.4《文件签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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