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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监理日常工作内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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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监理日常工作内容(5)

  建筑工程监理日常工作内容(五)

  1、监理每日准时参加早例会。

  2、详细汇报前日工作情况;按规定呈交各项工作报表,及客户反馈信息。

  3、准备好日常工作,向主管说明当日工作计划情况。

  4、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日工作计划(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日常巡检工作。

  5、监理在现场监督工程进展状况,根据公司对施工方面规定的条例进行全面逐项严格检查,如实填写表格,由相关人员签字;发现施工违章、违例、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等情况,立即按照相应规定对其工作人员指明,责其整改;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性质、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详细记录。

  6、在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增减项目手续,及时送达中期款交款通知单,并带回回执上报公司。

  7、监督并协助施工队办理工程各种验收及手续。

  8、每日完成日常巡检工作后回公司向上级汇报当日工作内容,提交工作记录,以备核查。

  9、客户在任何时间因施工或材料问题表示质疑、不满或投诉时,负责该项工程的监理必须及时采用有效的方式打消顾客的不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因自身的失职引发事态扩大。

  10、工地验收、更改、增减、材料到场验收,施工现场日常工作工程监理必须参与负责。

  11、每周向主管呈报周工作总结。

  12、每月向部门呈报月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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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楼装饰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办公楼装饰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施工阶段负责施工进度的协调及管理,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协调有关各方与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并做好合同及资料的管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

  2、参加项目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会,提出会审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

  4、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

  (二)施工阶段

  1、负责施工阶段的进度协调及管理;

  2、各工序施工质量的督促、检查及各隐蔽工程的验收;

  3、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记录和整理各类技术资料、材料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验报告等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报审,认真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各分部工程。

  (三)工程验收阶段

  1、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试运行验收报告、工程保修承诺书,监理人员认真审查了各类档案资料,确认档案齐全完整,由监理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回复报送监理复核。

  2、施工单位做竣工图,监理单位审核,报建设单位复核。

  3、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结算书,经监理单位复核,报建设单位。

  (四)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方案,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工程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规范有关要求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7、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工程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0、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令和签署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图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检查分部工程关键部位,做好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严重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施工规定者,有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情况下,可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处理情况。

  (五)投资控制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a)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报表;

  (c)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七)资料管理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及时收集各阶段监理工作的资料,并整理归档,做到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按有关规定执行,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八)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监督各合同方严格执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尽量减少工程变更,避免费用索赔的发生。如果发生将正确的及时的按照合同及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九)协调管理工作工作内容

  积极协调工程建设单位中各有关单位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和开展。

篇3:住宅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依据

  住宅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依据

  (一)审查承包商(及分包商)的资格

  审核承包商的资质、技术设备能力等,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

  (二)审查施工工艺和方法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督促实施。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三)开工前检查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连续正常的施工和保证质量,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或审签开工报告)。

  (四)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收

  1.工序交接检查

  对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进行交接检查。

  2.隐蔽工程检查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3.停工后、复工前检查

  当因某种原因停工,然后承包商要求复工时,检查是否满足复工的要求。

  4.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和验收

  通过相应的检查手段和方法,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认可并签署验收记录。

  5.随班或跟踪检查

  跟踪复核、验收承包方施工测量放样;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作好工序检查,控制工程质量。

  6.材料、设备和构件检查

  审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保证文件,根据规范要求作好见证取样送检。

  (五)协助竣工验收

  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六)工程计量和审核

  1.明确工程计量和工程款的支付依据;

  2.审核计量方法,监督收方过程;

  3.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优化;

  4.收集、整理索赔证据;

  5.确认计量和支付的工程量的质量是合格的;

  6.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对满足质量要求的已完工程严格计量,复核承包商提交的进度报表与付款申请;

  (七)进度检查和督促

  1.检查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进度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2.进度滞后时要求承包商提出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跟踪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

  3.通过建议,合理预防由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

  (八)风险分析和建议

  根据具体情况向业主提供有关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的风险分析报告,提出相应的处理应对方案。

  (九)组织和协调

  组织各种检查和验收活动,实现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的有效交流,协调整个项目各参建方关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工程顺利进行作好协调管理工作。另外还要配合业主协调管网拆建事物。

  (十)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保修阶段参与质量责任鉴定,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并对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明确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责任和费用承担方。

  (十一)监理工作依据

  1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

  2 完整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 施工单位编制并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含施工技术核定单)。

  5 各项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安装说明。

  6 政府有关政策、法令、监理法规等。

  7 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和由业主批准的建设监理规划。

  8 业主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其他决议、备忘录等。

  9 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

篇4: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

  **村住宅小区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供电、道路景观及公建)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二、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服务质量目标:

  以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为基准,圆满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二)质量控制目标:

  协助承包单位实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

  (三)进度控制目标:

  将实际工期严格控制在计划工期范围内,确保工程在合同期限20**年12月5日至20**年12月完成。

  (四)投资控制目标:

  将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在建设单位确定的范围内,即3800万元,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合同外工程量,对工程变更及拟采用的施工技术措施等主动进行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最大限度控制工程造价。

  (五)安全控制目标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合同管理目标:

  依据经济合同法规和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进行严格公正的管理,维护业主权利和利益,协助业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七)协调工作目标:

  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界和周边生产条件;协调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调整施工过程中有关进度、质量和投资方面的矛盾,使工程如期、按质、按量、节约的原则下顺利完成。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主要内容

  协助建设单位优选施工单位,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设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

  (二)监理内容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4、出具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5、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2)确认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3)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

  (4)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规格与质量;

  (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

  (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7)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根据甲方需要);

  (8)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

  (9)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0)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篇5:别墅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别墅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三)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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