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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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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职责

  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职责:

  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公路第一监理合同段的工程费用控制和计量及支付的责任,并参予处理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工期延期、争端等诸多事宜的处理。

  1、必须熟悉全部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

  2、会同桥梁结构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表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

  3、以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验收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为依据,受理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期支付申请,按合同单位计算应付工程款,填写支付证书,提交监理办主任签发。

  4、对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进行详细核算和审定,参与决算谈判,并编列详细计算清单报监理办主任签发最终支付凭证。

  5、定期以报表形式向监理办主任报告费用支付及费用控制计划执行情况,并协助监理办主任及时向业主报告。

  6、参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的审查,并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延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评估。

  7、受理有关索赔申请,主要负责索赔申请的审查,代表监理办提出审查报告,经监理办主任批准后,以公证的立场参与谈判并具体处理索赔事宜。

  8、参与争端的谈判和违约事件的处理,并为此提供相关资料和合同依据。

  9、处理有关价格调整、合同变更等事宜。

  10、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和工、料、机实际使用情况,做到工程计量真实,支付及时,准确。

  11、完成监理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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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路项目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职责

  公路项目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职责:

  1、具体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总进度计划和年度进度计划,报监理办主任批准并签发。

  2、组织桥梁结构、道路等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月、季进度计划的可行性(结合审查所应投入的人力、设备、材料供应、运输条件、气象、气温条件等),并经与承包人协商调整后予以批准。若月、季进度计划审批时涉及年进度计划的调整,即调整后的年进度计划报监理办主任批准。

  3、要求承包人按旬提供施工进度报告,月进度计划情况报表,认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于进度计划的延误,应要求施工单位陈述原因,并从监理角度对工期延误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公正、合理的分析,书面通知承包人及时投入设备、人力和相应措施,调整月进度计划,促使所延误的工期在当月或当季返回。监理的要求是月进度计划可以调整,季进度计划要力促完成。

  凡进度计划在执行中的调整均应由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4、按月、季向监理办主任报告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5、汇总整理进度计划执行、完成情况的有关报表、报告。

  6、完成监理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职责(2)

  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职责(二)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篇4: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组建驻地办,领导和管理本驻地办的监理工作,任免驻地办所辖各级监理人员,明确驻地办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2、驻地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在本监理合同段开展监理工作。

  3、主持编制本合同段监理实施细则;全面主持、监督和管理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合同文件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承担所管辖合同段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责任。执行总监办的指令和完成交办的任务。

  4、主持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并参加设计交底会,掌握工程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

  5、组织监理本监理合同段的驻地试验室,按照监理合同要求配备现场抽查的试验检测设备,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审批一般工程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组织监督试验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审批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7、审核所辖各施工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8、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抽测及验收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成果,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审核。

  9、初审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并上报总监审批后实施;审批月进度计划并报总监办备案。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组织编写合同段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文件。检查与签认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文件,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整理工程归档资料。

  10、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驻地办发出的文件、指令、报告,审查处理施工单位的重要报告。

  11、组织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检查监理记录和监理人员工作日志。定期检查台账记录。

  12、组织核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计量结果,对合同段已完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方法组织进行计量。搜集索赔和争议的事实依据,对工程变更、索赔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预审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并加强工程分包的管理。

  13、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缺陷责任期结束时,组织检查工程是否合格。

  14、对施工合同段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根据制定的旁站制度及旁站点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保证工程质量;

  15、对施工合同段的进度按已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控制,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纠偏;

  16、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的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驻地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17、完成总监办交办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

篇5:项目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对驻地办的正常工作运转人、财、物的管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其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文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负责解释处理,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

  3、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各种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并监督承包人的实施;

  4、按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督促监理人员全面履行质量监理程序,并签审相应的质检资料;

  5、根据授权审签经合同工程师审核的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

  6、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处理工程变更,对发生的延期、费用索赔、分包、争议、违约等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总监办;

  7、根据授权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工地例会;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签由驻地办办理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和资料;

  8、主持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工验收资料,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9、完成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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