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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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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条例

  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财会制度管理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经费计划

  第一条 进行财务报销前,应先获取经费使用计划金额,并在报销时注明经费支出项目代码。报销金额不得超过该代码下经费使用计划金额。

  第二条 经费使用计划金额指包括学校行政事业经费划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项经费、纵向或横向课题研究经费、部门自有资金等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的学校各类经费使用额度。

  第三条 根据经费计划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没有该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或当应报销经费超过项目经费使用计划金额时,应先按规定程序增加该项经费使用计划金额。如果应报销经费超过项目经费使用计划余额,只能在计划余额范围内报销经费。

  第四条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建设项目经费到帐后,应先根据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经重点学科建设领导组审议批准后,在计划项目及其金额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 凭证管理

  第五条 报销时必须出具相应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原始凭证若为事业收据,必须印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原始凭证若为发票,必须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或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校内宾馆、后勤服务总公司提供的学校财务处认可的校内结算凭证,也可作为原始凭证报销。

  第六条 学校自制报销凭证也是原始凭证的一种,主要用于因为可以理解的原因而无法提供规范的原始凭证且支出金额不足200元的项目经费报销。

  第七条 为了保持原始凭证记录的实际情况,包括学校自制报销凭证在内的各类原始凭证皆不能涂改、挖补。如果发现学校自制凭证有错误的,应重新填写。其他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退回并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八条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通过银行支付的款项,银行收款单位必须与原始凭证的财务专用章一致。

  第九条 除集体购买购物卷外,在超市购物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且所购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时,方可给予报销。超市提供的手工发票一般不予报销。

  第十条 复印件原则上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一条 “白条”是指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没有固定格式的、不具备规定内容、未经财政或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非正式原始凭证。“白条”不能充当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 在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可以按年结转的前提下,上年原始凭证原则上可以报销到次年度6月底。经费使用计划不能按年结转的项目,原始凭证只能限于经费使用年限内报销。因审计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销时,经费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处。

  第十三条 遗失原始凭证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作分别处理:

  1、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时,如该项业务属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凭证出具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并由凭证出具单位在票据复印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经财务处领导审批后,才能作为原始单据报销。遗失现金结算项目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2、外埠出差遗失火车票或飞机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及财务处处长批准后,可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如果票务公司能够出具飞机票遗失专用证明,也可视同机票给予报销。遗失汽车票不予补报。

  3、对于已由我校财务处收取并开具收据后原始凭证遗失需退款的,申请退款人员书面说明情况,财务处出纳科确认已收到款项后,经经费项目负责人同意,可办理退款手续。

  第三章 职能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根据我校审计管理规定应该进行审计的经费支出项目,无论是否实行了招标,皆应在审计处出具审计报告后才能报销。

  第十五条 根据我校招投标管理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报销时应提供加盖“**中医药大学合同专用章”的正式合同。否则,财务处不得给予报销。

  第十六条 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报销前必需先报档案馆备案。档案馆应及时检查使用说明书等相应的设备资料是否已经存档。

  第十七条 利用任何渠道经费购买图书资料的,报销前需先报图书馆登记、备案。图书馆应建立相应的图书资料管理系统,并将其纳入学校图书建设的总量统计中。

  第十八条 后勤与资产处应在落实资金渠道后才能购置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买后,不仅后勤与资产管理处需要验收、登记,使用部门也要签字验收,才可报销。

  第十九条 各单位利用管理基金或自有资金添置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时,一般应由学校职能部门统一购置。

  第二十条 购置大宗或批量元器件、材料报销时应附采购清单复印件。工程项目都必须附有工程合同原件、项目结算清单、工程决算书(决算单)以及使用单位对工程的验收证明。按规定应该进行审计的,还必须提供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在经费预算限额内自购总额不超过200元的办公用品,或利用自有资金自购总额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时,经本单位验收后,可直接报销。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开展增收节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意见》,报销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以及复印机、液晶显示器时,需附相应的校务会议纪要。

  第二十三条 不得利用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报销个人的论文版面费以及单价超过300元的移动存储设备。

  第二十四条 纳入学校津贴分配方案范围的各类津贴,寒暑假各单位加班费,以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补助,一律由人事处批准发放。

  第二十五条 下列经费需报人事处备案后才能给予报销:

  1、学校经费预算时列为部门预算项目的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利用部门自有资金发放的劳务、津贴、奖金等;

  3、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设经费及科研课题费中支出的劳务、津贴、奖金等。

  第二十六条 需从学校行政事业费中支付,但既没有纳入学校津贴分配方案,又没有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的其他各类人员经费,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 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中列支的研究生助研费,需经研究生院备案后才能报销。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财务“一支笔”对由本单位管理的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项目有审批权,单位自有资金主管领导对本单位自有资金的使用有审批权。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对本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有审批权。各科研课题(包括纵、横向)主持人对本科研课题研究经费有审批权(上述具有审批权的人员以下统称经费审批人)。经费审批权人不得审批本人直接支出的经费。

  第二十九条 除非另有审批规定,各经费审批人可以直接审批金额在10000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经费支出。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含,下同)时,还须经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校领导批准。根据教育厅关于高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报销金额超过50000元时,需分管财务副校长加签,报销金额超过500000元时,需法人校长最后批准同意。

  第三十条 为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与管理,单笔现金流量(含报销及借款)超过2000元,应先经财务处长审核。

  第三十一条 单张原始凭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审批人签名才能报销。

  第三十二条 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餐费时,单张原始凭证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以及科研经费中支出餐费时,单张原始凭证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需经费审批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费审批人为财务“一支笔”时,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

  第三十三条 外埠餐费及商场购物发票,一般不予报销。工作原因确需在外埠宴请招待或商场购物时,除经费审批人批准外,还需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 校内单人劳务费、加班费、值班费、评审费、咨询费的金额在500元以上时,经人事处批准或备案后,还应报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校领导审批。

  利用部门自有资金或课题经费发放上述费用时,需校领导审批的额度可放大至单人金额在1000元以上时。

  第三十五条 上述各级领导的审批,不改变学校对各类经费使用与报销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为了简化审批手续,在办理借款审批手续或在办理项目合同审批手续时已有校领导签字批准的,且报销凭证后附有审批表或审批报告的,在报销时由财务处长审核即可,无需再经同一校领导批准。

  第五章 经费支付

  第三十七条 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直接支付现金,也可通过设在财务柜台的银行P0S机,将报销金额直接存入经办人银行帐户。

  第三十八条 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 1000 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以现金的方式办理报销或借款单笔业务超过5000元时,需提前向财务处出纳科预约,以便财务处及时与银行联系备款。

  第四十条 发放各种渠道、各种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值班费、评审费、咨询费等人员经费,均须按人员造册,并填制领款单据。校内人员(含临时用工人员)的上述收入,一律通过银行卡支付,其个人收入调节税将在下月归结并扣除。校外人员的上述收入可以支付现金,个人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以及外请教师的课时费税负自理,其余个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由财务处代扣个调税。

  第六章 其 他

  第四十一条 学校各二级财务单位的报销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医药费报销管理,另文规定。

  第四十三条 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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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3、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5、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1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3、每月15日由财务部支付上月工资;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1、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2、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3、结账报销:

  ①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②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④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专项支出报销流程

  1、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2、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3、财务报销流程

  3.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3.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3付款流程:

  3.1.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3.1.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

  3.1.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3.1.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六、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过总经理签字通过。

篇3:M物业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M物业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按照省局对公司年度财务核算要求,保障公司管理和运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公司的费用开支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报销程序

  1.各部门零星开支,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分管副总签字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2.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支出等,由行政部编制发放明细单或填制付款凭证,经分管副总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3.设备设施添置费报销时,应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物品入库单"等相关资料,经使用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4.维保费用报销时,须附管理部门确认的"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经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5.外墙清洗费用报销时,须附管理部门确认的"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经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6.业务宣传费须事前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凭发票报销。

  7.外购物品原则上应使用支票转帐支付,报销凭据应是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三.借款审批程序

  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单,经分管副总签字,由总经理批准,借款应在当月内按报销程序及时到财务报销。

四.银行支票的借用

  1.领用转帐支票应到财务领取《借款单》,填写姓名、部门、事由、申领金额,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到财务办理领用支票手续。

  2.领用支票后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经办人必须在当月内到财务报销。

五.报销时间规定

  每月的10日、25日为统一的财务报销时间,(特殊情况例外),遇节假日顺延。

篇4:研究所严格执行财务借款和报销管理规定通知

  研究所关于严格执行财务借款和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财务借款和报销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所内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现将若干财务借款和报销管理的规定重申如下。

  1、在财务处有借款的经办人员,业务办理完结后,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对无故不办理借款核销或长期占用所内资金的,财务处不再办理借款。

  2、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外委测试加工、转拨经费借款应履行必要的验收程序,做好相关确认工作,催要发票等凭据,及时核销往来账款。

  3、对于差旅费、会议费、出国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借款,严格执行“前不清,后不借”原则,业务完成后一周内核销借款,否则不再办理后续借款。

  4、各类业务报销应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人民币1000元以上采购支出,严禁使用现金,本地采用转账、支票、公务卡方式结算,外地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结算。

  5、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资料费、日用品等零星采购支出,报销时除提交发票外,同时提交采购物品清单。

  6、20**年票据报销日期可延至20**年3月31日,过期一律不得报销。20**年票据不得在20**年度技术开发类课题报销。

  7、为有效控制我所技术开发类课题增值税税负,每月25日以后未到账的款项不再开具发票。当年开具过增值税发票的技术开发类课题,在购买商品、支付测试加工费用时,尽可能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增值税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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