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病历借阅制度

6182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病历借阅制度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病历借阅制度

  一 病历属于医院的特殊档案资料,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

  二 患者无权借阅及携带本人病历。

  三 其他医疗机构无权借阅医院病历。

  四 所有借出病历1周内必须归还,如需再次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其中医务处、医保办、物价办调阅的病历应在检查完毕后当日归还。

  五、借阅病历时需填写《住院病案借出登记》,所有表格内容及空项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

  六、病历封闭式管理中根据特殊要求保留以下3个出口,原则为只能借阅归档后的病历,对于未归档的病历一律不得借出。

  1 医院经治医师调阅再次入院患者病历时,借阅者必须为经治医师,如为非经治医师或实习(进修)医师,则须持有经治医师签字的借条,执行双方签字制后方可借阅。

  2 进行临床教学或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时,借阅者必须为死亡(危重、疑难)患者所在科室医师,如为实习医师或进修医师则执行双签字制后方可借阅。

  3 特殊情况需借阅病历的,需持有医务处盖章的借阅申请方可借阅。

  七、除第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所有病历不得流出病案室,包括以下情况:

  1 病历的返回完善。

  2 护理部及各病区护士(长)对护理记录进行质控检查。

  3 药学部查阅相关资料。

  4 医保办、物价办质控检查。

  5 所有病历复印工作。

  6 研究生课题研究需持有导师(医院正式职工)签字的查阅申请,仅允许在病案室内查阅,且查阅人必须为参加课题者,每次查阅不得超过20份。

  7 本院医师从事科研课题研究需查阅病历时,仅允许在病案室内进行,且只能查阅本人经治患者的病历。

  8 除此之外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八 对借阅的病历应妥善保管,严令禁止涂改、拆散、丢失、转借他人、带离院外、复印或者复制,如出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采编:www.pmceo.cOm

篇2:高级中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为使图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真正起到传播知识、净化心灵、陶冶情操之作用,真正成为学生的第二课堂,特制定借阅管理制度如下:

  1.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基础理论, 熟练掌握岗位工作的技能技巧,热诚为读者服务。

  2.读者必须爱护书籍,不许在书上勾画、标记、 扯页,保证图书完好无损。

  3.凡借书者必须持借书证,无证一律不借,图书室全天对师生开放。

  4. 为使图书更好的流通,教学书每次教师只限五本,借期一学期,文学书每次只限两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罚款处理,过一天罚款贰角。

  5. 广大读者要积极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 如借图书有损坏或丢失现象发生,请及时和工作

  人员联系,妥善处理,否则停止借阅。

篇3:高级中学文件借阅制度

  高级中学机关行政管理

  文件借阅制度

  1.学校所属各部门或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保密文件时,绝密件须经领导签批,机密件须经办公室主任签批,秘密件和一般性文件可直接联系借阅。

  2.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借阅保密文件时,绝密件一律不予借阅,机密,秘密和一般性文件须经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借阅。

  3.凡是批准借阅文件者,必须履行签字登记手续,否则不予借阅。

  4.借阅文件要及时归还,不准乱扔乱放,或转借他人,更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

篇4:某院(校)图书借阅制度

  某院(校)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学生本人使用,每次可借阅图书1本,借期20天,逾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职工凭借书证(卡)每次可借阅书 2本,借期30 天,逾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四、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2 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五、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按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

  六、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七、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八、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九、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 ,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十、电子图书原则上只能在学校电子阅览室借阅,不得带离。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或不予发放毕业证。

篇5:某院(校)借阅档案的暂行规定

  某院(校)借阅档案的暂行规定

  一、学校档案室库存档案,主要供学校各级领导和各院部处室人员查阅。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立卷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有密级规定的档案,需经校区档案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在办理查阅手续后即可查阅;

  四、借阅档案须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归还档案时,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案卷有无损坏,文件是否齐全等;检查无误后注销;

  五、借阅档案者必须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抽页、涂改、圈划及在案卷上标注符号,确保档案原貌的完整和清洁;如发现以上情况,要追究使用人员的责任,酌情处理;

  六、如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许在档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其机密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七、借阅档案要及时归还,借阅超过一定时间不能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者如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寒暑、假日前,要将所借档案送还档案室,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八、凡毁坏、丢失档案的,其责任者应填写过失登记单,对造成重大损失者档案部门有权依法建议有关单位给予责任者处罚和行政处分;

  九、利用人员应将利用效果及时向档案部门反馈,为总结规律、扩大档案宣传积累素材,以更好地提供利用;

  十、校区档案室或各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开展档案服务,最大限度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