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PM集团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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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集团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PM集团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行政公文,是公司在各项工作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公司决定,发布规章制度,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围绕公文的形成、办理、管理等所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行政管理部主管负责指导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公司相关各部室(以下简称各部室)和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应配备专职或指定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严守纪律,恪尽职守,树立为领导、为基层服务意识。

  第五条 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六条 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节 行文规则

  第七条 公司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第八条 公司各部室、各公司可分别以本单位名义行文,但不得以本单位名义自行对外行文,更不能自行对外报送请示性公文。因业务工作需要对外行文时,自拟文稿,经集团公司领导签发后以公司名义行文。

  第九条 行政公文要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不要以行政的名义向党组织报送请示公文,不得在行政公文中对党组织下指示。

  第十条 公司各部室,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向各公司行文;根据集团公司的授权和有关规定,可以答复各公司请示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各部室不能对各公司发布指示性公文。相关部室对同一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各自行文。

  第十一条 请示的公文,不要同时抄送同级或下级单位,确需抄送时,在上级单位未批复前,同级和下级单位不得擅自按请示公文的内容执行,请示问题坚持“一文一事”制度,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二条 向上级单位的行文,应主报一个上级单位,如需报送其他的上级机关,一般应用“抄报”的形式。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单位行文,应视公文内容确定“主报”和“抄报”单位。

  第十三条 各公司向集团公司报送正式公文,公文抬头一律写“集团公司”送行政管理部拟办、呈批,不要直接送领导同志本人,更不要同时送几位领导同志,以免重复批示或遗漏。

  第十四条 向下级单位行文,一般不抄报上级单位。重要行文,经签发人审定,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 行文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普发性文件,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领导和各公司、各部室。

  一、凡是通过网络、口头、电话或其他便捷方式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再行文;

  二、某项工作方针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不需要采取新的措施,只是一般性号召或重申已有的规定、要求,不要再行文。

  三、发布内部制度、规范性公文,必须注意与已发布的同类规章相衔接,内容不得抵触。若有新的规定,必须在行文时注明对原发布规章修改或废止,已有的规章未废止前,不要重复发布同类规章。

  四、只有原则性意见,尚未有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或办法前,不要仓促行文。

  第十六条 经过批准在报刊发表的国家行政公文,与内部印发的正式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与正式公文一样遵照执行。

  第三节 常用文种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常用文种主要有:决定、决议、意见、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会议纪要、情况反映等。

  决定:对重要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的决定及采取的措施,用“决定。”

  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意见:发布对重大问题的主张,要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用“意见。”

  通知:发布规章,任免干部,传达上级的指示,向各部室、各公司布置工作,转(印)发上级、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要求各部室、各公司办理、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交流经验,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用“通报”。

  请示:向公司外或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报告: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或要求,用“报告”。“请示”和“报告”必须严格分开,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求指示和批准事项,公文标题不得用“请示报告”。

  批复: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答复请示用“批复”。

  会议纪要:记载和表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用“会议纪要”。

  情况反映:反映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公司各方面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用“情况反映”。

  第四节 公文起草

  第十八条 起草公文是在领导决策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参谋工作。公文起草人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反复修改。起草重要文件,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由有关领导亲自动手或亲自指导、主持进行。

  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的基本要求:

  一、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单位的有关指示精神;

  二、完整、准确地体现工作意图;

  三、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清晰,标点准确,书写工整,篇幅力求简短。

  四、正确使用文种,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五、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等要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引用文件应先引用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六、公文中的数字,除部分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词素的数字以及其他必须使用汉字的外,一般使用阿拉伯数码。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不得逆向使用。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

  七、公文中的汉字和标点符号按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执行,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字规范,用词准确。使用简称时,除已规范化的简称外,一般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第二十条 拟送审核、签发的文稿首页必须使用规范的发文稿纸。

  第五节 公文校核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公文在送领导审批或签发前,均须行政管理部负责认真核稿。

  第二十二条 公文核稿的重点:

  一、是否确需行文;

  二、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的法律、法令和规定,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了发文单位的意图,政策是否保持连续性,提法是否同已发布的有关公文相衔接,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内容涉及的单位是否经过协调,意见是否一致;

  三、篇章结构是否合理,层次是否清楚,文句是否简明通顺、符合语法规范,书写是否工整;

  四、公文格式如标题、主送单位、发文单位、成文日期等的拟写是否合乎要求,文种的选择是否适当等;

  五、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会签手续,附件是否齐全。

  第六节 公文审批权限

  第二十三条 公文必须经有关领导签发方能印发生效。集团公司公文,按照下列规定签发:

  一、凡属对外公文,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发,特殊情况由经授权的其他领导签发。

  二、凡属内部行文由总经理签发。

  三、经会议授权或经签发人授权的公文,可由被授权人签发。

  第七节 公文格式

  第二十四条 公文格式包括版式和公文体式的有关部门。即: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单位印章、主题词、抄送(报)单位、秘密等级、缓急时限、印制版记等。

  一、版头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加括号标注文种名称)组成。版头文字一律用红色套印。

  二、发文字号由单位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字[20**]××号”),位于发文单位标识下方居中。公文的发文顺序号一律以本单位发文顺序统编大流水号。

  三、签发人姓名标注在发文字号右侧适当位置。

  四、公文标题应当准确、概括地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单位名称、公文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使用版头的公文,标题中可省略发文单位名称。公文标题位于发文单位标识和发文字号下方居中。

  五、主送单位是指收受、办理公文的单位,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书写。

  六、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

  七、公文如有附件,标题置于正文之后、发文单位名称之前;如附件较多,应标注顺序号,逐件写明附件的名称。

  八、发文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侧,一般不得省略。

  九、成文日期以公文签发或会议通过日期为准,一般标注在发文单位名称下方居中。

  十、公文的秘密等级分“绝密”、“机密”、“秘密”,紧急公文为“特急”、“急”。公文的密级范围和缓急由拟稿人提出,核稿人和签发人审定。密级和紧急程度标注在公文首页左上角。

  十一、正式公文都应加盖单位印章(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除外)。用印位置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端正清楚。

  十二、集团公司行政公文,要逐步实现标注主题词,以利于现代化工具检索。主题词由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词性词组组成,标注在公文末尾左下部,抄送范围上方。

  十三、公文抄送(报)范围标注在发文单位下方位置。除主送单位外,对其他需要了解公文的主管单位或部门用“抄报”,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用“抄送”。对抄送(报)单位的数量应严格控制,既不要滥抄滥送,又要防止遗漏。

  十四、印制版记包括打字人、校对人和印刷份数。公文末页下端,并加上、下隔线。

  十五、当发文单位署名页无正文时,应当在发文单位名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

  第二十五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采用3号仿宋字体打印。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用A4纸型,左侧装订,页数多的公文在左册两处用钉,毛天齐地,毛左齐右。

  第二十六条 公文制作要先急后缓,保证时限要求,做到准确及时、文面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装订整齐。

  第八节 公文办理

  第二十七条 公文办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收文办理主要包括公文的签收、启封、登记、拟办、分发、传阅、批办、承办和对内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主要包括公文的核发、登记、印制和分发等程序。

  一、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要公文要逐页查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单位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各部室、各公司要指定人员按时负责公文的取送签收。

  二、启封应按规定的职责范围进行。一般公文由行政管理部人员启封;写明领导“亲收”、“亲启”的封件,应交本人启封。

  三、登记须将公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单位、成文时间、主送单位、份数、收发时间及处理情况等逐项填写清楚,以利管理、查询和催办。

  四、拟办主要指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对收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注请主管领导批示或注送有关职能部室办理,并提供背景材料,供领导审批时参考。

  五、分发是指行政管理部根据拟办意见或领导批示、有关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时限性强的公文要及时分送,以免延误。

  六、传阅是指行政管理部根据领导批示或授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阅批。办理公文传阅应当注明送传时间,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七、批办是领导对公文作出批示性意见,是公文处理的决策程序。有领导重要批示的公文批示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归档;批示意见须其他领导阅知或须有关人员办理时,由行政管理部人员统一分送,不得横传,防止丢失或延误。送领导批示的公文除急文随到随办外,领导一般在三日内做出批示。

  八、承办是指有关部室、公司和人员对公文的具体办理。凡属承办单位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直接答复呈文单位,同时在批办单上注明办理结果并签署日期,送行政管理部销结;凡涉及其他单位的业务事项,承办单位要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凡须报请领导审批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提出处理意见,送请主管领导审批。承办公文一般要在三日内做出处理。

  九、催办是指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是实现公文效用的关键环节。它贯穿于公文办理的各主要环节中。紧急或重要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应当及时、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应当定期催办,防止公文漏办或延误,做到件件有结果,并随时或定期向领导反馈。

  十、核发是指行政管理部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确定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

  第二十八条 起草、修改、校核、签批、办理公文,应当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禁用铅笔、圆珠笔,并书写在装订线以内。

  第九节 公文管理

  第二十九条 行政公文的传阅、复印、销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复制的公文应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

  第三十条 日常公文管理由行政管理部和各公司、各部室兼职档案员负责。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不得将个人保管或借用的公文带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退还。

  第十节 公文立卷和归档

  第三十一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各公司、各部室兼职档案员负责及时、按要求将本单位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公文(包括文件、电报、传真件等文字材料)收集齐全,上交行政管理部(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和归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二条 行政管理部(档案室)负责对各公司、各部室文书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检查、督促。

  第十一节 附则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本办法,并认真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贯彻落实,对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学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办法

  文书管理制度--大学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办法

  为使后勤管理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后勤管理处适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1、决定

  适用于对后勤管理处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公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3、通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公布学校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5、通报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7、请示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8、批复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9、意见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部门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部门、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可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2、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部门。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3、主送部门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4、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5、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部门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

  6、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7、抄送部门指除主送部门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二)公文用纸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行文的规则

  (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三)后勤管理处对外正式行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上行文一般应经过部门盖章,对学校上行文由后勤管理处呈递。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3:上市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一、职能与分工

  一、×××××有限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公司的方针、政策及×××××公司管理工作的部署~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具体组织和协调公文的全过程处理。

  三、公司各部门是公文处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职能范围之内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责任

  一、收文处理

  1、综合管理部文档人员负责来文的签收、拆封、登记、分办、传递、催办、保管、归档、查阅~各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负责来文的承办。

  2、上级公司送寄或由OA下达公司的公文由行政主管负责拆封、登记、传递、催办、保管。

  二、发文处理

  1、公司发文由办文部门负责拟稿、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稿、审稿~送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检查。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各部门、公司系统各单位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权限

  一、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有权拆封署名公司收启的信件。

  2、综合管理部有权根据收文内容~按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分办。

  3、公司领导批办的重要文电~综合管理部有 催办。

  二、各部门

  1、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文件~主办部门有权召集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2、根据工作需要~部门有权提出发文意见~并草拟公文。

  3、拟稿人根据拟文需要有权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领导意图。

  4、各部门有权对公文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

  2、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单位。

  3、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4、除上级公司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上级公司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报告”。

  5、凡部门之间尚未协调一致的问题~不得各自向上或向下行文。

  6、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

  二、公文种类

  见附录A。

  三、公文格式

  见附录B。

  四、公文处理

  1、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督)办等程序。

  (1)签收、拆封。凡署名公司信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签收、拆封,署名部门收启的信件~由各部门签收、拆封、登记,各部门人员凡直接收到主送或抄送公司或公司部门的文件~一律交综合管理部处理。

  (2)登记。对上级和公司所属单位来文~一律输入计算机分类登记。当天收文当天输入~登记正确率、准确率100,。

  (3)拟办、批办。综合管理部按来文的轻重缓急和公司领导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分送相关领导批办或部门主办、协办。

  1、属全公司性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送总经理阅示,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抄报董事会及上级公司。

  2、属某一方面的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或属某一方面的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分送分管副总经理阅处并抄报总经理阅,

  3、属一般性业务工作的文件~分送部室承办,涉及几个部室共同办理的文件要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4)传递。除机要文件外~其它文件可通过书面流转传递或通过0A系统进行网上传递(流转)。机要文件的传阅按保密程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文件按要求办理。

  (5)承办。各部门承办的文件~部门负责人须签署承办意见~明确承办人。特急文件要求当日内完成~急件在3日内完成~一般公文办理时间不超过5日。

  (6)催(督)办。对公司领导有明确批示要求的文件~由综合管理部向各部门催(督)办~并做好催(督)办记录。

  2、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部门审核、会签、综合管理部核(审)稿、领导签发、印刷、用印和装订、封发、归档等程序。

  (1)拟稿。公文拟稿人应事先掌握发文意图、发文主题~查阅依据资料~明确行文关系~正确选择文种~书面流转或在OA系统的发文管理中操作。草拟的文稿应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公司规定、规程、规章制度~依据正确、充分。

  2、情况确实~主题、观点鲜明~内容、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3、对前面已发过类似内容的文件~要明确前后关系~避免产生矛盾。

  4、逻辑性强~文字精练、合乎语法~不生造词汇~不用不规范的简称~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篇幅力求简短。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数字使用~除公文编号、统计表、序号、专有术语和其它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以外~-般使用汉字书写。

  6、文稿中所标的计量单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规定的名称使用。

  7、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 “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8、公文格式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完整、准确~公文主题词标引正确。

  (2)部门审核。草拟的文稿由文稿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

  (3)会签。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文稿~主办部门须履行会签手续。会签部门对文稿涉及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内容负责。如有不同意见应写明理由或当面协商。会签完毕须返回主办部门~审查会签意见一致后送综合管理部核稿。

  (4)公文核稿。公文核稿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稿内容如下:

  1、是否需要行文。

  2、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和制度~与当前公司中心工作和其它有关文件有无矛盾、脱节~与公司已发的规定是否衔接。

  3、提出的要求、办法、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会签部门意见是否协商一致。

  5、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7、附件是否齐全。

  8、公文主题词的标引是否规范~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发文代字是否正确。

  (5)签发。公司发文的书面文稿或电子文稿由综合管理部按公司领导分工和重要程度送相应的领导签发。

  (6)印刷。公文印刷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到字迹清晰。公文印刷用纸厚度70-80克~纸幅尺寸应按国际标准A4型。

  (7)用印。公司发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用印~印章使用正确率100,。

  (8)装订、封发、归档

  公司发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装订、留存归档并发送电子邮件~寄发或传真主、抄送单位。公文应及时统一交档案室。

  公文从交付打印到封发时间不超过2天~急件不超过1天。

  (9)公司各部门以部门名义行文一律用便函、传真形式~由发函部门负责人签发。以公司名义行文的便函、传真一律由总经理签发。

  五、密级文件行文程序

  1、部室按职能分工起草文件。

  2、发文内容是否具有密级~由公司保密委确定。凡标有密级的行文不从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文~采用人工方式行文。填写发文拟稿单(文件标题、密级、印发份数、发送范围)。

  3、部室领导审核签字~需有关部门会签的文件由起草部室负责组织会签。

  4、公司综合管理部机要秘书负责核稿、编号~并经综合管理部主任审核后~呈公司领导签发。

  5、总经理秘书负责密级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用印和分发~原稿和文件样本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五、检查与考核

  由分管综合管理部的负责人根据本办法及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考核与检查。

  六、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科技网络科技股份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暂行)

  科技网络科技股份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文书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力部是公司内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公司各中心/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 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确保行

  文质量和行文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五条 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上级部门以及集团公司的

  指示精神,要求各部门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二)决定:对公司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的决定事项;

  (三)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四)请示: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五)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

  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六)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七)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咨询

  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六条 公文一般由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和页码等部分组成。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退回拟制部门重新办理。

  (一)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

  (二)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三)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之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公文中出现的单位(部门)名称一律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五)正文:应正确使用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一般第一层用三号黑体字、第二层用三号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标注。正文文字一律使用 WORD 编辑,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

  公文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人名、地名、数字、

  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号;标点符号应使

  用全角。

  (六)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图表等只能作为附件来发送。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七)成文日期:以最终的签发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八)印章: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

  (九)附注: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一)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成文日期属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十四)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行间距一般设定为固定值26-30磅。

  第七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党政机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 标准执行。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八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究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第十条 公司各中心/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应由公司行政人力部统一办理。

  第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只主送一个单位,需要同时送其它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单位。“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五章 公文编号

  第十二条 公司形成的公文根据内容和重要程度和行文方向,按以下规定编号:

  (一)**科技字〔20**〕×号:以公司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公文,适用于上报请示、报告等文种。

  (二)**科技发〔20**〕×号:以公司名义向各中心/部门发布章程、办法、规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适用于公司重大决定、通知、通报等文种。

  (三)**科技函〔20**〕×号:以公司名义向非隶属单位进行工作商洽、咨询和答复的。

  第十三条 以相关组织机构名义的发文只限于包括在相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其标注方式为:在“**科技”后加组织机构代字组成,即为“**科技×〔20**〕×号”。具体如下:

  (一)党支部:代字“党”,发文编号“**科技党发〔20**〕×号”。

  (二)董事会:代字“董”,发文编号“**科技董发〔20**〕×号”。

  (三)工会:代字“工”,发文编号“**科技工发〔20**〕×号”。

  (四)行政人力部:代字“人”,发文编号“**科技人发〔20**〕×号”。

  (五)财务部:代字“财”,发文编号“**科技财发〔20**〕×号”。

  第六章 发文办理

  第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起草、会签、审核、签发、校对、印制、用印、分发等程序。

  第十五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二)观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表述准确,文字精练,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和解

  决问题。

  (三)正确使用公文种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四)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五)由各中心/部门主办的公文,由该中心/部门负责起草并履行发文程序;需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发送的公文,由该中心/部门负责起草并履行发文程序。

  第十六条 公文会签应当做到:

  (一)公文起草完毕后,要认真填写“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文稿纸”(详见附件1),并在“拟稿人”、“部门审核”处签名,填写“日期、标题、主送、抄送、附件”等内容。

  (二)主办中心/部门负责人根据发文内容及领导分工,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草拟公文报送其分管领导会签。分管领导出差、开会、请假等特殊情况两天以内的,可顺延两天,两天以上的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可越级签发。

  (三)分管领导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公文审核,并签署姓

  名及注明日期。

  (四)对需要其他部门核实、把关、知悉的事项,需多个领

  导同时会签的文件,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由其分管

  领导分别会签。

  第十七条 公文审核应当做到:

  (一)公司行政人力部履行审核程序,秉着“已发的不重发,没必要发的不发,能不发的不发”原则进行核实修正。

  (二)审核文稿应把好五关:

  1.行文关:确定是否需要行文,以何名义行文;

  2.内容关:审查行文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观点是否正确;

  3.政策法规关:审查行文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公司已经公布、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建议,按照职责权限是否经公司相关决策会议或有关部门研究,是否需要废止现行有关政策、规定;

  4.文字关:审查文字是否条理清楚、合乎逻辑;遣词造句、

  标点符号、数字及计量单位、人名、地名、专用术语是否准确、

  规范;

  5.体例格式关:审查公文文种、标题、主送单位、抄送单

  位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进行必要的加工修改,应遵循以下原则:

  技术性的修改由公司行政人力部全权负责;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改由主办部门/中心征求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意见后进行修改。

  (四)拟稿人负责将分管领导会签后的公文及公文电子文档

  报送至公司行政人力部综合文秘,由公司行政人力部履行审核程序。公司行政人力部收文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由拟稿中心/部门提交公司主要领导签发。

  第十八条 公文签发应当做到:

  (一)所有以公司名义的发文,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支部文件由支部书记签发,工会文件由工会主席签发。

  (二)遵循“谁主导谁撰写”原则,公司召开的董事长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 、经营分析会、专题会议、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由行政人力部撰写会议纪要并履行发文程序;业务相关专题会议或其他会议,由发起中心/部门撰写会议纪要并履行发文程序。所有会议纪要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若主要领导因公出差,凡须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由主办中心/部门负责人请示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其他领导审批签发。

  (五)未经行政人力部审阅的文稿,不得报送主要领导签发。

  紧急公文经请示主要领导后,可特事特办,采取特殊措施保证及

  时签批、发出。

  第十九条 公文校对应当做到:

  (一)实行“文责自负”原则,以公司名义行文的文件,在文件正式印发前,需由文件起草部门最终校对签字。

  (二)公司行政人力部对公文质量进行复核,重点审查领导签批情况、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是否存在语法错误及错别字,确保准确无误后两个工作日内印发。

  第二十条 公文印制、用印应当做到:

  (一)公文印制的格式、标准,要参照国家公文格式的细则执行。

  (二)公文印制应做到保证质量。公文的各个组成部分都要

  符合规格要求,安排得当,排列匀称,端正大方。

  (三)公文制成后,一律加盖公章(会议纪要除外)。公文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用印应端正、清晰,位置正确。

  (四)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下切发文时间的中间,上沿应不压正文。若正文末页无空档,可另加空白页注明发文时间并盖章,同时在该页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联合发文,印章顺序应与发文单位的顺序相一致。

  第二十一条 公文分发应当做到:

  (一)公文加盖公章后方可分发,一般按下列原则:

  1、凡涉及全局性的公文,分发至公司中心/部门;凡属于党内事务的公文发至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其他事务性的公文根据具体事宜确定发文对象。

  2、上行或平行的公文,在行政人力部印制完毕后,交由拟稿中心/部门两份文件(一份对外报送,一份存底)。

  (二)发文应及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送的上行公文,由报送部门自公文印制后 24 小时内上报,并落实后续跟进事宜。

  第七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二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传阅、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文办理由行政人力部统一负责,接收公文时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收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或有关人员外出开会带回的属公司收文范围的文件,应交行政人力部按收文办理程序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公司行政人力部应当填写《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文处理单》(附件2),提出拟办意见报相关领导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行政人力部收文管理人员要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报送传阅对象阅知或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公文在同一节点的滞留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于没有时限要求的,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承办部门需与发文单位及时沟通,与发文单位达成一致后可延期办理。

  第二十八条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对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第二十九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审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

  第三十一条 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室办理的公文,公司行政人力部收文人员要负责催办,将相关办理责任人、结果登记在册,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三十二条 关于电子文件的规定:

  (一)公司行政人力部确定专人负责电子文件的接收、登记、发送和传递。

  (二)电子文件应及时接收,及时汇报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人,并将电子文件按收文办理程序处理。

  第八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三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四条 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五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

  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三十六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九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文由公司行政人力部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三十八条 上级单位的公文,除秘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

  以外,其他的公文经分管领导或集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翻

  印。

  第三十九条 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人同意,涉及密级文件必要时须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关于公司重大商业机密或者其他密级高的文件,应分类锁在文件柜内。

  第四十一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销毁公文应当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四十二条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十章 公文保密

  第四十三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公开”四级。

  (一)A级: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仅限于公司内部个别人员知悉。包括: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例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所设计的图文资料;专有技术;公司认为是绝密的其他重要资料属于绝密范围。

  (二)B级:机密,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的,仅限于文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知悉。 包括:公司的规划;财务资料、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对外交往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公司经营情况属于机密范围。

  (三)C级: 秘密,是指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知悉。 包括:公司主体基本资质、产品资质;公司人事档案、人事合同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属于秘密范围。

  (四)公开是指公司可对内、对外公开的,不会损害公司的权益和利益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第四十四条 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密级文件的归口管理。负责文件密级的确定、变更核准和密级文件的标识;负责外来密级文件的核准、保管、分发方式和范围;负责对各中心/部门密级文件使用、保管的监督检查。公司各中心/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及到的密级文件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密级文件的调档借阅、使用登记及归档等工作。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解释,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述内容如与国家、集团相关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附件:1.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文稿纸

  2.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文处理单

  3.常用公文范例

篇5:区住建局公文处理制度

  区住建局公文处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办理原则

  公文处理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4-20**《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有关规定执行。公文审核签发按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收文办理

  由局办公室视公文的性质和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分类处理。转送局各站、所、办的文件,各站所必须及时签收。

  (一)上级主要领导批示件及重要文件

  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经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如需呈报主要领导签批的则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送相关局领导、站、所、办办理。

  (二)密级文件

  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性质、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局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相关站、所、办办理。密级文件采用纸质件传递,并按保密要求全程由保密员传递及归档管理。

  (三)一般业(事)务文件

  1.传阅类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局领导或站所传阅并回收归档。传阅文件采用纸质件传递。

  2.需要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限,及时呈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者直接下达各站、所、办。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按领导批示意见传送相应站、所、办办理,直接下达至各站、所、办的,由各站、所、办直接办理。

  (四)会议(活动)通知

  由办公室根据会议(活动)通知的内容及要求提出拟办意见,分类处理。

  1.城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主持)及上级部门举行的重要会议(活动)。在呈交主要领导的同时要报告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并适时提醒领导参加会议(活动)。

  2.业(事)务会议(活动)。属一般性会议(活动)的,报告分管领导安排人员参加。属重要业(事)会议(活动)的,需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决定参加会议(活动)人员。

  3.专项会议(活动),由办公室通知对应的分管领导或站所人员参加。

  4.参加会议(活动)的人员负责传达、贯彻会议(活动)精神,如会议(活动)内容不属自身职责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领导。

  (五)其它

  1.城区党委、政府督查件、群众来信,按需办理的一般性文件办理程序办理。

  2.市长、区长公开电话受理单,数字城管派送单等,由办公室副主任提出办结时限,直接分派相应站、所、办办理。

  三、发文管理

  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分类处理。

  (一)对外发文程序

  1.一般性文件。责任站、所、办起草文稿并填写发文笺--站、所、办负责人核稿、签字(涉及多个站、所、办的,由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会签)--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呈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对格式进行审核、确定文件紧急程度--办公室编号后印制--分送。

  除按以上程序办理外还须遵照以下原则:

  (1)局领导对文稿有修改意见的,起草站、所、办按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呈局领导签字。

  (2)文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局主要领导或其委托的其他局领导签发。

  2.密级文件。除遵照一般性文件办理程序外,增加由办公室主任按保密规定定密环节,责任站、所、办制定专人向局办公室申请全程使用保密专用设备制作。

  (二)对内发文程序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局办公室对内发文范围限于局属站所。

  四、业务审批(备案)管理

  业务审批(备案)类公文按局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重大事项或有规定需由法人签字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主要领导签发。

  五、责任追究

  按照城区问责相关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实行责任追究问责制。

  (一)局办公室职责:负责外来文件初审,拟出办理意见,上传下达,对外发文格式审核,印章管理,综合性相关工作。

  (二)各站、所、办职责:负责业务性工作和综合性工作所涉及站、所、办职能工作,执行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实行站、所、办负责制,如果工作只涉及单一站、所、办的,由该站、所、办负责所涉及该事项的全部工作(包括现场处置、调查、编写材料、送审、汇报等);如果工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站、所、办的,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牵头部门(站、所、办),由牵头部门商所涉及部门负责所涉及该事项的全部工作(包括现场处置、调查、编写材料、送审、汇报等)。

  (三)分管领导责任:按照权限协调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所分管站、所、办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六、办文一般流程和要求

  分送部门执行(负责制)

  外来文:办公室收文→分管领导批示(→主要领导批示)→办公室→分送各站、所、办执行(负责制)。

  发文:责任站、所、办起草文稿并填写发文笺→站、所、办负责人核稿、签字(涉及多个站、所、办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分管领导对业务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局办公室对格式进行校对(责任站、所、办按局办公室要求进行格式修改)→呈主要领导签发→责任站、所、办按局办公室统一编号进行印制→分送。

  文件印送:印发的正式文件除报送相关部门外,相关站、所、办要存档,同时要抄送局办公室存档,重要文件应抄送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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