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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引进稳定人才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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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引进稳定人才暂行规定

  职学院引进稳定人才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学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引进和稳定人才管理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类型和要求

  1、40岁左右具有硕士学历的副教授;

  2、50岁左右的教授;

  3、博士、硕士研究生;

  4、凡引进者必须在本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二、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1、引进教授、博士和相应职称:一次性安置费8万元;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免费提供120㎡左右房子一套,工作满8年后,房产权归本人;配偶、子女可优先安排工作。

  2、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应职称:一次性安置费5万元;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2.5万元;提供100㎡左右房子一套,工作满8年后,房产权归本人;配偶、子女可优先安排工作。

  3、引进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一次性安置费2.5万元;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1万元。

  三、引进人才的程序

  1、被引进者提供本人有关材料(含本人简历、教学科研业绩、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家庭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交人事处。

  2、人事处、相关系部负责人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外调、考察。

  3、人事处提交引进人才名单和考察详情,由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稳定内部在职人才的优惠政策

  1、凡经过本人努力,达到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人员:一次性奖励1万元;提供120㎡左右房子一套,工作满8年后,房产权归本人;配偶、子女可优先安排工作。

  2、凡经过本人努力,达到副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人员: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提供100㎡左右房子一套,工作满8年后,房产权归本人;配偶、子女可优先安排工作。

  3、以上人员科研经费与引进人员同等对待。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与本文不相符的条款以本文为准)

编辑:www.pmceo.Com

篇2: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一、用人原则

  1.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等状况以及宗教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2. “德才兼备”的招用原则。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应招聘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员工,能胜任该岗位的员工才是公司挑选人才的标准;

  3.计划控制原则。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于每年年底协助行政部,制订下一年度本部门的人员配备需求增补计划并上报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该年度人员配备增补的依据;

  4.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减人员编制时,必须向行政部提交《人力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人力需求申请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情况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 因业务的扩大;

   因员工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

   因必要协调工作所需的人员;

   其他原因。

  2.用人部门在《人力需求申请表》中详细阐明所需求人员的职位要求,并写明需求时限。

  3.行政部接受《人力需求申请表》后,分析目前人力资源状况,是否有贮备适合人员;经现场分析可调配时,进行内部调整,并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调配时应考虑不影响其它部门的工作。

  4.行政部判断分析应给予补充时,呈领导核准(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主管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核准)。

  4.1 核准:行政部负责到人才市场或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招聘;

  4.2 未核准:重新考虑人员满足的调配方法,行政部应与用人部门协商。

  三、招聘

  1.通过人才市场招聘;

  2.各相关媒体的招聘;

  3.通过推荐、介绍;

  4.网络招聘;

  5.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必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行政部审核所提交证件的真实性,根据应聘登记表信息初步筛选并通知对应人员面试。

  四、面试

  1.初试由行政部执行,并将初试结果形成书面记录,筛选出较优秀人员送用人部门复试(非一线员工的面试,行政部面试人员必须填写《面试评定表》);行政部负责将应聘人员带往用人部门,并将《应聘登记表》及《面试评定表》反馈给用人部门主管作为面试的初步依据。

  2.用人部门根据《职位说明书》对应职位进行面试和专业考核。

  3.用人部门面试后将《应聘登记表》及《面试评定表》及时反馈给行政部。

  4.一般职员、普通员工等由部门经理面试;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送总经理或指定代理人面试。

  五、审批、入职

  行政部根据最终面试结果,(《应聘登记表》附《面试评定表》)经逐级审批后,通知合格人员上岗;行政部负责新进人员入职手续的办理。

  六、岗前培训

  上岗前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进行公司文化培训、制度培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将培训内容记录于《培训记录表》;行政部按公司规定给新进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并记录于《员工手册收发登记表》。

  七、试用、考核、转正

  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3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行政部应当询问有关部门,是否决定将其转正,行政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交由总经理审定。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公司使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解除劳动关系。

  4.新员工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应及时按《员工转正申请表》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篇3: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适应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太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阶段性补充规定。

  一、引进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受学科专业限制,均享受人才引进政策,按A、B类分别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资助费:

  1. A类博士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博士。

  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税前);科研资助费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2万元。

  2. B类博士

  指一般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

  提供住房补贴20万元(税前);科研资助费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2万元。

  二、博士到岗后,可自由选择岗位。选择专技岗位的按规定提供科研资助费,并进行相关考核。选择管理岗位的不提供科研资助费,取得科研成果后按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三、省市人才引进待遇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53号),符合条件的在学院引进待遇的基础上,到岗后经本人申请,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根据太原市委人才办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到岗后经本人申请,享受太原市给予相应的补助政策。根据《关于20**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53号),可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来并工作当年学费补贴18000元。

  四、博士配偶可通过人事代理或合同制聘用等方式院内优先安置。

  五、本补充规定执行时间:20**年11月-12月底。

  六、其他相关待遇、要求、规定仍执行《太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z

  电子邮箱:z

篇4:E大学师范学院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E大学师范学院20**年人才引进计划与方案

  一、人才引进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历学位

  数量

  备注

  音乐学

  硕士研究生

  1

  舞蹈方向

  音乐学

  硕士研究生

  1

  器乐方向

  美术学

  硕士研究生

  1

  艺术设计方向

  学前教育

  硕士研究生

  2

  艺术教育、健康教yu育方向

  学前教育或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1

  二、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一般应是全日制本科与研究生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3、必须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4、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待遇

  1、按照国家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可以报名参加“20**年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活动,入选者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情况见相关公告。

  3、博士研究生待遇可以当面洽谈。

  四、人才引进的工作程序

  (一)引进人才提供有关材料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应聘申请(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近三年来论着、论文目录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统一组织集中面试考核

  应聘对象将相关材料交人事处汇总,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统一安排时间集中面试考核。考核小组主要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处、教务处、监察室等代表参加。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等进行考查、面试,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结论。

  (三)审批

  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院领导会议研究审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签约

  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意向性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相关事项。

  (五)时间

  接收求职简历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0***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省EE市**10号

  (EE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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