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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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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卡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卡

  第三节 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一)银行卡的概念: 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二)银行卡的分类

  银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可透支),借记卡(不可透支)。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余额不足时,可在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

  【例题】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是(A)。(20**年)

  A、贷记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一)银行卡申领、注销和丧失

  1、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2、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3、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4、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

  5、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二)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2.贷记卡的取现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借记卡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发卡银行应当遵守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

  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 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均含等值外币)。

  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含储蓄存单质押金额)的80%。

  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三、银行卡计息和收费

  (一)计息

  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1.免息还款期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2.最低还款额待遇。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

  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应当支付现金交易额或透支额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二)收费

  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持卡人在其他行ATM机取款应向发卡行缴纳手续费,并执行如下收费标准: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内取款,每笔交易手续费不超过2元人民币;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笔交易手续费为2元加取款金额的0.5-1%(由发卡行确定)。

  [例题]A企业某会计人员于20**年11月在其开户银行B银行为单位开立了一个单位人民币借记卡账户,并从基本账户转入款项100万元。20**年12月3日,异地C企业业务人员随身携带现金4万元来与A企业洽谈生意。洽谈结束后,C企业按照洽谈意见,需要预付货款5万元。C企业业务人员交付携带的4万元现金后,A企业授意其将剩余的1万元从C企业的异地账户直接汇入A企业银行卡账户。20**年1 2月1 0日,A企业银行卡中收到C企业的1万元预付货款,同日A企业会计人员到开户银行B银行将银行卡账户中的2万元转入该企业总经理在D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分析以上做法中哪些违反了信用卡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解析](1)单位的销货收入不得转入单位银行卡账户。

  (2)单位的银行卡资金不得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例题]某贸易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接近破产。在破产前,该公司尚欠A银行贷款。为偿还部分贷款,以及为破产清算做好相关准备,贸易公司撤销了自己的单位银行卡账户,并将卡内剩余资金转入在A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偿还了所欠A银行的部分贷款。分析贸易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解析]按照有关规定,单位银行卡销户时,卡内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因此,该贸易公司为了偿还A银行的部分贷款,将单位银行卡内的剩余资金转存在A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例题]下列各项中,按照是否可以透支对银行卡进行分类的是( )。

  A.借记卡与信用卡 B.贷记卡与准贷记卡

  C.单位卡与个人卡 D.磁条卡与芯片卡

  [解析]答案为A。

  [例题]持卡人持贷记卡办理刷卡消费等非现金交易享受哪些优惠?

  A.免息还款期待遇B.免年费待遇C.最低还款额待遇D.免收账户维护费待遇

  [解析]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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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者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计算账户管理。

  3.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原基本存款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已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撤销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包括: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中华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颁发开户许可证。

  3、需要人民银行备案核准的账户包括:

  (1)一般存款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4)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4、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

  (1)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2)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

  5、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华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6、特殊说明

  (1)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2)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3)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前两种情况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出撤销结算账户的申请。后两种情况下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三、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计算账户。

  1、注意教材列出了很多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考生要注意容易忽视的内容: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其执勤的支(分)队;异地常设机构;居民、村民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等。

  2、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3、适用范围

  ①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②工资、奖现金的支取。

  (二)一般存款账户

  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开立。

  适用范围:

  ① 存款人借款转存;

  ② 借款归还;

  ③ 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④ 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现金只进不出)。

  (三)专用存款账户

  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

  ①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②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③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华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①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②用途: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可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五)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

  1、适用范围

  ①设立临时机构

  ②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③注册验资、增资。

  2、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除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外,其他的临时存款账户可提现。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2、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工资、奖金收入。

  ②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⑤个人贷款转存。

  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⑦继承、赠与款项。

  ⑧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⑨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⑩其他合法款项。

  3、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适用范围: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②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③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④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⑤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注意:以上涉及各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的内容需要熟悉。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实名制管理:存款人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2、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例题]20**年10月9日,A企业的财务科长持有关证件到*银行营业部办理基本账户开立手续,*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了其开户的证明文件,并留存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为其办理了开户手续。同日,该财务科长持以上证件和Y银行的贷款合同到Y银行开立了一个一般存款账户。10月10日,该财务科长携带该企业的印鉴到*银行营业部购买了转账支票一本,并当场签发了金额12000元的转账支票,填写了进账单。支票和进账单的收款人为在*银行开户的B企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审查完毕后当场办理了该支票的转账手续。10月11日*银行账户工作人员携带A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资料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送,申请核准。分析*银行和Y银行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

  [解析](1) *银行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的规定,在A企业开户的次日就为其办理了转账手续。

  (2)Y银行的工作人员在A企业没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为A企业办理了开户手续,属于开户审查不严的行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其他证明。

  [例题]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几类账户?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E.零余额账户

  [解析]答案为ABCD。零余额账户是一个统称,是指那些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其中,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属于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因此,零余额账户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属于哪一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故不能选E。

  [例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个人银行卡账户可以出租、出借

  B.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C.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D.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E.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华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解析]答案为BCDE。

篇3: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支付结算概述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支付结算概述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作为社会经济金融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含城乡信用合作社,下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二、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这是办理支付结算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三)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华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华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华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二)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三)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变造: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2、“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签章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单位的盖章是指“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四)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1、填写收款人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填写出票日期

  实际日期 票据日期

  月为“壹”、“贰”和“壹拾”的 前加“零”

  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

  日为“拾壹”至“拾玖” 前加“壹”

  例:10月20日:零壹拾月零贰拾日;1月15日:零壹月壹拾伍日。

  3、填写金额: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例题]20**年2月,甲市公安局接到乙公司报案。乙公司称查账时发现,20**年7月付与B公司的一张30800元的转账支票,却被转走了830800元。接报后,公安机关分析B公司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20**年7月,B公司张某为受害单位乙公司进行设备防腐处理,工程结束后收到转账支票一张。张某见支票上只有小写金额,遂将小写金额前加个“8”,自己再填上大写金额,从而顺利地将款项划到B公司账下。分析B公司张某为什么能够得逞。

  [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且两者必须一致。本例中,B公司张某得逞的主要原因是乙公司未严格按照关于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同时填写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从而给B公司张某的违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填写票据或结算凭证。

  [例题]20**年12月9目,A公司(开户银行为D)向B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货款26000元,采用支票付款。B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C提交支票时,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支票,并做了认真审查,发现支票上A公司的签章为“发票专用章”和A公司财务主管“张**”的个人名章,遂建议B公司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否则其向A公司开户银行D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D将会拒绝付款,并作退票处理。分析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

  [解析]按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本例中,出票人A公司所签发支票的签章是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不是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因此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规定的效力。B公司应按照开户银行C的建议要求A公司重新按规定签发支票。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不垫款     D.文明服务

  [解析]答案为ABC。文明服务也是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之一,但不属于原则。

  [例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由原记载人视情况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B.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C.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D.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华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解析]答案为BCD。对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如若更改,应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而不是“视情况”签章证明,故A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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