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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焊的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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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焊的安全管理规定

  乙炔气焊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一次加电压10kg或每小于时有利于5m3发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消毁。

  7、如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前应作温水浸试,并经试验无爆炸危险时,才能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5kgf/cm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ºC(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ºC,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过60ºC);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过1mm,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掺入小块电石内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加添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应加防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0.5kgf/cm2的剩余压力;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16、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7、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8、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9、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让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0、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变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21、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2、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3、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的电石渣,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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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手工气焊(割)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手工气焊(割)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气瓶,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乙炔站应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化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纳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10.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二]电石

  1.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电石桶应密封,桶上涂写“电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样。室内禁止烟火及存放或敷设水管水沟。坏电石桶不准存于室内。乙炔瓶与电石不得同室存放。

  2.电石桶的搬动应轻搬轻放,不准扔甩,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运。

  3.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者应戴手套,口罩租眼镜,防止打碎的电石进入眼中。

  4.电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机或水消火。电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销毁。

  [三]乙炔发生器

  1.罩炔发生器本体外部应涂写“危险!”“乙炔发生器!”字样。

  2.移动式小型乙炔发生器,须用胶轮或装有弹簧装置的手推车搬运。搬运时应先卸压。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特别是内壁)不得用纯铜(即紫铜)制作,避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铜量在70%以下的铜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铜片或铁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换一次。

  4.封闭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放入电石前,先检查发气室内的给水器和出气管是否畅通,热后放入电石。电石块度大小要适当,禁止用电石碎末。当电石块度较小时,必须采用带空心的电石篮,以免温升过高过急。电石篮放入位置应符合规定。

  5.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须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要及时用水洗掉。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对于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

  6.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7.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间隔要3米以上。

  8.每个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应添上净水,保持水位一定高度。每个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个焊炬工作。供给两个以上焊炬工作的乙炔发生器,必须有一个总回火防止器。

  9.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及防回火安全装置,如防爆片(膜),防爆针及回火防止器。更换电石后,必须将容器内含有空气的乙炔气体放净,才能允许进行焊割。

  [四]水封式安全器

  1.使用水封安全器前应先用水位控制阀检查水位一次(回火后应再检查一次),并检查是否漏气。

  2.水封安全器必须垂直放置,以免影响防止回火的作用,其工作压力应与乙炔发生器工作压力相适应。

  3.每一焊割炬,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多于一个焊炬同时工作,应在乙炔发生器上安置总水封安全器,每一焊(割)炬处设一个独立的回火防止器。

  4.水封安全器每月应拆卸清洗一次,并应定期大修一次。

  5.检查漏气和解除冻结应遵守“一般规定”中有关要求。

  [五]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时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六]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色标明显,瓶帽齐全。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贮存,使用气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均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7.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七]乙炔气瓶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及减压器。

  3.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

  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10米。

  [八]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2.使用前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焊炬飞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当发现冒黑烟时,立即打开氧气手轮调节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一旦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5)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8.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若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现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9.氧氢并用时,先放出乙炔气,再放出氢气,最后放出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先关氧气,后关氢气,最后关乙炔。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1.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12.气源管路通过人行通道时,应加罩盖,注意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篇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氧气瓶是属于离压容器,常用氧气瓶压力150千克力;平方厘米。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剧裂震动、撞击和在地面滚动。

  第二条 使用氧气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至少留有0.15兆帕的余气并关紧阀门。

  第三条 氧气瓶在阳光下和沾染油脂,距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四条 装氧气表时,一定要拧紧,并注意防止管接头滑丝和漏气现象。

  第五条 乙炔气瓶禁止敲击、碰撞运输时轻装轻放,严禁抛、滑、滚。

  第六条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曝晒、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火灾、爆炸。

  第七条 常用乙炔瓶可充装6立方米乙炔气体,最高工作量压力为15.5千克力/平方厘米。瓶体一般为白色,并标有红色“乙炔”和“不可近火”示样。

  第八条 乙炔瓶气严禁用尽,在不同环境温度情况下应不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乙炔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dof/cm2) 0.5 1 2 3

  第九条 乙炔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烧红的金属烫,应用热水或蒸汽进行解冻。

  第十条 使用前应先检查其性能,焊炬、割炬的所有连接部位是否有漏气现象,合格后方可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 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门,点火后再开氧气阀门调节火焰。停火时,应先关乙炔阀门后关氧气阀门。

  第十二条 焊炬、割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第十三条 胶管使用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它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

  第十四条 氧气胶管与乙炔管不得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它类型的胶管代替。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氧气管为红色,乙炔管为黑色"

篇4: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发气量在5立方米/时或一次加料10公斤以上的乙炔发生装置,应采用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乙炔站、氧气瓶存放间或固定式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间)与厂房或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该符合设乙炔站设计规范。

  3、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10、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才能进行。

篇5:电气焊工安全责任制

  电气焊工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堆积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2)焊工必须经营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3)搭设井架,必须按井架搭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总司令不准弄虚假。

  (4)搭设工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酒后作业和赤脚穿拖甘雨上高作业,工作板保证厚度,铺她扎牢。

  (5)搭设时要检查核验井架各部件的质量与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6)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构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应拒绝搭设,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如项目经理强令使用可以立即报告公司处理。

  (7)拆除井架时,做好中间临时浪风撤防,构件严禁从上向下抛郑,要用专用工具吊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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