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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评比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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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评比基本条件

  中石化集团公司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七、安全生产先进评比基本条件

  第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满分为10分。不符合要求的扣1~4分;

  2、事故指标控制在集团公司考核指标内,满分为30分。年事故死亡率在考核指标内每达到0.01‰,扣1分;年事故重伤率在考核指标内每达到0.01‰,扣0.5分;

  3、安全台帐等基础资料齐全,满分为5分。一项不合格扣1分;

  4、安全教育满分为5分。三级安全教育每降低1%,扣0.2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每降低1%,扣0.5分;领导干部没有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扣1分;班组安全活动达不到要求扣1分;

  5、安全检查符合规定,满分10分。政府、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率每降低5%,扣1分;

  6、隐患治理完成好,满分10分。隐患整改率每降低5%,扣1分;重大隐患整改前无防范措施,每缺一项扣1分;

  7、职业卫生满分10分。职业性健康检查受检率、岗位检测率、合格率应达标,每降低1%,扣1分;

  8、安保基金按时足额交纳,满分10分。不按时足额上缴安保基金扣1分;不按规定使用管理安保基金,1次扣0.5分;

  9、各种报表上报及时,满分5分。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

  10、领导干部安全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执行好,满分5分。到位率每降低5%,扣1分。

  第二条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失评条件

  1、超过集团公司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

  2、发生重特大工业事故;

  3、发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隐瞒不报;

  4、发生一般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形象;

  5、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管理问题。

  第三条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增分条件

  1、全年未发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加1~3分;

  2、全年安全生产好,超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加1~3分;

  3、风险高、管理难度大的单位可增加3~5分。

  第四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管理者评比条件

  对连续3年(含第3年)获得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直属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主管安全领导、安全处长和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可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管理者评比。

  第五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职工评比条件

  1、在一线工作的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积极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有避免重大事故等突出事迹的基层安全管理人员;

  3、直属企业推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职工的人员,应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先进职工。

  第六条 先进消防队评比条件

  1、消防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值班备战落实;

  2、消防(气防)训练计划、项目和时间落实,基础资料齐全,队伍作风过硬,灭火战斗力强;

  3、消防车按时保养,消防器材齐全,综合完好率达95%以上;

  4、火警(演习)出动及时,灭火战术运用正确,成功扑救重、特大火灾;

  5、无人身事故、交通事故和设备事故等。

  第七条 评比程序

  1、按本规定第一条要求,得分在90分以上的直属企业,才能有资格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

  2、连续3年(含第3年)获得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直属企业,每年1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先进管理者名单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安全环保局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批准。

  3、直属企业推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职工的人员,应如实填写《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先进职工名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安全环保局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批准。

  4、对建有于消防队(支队)的直属企业,于每年1月2日前将消防队(支队)的年结工作总结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经安全环保局审查后,提出先进消防队名单,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批准。

  附件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职工申报表

  姓名 性  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职  称

  单位

  主要工作成绩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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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速收费站先进班组、个人评比方案

  高速收费站先进班组、个人评比方案

  为完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建立充分体现有奖有罚的先进评比机制,从而达到全面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的目的。经站部研究,决定对本站先进班组、个人评比方案制定如下:

  一、参评对象

  1、班组:收费一、二、三、四班。

  2、个人:全站员工。

  二、评比时间与先进名额

  全站每月评出一个先进班组和一名先进个人。每月5日前评出上月的先进。

  三、评比内容

  评比从思想品德、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文明卫生四个方面进行考评。结合站星级考评结果,以行管值班记录和日常工作检查记录为依据。

  四、评比形式与方法

  1、先进个人的评比以百分制考核形式,即:思想品德、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文明卫生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中出现的一般问题一次在先进评比中扣5分,多次问题累计扣分。

  2、先进班组的评比以收费任务完成情况、误判率、实征率、投稿、学习、卫生、假证收缴本数、假证处罚金额及班组成员扣分总和作为班组考核方法。

  五、加分项目

  考核评比当月有以下情况的可在评比中给予加分。

  1、管理处、站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得第一、二、三名的个人,分别加15分、10分、5分。

  3、积极宣传本班本站好人好事、先进事迹,且处刊物及其他媒体宣传报导的加10分。

  4、为规范收费秩序,当班发现冲关车辆且抓到冲关车辆的一次加10分,未抓到则扣除所在班组5分。

  5、每天的交接班,班长必须认真清点现场设施,在当班期间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能对造事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由当班班长和值班领导自行负责。

  六、否决项目

  当月有下列情形的在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

  1、在收费过程中,因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粗暴引起的纠纷,取消当事人所在班组的评先资格。

  2、受到通报批评的个人所在班组。

  3、受到举报并查实应负主要责任的个人所在班组。

  4、因服务质量、劳动纪律方面的问题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个人和所在班组。

  5、不服从站部工作安排的个人和所在班组。

  6、未交稿件的班组,稿件每月交两篇。

  七、奖惩方式

  1、全站每月产生一名先进个人,一个先进班组,一名优秀监控员。

  2、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奖励在浮动工资中体现;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个人和班组被扣分的,同样在浮动工资中体现。

  3、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班组免除班长职务。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每月考核积分作为年度先进个人、先进班组考核的依据并建档备查。

篇3:职中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例

  职中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例

  为了确保团组织、团员青年在全体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使之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团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团员青年培养成为“健康人、有用人、文明人”,必须及时总结教训,表彰先进,特制定本条例。

  一、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齐全,分工明确,团支部委员思想统一,工作积极主动,能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各项制度完备,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各项制度执行良好。

  3、定期组织团支部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积极组织团员进行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且活动能发挥团员青年特长,深受团员青年欢迎。认真及时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和收缴团费的工作。

  4、充分发挥团组织的领导作用,定期团支委员会,研究本支部团员青年思想实际,经常在团员青年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团课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5、主动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指令性任务,且效果良好,独具特色,主动配合班主任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团委与班委的关系。

  6、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促进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开展活动。

  7、 团支部形象良好,能成为青年核心,所在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或“先进班级”。

  二、优秀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担任班级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团干部。

  3、 热爱共青团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4、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仔细,善于团结他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熟悉团的业务,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

  6、工作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共青团组织,服从团的决定,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为团员青年做好事,能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作用,在团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4、工作认真,主动配合团支委开展工作,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体育达标

篇4: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评比办法

  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评比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班风、学风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加强班级建设,构建先进班集体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先进班集体创建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人因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

  2.班委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班级建设工作规范有序;班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同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3.党支部设置规范,团支部组织健全,具备条件的班级成立党支部;党团支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员、团员发挥作用明显;

  4.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积极开展各项学术科技活动,形成勤奋、严谨、诚信、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无因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的同学;

  5.班级凝聚力强,形成积极上进、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

  7.全班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8.班级同学全部知晓先进班集体申报、立项、创建、考核评选、表彰宣传流程并支持、参与班级创建工作。

  第三条先进班集体创建评比的工作程序。

  先进班集体创建评比以一个年度为一个完整周期,即每年3月份至12月份。创建活动工作程序为班级申报、学院立项、创建实施、考核验收、评选表彰五个阶段。

  1.班级申报。3月中旬,申请参加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提交学院审核。

  2.学院立项。3月下旬,各学院对申报的班级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先进班集体创建的名单。

  3.创建实施。从提交创建申请至11月份均为创建实施阶段。申请创建的班级根据本班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实时记录工作信息,每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向学院汇报。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学院不定期检查班级的创建工作。

  4.考核验收。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对创建立项班级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按照不超过学院学生班级总数10%的比例确定学院先进班集体获奖名单(不足10个班级的学院可推荐一个)和1个校级“示范班集体候选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本年度示范班集体表彰名单,组织评审小组通过班级展示和答辩的方式确定校级示范班集体。

  5.表彰宣传。学校对获奖班级进行发文表彰,颁发奖牌和奖状,并奖励一定的班级建设经费。通过网站、展板等形式对获得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进行宣传。学院也应通过表彰会、交流会、网络宣传等形式对获奖班级进行表彰和宣传。

  第四条组织领导。先进班集体的创建评比工作由学工部统一组织安排,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评分细则。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班级。

  第六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条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相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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