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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工程公司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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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工程公司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Z*工程公司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乙炔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 ,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2.9% -- 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2、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来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3、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超过40瓶的乙炔库房,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竖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焊炬的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漏气现象。

  3)在前二项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点火检验,点火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给乙炔气,另一种先给氧气。比较安全的点火方法是先给乙炔气,点燃后立即给氧气并调节火焰。

  4)停火时, 应关乙炔后关氧气,这样可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

  5)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这样倒袭的火焰在焊炬内会很快熄灭。

  6)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应拧紧调节手轮并挂在适当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胶管。

  8)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胶管的做法是不允许的(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同时也不允许连有气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锁在工具箱内。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工作场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高,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2)点火试验。如果点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现象,则说明割嘴没有装好,这时应松开割嘴进行检查。

  3)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发生回火时乙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氧。

  6、胶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须将交胶管内的化石粉吹除干净,以防止气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

  3)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管身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4)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胶管时,则胶管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否则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气割时气瓶阀应全部打开,以便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这样可防止回火和倒燃进入氧气胶管引起爆炸着火。

  6)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氧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0-81规定,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1-81规定,乙炔胶管为黑色。

  7)胶管的长度不应过长,过长会增加不安全因素。

  8)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接头处必须保证无漏气现象。

  7、安全泄压装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阀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规则规定,安全开启压力为0.115Mpa。使用时应通过调节螺栓调节好开启压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经常(或定期)检查排气情况是否正常,防止排气管、阀体及弹簧等被乙炔气流中的灰渣、粘性杂质及其他脏物堵塞或粘结,以保证安全阀的灵敏有效。

  3)如发现安全阀漏气或不停的排气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检修和调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发生爆炸,要按规定使用爆破片及时更换新的,

  2)不得使用铜板、铝板、铁板等代替。

  8、指示装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压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气割)工作中要经常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

  2)要经常注意检查压力表指针与波动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压力表进行检修或更换新的压力表。

  3)压力表一定要保持洁净,表盘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盘刻度要清楚易见,以便观察指针指的压力值,否则不得使用。

  4)压力表的连接管要经常或定期的进行吹洗,以防堵塞。

  5)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超过应校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②、氧气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气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已用的氧气表要做定期检验,已超过定期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2)安装氧气表以前,要微开氧气瓶阀,吹净瓶口处杂质,随后关闭瓶阀,并开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对人体,同时要将调压螺杆松开。

  3)装卸氧气表时,一定要拧紧,并注意防止管接头有滑丝漏气现象,以免因装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气胶带。

  4)开启氧气瓶阀时,要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氧流作用而引起静电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气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应必须擦洗干净后再使用。

  6)应经常检查氧气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故障,一定要及时修理,修好后再用。

  9、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震:在贮运和使用进程中,一定要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尤其是严寒季节,在低温情况下,金属材料易发生脆裂造成气瓶爆炸。

  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扒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绳、链条、电磁吸盘等吊运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地面滚动,运输时,气瓶必须有护圈和戴好瓶帽。

  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突然倾倒。

  3)防热:要防止氧气瓶直接受热,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飞溅物等10m以上。

  4)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主要发生于开启瓶阀和减压器的操作时,应了解,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和磨擦热、气体受压缩时放出的热量(即绝热压缩)等,都可能成为氧气瓶和减压着火的因素。因气瓶里的氧气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锈皮等,当瓶阀或减压器开得过快时,则随氧气高速流动的水滴和固体微粒,就会与管避产生磨擦而出现静电火花。关于绝热压缩的危险是:高压气流突然压缩,瞬时产生的热量会使温度剧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胶软隔膜、衬垫等材料着火,甚至会使铜和钢等金属燃烧,造成减压器完全烧坏,还会导致氧气瓶着火爆炸。

  5)留有余气并关紧阀门:留有余气的目的是使气瓶保持正压,可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瓶内,同时便于瓶内气体成分化验。

  6)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按照安全规程的规定,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性技术检验,规程规定每三年检验一次。

  7)当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进行解冻,绝对不能用火焰烤或烧红金属去烫。

  8)防油: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同时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阀门或减压器等。

  9)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对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发现有问题(乙炔流量不足或带水过多等)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在任何情况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无水情况下进行工作。

  2)每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点火前,应排净回火防止器的空气(或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

  4)每次发生回火后应检查水位,器内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计(或水位阀)标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过高,以免乙炔气带水过多而影响火焰温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时应垂直挂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后应将水全部排出、洗净,以免冻结。如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绝不能用明火或红铁烘烤。

  7)乙炔容易产生带粘性油质的杂质,因此应经常检查止回阀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现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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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除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2. 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做到:

  2.1 气瓶必须立放,并应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2.2 气瓶不准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2.3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2.4 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 使用氧气瓶时要做到:

  3.1 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

  3.2 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3.3 必须距明火10m以上。

  3.4 不准和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3.5 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

  3.6 瓶内气体不准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3.7 使用中需要立放时,必须设托架。

  3.8 用完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3.9 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4. 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装时须拧紧,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

  5. 工作场所10m以内,禁放易燃易爆品。

  6. 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面周围10m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作业和通行。

  7. 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8. 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朝向对方,应通知对方人员躲开。

  9. 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

  10. 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11. 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12. 禁止把氧气、乙炔带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

  13. 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

  14. 清除工件铁尘,严禁用氧气吹除。

  15. 严禁用氧气清除乙炔导管或吹除身上尘土,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篇3: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进行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三、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宜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或乙炔瓶。

  四、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10米。

  六、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并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七、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

  九、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昨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弯抓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

  十、未经压力试验的胶管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呀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十二、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十三、不得将胶管背在痛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十四、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

  十五、作业结束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十六、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七、对有压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气割前必须经技术人员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严禁擅自进行气割作业。

篇4:工地安全标语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工地安全标语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氧气瓶、乙快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三、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就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上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瓶或乙炔瓶。

  四、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 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 0 米。

  六、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现关闭氧气阀。

  七、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灵的氧气自动跑尽,再行拆卸修理。

  八、氧气胶管,外经18毫米应,应能承受 2 0 千克气压,各性能应符合GB2 5 50 - 8 1 《氧气胶管》的规定。

  九、使用中,氧气胶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胶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胳膊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十一、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

  十二、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十三、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 ( 焊 ) 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椿、缸、箱内。

  十四、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

  十五、作业完毕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燥的地方、减压阀的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

  十六、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 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篇5: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kg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5、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氢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6、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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